泡塑新材料 泡沫塑料制造招标采购公告(2026)



我单位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福建亿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泡塑新材料、纸托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目前,该报告表已编制完成,我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前对本报告表进行公示(已删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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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福建亿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泡塑新材料、纸托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福建亿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6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福建亿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泡塑新材料、纸托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603-350628-04-01-62056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安厚农场径内作业区286号地理坐标(E:117度28分35.808秒,N:24度29分55.508秒)来源于谷歌地图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4泡沫塑料制造;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塑料制品业292;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85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十九、造纸和纸制品制造22—38纸制品制造223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门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备案文号闽发改备〔2026〕E100263号总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万元)40.00环保投资占比(%)2.00施工工期7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2)10000(租赁厂房)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的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专项评价一般不超过两项,印刷电路板制造类建设项目专项评价不超过三项。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见表1.1-1,根据表1.1-1本项目不需要设置专项评价。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与本项目判定情况对照表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判断情况是否需要设置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臭气浓度,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通过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平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取水项目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未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平和县工业园区产业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2、审批机关:平和县人民政府3、审批文件文号:平政文〔2024〕103号1、规划名称:《福建平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30年);2、审批机关:/3、审批文件文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名称:《福建平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审批机关:福建省环保厅3、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福建平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闽环保评〔2012〕2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号。1、规划名称:《平和县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2、审批机关:漳州市生态环境局;3、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平和县工业园区产业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的函(漳环评函〔2024〕3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平和县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符合性分析《平和县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于2018年7月23日由漳州市人民政府批复(漳政综[2018]118号)。城市总体发展目标:至2030年,将平和建设成为生态环境友好,国民经济平稳持续增长,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城乡发展逐步实现一体化,生活生态环境更加和谐美好的山区田园宜居城市典范,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生态文化休闲胜地。城市性质和主要职能。城市性质:国家级生态示范县,海西现代农业经济示范区,宜居宜游闲适之城。城市主要职能:平和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绿色高科技产业孵化基地;现代商贸物流中心;闽粤文化生态旅游服务区。城市整体发展战略:借势闽粤、区域协同、生态优先、文化引领、产城融合、集聚发展设施先行、城乡统筹、民生为本、服务均等。县域城镇空间结构:规划期末形成“一中心,四重点镇,两轴三片”的城镇空间布局结构。1、一中心即中心城区:整合小溪、山格、坂仔三镇,联合形成的“生产、生活、生态”产城融合核心区。2、四重点镇:即九峰镇、霞寨镇、安厚镇、文峰镇作为各自所在区域的重点镇。3、两轴:产城融合发展轴,治沈海复线高速公路发展形成由北至南、串联产业园区的产业聚集轴线:生态文化旅游发展轴,沿梅漳、古武高速形成由西部山林到东部治海的旅游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发展轴。4、三片:东部以文峰、南胜、五寨、坂仔及中心城区联动形成的城镇发展片区:西北部以芦溪、霞寨为主的现代农业示范片区:西南部以九峰、大溪、安厚、崎岭、秀峰、长乐联合形成的旅游及特色农业片区。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形成“中心城区、重点镇和一般镇”的三级城镇等级结构。其中文峰镇属重点镇。2022年漳州市招商大会,平和县突出构建“四大二新”产业发展体系,做大做强食品加工、建材家居(生态木业+新型建材)、装备制造等四大产业,培育新材料、医药健康等2个新兴产业,加快培育更多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出租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见附件5),项目所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符合平和县城乡总体规划要求。2、与《平和县工业园区产业总体发展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1)规划范围福建平和工业园区位于平和县省道官九线沿线,总规划面积18.33km2,包括四个园区,由北向南依次为黄井工业园、文美工业园、宝丰工业和大坂洋工业园。其中文美工业园位于文峰镇北部,东至石鞍山山麓,南至文峰镇北侧,西起规划福广高速公路,北至洞口村,用地面积为3.28km2。本项目用地属于黄井工业园,位于福建平和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2)工业用地规划根据出租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见附件5),本项目所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因此项目土地利用性质与开发区用地规划相符合,黄井工业园土地利用规划见附图(详见附图8)。(3)产业布局规划根据《平和县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黄井片区以多核式产业集群发展模式为主,对现有产业门类进行升级,重点打造新型建材、机械制造、彩印包装等产业集群。对现状造纸业进行技术改造,提升产业水平,转向下游包装行业延伸产业链,项目从事泡塑新材料、纸托生产,属于包装行业,符合平和县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产业布局要求。(4)与规划环评环保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平和县工业园区产业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漳环评函〔2024〕3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1-2。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基本符合《平和县工业园区产业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漳环评函〔2024〕3号)的要求。表1.1-2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表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效集约的发展理念,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做好与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协调衔接。本项目位于黄井工业区,从事泡塑新材料、纸托生产,与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合符合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布局,合理确定规划产业定位、规模、范围,加快推进区内产业转型升级,逐步淘汰不符合区域发展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产业,促进高质量发展。本项目位于黄井工业区,从事泡塑新材料、纸托生产,属于规划的主导产业符合严格生态环境准入,推进生态园区建设,引进项目应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本项目未列入黄井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清洁生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符合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推进清洁能源使用,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废气等污染物的排放,持续推进区域环境整治,实现流域水环境质量提升目标。项目有机废气经密闭正压收集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本项目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通过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平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符合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配套污水厂及其管网;建设进度,依法依规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处理处置。平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已建成投入使用,项目废水能够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按要求建设危废间、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外售给物质回收单位符合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本项目应根据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与园区对接、联动的风险防范体系符合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按报告表要求进行环境管理及环境监管。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从事泡塑新材料、纸托生产,行业类别涉及C2924泡沫塑料制造、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暂行规定》中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为允许类”项目,且本项目已取得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本项目的备案(闽发改备〔2026〕E100263号,项目备案表见附件3),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租赁福建漳州印象庄园建材有限公司厂房,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所在车间用地不在《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禁止、限制之列。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行业,在该负面清单中未提及,属于允许投资建设的项目。2、选址合理性分析(1)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出租方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5),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安厚农场径内作业区286号,属于黄井工业园区内,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用地符合该区域的用地规划。(2)环境功能相容性分析该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安厚农场径内作业区286号,位于平和工业园区黄井园区,根据2000年2月29日漳政[2000]综31号文件“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漳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的批复”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和环境目标”的要求,项目其他符合性分析周边大气环境属二类功能区;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平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平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黄井溪,属于III类水质标准;所在地属于3类噪声功能区。项目选址不属于环境功能区划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2)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项目租赁福建漳州印象庄园建材有限公司厂房,西侧为福建百瑞晟工贸厂房,东侧为聚源厂房及聚福、福祥、西婵等木业公司,南侧隔空地约90m为西婵大道,北侧为卓信公司;项目周边存在的最近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南侧约690m处的前厝,位于项目侧风向。项目建成运行后所需水、电等能源均由市政供水、供电管网供给,能源充足。项目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通过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平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在发泡设置集气罩收集,成型、烘干经集气管道密闭正压收集废气送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加强设备维护,加强厂区绿化等可降低影响;生产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的防治,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建设项目的选址与周边环境是相容的。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①生态保护红线项目用地性质属工业用地,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通过坐标“E:117度28分35.808秒,N:24度29分55.508秒”查询福建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查询报告(见附件8),本项目涉及福建平和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ZH35062820001),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管控要求。②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过渡阶段浓度限值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在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并实现达标排放后,对环境影响不大,不会改变该区现有环境功能,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③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的运行消耗一定的水、电能源,项目用电从所在工业区市政供电管网接入;项目用水采用自来水,从所在工业区市政自来水管网接入;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源利用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上线目标,有效地控制了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符合当地资源利用上线要求。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福建省第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2018年3月),列入福建省第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有永泰县、泰宁县、周宁县、柘荣县、永春县、华安县、屏南县、寿宁县、武夷山市等9个县(市)。本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安厚农场径内作业区286号,项目不在《福建省第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所列县市内;同时项目建设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闽政〔2020〕12号)的要求。项目从事泡塑新材料、纸托生产,根据《平和县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禁止新建、扩建造纸、制革、电镀、漂染行业和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为主要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禁止发展对人体健康危害大、产生难以降解废物并对水环境产生较大污染的产业,本项目不属于造纸、制革、电镀、漂染行业和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为主要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也不属于对人体健康危害大、产生难以降解废物并对水环境产生较大污染的产业,符合环境准入要求。⑤漳州市生态环境准入要求项目与漳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1-3~表1.1-6。查询福建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查询报告(见附件8)、《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漳州市2026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漳环综〔2026〕8号),项目建设能够符合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表1.1-3漳州市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序号漳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6版)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1全省(陆域)空间布局约束1.石化、汽车、船舶、冶金、水泥、制浆造纸、印染等重点产业,要符合全省规划布局要求。2.严控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新增产能应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3.除列入国家规划的大型煤电和符合相关要求的等容量替代项目,以及以供热为主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建设新的煤电项目。4.氟化工产业应集中布局在《关于促进我省氟化工产业绿色高效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确定的园区,在上述园区之外不再新建氟化工项目,园区之外现有氟化工项目不再扩大规模。5.禁止在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内,建设新增相应不达标污染物指标排放量的工业项目。6.禁止在通风廊道和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布局大气重污染企业,推进建成区大气重污染企业搬迁或升级改造、环境风险企业搬迁或关闭退出。7.新建、扩建的涉及重点重金属污染物[1]的有色金属冶炼、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企业布局应符合《福建省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实施方案》(闽环保固体〔2022〕17号)要求。禁止低端落后产能向闽江中上游地区、九龙江北溪江东北引桥闸以上、西溪桥闸以上流域、晋江流域上游转移。禁止新建用汞的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工艺。1.不属于石化、汽车、船舶、冶金、水泥、制浆造纸、印染等重点产业;2.不属于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3、不属于煤电项目、氟化工产业项目;4.项目所在地区域水质达标;5、不属于大气重污染企业;项目不属于有色金属冶炼、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企业。综上所述,项目不在空间布局约束范围之内。符合2污染物排放管控1、建设项目新增的主要污染物(含VOCs)排放量应按要求实行等量或倍量替代。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新增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同时满足《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的要求。涉及新增总磷排放的建设项目应符合相关削减替代要求。新、改、扩建重点行业[2]建设项目要符合“闽环保固体〔2022〕17号”文件要求。2、新改扩建钢铁、火电项目应执行超低排放限值,有色项目应当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水泥行业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对照超低排放、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现有项目超低排放改造应按“闽环规〔2023〕2号”文件的时限要求分步推进,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2][4]。3、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六江两溪”流域以及排入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执行不低于一级A排放标准。到2025年,省级及以上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混合处理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的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4、优化调整货物运输方式,提升铁路货运比例,推进钢铁、电力、电解铝、焦化等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货物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运输。5.加强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1、项目新增的VOCs排放量应按要求实行倍量替代;项目涉及固体废物按闽环保固体〔2022〕17号文件执行;2、项目不属于钢铁、火电项目、有色项目、水泥项目;3、平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4、项目不属于钢铁、电力、电解铝、焦化等重点工业;5、本项目为泡塑新材料、纸托生产项目,无新污染物产生。符合3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2、强化产业园区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和效用指标的刚性约束,提高土地利用效率。3、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在沿海地区电力、化工、石化等行业,推行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等工业用水。4、落实“闽环规〔2023〕1号”文件要求,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以及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生物质和其他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燃油等供热锅炉。5、落实“闽环保大气〔2023〕5号”文件要求,按照“提气、转电、控煤”的发展思路,推动陶瓷行业进一步优化用能结构,实现能源消费清洁低碳化。1、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项目;2、项目租赁厂房,提供土地利用效率;3、项目不属于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4、项目不属于燃煤、燃生物质、燃油和其他适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5、项目不属于陶瓷行业符合1漳州市陆域空间布局约束1.除古雷石化基地外,漳州市其余地区不再布局新的石化中上游项目。2.钢铁行业仅在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漳州市金峰经济开发区进行产业延伸,严控钢铁行业新增产能,确有必要新建的应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3.北溪江东北引桥闸、西溪桥闸以上流域禁止发展对人体健康危害大、产生难以降解废物、水污染较大的产业,禁止新建、扩建制革、电镀、漂染行业和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为主要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禁止在流域一重山范围内新增矿山开采项目,其他流域均需注重工业企业新增源准入管控,禁止新建、扩建以发电为主的水电站项目。1、项目不涉及石化产业;2、项目不涉及钢铁行业;3、项目不涉及制革、电镀、漂染行业和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为主要污染物的工业项目;4、项目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未排放重金属污染物;5、本项目不涉符合4.除电镀集控区外,禁止新建集中电镀项目,企业配套电镀工序或其他金属表面处理工序排放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需实行“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原规划环评中明确提出废水零排放要求的园区除外。5.单元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应按照《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0修正本)、《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2017年1月9日)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及电镀项目。6、项目租赁厂房,项目不新增用地。2污染物排放管控1.新建水泥、有色项目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现有及新建钢铁、火电项目均应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2.涉新增VOCs排放项目,VOCs排放实行区域内倍量替代。1、项目不属于水泥、有色项目;2、项目新增VOCs排放实行区域内倍量替代。符合1福建平和工业园区ZH35062820001空间布局约束1.园区重点发展电子光电、机械制造、建材、玻纤、生态木业和农副产品加工及食品加工制造产业,辅助发展金属制品、纸制品、彩印包装、新型材料、生物制药、日用品制造、家具及家装板等产业。2.禁止新建、扩建集中电镀项目,企业内部配套电镀废水应实现零排放。3.光电行业:禁止生产含汞电光源,含使用显影液、定影液、铬酸、蚀铜剂、铜氧化处理、汞化合物、聚酰亚胺有机溶剂、多氯联苯(PCBs)、多溴联苯(PBBs)、多氯三联苯(PCTs)等生产过程的电子元件制造,以及含有使用酸浸蚀剂、聚酰亚胺有机溶剂、多氯联苯(PCBs)、多溴联苯(PBBs)、多氯三联苯(PCTs)等生产过程的印制电路板制造。4.新建的建陶企业禁止建设煤气发生炉,禁止新建、扩建石棉类生产企业。5.禁止新建、扩建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为主要污染物的项目。6.严格控制石化、化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仅需编制报告表的项目除外)、制鞋等高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7.居住用地与工业用地之间应设置空间隔离带,居住用地周边禁止布局潜在废气扰民的建设项目。1、项目属于泡塑新材料、纸托生产项目;2、本项目不属于电镀项目;3、项目不属于光电行业;不涉及冶炼(含再生冶炼)、电镀项目;4、项目不属于陶瓷企业,亦不属于石棉类生产企业;5、项目不属于排放氨氮、总磷等为主要污染物的项目;6、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仅需编制报告表的项目除外)、制鞋等高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7、项目周边存在的最近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南侧约690m处的前厝。符合2污染物排放管控1.新建化工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工业企业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VOCs排放量实行总量控制,落实相关规定要求。3.建立区域重点VOCs排放企业污染管理台账,深化VOCs治理技术改造,对于生产设备配套、水性原辅材料供应逐步成熟的表面涂装等企业,推进原辅材料的水性化改造或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的使用。4.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要求。1、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2、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实行总量控制;3、项目不属于重点VOCs排放企业,项目采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的使用;4、平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符合3环境风险管控1.对单元内具有潜在土壤污染环境风险的企业应加强管理,实施项目环评、设计建设、拆除设施、终止经营全生命周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防控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设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库,成立应急组织机构。2.规范配套应急池,建设企业、污水处理站和周边水系三级环境风险防控工程,确保有效拦截、降污和导流,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完善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联网,实现污水处理厂的实时、动态监管。要求涉重金属企业安装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1、项目运营期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防控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2、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符合4资源开推进园区内实施集中供热,提高能源利用率。已建成的分散供热锅炉要在集中供热项目供热管线覆盖后逐步关停。项目蒸汽供热来源于瀚蓝(平和)固废处理有限公司提供。符合发效率要求1产业集聚类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对于存在未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风险隐患突出且未完成限期整改或未按期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工业园区,暂停受理除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建设和循环经济类以外的入园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文件。项目所在地已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2污染物排放管控1.以福州江阴工业区和环罗源湾区域、厦门市岛外工业园区、漳州市周边工业区和台商投资区、泉州市泉港和泉惠石化工业区、莆田华林和西天尾工业园区、宁德漳湾工业区和湾坞钢铁集中区等为重点,削减现有企业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新增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应实施区域等量或倍量替代削减。2.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应全面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现有化工园区、涉重金属工业园区内企业污水接管率必须达到100%。3.新建、升级工业园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4.大型石化产业基地、以化工为主导行业的工业园区,以及规模化的皮革、合成革、电镀专业集中区,应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5.鼓励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在符合依法、合理、集约用地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下,整合托管区位邻近且产业趋同的各类工业园区及其环境保护设施(包括污水、固废集中治理设施)。6.化工园区新建项目实施“禁限控”化学物质管控措施,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应严格落实相关要求,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源头防控和准入管理。1、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应实施区域倍量替代削减;2、项目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3、项目所在区域已建设平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4、项目不属于皮革、合成革、电镀、石化产业;5、项目所在工业区将整合托管区位邻近且产业趋同的各类工业园区及其环境保护设施;6、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化工园区符合3环境风险管控所有石化、化工园区均应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工程,建设公共环境应急池系统,完善事故废水导流措施,建设功率足够的双向动力提升设施,形成企业应急池、企业间应急池共用和园区公共应急池三级应急池体系,提升园区应对环境风险能力。项目所在园区不属于石化、化工园区;符合由上述分析可知,项目的实施符合漳州市生态环境准入要求。4、与《平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根据《平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推动新型工业聚集发展。做大做强生态木业、健康食品、新型建材、机械制造等四大主导产业,促进链条化延伸、高端化发展,培育一批成长性好、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和特色集群。依托西蝉木业产业园,构建高端绿色现代木业新集群,打造闽西南生态木业精深加工产业基地。全面开发健康、休闲食品,加快推进蜜柚深加工、茶叶精加工等产业发展,培育壮大一批名优品牌。推动新型建材加工制造业提质升级,鼓励发展节能节材建筑材料,大力发展纺织机械,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全面提升工业能级。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平和工业园区北区(黄井片区),位于规划的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同时根据出租方提供工地规划许可证(见附件5),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不属于《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自然资发〔2024〕273号)(2024年本)限制类、禁止类用地,用地基本合理,符合《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5、其余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1)与国家当前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表1.1-4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与VOCs控制技术规范的符合性分析控制要求企业采取措施符合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本项目使用的VOCs原辅料采用密闭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加盖、封口,并在运输、装卸、储存和空置期间一直保持密闭符合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1、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VOC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2、粉状、粒状VOCs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进行物料转移。项目VOCs原辅料应采用密闭的包装袋进行物料转移,且在运输、装卸、储存和空置期间一直保持密闭。符合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项目在发泡设置集气罩收集,成型、烘干经集气管道密闭收集废气送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符合其他要求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和含VOCs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企业应建立含VOCs原辅材料和含VOCs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符合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项目运营期间,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符合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16758的规定。采用外部排风罩的,应按照GB/T16758、AQ/T4274-2016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应选取在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m/s。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项目在发泡设置集气罩收集,成型、烘干经集气管道密闭正压收集废气送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符合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6297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采用的原辅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收集初始排放速率为小于3kg/h;项目在发泡设置集气罩收集,成型、烘干经集气管道密闭正压收集废气送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重点提高涉VOCs排放主要工序密闭化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大含VOCs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本项目生产过程中,VOCs产生源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大含VOCs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符合福建省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项目必须入园,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新改扩建项目要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采取密闭措施,加强废气收集,配套安装高效治理设施。项目位于福建平和工业园区,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项目在发泡设置集气罩收集,成型、烘干经集气管道密闭正压收集废气送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17〕9号))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中。盛装含VOCs物料的容器应存放于储存室内,或至少设置遮阳挡雨等设施。含VOCs物料应优先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VOCs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并在运输和装卸期间保持密闭。本项目使用的VOCs原辅料均采用桶装,在非取用状态时加盖、封口,并在运输、装卸、储存和空置期间一直保持密闭符合产生有废气的生产工艺和装置均设有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所有产生VOCs的生产车间(或生产设施)均进行密闭,无露天和敞开式涂装、流平、干燥作业;不能完全密闭的部位设置软帘阻隔设施,减少废气排放;更换的VOCs吸附剂的废弃物等,产生后马上密闭,存放在不透气的容器内,贮存、转移期间保持密闭;密闭式局部收集的逸散的VOCs废气收集率达到80%以上。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项目在发泡设置集气罩收集,成型、烘干经集气管道密闭正压收集废气送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VOCs收集效率≥80%。符合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项目在发泡设置集气罩收集,成型、烘干经集气管道密闭收集废气送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符合鼓励生产、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料和产品。化工、印染、包装印刷等行业逐步推广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料和产品的使用。工业涂装企业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并建立台账,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项目生产过程主要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料;生产过程建立台账,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符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对生产装置排放的含VOCs工艺排气宜优先回收利用,不能(或不能完全)回收利用的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应急情况下的泄放气可导入燃烧塔(火炬),经过充分燃烧后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VOCs均经VOCs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排放符合对于含高浓度VOCs的废气,宜优先采用冷凝回收、吸附回收技术进行回收利用,并辅助以其他治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对于含中等浓度VOCs的废气,可采用吸附技术回收有机溶剂,或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当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技术进行净化时,应进行余热回收利用;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本项目VOCs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排放符合恶臭气体污染源可采用生物技术、等离子体技术、吸附技术、吸收技术、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或组合技术等进行净化。净化后的恶臭气体除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外,还应采取高空排放等措施,避免产生扰民问题本项目VOCs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排放符合严格控制VOCs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对于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含硫、氮、氯等无机废气,以及吸附、吸收、冷凝、生物等治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含有机物废水,应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VOCs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排放符合对于不能再生的过滤材料、吸附剂及催化剂等净化材料,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处置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作为危废进行管理符合鼓励企业自行开展VOCs监测,并及时主动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结果拟制定厂区VOCs日常监测计划符合企业应建立健全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规程和台帐等日常管理制度,并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各类设备、电气、自控仪表等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施的稳定运行建立健全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规程和台帐等日常管理制度,并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各类设备、电气、自控仪表等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施的稳定运行符合当采用吸附回收(浓缩)、催化燃烧、热力焚烧、等离子体等方法进行末端治理时,应编制本单位事故火灾、爆炸等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器材,并开展应急演练本项目VOCs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排放;并将适时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符合《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号产生VOCs的生产环节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并保持负压运行;采用蜂窝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时,其碘值不宜低于650mg/g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密闭正压集气系统收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建议项目采用碘值大于800mg/g活性炭符合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2.1.1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福建亿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2000万元,租赁福建漳州印象庄园建材有限公司厂房(根据现场勘查,项目租赁厂房为2025年9月新建厂房,目前为空厂房无环保遗留问题),建设福建亿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泡塑新材料、纸托生产项目(营业执照见附件2,租赁合同见附件4)。项目租赁厂房建筑面积10000m2,生产规模为年产EPS泡塑新材料400t、EPP泡塑新材料600t、纸托2000t(项目备案表见附件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判定依据见表2.1-1。表2.1-1项目环评判定一览表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判定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的;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胶粘剂10吨及以上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本项目为泡沫包装材料、纸托生产,原料为可发性聚苯乙烯及发泡聚丙烯、废瓦楞纸,纸托生产涉及浸渍工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22—38、纸制品制造223*/有涂布、浸渍、印刷、胶粘工艺的/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85、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废电池、废油加工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机动车、废电机、废电线电缆、废钢、废铁、金属和金属化合物矿灰及残渣、有色金属废料与碎屑、废塑料、废轮胎、废船、含水洗工艺的其他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农业生产产生的废旧秧盘、薄膜破碎和清洗工艺的除外)/注:经查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其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本项目纸托产品生产属于“C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中的纸浆模制品行业,纸托生产过程中的纸浆,不同于再生纸的纸浆,没有在再生纸纸浆那么复杂,不涉及再生纸浆的纤维分离、振动、除砂、斜筛浓缩、抄纸等工艺,更没有蒸煮、脱墨、漂白、白水回用工艺。本项目仅将废瓦楞纸加水破碎,形成纸浆,然后将纸浆脱水成型,无再生纸纸浆深加工工艺。因此,本项目纸托不属于再生纸制造。2、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福建亿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泡塑新材料、纸托生产项目2)建设性质:新建3)建设单位:福建亿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安厚农场径内作业区286号5)投资总额:2000万元6)用地情况:租用福建漳州印象庄园建材有限公司厂房,总租用建筑面积为10000m²7)生产规模:建设后年产EPS泡塑新材料400t、EPP泡塑新材料600t、纸托2000t7)职工定员:职工8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8)工作制度:年工作时间为300d,日工作时间24h9)建设周期:7个月3、项目组成表2.1-2工程组成一览表类别序号装置/单元名称工程内容及功能规模主体工程1泡塑新材料生产线位于租赁厂房西侧,主要设置有发泡机、空压机、自动成型机、料仓、烘房、烘干流水线等,建筑面积约3000m2年产EPS泡塑新材料400t、EPP泡塑新材料600t2纸托生产线位于租赁厂房东侧,主要设置有料池搅拌器、切边机、成型机、热压整形机、真空系统、打料机、吊栏烘(风)干线等,建筑面积约3300m2年产纸托2000t公用工程1供水市政供水管网2供电区域电网集中供给3排水1、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雨水收集后进入市政雨水管网最终排入黄井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经通过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平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2、成型废水直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冷却用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4空压机空压系统分别位于项目租赁厂房西北侧、东南侧5供热蒸汽供热来源于瀚蓝(平和)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辅助工程1办公区位于租赁厂房西北侧隔层,建筑面积约60m2储运工程1原料仓库位于项目租赁厂房西侧,建筑面积约600m22成品仓库位于项目租赁厂房西南侧,建筑面积约2300m2环保工程1废气处理系统1、发泡、成型、烘干、切割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浓度一并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调料、成型、晾干、烘干异味:合理安排生产周期,含水纸浆、含水中间品应随用随粉碎,不应长时间放置,同时加强车间通风,定期喷洒除臭剂。3、无组织排放废气:加强无组织废气收集,生产过程产生废气均达标排放2废水处理措施1、成型废水直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冷却用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经通过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平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3防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基础、安装消声装置等隔音降噪措施4固废处理处置方式①危废间:位于项目租赁厂房南侧,面积约10m2;②一般固废堆场:位于项目租赁厂房南侧,面积约20m2;③生活垃圾存放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5风险防范系统厂房配套配备消防桶、消防栓及灭火器等应急设备。6防渗措施危废间按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一般固废暂存间、其余生产区按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简单防渗区:一般地面硬化2.1.2主要产品与产能项目主要从事泡塑新材料、纸托生产,其主要产品方案见表2.1-2。表2.1-2产品产能产品名称产量注:EPS泡塑新材料、EPP泡塑新材料、纸托均属于包装材料。2.1.3主要生产设施表2.1-3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所在工序1泡塑新材料生产线24567891011121314纸托生产线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1.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1)原辅材料消耗及能耗主要原辅材料情况见表2.1-4。表2.1-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序号原辅料年用量(t/a)最大储存量(t)包装形式状态规格来源,场所注:项目废瓦楞纸来源于本地及附近地市的回收公司,回收公司的废瓦楞纸主要来源于回收的居民、商店、企业等的废瓦楞纸。项目外购的废瓦楞纸为无毒无害的生活、工业中的废瓦楞纸,不沾染污泥、涂料、油墨和胶水等,洁净度较高且不含有毒有害物质。(3)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表2.1-5项目主要原料理化性质一览表名称理化性质EPS可发性聚苯乙烯主要成分为聚苯乙烯(CASNO:9003-53-6)93~96%、戊烷(正戊烷CASNO:109-66-0;异戊烷CASNO:78-78-4)4~6.8%。外观与性状;白色球形固体颗粒;黑色球形固体颗粒;气味;轻微碳化合物气味;堆积密度;约610kg/m3;相对密度(水=1);1.03;在水中的溶解度;不溶于水;在有机溶剂中的溶解度;难溶于乙醇,可溶于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三氯甲烷等有机溶剂;自燃温度(℃);戊烷的燃点285℃,聚苯乙希的燃点;427℃;分解温度(℃);高温分解温度;350-400℃。戊烷戊烷,化学式C5H12,烷烃中的第五个成员。戊烷有3种同分异构体:正戊烷(沸点36°C)、异戊烷(系统命名法为“2-甲基丁烷”,沸点28°C)和新戊烷(系统命名法为“2,2-二甲基丙烷”,沸点10°C),“戊烷”一词通常指正戊烷,即其直链异构体。外观与性状:无色液体,有微弱的薄荷香味。沸点36.1°C,熔点-129.8°C,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丙酮、苯、氯仿等多数有机溶剂。危险特性:极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强烈反应,甚至引起燃烧。液体比水轻,不溶于水,可随水漂流扩散到远处,遇明火即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EPP聚丙烯EPP聚丙烯可发性聚丙烯(EPP),为无毒、无臭、无味的乳白色高结晶的聚合物,密度0.90~0.91g/cm3,是目前所有塑料中最轻的品种之一。成型性好,但因收缩率大(为1%~2.5%),厚壁制品易凹陷,对一些尺寸精度较高零件,很难于达到要求,制品表面光泽好,易于着色。具有良好的耐热性,熔点在164~170℃,制品能在100℃以上温度进行消毒灭菌。在不受外力的作用下,150℃也不变形。在低于-35℃会发生脆化,分解温度350℃左右。EPP是一种纯粹的碳氢化合物,不含增塑剂或预发剂等其它任何不利于再循环的化学物质,因此加热后即可消解,燃烧后留下的只是水和二氧化碳。润滑油外观:油状液体,淡黄色至褐色,无气味或略带异味;溶解性:不溶于水;闪点:76℃;引燃温度:248℃;稳定性:稳定;聚合危害:不聚合;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贮存: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用途:主要用于机械设备检修与维护。液压油液压油性状为清澈的琥铂色液体,具有特殊气味,相对密度(水=1)为20.881,不溶于水,闪点大于204℃,沸点大于316℃。(3)非甲烷总烃物料平衡表2.1-9本项目NMHC物料平衡一览表单位t/a产污工序非甲烷总烃产出非甲烷总烃去向废气处理装置(4)EPS泡塑新材料、EPP泡塑新材料物料平衡本项目EPS泡塑新材料、EPP泡塑新材料如表2.1-9.1所示:表2.1-9.1本项目EPS泡塑新材料、EPP泡塑新材料物料平衡一览表投入产出序号名称物料量(t/a)序号名称物料量(t/a)(5)纸托物料平衡本项目纸托物料平衡如表2.1-9.2所示:表2.1-9.2本项目纸托物料平衡一览表投入产出2.1.5公用工程(1)供电工程项目建设供电由市政供电电网提供。(2)给水工程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厂区主要用水为间接冷却水、碎纸、调料用水、生活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本项目蒸汽来源于瀚蓝(平和)固废处理有限公司提供。1)间接冷却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成型后需采用采用循环冷却水进行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使用过程中不添加其他助剂,且通过日常蒸发损耗及新鲜水的补充,不会造成冷却水的盐分富集,可实现循环使用,不外排,每天仅需补充损耗水量。项目设置3台冷却塔,1台冷却塔的循环用水量为200m3/h、2台冷却塔的循环用水量为150m3/h,日工作时间为24h,年运行300d,则冷却循环水量为12000m3/d(360万m3/a),根据《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50102-2014),损失水量占循环水量的百分数可取1.5%~3.5%,本次环评损耗水按用水量的1.5%计,则项目冷却塔补充新鲜水量约为180m3/d(54000m3/a)。2)碎纸、调料用水在碎纸、调料过程中,为将原料-废瓦楞纸粉碎至项目需要大小,需加入一定量的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1t废瓦楞纸需要3t水,本项目废瓦楞纸用量为2005t/a,则本项目碎纸、调料用水量约6015t/a,成型过程中在压力作用下湿料中部分水被压滤后通过密闭管道输送回到回用水桶内,脱除的水分约占总用水量的30%左右,即脱除的水量约为1804.5t/a,成型废水可以全部用于下批次原料碎纸、调料,不外排。该废水成分较为简单,大部分为容器中残留的湿纸料,可以满足碎料和调料过程回用需求,不会对产品质量造成影响。3)生活用水项目职工定员80人,不在厂食宿,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不住厂职工生活用水定额取50L/d•人,项目生活用水量为4m3/d,年工作300天,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1200m3/a。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生活用水量的80%计,则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量为3.2m3/d(960m3/a)。4)蒸汽冷凝水本项目远期蒸汽来源于瀚蓝(平和)固废处理有限公司提供,根据瀚蓝(平和)固废处理有限公司提供资料,该公司供热系统蒸汽供应能力为40t/h,项目需要蒸汽约为6t/h(43200t/a),因此,瀚蓝(平和)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供热可满足项目需求,蒸汽大部分损耗,损耗率约65%(28080t/a),其余蒸汽用水(15120m3/a)冷凝后回用于冷却用水。(3)排水工程项目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城市雨水管网,成型废水直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冷却用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经通过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平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水平衡图见图2.1-1。图2.1-1项目水平衡单位(t/a)(4)储存工程项目废瓦楞纸储存场所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满足防火、防渗、防雨、防尘、防流失、防霉变合规要求。2.1.6劳动定员职工8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时间为300d,日工作时间24h。2.1.7投资规模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2%,见表2.1-9。表2.1-8运营期环保设施投资一览表序号环保设施具体设施投资额(万元)一、废水处理设施1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0二、废气治理设施1废气处理设施发泡、成型、烘干、切割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浓度一并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02废气收集系统生产车间的废气收集系统203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废气集中收集治理安装通风换气设备等5三、噪声治理措施1配套设备噪声防治设施减振、隔声等措施2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一般工业固废治理设施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0.32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建设符合规范的危废暂存仓库13生活垃圾污染防治设施生活垃圾收集点、桶等设施0.24危废外运处置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0.5五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配备消防桶、消防栓及灭火器等应急设备2六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措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的防渗措施2七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各污染源排放口设置环境保护专项图标1八环境管理及必要监测仪——1合计——402.1.8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厂区场地呈长方形地块,建筑面积为10000m2。厂区的平面布置方案分为:生产区、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区、储运工程区。生产区租赁厂房由西至东分别布置泡塑生产线(设置有成型机、发泡剂、烘干流水线、料仓、烘房、线切割等)、纸托生产线(设置有吊栏烘(风)干线、风能干燥房、成型机、热压整形机、切边机、料池搅拌器、不锈钢浆桶、泵、空压系统、打料机等),西北侧辅助设备区域设置有冷却塔、空压机等;储运工程:原料仓库位于租赁厂房西侧、成品仓库位于租赁厂房西南侧;公用工程:空压系统分别位于租赁厂房西北侧及租赁厂房内东南侧;辅助工程:办公区位于租赁厂房西北侧,各功能分区明确,保证工艺、物料流顺畅,项目车间内设备布置紧凑,减少了运输流程。主要噪声源布置于车间内部,减少噪声源对厂界环境的影响。危废间设置于租赁厂房南侧,并采取防渗措施,可防止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影响;危废间位于租赁厂房东南侧,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危废间整体做好防风,防雨,防晒措施,内部按危废性质进行分区暂存。具体详见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见附图4。整体而言,项目总平面布置功能区划明确、物流顺畅,平面布置基本合理。2.2.1工艺流程(G-废气、S-固废、W-废水、N-噪声)本项目工艺所需蒸汽由瀚蓝(平和)固废处理有限公司提供,入厂前温度≤130℃,压力0.7MPa,经过传递损失、减压阀门等入厂后控制在约100℃,0.4~0.45MPa状态,后可直接供应发泡、成型、烘干等工艺环节。(1)EPS泡塑新材料生产工艺流程图2.2-1EPS泡塑新材料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简述:①预发泡:预发泡过程是在预发泡机内完成,可发性珠粒自加料口送入,经螺旋进料器进入预发泡机,珠粒受来自鼓风机和进风口的热蒸汽烘蒸,同时受到搅拌器的搅动而逐渐发泡上浮,达到预定发泡倍数后,自出料口送出机桶。蒸汽加热到100℃左右约150s左右,EPS珠粒开始发泡。本项目外购EPS珠粒内含有发泡剂,因此加工过程中无需再添加发泡剂等其他成分,预发泡过程运行时、停机过程会产生少量冷凝水,冷凝水通过预发泡机底部的管道流至冷却水循环系统用于冷却脱模。该过程会产生发泡废气G1、噪声N。②熟化:预发泡好的泡粒因部分发泡剂挥发逃逸、残留发泡剂受冷凝结体积缩小以及EPS珠粒内部的蒸汽凝结造成EPS珠粒内部的暂时真空以及对压力十分敏感,必须存放一段时间,让空气渗透到EPS珠粒内部以平衡其内外压力并使得EPS珠粒稳定。熟化过程在熟化仓内进行,熟化仓采用透气性能良好和有金属条纹的结构以防止静电。熟化时通入空气,以缩短熟化时间,熟化时间一般为4-8小时,可根据外界温度调整熟化时间。熟化的目的为避免从发泡机出来的原料因骤冷造成回缩再反弹回去,空气通过泡孔膜渗透到泡孔内部,使泡孔内的压力与外界的压力平衡,颗粒更加有弹性。熟化所需空气经空压机通入,可缩短熟化时间。料仓采用密闭的料仓进行,此工序不产生污染物。③成型:熟化后的颗粒从进料口进入成型机内的模具中,将充满粒料的模腔密闭并加热,珠粒受热软化(用蒸汽直接通入塑料颗粒中加热,温度控制在120~140°C左右),使泡孔膨胀至填满相互间的空隙,并粘结成均匀的泡沫体。此时泡沫体仍是柔软的并承受泡孔内热气体的压力。从模具中取出前,须使气体渗出泡孔。此工序温度未超过塑料颗粒的分解温度,因此加热过程不发生分解,但塑料粒子间会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该过程会产生EPS成型废气G2、噪声N。④冷却脱模:冷却过程采用水冷和真空冷却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将雾化的水喷到模具表面,以吸收大量的热量,使水被汽化,靠水分蒸发来吸收热量,将模具初步冷却。冷却后,打开真空阀,真空泵抽真空,使模具和制品内的余热与水分全部排空,带走热量。脱模时采用顶杆脱模,在慢速开模时传送风将EPS产品推到脱模的一侧,当模具开到设定的位置时,开传送风以帮助部分脱模,然后由顶杆把产品推出来,人工查看箱体的完整情况,再修整多余边角。此过程使用的空气先经空压机进入空气储气罐,再从空气储气罐进入成型机。设备设置循环水泵,使用自来水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排放)。⑤烘干:脱模后的泡沫制品表面富含一定水分,放置于烘房内,通过蒸汽加热散热器转换热能对烘房供温度烘干泡沫,烘干时间为4~8h,温度保持在40~50°C,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冷却水循环系统,该过程会产生EPS烘干废气G3、噪声N。⑥切割:烘干后约50tEPS泡塑新材料通过线割机切割(依靠电阻丝进行切割,电阻丝温度控制在100-200℃)成所需形状,高温可能导致EPS材料分解,此过程会产生切割废气G7和泡塑边角料S11。⑦检测、包装入库:产品通过检测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作为固废,合格的产品则包装存入仓库中。(2)EPP泡塑新材料生产工艺流程图2.2-2EPP泡塑新材料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简述:①预压:将EPP颗粒通过人工投入至料斗(颗粒物粒径较大,在投料过程不产生粉尘),通过管道输入载压罐,通过预压来增强原料颗粒内部的压力以便有更大的发泡力而得到良好的熔接和表面外观,降低产品成型后的收缩率。原材料加入载压罐后密封,然后通入压缩空气后保持48小时,加高压至3~5个大气压使空气进入颗粒原料内部,在高气压作用下颗粒原料膨胀。预压罐工作压力约0.26~0.46MPa,未进行任何加热,EPP珠粒几乎不会挥发有机废气,该工序主要产生噪声N。②成型:将载压后的EPP颗粒通过空压机供压经管道输送注入到成型机的模具内,使原料充满模具,然后通入蒸汽加热使EPP粒子进一步膨胀并表面熔接到一起而成型。成型机采用蒸汽直接加热,加热温度控制在140°C左右。本项目的加热温度低于EPP粒子的分解温度(350°C),发泡成型过程中不会发生分解,但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该过程会产生EPP成型废气G4、噪声N。③冷却脱模::在通入蒸汽后,模具内部的温度一般在130°C左右。为了确保产品的顺利脱模,采用冷却水间接冷却,使模温下降至70°C左右。随着内部压力的解除以及降低到脱模温度,即可进行脱模操作,无需脱模。冷却水部分蒸发损耗,其余经管道回至冷却水池降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因产品已完全固化结块,表面无杂质,冷却水直接接触后不会被污染,可循环使用,不外排。④烘干:脱模后的泡沫制品表面含有一定水分,放置于烘房内,通过蒸汽加热散热器转换热能对烘房供温度烘干泡沫,烘干时间为4~8h,温度保持在40~50°C,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冷却水循环系统,该过程会产生EPP烘干废气G5、噪声N。⑤检测、包装入库:烘干后的产品通过检测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作为固废,合格的产品则包装存入仓库中。(3)纸托生产工艺流程图2.2-3纸托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简述:①碎纸、调料:破碎、搅拌:将废瓦楞纸和水按照一定比例投入碎料机内,废瓦楞纸在水流的剪切力和摩擦力作用下被分解成湿纸料,湿纸料通过管道输送至浓料桶,然后和水按照一定比例通过管道输送至调料桶内进行调料,调料完成后再通过管道输送至供料桶待用,该工序产生噪声N、臭气浓度G6。②水模成型:湿料在供料桶内通过管道输送至成型设备内,利用真空系统通过模具进行脱水成型为半成品,在压力作用下湿料中部分水被压滤后通过密闭管道输送回到回用水桶内,暂存时间约12h,用于下批次原料碎料和调料,不外排,该工序产生噪声N、臭气浓度G6、成型废水W1。③晾干、烘干:本项目正常情况下对水模成型后的半成品采用晾干定型,仅部分加急订单需要采用烘干定型缩短时间,烘干依托瀚蓝公司蒸汽加热,烘干加热温度约120℃,该工序产生臭气浓度G6。④热压整形、切边:将干燥后的半成品通过模具再次进行热压成形状规则的产品,加热温度约200℃,采用电加热方式,然后使用切边机对纸托半成品进行切边出产品,该工序产生噪声N、纸托边角料S2。⑤检验、包装入库:热压整形后的产品人工检验,纸托不合格产品S3可作为原料直接回用于碎纸、调料工序,合格的产品则包装存入仓库中。(4)其他产污图2.2-4其他产污分析其他产污主要为生活办公主要产生员工生活污水W2、生活垃圾S4;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废活性炭S5;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S6、废液压油S7、含油抹布S8、沾有润滑油与液压油的空桶S9;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产生废包装材料S10。产污环节: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W2;成型废水W1。废气:主要为发泡废气G1、EPS成型废气G2、EPS烘干废气G3、EPP成型废气G4、EPP烘干废气G5、臭气浓度G6、切割废气G7。噪声:主要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S4;废次品S1、纸托边角料S2、纸托不合格品S3、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废活性炭S5;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S6、废液压油S7、含油抹布S8、沾有润滑油与液压油的空桶S9;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产生废包装材料S10、泡塑边角料。表2.2-1建设项目产排污节点类别产污环节污染物名称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废水员工生活生活污水W2pH、COD、BOD5、SS、氨氮、TP、TN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经通过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平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厂成型成型废水W1pH、COD、BOD5、SS、氨氮、TP、TN成型废水直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气预发泡发泡废气G1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臭气浓度密闭集气罩正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EPS成型EPS成型废气G2EPS切割切割废气G7EPS烘干EPS烘干废气G3EPP成型EPP成型废气G4非甲烷总烃EPP烘干EPP烘干废气G5非甲烷总烃碎纸、调料、成型、晾干、烘干臭气浓度G6臭气浓度合理安排生产周期,含水纸浆、含水中间品应随用随粉碎,不应长时间放置,同时加强车间通风,定期喷洒除臭剂噪声生产设备设备噪声(N)等效A声级(Leq)隔声、减振固废一般固废检验废次品S1EPS、EPP塑料集中收集,外卖综合利用切割泡塑边角料S11EPS塑料原料废包装材料S10塑料、纸张等热压整形、纸托边角料S2纸回用于生产切边检验纸托不合格品S3纸危险废物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活性炭S5主要为饱和的环烷烃与链烷烃混合物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设备维修废润滑油S6润滑油设备维修废液压油S7液压油设备维修含油抹布S8润滑油、液压油设备维修沾有润滑油与液压油的空桶S9润滑油、液压油办公生活办公生活垃圾S4纸屑、果皮等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项目为新建项目,根据现场踏勘(见附图3—周边环境现状照片)及调查资料,建设单位租赁空厂房后按照生产工艺对厂房布置并相应对厂房内部进行装修,再安装相应的生产设备从事相关生产,地面全部硬化,厂房地面不存在明显污渍,未发现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3.1.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根据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5年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的函,漳州市平和县近一年环境空气质量见表3.1-1。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表明,平和县2025年SO2、NO2、PM10、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CO日均值第95百分数和O3最大8小时值第90百分数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过渡阶段浓度限值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表3.1-1平和县环境空气质量情况一览表综合指数无量纲,其他浓度单位均:mg/m3月份综合指数达标天数比例(%)SO2NO2PM10PM2.5CO95per03-8h90per首要污染物1月2.971000.0040.0240.0440.0280.60.115细颗粒物区2月2.351000.0030.0160.0320.0220.850.097细颗粒物域3月2.6790.30.0040.0220.0280.0180.60.158臭氧环4月2.6296.70.0040.0200.0330.0180.60.147臭氧境5月2.141000.0030.0180.0220.0130.60.129臭氧质6月1.551000.0020.0140.0130.0070.60.101臭氧量7月1.421000.0020.0120.0120.0060.60.096臭氧现状8月1.331000.0020.0090.0160.0080.40.084臭氧9月1.531000.0020.0110.0170.0100.50.091臭氧10月2.021000.0030.0160.0220.0140.70.109臭氧11月2.391000.0040.0230.0270.0170.80.106臭氧12月2.661000.0050.0230.0340.0230.80.104细颗粒物全年2.1598.90.0030.0170.0250.0150.70.114臭氧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2)环境影响评价GIS服务平台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区判定查询结果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影响评价GIS服务平台中环境空气质量模型技术支持服务系统(http://data.lem.org.cn/eamds/apply/tostepone.html)中达标区判定的筛选结果如下截图:可见本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空气质量数据服务筛选结果达标区判定序号文件类型省份市年份国控点数量1达标区判定福建漳州市20243*注:当显示多条数据时,说明评价范围涉及2个及以上地市图3.1-1达标区判定截图(2)特征污染因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网(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常见问题解答:“7.技术指南中提到“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其中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和地方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不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97)、《前苏联居住区标准》(CH245-7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等导则或参考资料。排放的特征污染物需要在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限值要求才涉及现状监测,且优先引用现有监测数据”和“9.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和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之外的特征污染物无需提供现状监测数据,但应提出对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由于本项目排放的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臭气浓度等均无《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和地方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因此无需现状监测。后述章节提出对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管控要求。3.1.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24年漳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24年,全市主要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良,49个主要流域考核断面中,Ⅰ—Ⅲ类的水质比例为98.0%,同比提升2.1个百分点;Ⅰ—Ⅱ类水质比例71.4%,同比提升38.7个百分点。12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100%,同比上升8.3个百分点,总体水质为优。1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所有水源地各期监测值均达到或者优于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100%。由此可见黄井溪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水质质量可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3.1.3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1.4生态环境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开展生态现状调查。3.1.5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表A.1,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属于Ⅳ类,原则上可不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另外,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33号)规定,“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福建亿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租赁福建漳州印象庄园建材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安厚农场径内作业区286号(平和工业园区北区(黄井片区))厂房,根据现场勘查,该幢建筑已经按标准厂房建成,厂房将做好水泥硬化,做好防渗防漏措施,通过标准厂房验收后再交于项目使用;项目周边地下水、土壤环境相对不敏感,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很小,基本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因此,本评价不对项目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补充监测。3.1.6电磁辐射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影响。环境保护目3.2环境保护目标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附图2和表3.2-1。标表3.2-1项目环境保护目标相对与项目厂界距受影响规污染因素环境功能及保护要求目标方位大气环境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黄井溪S140/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生态环境项目区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离(m)模/人数声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3.3.1废水排放标准项目成型废水直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冷却用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经通过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平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总磷、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相关规定经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平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平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的一级A标准,具体见表3.3-1。表3.3-1项目废水排放标准标准值(mg/L,pH除外)序号污染物GB89781996三级(GB/T31962-2015)表1B本项目执行标准平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执行标准6~95010105(8)0.5/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的控制指标,括号内的数值为水温≤12℃的控制指标。发泡、成型、切割及烘干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DA001排气1pH6~9/6~92COD500/5003BOD5300/3004SS400/4005NH3-N/45456TP/887TN/70703.3.2废气排放标准(1)有组织排放:污染物排放标准》(GB筒执行标准详见表3.3-2。表3.3-2DA001排气筒废气排放标准产污工序/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标准本项目排气筒DA001(15m)NMHC100mg/m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苯乙烯50mg/m3甲苯15mg/m3乙苯100mg/m3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5kg/t产品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2)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标准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标准详见表3.3-4。表3.3-4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产污工序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标准本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4.0mg/m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甲苯0.8mg/m3苯乙烯5.0mg/m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臭气浓度20(无量纲)乙苯①//注:①暂无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待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颁布后实施。(3)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执行标准厂区内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要求。表3.3-5厂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标准污染物项目执行标准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监测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NMHC《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10.0mg/m330mg/m3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3.3.3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见表3.3-6。表3.3-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摘录)时段3类噪声限值(dB(A))昼间65夜间553.3.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的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其中对危险废物的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等过程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生活垃圾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实施)的“第三章第三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之规定。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国家“十四五”期间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必须遵照国家和省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工程拟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结合本项目污染分析和污染物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确定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为CODcr、NH3-N、VOCs。根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污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环保财〔2017〕22号)中“对工业排污单位内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混合排放的,全部视为工业废水核定初始排污权”。项目成型废水直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冷却用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经通过污水管总量控制指标网最终排入平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因此,本项目废水无需进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根据《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漳州市2024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漳环综〔2025〕5号),新增VOCs应实行倍量替代。根据《福建省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有机废气总量控制方式:“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批时,需附项目VOCs削减量替代来源,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本次评价采用VOCs指标进行分析时,其源强数值参考非甲烷总烃的数值,合计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为0.8383t/a。企业在报地方环保主管部门批准认可后,依法取得了VOCs削减量替代来源确认函,方可作为本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表3.4-1新增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t/a非甲烷总烃0.838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租赁福建漳州印象庄园建材有限公司厂房,厂房已建设完成,施工期仅涉及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施工周期短,影响小,故不进行影响分析。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1运营期废气4.2.1.1废气源强分析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纸托生产过程碎纸、调料、成型、晾干、烘干产生异味;EPS泡塑新材料发泡、成型、烘干产生的废气;EPP泡塑新材料生产过程成型、烘干产生的废气、切割废气。(1)有机废气①EPS发泡、成型、烘干产生的废气本项目以EPS塑料粒子作为发泡成型原材料。根据EPS塑料粒子的理化性质可知,聚苯乙烯为高分子有机聚合物,其分解温度为395℃,本项目发泡温度为90-100℃,成型温度为120~140°C,烘干温度为40-50℃,均远低于聚苯乙烯的分解温度,而且工艺温度下塑料粒子没有熔融,生产过程也没有剪切挤压等可能导致部分化学键断裂、分解、降解的工艺,因此,本项目生产过程不会有因聚合物裂解产生的废气,原料中残留的单体大部分仍包裹在聚苯乙烯膜泡中,即保留在产品中。由于甲苯、乙苯逸散量均很小,且产生比例与操作温度、原料性能等诸多因素有关,较难进行准确定量计算,故本评价不对甲苯、乙苯进行定量分析,仅分析戊烷(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和苯乙烯废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可发性聚苯乙烯(EPS)树脂》(QB/T4009-2010)中对EPS树脂的技术指标控制,EPS树脂残留苯乙烯普通级≤0.6%、阻燃级≤0.2%,发泡剂含量均为4.0-6.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可发性聚苯乙烯(EPS)树脂》(QB/T4009-2010)对EPS树脂的技术指标控制和建设单位提供资料,EPS塑料粒子中发泡剂(戊烷)含量为4-6.8%,EPS塑料粒子使用量为410t/a,残留苯乙烯量从严按照普通级0.6%,发泡剂含量从严按照6.8%,计算得出苯乙烯含量为2.46t/a,戊烷含量为27.88t/a。根据《聚氨酯(PUF)与发泡聚苯(EPS、XPS)保温系统比较》(郭晓飞,郭春明:沈阳市聚氨酯科工贸公司,辽宁沈阳110032),EPS珠粒发泡闭孔率相对较高,几乎达100%,本项目取闭孔闭孔率95%,则有5%的戊烷和苯乙烯挥发出来,戊烷以非甲烷总烃进行表征,则苯乙烯产生量为0.1230t/a,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1.3940t/a。苯乙烯属于臭气的一种,项目生产过程加热使得EPS树脂颗粒中的苯乙烯部分挥发伴随产生难闻气味,即臭气,臭气属于无量纲污染物,难以定量分析。本次评价仅作定性分析。②切割废气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项目EPS泡沫切割过程中因电阻丝发热使聚苯乙烯板局部温度升高,聚苯乙烯板的熔点约100~200℃,热分解温度约395℃。在此温度区间内,聚苯乙烯分子链仅发生物理熔融及少量断链,产生的废气为微量游离单体。由于甲苯、乙苯逸散量均很小,且产生比例与操作温度、原料性能等诸多因素有关,较难进行准确定量计算,故本评价不对甲苯、乙苯进行定量分析。废气主要特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并可能伴有极少量苯乙烯单体异味。参考《上海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通用计算方法》(2017年2月)中表1-4,挥发性有机物的产污系数取0.539kg/(t-原料),本项目切割EPS用量为50t,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270t/a。参照方从容等在中国卫生检验杂志中发表的《聚苯乙烯制品中苯乙烯单体残留量监测方法及GC-MS确证技术的建立》一文,实测聚苯乙烯塑料中苯乙烯单体残留量范围为232.6mg/kg~679.5mg/kg,本次评价取最大值679.5mg/kg进行核算,本项目切割EPS用量为50t,则切割EPS中苯乙烯单体总量为0.0340t/a。根据《聚氨酯(PUF)与发泡聚苯(EPS、XPS)保温系统比较》(郭晓飞,郭春明:沈阳市聚氨酯科工贸公司,辽宁沈阳110032),EPS珠粒发泡闭孔率相对较高,几乎达100%,本项目取闭孔率95%,则有5%的苯乙烯挥发出来,则苯乙烯产生量为0.0017t/a。③EPP成型、烘干产生的废气本项目EPP成型温度在140℃左右,烘干温度为40~50℃,EPP分解温度在350℃左右,因此EPP进行成型、烘干过程均不会发生分解,EPP成型、烘干生产过程中有少量有机废气产生,以非甲烷总烃计。非甲烷总烃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92塑料制品行业系数手册—2924泡沫塑料制造行业系数表”进行计算,非甲烷总烃产污系数为1.5千克/吨-产品,项目EPP泡塑新材料生产量为605t/a,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9075t/a。④收集项目拟在发泡机、切割机设置集气罩收集,成型、烘干经集气管道密闭正压收集废气送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表4.2-1项目EPS泡塑新材料、EPP泡塑新材料生产线集气罩、管道情况一览表工艺集气罩/管道数量(个)集气罩/管道尺寸(m)集气距离(m)集气风速(m/s)设计总风量(m³/h)集气效率(%)备注发泡30.6×0.40.51.0756080集气罩切割10.8×0.40.51302480集气罩成型60Φ0.1/5.0847880四周加装软帘烘干20Φ0.1/5.0282680烘干房处仅留物件进出口合计21888//备注:①根据《简明通风设计手册》,单个集气罩集气风量计算公式Q=K(a+b)×h×V0×3600,式中K取1.4,h取0.5m,V0取1.0m/s;②根据《环境工程设计手册》中圆形风管内的风量计算公式:L=3600×(π/4)×D²×V,式中V取5.0m/s;③集气罩风速参考《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AQ/T4274-2016)表1上吸式排风罩,有毒气体控制风速为1.0m/s;④VOCs收集风管的断面风速推荐值如下:不含尘风管:支管风速5~6m/s,主管风速8~12m/s,本项目成型及烘干废气集气风速取5m/s。参考《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2022年修订)》中“表2-3VOCs废气收集率和治理设施去除率通用系数”,密闭车间内正压抽风,废气收集效率为80%。考虑到风量损失,本项目EPS泡塑新材料、EPP泡塑新材料生产线风机总风量为22000m3/h。(2)碎纸、调料、成型、晾干、烘干异味项目使用的废瓦楞纸,碎纸、调料、成型、晾干、烘干工序会产生少量臭气。恶臭为人们对恶臭物质所感知的一种污染指标,其主要物质种类达上万种之多。由于各种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相加、协同、抵消及掩饰作用等),加之人类的嗅觉功能和恶臭物质取样分析等因素,迄今还难以对大多数恶臭物质作出浓度标准。类比《漳州纸善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纸托产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根据表4.2.1-1,该项目生产产品,工艺与项目类似,可类比)对厂界臭气浓度现状监测(见验收内容截图及验收意见附件10),厂界臭气浓度无组织最大值为14(无量纲),恶臭污染物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相对于纸善凯公司,项目产品年产量较少,项目运营期通过合理安排生产周期,含水纸浆、含水中间品应随用随粉碎,不应长时间放置,同时加强车间通风,定期喷洒除臭剂,采取上述措施后,恶臭污染物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表4.2-1.1纸托异味排放情况类比的可比性分析类别公司1公司2(类比公司)备注公司名称本项目漳州纸善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工艺碎纸、调料、水模成型、晾干或烘干、热压整形、切边碎纸、搅拌、真空压滤成型、干燥、自然风干基本一致生产产能年产纸托2000t年产纸托5000t项目年产量较少废气治理设施定期喷洒除臭剂+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项目采取定期喷洒除臭剂废气监测单位—福建闽晋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4.2.1.2达标排放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周边存在的最近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南侧约690m处的前厝。发泡、成型及烘干废气等收集处理后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本项目经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正常排放情况下,非甲烷总烃、苯乙烯、臭气浓度等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村庄及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影响小,对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4.2.1.3生产设施开停炉(机)等非正常情况(1)非正常排放源强本项目非正常排放主要考虑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等情况下的排放。有机废气最不利情况考虑废气治理设施处理效率为0,造成废气污染物未经净化直接排放,非正常废气排放源强见表4.2-2。表4.2-2大气污染物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非正常排放污染物非正常排放单次持续年发生频原因速率(kg/h)时间/h次发泡、成型及废气治理措施NMHC0.261年烘干损坏1一次苯乙烯0.01(2)处理措施污染源为避免废气不正常排放,降低环境影响,出现非正常排放情况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及时维修,同时加强环境管理,预防优先,做到早发现、早处理。4.2.1.4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1)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措施项目产生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活性炭吸附原理:由于活性炭固体表面上存在着未平衡和未饱和的分子引力或化学键力,因此当此活性炭固体表面与气体接触时,就能吸引气体分子,使其浓聚并保持在固体表面,此现象称为吸附。利用活性炭固体表面的吸附能力,使废气与大表面的多孔性固体物质相接触,废气中的污染物被吸附在活性炭固体表面上,使其与气体混合物分离,达到净化目的。废气经空气过滤器除去微小悬浮颗粒后,进入吸附罐,经过罐内活性碳吸附后,除去有害成分,符合排放标准的净化气体,经风机排出,活性炭吸附装置已经广泛的应用于工业企业有机废气治理,其治理效果已经得到广泛的认可,查阅《环境工程报》2016年第34卷增刊《工业源重点行业VOCs治理技术处理效果的研究》(苏伟健、徐绮坤),其中关于活性炭吸附效率为73.11%,二级活性炭吸附效率为92.7%,本项目活性炭处理效率保守取80%,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附录A.2,本项目采取的“二级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属于可行技术。综上,选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VOCs进行净化处理有效、可行。建设单位需加强营运期废气处理装置的维护管理,及时添加活性炭,确保处理装置稳定运行。2)排气筒设置合理性A、排气筒高度达标性分析根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气筒不应低于15m,项目DA001排气筒高度为15m,满足要求。因此,项目排气筒的高度设置合理。B、排气筒烟气出口速度的论证经计算,本项目DA001排气筒烟气流速为15.7m/s,满足《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第5.3.5节“排气筒的出口直径应根据出口流速确定,流速宜取15m/s左右”的通用技术要求。综上,项目排气筒位置及高度均严格按照生产工艺特征、国家标准进行设置,总体而言是比较合理的。3)无组织排放废气防治措施①有机废气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项目所用的VOCs物料采用密闭容器盛装,储存条件为常温。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应盛装在密闭塑料桶内暂存于专门的危废仓。故储存过程无总VOCs的产生。因此,项目符合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项目VOCs物料采用密闭容器进行物料转移;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应盛装在密闭塑料桶内转移。因此,项目符合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正压收集(收集效率80%)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相关设备及其管道在开停工(车)、维修时,应在退料阶段将残存物料退净,并用密闭容器盛装,退料过程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因此,项目符合VOCs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记录要求:企业拟建立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VOCs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如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操作温度、停留时间、吸附剂再生/更换周期和更换量等关键运行参数。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因此,项目符合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②异味项目使用购买自废瓦楞纸作为原料,正常情况下基本无异味产生,但含水纸浆、含水中间品长时间放置下,会有腐败气味产生,因此环评要求:A、含水纸浆、含水中间品应随用随粉碎,不应长时间放置;B、加强车间通风,可降低异味的影响。C、建议喷洒环保TA-MER系列纯天然生物除臭剂,用环保TA-MER系列纯天然生物除臭剂富含芽孢杆菌、酵母菌、乳酸菌、光合菌属和蛋白酶、脂肪酶、纤维素酶等活性酶。能快速抑制腐败菌的生长,有效吸收和降解氨氮、硫化氢、甲基硫醇等具有恶臭味的有害污染,清新空气。4.2.1.5自行监测计划本项目排污许可类别为简化管理,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中相关规定,制订项目自行监测计划。监测点选取及监测频次见表4.2-3。表4.2-3废气监测计划一览表类别设施或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废气有组织DA00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1次/半年苯乙烯、甲苯、乙苯、臭气浓度1次/年无组织企业边界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臭气浓度1次/年厂区内监控点非甲烷总烃1次/年表4.2-4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产生源强排放形式治理设施处理能力m3/h收集效率治理工艺去除率是否为可行技术排放源强排气筒概况排放标准是否污染物产生浓度(mg/m3)主要污染物产生速率(kg/h)主要污染物产生量(t/a)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污染物排放速率(kg/h)主要污染物排放量(t/a)编号及名称高度m内径m温度℃类型地理坐标浓度(mg/m3)速率(kg/h)达标运营期环境影响和发泡、成型及烘干、切割非甲烷总11.80.261.8628有组织负压集气+二级活性炭2200080%80%是2.40.050.3726DA001废气排放口150.7525一般排放口E117.481792°;N24.497656°100mg/m3/苯乙0.60.010.0998是0.10.0030.020050mg/m3/臭气浓度///是///2000(无量纲)/非甲烷总/0.060.4657无组织//////0.060.4657133.3m×74m×11m4.0/苯乙/0.0030.0249//////0.0030.02495.0/臭气浓度///////////20(无量纲)/保护措施合计非甲烷总//2.3285////////0.8383////苯乙//0.1247////////0.0449////表4.2-5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产污环节类别污染物种类产生源强处理能力t/d治理工艺治理效率/%是否为可行技术废水排放量t/a因子排放源强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排放口基本情况污水处理厂排放源强监测要求污染物产生浓度(mg/L)主要污染物产生量(t/a)污染物排放浓度(mg/L)主要污染物排放量(t/a)编号名称类型地理坐标污染物排放浓度(mg/L)主要污染物排放量(t/a)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生活办公生活污水COD4000.384015化粪池15是960COD3400.3264间接排放平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间断排放DW001废水总排口间接排放口E117.475696°、N24.497533°500.0480///BOD52000.192011BOD51780.1709100.0096/SS2200.211247SS116.60.1119100.0096/NH3-N300.02883NH3-N29.10.027950.0048/TN44.80.04304TN43.010.0413150.0144/TP4.270.0041/TP4.270.00410.50.000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泡塑新材料 泡沫塑料制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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