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密部件用制造装备及精密结构件招标采购公告(202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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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产100万套精密部件用制造装备(可用于人形机器人)及精密结构件项目
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启航南路6号
宁波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6-4-29
公示稿-1、(报批稿)震裕年产100万套精密部件用制造装备(可用于人形机器人)及精密结构件项目(1).pdf
公告时间:2026年4月29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65131767
通信地址:宁海县政务服务中心136号窗口(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项目编号:RXP2026HPB1053RXHKY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100万套精密部件用制造装备(可用于人形机器人)及精密结构件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宁波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打印编号:1775095413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qt8w58建设项目名称件项目年产100万套精密部件用制造装备(可用于人形机器人)及精密结构建设项目类别30-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宁波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6MA2J3XTF11法定代表人(签章)毕国亮主要负责人(签字)郭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张云杰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MA281EUY04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华怀玉2013035330350000003508330201BH000749华22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华怀玉全文编制BH000749华不不了-1-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一地理位置图附图二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三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三—1厂房三1F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三—2厂房三2F~4F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三—3厂房二1F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三—4厂房一1F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四宁海县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五宁海县茶园镇国土空间用途分区规划图附图六宁东新城用地规划图附图七宁海县三区三线图附件1投资备案附件2不动产权证附件3现有工程环评批复附件4现有工程验收意见附件5企业排污许可证附件6应急预案备案表附件7辅料MSDS附件8评审意见及修改说明附件9质量控制单附件10编制主持人现场踏勘照片及社保证明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00万套精密部件用制造装备(可用于人形机器人)及精密结构件项目项目代码2509-330226-04-01-32516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启航南路6号地理坐标121°35′1.041″E,29°16′8.920″N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3499金属结构制造3311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349三十、金属制品业33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1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宁海县宁波南部宁海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509-330226-04-01-325166总投资(万元)104050环保投资(万元)172环保投资占比(%)0.17%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占地面积(m2)0(不新增用地)新增建筑面积89452.22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的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本项目不涉及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故不开展专项评价。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洋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见下表。表1-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的污染物;不涉及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及氯气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废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为间接排放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使用自来水,不涉及河道、海域取水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非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向海域排放污染物否地下水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的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地下水不开展专项评价否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否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1、《宁波市宁海县茶院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规划名称:《宁波市宁海县茶院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审批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审查文件名称、文号及日期:2024年11月2、《浙江宁海经济开发区宁东新城(核心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年8月)规划名称:《浙江宁海经济开发区宁东新城(核心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规划情况年8月)审批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审查文件名称、文号及日期:2015年4月8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浙江宁海经济开发区宁东新城(核心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报告书》审查机关: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文号及日期:《关于浙江宁海经济开发区宁东新城(核心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浙环函﹝2019)152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符合性分析(1)《宁波市宁海县茶院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根据《宁波市宁海县茶院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项目所在地为工业发展区,详见附图五。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符合用地规划。(2)《浙江宁海经济开发区宁东新城(核心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年8月)本项目位于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根据《浙江宁海经济开发区宁东新城(核心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西片区,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详见附图六。本项目在现有项目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和扩建,不涉及新增用地。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精密结构件的制造生产和精密部件用制造装备的组装生产,精密结构件即为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顶盖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精密部件用制造装备为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顶盖的制造装备,故符合宁东新城的主导产业定位(主导产业重点发展高端模具、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和新材料四大产业。)。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宁东新城(核心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2、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1)规划环评批复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处于《浙江宁海经济开发区宁东新城(核心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报告书》(以下简称《环评报告书》)的评价区域。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详见下表。表1-2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优化功能布局和产业结构宁东新城(核心区块)规划应加强与宁海县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门湾新区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的衔接,并根据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综合整治的相关要求,进行统筹协调和优化发展。宁东新城(核心区块)内局部用地占用基本农田,须调整区域内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用地类型,在土地利用性质未转换、尚未规划未调整及规划修编未获批前,仍按原相关要求进行开发管理。严格控制现状及规划居住用地、文教用地附近的用地类型,应在规划实施中进一步优化功能定位,通过调整工业企业车间布局,合理设置隔离带或缓冲区,提出有效的污染防治对策,以进一步减轻企业产生的环境影响。同时,宁东新城(核心区块)在后续规划实施过程中应结合宁波市、宁海县的产业提升需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统筹协调并实施差异化发展,严格控制区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进行高新技术改造,提高入区企业的规模和质量。符合,本项目所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功能布局。项目其一产品为精密结构件属于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另一产品属于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的制造装备,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属于《浙江宁海经济开发区宁东新城(核心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主导产业之一,符合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宁东新城(核心区块)污水依托宁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应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提高废水收集率。区域内由于软土地基等地质问题,导致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污水管网错位、破损、堵塞等问题,管委会须进一步完善区域污水管网建设,加强排查管理,优化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排放去向,确保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和稳定达标。在污水处理能力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应限值该区域的发展进度和规模,限值高耗水企业入区。同时,宁东新城(核心区块)应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并根据需求,统筹协调区域内危废处置项目建设,确保区域内危废处置率达到100%。符合,本项目所在地已铺设污水管网,废水均纳管排放。现有厂区已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危废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加强重点污染物的排放管控宁东新城(核心区块)应对重点污染物进行严格管控,入区项目应与现有省市县综合整治要求相结合,并严格按照宁海县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逐步改善海域环境质量。宁东新城(核心区块)应加强企业管控,通过源头控制、末端治理与布局优化等措施积极推进现有企业废气综合治理,有效控制各类废气的排放总量。区域内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依法进行申报登记,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实施全过程监管。符合,本项目对各类污染物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将依法进行申报登记,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实施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宁东新城(核心区块)应结合相应基础设施实施进度,优化区块的开发时序、定位、规模、布局,并按环境准入条件清单、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等要求严把企业准入关,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槛。宁东新城(核符合,本项目采用电能等清洁能源,采用逆流漂洗,废气污染物在处理措施的作用下,可满足区块控规的要环境准入制度心区块)应对现有污染较重的行业形成重污染企业、重污染工艺退出机制,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进一步提升工艺技术与装备水平的清洁化改造要求,对高能耗、高水耗、废气排放企业进行严格管控。鼓励引进节水型企业,加大中水回用力度,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总量,逐步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求。本项目所属行业不是重污染行业。本项目符合环境准入条件清单、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等要求。完善宁东新城日常环境管理制度宁东新城(核心区块)应全面排查梳理区域内现有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同时,宁东新城应建立环境事故风险管控和应急救援体系,编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响应的区域联动机制,并定期开展演练,杜绝和降低环境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宁东新城应建立环境监管体系,设立污染物达标排放在线监测,对区域内的水环境、大气环境等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监测,确保区域内环境功能区质量。符合,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8月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备案,已建立有效的应急救援管理体系。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将根据相关要求修订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同时落实日常监测要求。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宁海经济开发区宁东新城(核心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报告书》审查意见的要求。(2)规划环评六张清单符合性分析根据规划环评,宁东新城的生态空间清单、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环境标准清单及其符合性分析分别见表1-3~表1-8。由表对照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六张清单要求。表1-3宁东新城生态空间清单序号规划区块生态空间名称及编号生态空间范围示意图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1宁东新城主体区块宁东新城环境优化准入区(0226-Ⅴ-0-7)本项目位置1、控制三类工业项目数量,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2、新建二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3、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环境本项目为扩建和技术改造二类工业项目。本项目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污染物排放总功能目标实现情况,编制实施重点污染物减排计划,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4、优化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布局,在居住区和工业功能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确保人居环境安全;5、禁止畜禽养殖;6、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7、最大限度保留区内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河湖湿地生境,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除防洪、重要航道必须的护岸外,禁止非生态型河湖堤岸改造;建设项目不得影响河道自然形态和河湖水生态(环境)功能。量实行区域替代削减。本项目与周边居住区设有绿化隔离带,在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将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杜绝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表1-4宁东新城现有问题及整改方案类别存在的环保问题及原因解决方案本项目概况产业结构与布局空间布局现状产业在空间上已形成一定的集聚效应,但主要仍以中小企业为主,缺乏龙头企业的带动,智能汽车、模具制造等现状产业园刚刚起步建设,龙头带动作用和规模效应暂未体现。重点发展高端模具、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和新材料四大产业。建设高端模具产业园、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生物医药产业园和新材料产业园四大产业园。本项目主要产品其一产品为精密结构件属于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另一产品属于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的制造装备,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资源利用与环境保环境质量区域内河水质氨氮、石油类等部分因子无法达到III类水质要求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入网率。本项目外排废水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宁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三门湾海域氮磷超标。2018年9月宁海县环境保护局等十一部门发布了《宁海县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各单位按照该方案实施海域污染治理行动。/护污染防治部分企业内部危废暂存不规范,部分企业未签订危废委托处置协议。未签订危废协议的企业正在办理,企业危废暂存正在整改。本项目产生的危废收集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在投产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基础设施建设宁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正在调试运行,进水浓度较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远少于设计规模,园区部分管网仍在修复。加快污水管网修复,预计2018年11月份完成创业路管网修复,提高污水截污纳管率。及时调整处理厂运行方式,以适应现状处理规模。近期正在加快建设力洋镇区污水纳管工程。目前宁东污水处理厂运行工况稳定。区内部分村庄还存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简易处理后直排河道。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截污纳管率,有条件尽量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环境管理环境管理规划区域环评、“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未达到100%要求。通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清单式管理试点工作,对符合规划环评结论清单要求的建设项目,强化联动,简化项目环评内容与类别。从而简化项目环评审批工作量,提高区域环境保护工作效率。本项目将按规范要求落实好环保相关手续,持证排污。风险防范开发区未建立风险防范体系,没有统筹的风险防范,易发生风险事故。建立园区风险防范体系。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8月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备案,建有166.5m3的应急池,本项目投产后扩建事故应急池至300m3,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将根据相关要求修订应急预案。防止突发环境事件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应急体系规划区未建立应急体系,一旦开发区内企业发生事故,园区应对事故能力不足,不利于控制。编制园区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体系。表1-5宁东新城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类别总量管控项目及因子规划实施完成(2035年)本项目符合性分析总量(t/a)环境质量变化趋势,能否达环境质量底线水污染物总量管控限CODCr现状排放量430.7区内现状地表水超标;废水全部纳管进入宁东污水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本项目外排废水全部纳管进入宁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总量管控限值481.7增减量+51.0值NH3-N现状排放量29.4海域,区内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能达到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达标排放海域,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总量管控限值48.2增减量+18.8大气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NOx现状排放量16环境空气现状达标;大气环境质量维持现状,能达到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本项目新增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区域等量替代削减,环境空气现状达标,大气环境质量维持现状,能达到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总量管控限值26.6增减量+10.6颗粒物现状排放量14.6总量管控限值36.3增减量+21.7VOCs现状排放量11.5总量管控限值51.4增减量+39.9固体废物总量管控限值危险废物产生量现状产生量1200固体废物零排放,能达到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本项目固废处置符合环保要求,实现零排放。总量管控限值7500增减量+6300表1-6规划优化调整建议优化调整类型规划内容调整建议调整依据预期环境效益备注说明规划目标环境质量本次控规未提出环境质量目标建议补充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地表水水质达Ⅲ类标准;环境空气达二类标准;工业区声环境控制在3类标准以下,其他区域声环境控制在2类标准以下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宁波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规划区环境质量达标规划规模建设用地规模对照《宁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区新增建设用地目前部分为总根据《宁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等工作动态调整相应的用地性质,未调整获审批前不得开发《宁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年调整版》符合上位规划要求体规划的基本农田和园地,尚未调整为建设用地规划布局空间布局构建“一心•三轴•七片”的空间结构①在规划后续具体实施过程中,继续优化空间布局,进一步处理好“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的关系,并做好与上位规划的衔接②对于与居住区相邻的已建企业,建议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严格落实项目环评和验收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缓对居住区的不利影响;规划工业用地与规划居住用地、教育用地之间应设置隔离带《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减轻工业生产对居住、教学等环境的影响用地布局在风尚路以南规划有居住用地建议该地块西北侧的工业用地置换为一类工业工地或其他非工业用地上述居住用地北二类工业用地包围,用地布局不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相关要求减轻工业生产对居住、教学等环境的影响在创新路以南、创业路以西规划有居住用地建议调整为工业用地盛宁线以南、腾飞路以西、创新路以北、瀛洲路以东规建议该工业地块周边调整为非居住、科教等敏感区或者该区块调整为一类工二类工业用地位于科教片区,周边集中规划为居住、科教用地,用地布局不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相关要求划为成片二类工业用业用地金科路和科技路交叉口,东南规划为三类工业用地建议该工业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或该区块西北侧居住商业用地调整为非居住功能三类工业用地周边有居住用地,用地布局不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相关要求建设时序规划基准年为2018年,规划末年为2035年,没有明确具体建设时序规划开发周期相对较长,建议根据目前开发进度合理安排未来建设时序,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应优先于产业开发建设基于现状开发进度确定可减缓开发建设对环境影响环境保护优先发展生态友好、环境友好型产业,淘汰改造高污染企业;规划区污废水纳入宁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在切实落实规划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前提下,提出如下优化调整建议:①推广鼓励节水措施;②加快宁东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③鼓励现有三类工业提升改造。《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宁波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和宁海县环境功能区划减少水污染物排放量,改善水环境质量表1-7宁东新城环境准入条件清单区域分类行业清单工艺清单产品清单依据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工业区块禁止准入产业纺织业无染整工艺、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艺无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属于“三十、金属制品业33-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1”和“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349”,不在禁止和限值的行业、工艺、产品清单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无制革、毛皮鞣制;鞋业制造(使用有机溶剂的)无环境功能区划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无电镀工艺无环境功能区划、《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家具制造业无电镀工艺无环境功能区划造纸和纸制品业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全部纸浆环境功能区划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无电镀工艺无环境功能区划、《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石油加工、炼焦业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原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煤化工(含煤炭液化、气化);炼焦、煤炭热解、电石全部无环境功能区划《关于印发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无环境功能区划《关于印发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水处理剂等制造;肥料制造;日用化学品制造。(除单纯混合、分装外)医药制造业化学药品制造全部全部环境功能区划化学纤维制造业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产除单纯纺丝外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环境功能区划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制品翻新;塑料制品制造(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全部无环境功能区划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水泥制造;耐火材料及其制品中的石棉制品;石墨及其非金属矿物制品的碳素全部水泥、石棉、石墨、碳素环境功能区划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炼铁、球团、烧结;炼钢;锰、铬冶炼;全部无环境功能区划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铁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全部无环境功能区划金属制造业无有电镀工艺、使用有机涂层、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无环境功能区划、《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通用设备制造业无电镀工艺无环境功能区划、《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专用设备制无电镀工艺无环境功能区划、造业《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汽车制造业无电镀工艺无环境功能区划、《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无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及修理;船舶和相关装置制造及修理;航空航天器制造;摩托车制造;自行车制造;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电镀工艺)无环境功能区划、《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无电镀工艺无环境功能区划、《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仪器仪表制造业无电镀工艺无环境功能区划、《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全部无环境功能区划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火力发电(燃煤、燃气发电、热电)全部无环境功能区划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煤气生产全部无环境功能区划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煤炭洗选、配煤;型煤、水煤浆生产全部无环境功能区划限制类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无喷漆工艺不符合浙江省和宁波市VOC整治技术规范要求无环境功能区划、浙江省和宁波市VOC整治技术规范的家具制造业无喷漆工艺不符合浙江省和宁波市VOC整治技术规范要求的无环境功能区划、浙江省和宁波市VOC整治技术规范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无喷漆工艺不符合浙江省和宁波市VOC整治技术规范要求的无环境功能区划、浙江省和宁波市VOC整治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无不符合塑料行业污染整治规范的喷漆工艺不符合VOC整治技术规范要求的无环境功能区划、浙江省和宁波市VOC整治技术规范通用设备制造业无喷漆工艺不符合浙江省和宁波市VOC整治技术规范要求的无环境功能区划、浙江省和宁波市VOC整治技术规范专用设备制造业无喷漆工艺不符合浙江省和宁波市VOC整治技术规范要求的无环境功能区划、浙江省和宁波市VOC整治技术规范汽车制造业无喷漆工艺不符合浙江省和宁波市VOC整治技术规范要求的无环境功能区划、浙江省和宁波市VOC整治技术规范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无喷漆工艺不符合浙江省和宁波市VOC整治技术规范要求的无环境功能区划、浙江省和宁波市VOC整治技术规范仪器仪表制造业无喷漆工艺不符合浙江省和宁无环境功能区划、浙江省和宁波市波市VOC整治技术规范要求的VOC整治技术规范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无喷漆工艺不符合浙江省和宁波市VOC整治技术规范要求的无环境功能区划、浙江省和宁波市VOC整治技术规范金属制品业无喷漆工艺不符合浙江省和宁波市VOC整治技术规范要求的无环境功能区划、浙江省和宁波市VOC整治技术规范表1-8宁东新城环境标准清单序号类别主要内容本项目符合性分析1空间准入标准规划区大部分位于宁东新城环境优化准入区(0226-Ⅴ-0-7),空间准入条件须满足宁东新城环境优化准入区管控要求和负面清单、以及本环评的环境准入限制类及禁止类清单要求。规划区小部分范围位于宁波南部(宁海)滨海新区现代农业安全保障区(0226-Ⅲ-1-2)、胡陈港人居环境保障区(0226-Ⅳ-0-13)和宁海东部水源涵养区(0226-Ⅱ-1-2),空间准入条件须满足相应准入区的管控要求和负面清单、以及本环评的环境准入限制类及禁止类清单要求。本项目符合《宁海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4.10.15)要求。2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气:汽车及零配件涂装车间废气参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打磨粉尘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生物医药行业氨和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生物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23-2014);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的相关标准;污水处理厂厂界H2S和NH3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规划区餐饮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本项目各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GB18483-2001);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3环境质量管控标准地表水环境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各功能区块声环境分别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的1、2、3、4a类标准。本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4行业准入标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浙江省制造业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等文件中的鼓励类和允许类,《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浙江省产业集聚区产业准入指导意见》,《宁海县环境功能区划》,《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关于印发宁波市化工、造纸、铸造等重污染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方案的函》,《浙江省工业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宁海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4.10.15),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宁波市宁海县宁东新城-下洋涂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编号为ZH33022620020,属于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面积为76.88平方公里,详见附图四。本项目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如下表。表1-9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允许新建、扩建符合园区发展规划或当地主导产业的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现有三类工符合。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优先准入与开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项目周发区(工业园区)功能定位一致的高新技术边200m范围内不涉及规划的集中产业或国家、省和宁波市鼓励类产业。在现居民区等敏感目标,不涉及使用溶有和规划的集中居民区等敏感目标外围一剂型原料,本项目主要工艺为注束定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涂装(非溶剂型塑、机加工与表面处理,不涉及纯低VOC含量、静电喷塑除外)、印刷(年对外加工的铝氧化、喷漆/浸漆(溶用溶剂油墨10吨及以上)、印花、染色、剂型)、发黑、钝化、热镀锌、酸生物生化制品制造、防水建筑材料制造、沥洗、磷化/硅烷化/陶化等项目。青搅拌站、干粉砂浆搅拌站、金属铸造,具体范围应符合环境卫生防护和安全距离防空间布局护要求。严格控制使用溶剂型原料等涉及有机废气、恶臭类物质、有毒有害废气等排放项目。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纯对外加工的铝氧化、喷漆/浸漆(溶剂型)、发黑、钝化、热镀锌、酸洗、磷化/硅烷化/陶化等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开展工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新建项目应实施污染物等量替代。符合。本项目所在厂区雨污分流,废水可纳管排放;本项目新增污染物实行总量替代。环境风险防控落实产业园区应急预案及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定期评估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区域内的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废液直接排放水体。符合。企业所在园区已落实了产业园区应急预案及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了隐患排查整治台账;企业设置事故应急池防止事故废水、废液直接排放水体。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水资源:推广清洁生产工艺技术,推行节约用水,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能源:入驻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土地资源:推进区域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控制区域新增用地规模。以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为导向,科学合理安排各行各业用地。优先保障区域主导产业发展用地。符合。本项目推行节约用水(水洗采用逆流漂洗),生产工艺满足清洁生产工艺技术要求;单位产品能耗能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不新增用地面积。综上,本项目能够满足水资源、能源和土地资源效率要求。表1-10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内容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本项目位于宁海县宁波南部宁海滨海新区,选址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等,项目建设符合“三区三线”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目标符合,根据《宁海县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二0二四年度)》,项目所在区域2024年环境空气六项基本污染物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属于达标区。本项目针对废气设置可行性治理措施,大气污染物能达标排放,不会造成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超标,不会突破环境空气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目标符合,根据《宁海县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二0二四年度)》,本项目周边茶院溪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水质标准。本项目废水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不触及水环境质量底线。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目标符合,本项目在做好相应防渗措施后,不涉及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不触及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能源利用上线目标符合,本项目所需能源为电能,属于清洁能源,不涉及煤等能源使用。不会突破区域能源利用上线。水资源利用上线目标符合,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水基清洗线和酸洗防锈线均采用二级及以上逆流清洗,能够有效节水,不会触及水资源利用上线。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目标符合,本项目利用现有工业厂区,不涉及新增用地,因此,本项目建设不会突破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详见上表1-9。综上所述,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符合该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要求。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于允许类,符合产业政策要求。3、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符合性分析经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逐条比对分析,本项目位于宁波市宁海县宁东新城-下洋涂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所在园区已编制了规划环评。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不涉及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产能过剩行业的项目。本项目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及浙江省实施细则中相关要求。4、《宁波市金属表面处理行业整治提升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表1-11《宁波市金属表面处理行业整治提升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类别内容序号判断依据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政策法规生产合法性1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验收制度严格执行符合2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依法、及时、足额缴纳环境税或排污费严格执行符合工艺装备/生产现场工艺装备3淘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明确的落后工艺与设备本项目无落后工艺符合4鼓励使用先进的或环保的表面处理工艺技术和新设备,减少酸、碱等原料用量本项目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新设备符合水平5鼓励酸洗设备采用自动化、封闭性较强的设计此条为鼓励,非强制。本项目设备采用自动化设备,酸浓度较低/清洁生产6酸洗磷化鼓励采取多级回收、逆流漂洗等节水型清洗工艺本项目酸洗防锈采用二级及以上逆流漂洗符合7禁止采用单级漂洗或直接冲洗等落后工艺不采用单级漂洗和直接冲洗工艺符合8鼓励采取工业污水回用、多级回收、逆流漂洗等节水型清洁生产工艺本项目为二级及以上逆流漂洗符合9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投产后实施/生产现场10生产现场环境清洁、整洁、管理有序;危险品有明显标识生产现场按要求设置符合11生产过程中无跑、冒、滴、漏现象企业严格落实,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符合12车间应优化布局,严格落实防腐、防渗、防混措施车间做好防腐、防渗、防混措施符合13车间实施干湿区分离,湿区地面应敷设网格板,湿件加工作业必须在湿区进行车间做好干湿分离符合14建筑物和构筑物进出水管应有防腐蚀、防沉降、防折断措施进出水管按要求设置符合15酸洗槽必须设置在地面上,新建、搬迁、整体改造企业须执行酸洗槽架空改造本项目酸洗槽设置在地面上并进行架空符合16酸洗等处理槽须采取有效的防腐防渗措施酸洗等处理槽采取防腐防渗措施符合17废水管线采取明管套明沟(渠)或架空敷设,废水管道(沟、渠)应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废水收集池附近设立观测井按相关要求设置符合18废水收集和排放系统等各类废水管网设置清晰,有流向、污染物种类等标示废水管网按要求设置清晰符合19使用危险化学品要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要求,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管理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要求危险化学品按要求管理符合污染治理污染治理废水处理2020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分质分流,建有与生产能力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分质分流,建有与生产能力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项目所在厂区雨污分流,项目酸洗线废水拟建设与生产能力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符合符合21含第一类污染物的废水须单独处理达标后方可并入其他废水处理无含有第一类污染物的废水符合22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及污水回用管道需安装流量计按要求设置符合23设置标准化、规范化排污口按要求设置符合24按照“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要求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置本项目投产后企业厂区内拟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置符合25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定期维护检修,保证运行正常,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符合废气处理26酸雾工段有专门的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设施运行正常,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量极小,不设置废气处理设施符合27废气处理设施安装独立电表,定期维护,正常稳定运行本项目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量极小,不设置废气处理设施/固废处理28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处置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必须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中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危险废物运输应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技术要求企业固废按要求贮存和处置,本项目依托现有固废暂存场所符合29建立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帐,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相关情况按要求设置符合30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按要求设置符合31危险废物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要求设置符合环境监管环境应32切实落实雨、污排放口设置应急阀门按要求设置符合33建有规模合适的事故应急池,应急事故水池的容积应符合相关要求且能确保事故废水能自按要求设置符合水平急管理流导入34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具备可操作性并及时更新完善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8月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备案,已建立有效的应急救援管理体系。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将根据相关要求修订应急预案符合35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与设备按要求配置符合36定期进行环境事故应急演练定期演练符合环境监测37按照有关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实施自行监测并进行信息公开按要求进行监测符合38对关停、搬迁企业原厂区需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土壤环境调查与评估不涉及/内部管理档案39配备专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环境管理和“三废”处理按要求完善管理制度符合40建立完善的环保组织体系、健全的环保规章制度符合41完善相关台帐制度,记录每天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加药、电耗、维修情况;污染物监测台帐规范完备;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及处置情况符合5、《宁海县金属表面处理等涉水污染行业深化整治提升方案》中“宁海县铜酸洗行业整治提升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表1-12《宁海县铜酸洗行业整治提升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类别内容序号判断依据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相关政策环保手续1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验收制度严格执行符合2依法及时办理排污许可证并进行排污许可证登记严格执行符合工艺装备、工艺与装备提3酸洗设备采用连续化、自动化、封闭性较强的设计本项目酸洗设备拟采用自动化、封闭性较强的设备符合4对于多级水洗工艺必须采取逆流漂洗,本项目水洗工艺采用二级符合生产车间升禁止采用直接冲洗等落后工艺逆流漂洗5对于污水排放巳超总量要求的企业,必须实施中水回用以满足总量要求企业现有项目不涉及铜酸洗,污水排放未超总量要求/清洁生产6加热采用集中供热或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以煤、重油、焦炭和非成型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或炉窑等高污染燃料设施本项目采用电加热符合7推广使用酸洗添加剂本项目采用稀硝酸酸洗符合8鼓励采用无铬拋光液、拋丸、大型容器循环法表面处理等措施。线材酸洗提倡剥壳、喷砂除锈等前处理工艺,减少酸用量本项目酸用量较少符合9酸洗车间面积应与产量相配套,且酸洗等工艺槽占地面积控制在生产车间面积的1/3及以下本项目位于厂房一1F的酸洗防锈区域隔为两层,隔层架空2m,在此隔层建设3条酸洗防锈线,同时将酸洗区域设置围堰,从外观上与普通二层一样,可以起到防渗作用。隔层面积约为486m2,酸洗防锈线占地面积约为54m2,能控制在酸洗区域面积的1/3以下符合生产车间10生产线或车间安装用水、用电计量装置按要求设置符合11生产现场环境清洁、整洁、管理有序;危险品有明显标识按要求设置符合12酸洗磷化的各类原料的储存场所符合规范,落实防渗、防漏、防雨的三防措施按要求设置符合13车间地面及四壁(距地面50cm高)落实防腐、防渗措施,生产过程中无跑冒滴漏现象按要求设置符合14实施干湿区分离,湿区地面应敷设网格板,湿区四周必须设置集水沟按要求设置符合15建构筑物进出水管应有防腐蚀、防沉降、防折断措施按要求设置符合16新建铜酸洗生产线必须位于2楼及以本项目位于厂房一1F的符合上。现有铜酸洗生产线不能布置在2楼及以上的,巳设置的地下、半地下及未架空的工艺槽必须实施架空改造,架空高度不得低于50cm酸洗区域隔为两层,隔层架空2m,在此隔层建设3条酸洗防锈线,同时将酸洗区域设置围堰,从外观上与普通二层一样,可以起到防渗作用污染放置设施17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分别处理,建有与生产能力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本项目酸洗线废水新建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单独处理符合废水处理18水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含铬等一类污染物废水单独收集处理实行车间迖标本项目水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不涉及含铬等一类污染物符合19废水分质收集,工艺废水管线采取明管套明沟或架空敷设,废水管道应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对于涉及一类污染物的企业废水收集池附近需设立观测井按要求设置符合20企业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需做好防腐防渗措施,pH值调节应采用pH计连锁自动投加按要求设置符合21污水处理设施现场悬挂处理设施布局图和处理工艺流程图按要求设置符合22排放口设置需标准规范,同时进行废水排放量计量和pH在线监测,具体要求参照宁环发〔2018〕14号按要求设置符合废气处理23酸洗车间宜采用风机单边送风、对侧设置吸风罩以及密闭运行、开孔后抽风等收集方式,并建设配套的酸雾废气治理设施,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本项目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量极小,不设置酸洗废气处理设施/24用各种加热炉、窑的企业须建设配套的工艺废气收集、治理设施,确保工艺废气稳定达标排放;粉尘须经配套的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国家规定允许标准限值本项目不涉及各种炉窑/25废气处理应确保有足够的喷淋水量,产生的废水应定期更换和处理//26废气处理设施设置符合规范的永久性采样口//固废与噪声防治27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贮存。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地面须作硬化处理,设有雨棚、围堰或围墙,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能够将渗滤液等纳入污水处理设施企业已建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地面均做好硬化等处理,本项目依托符合28暂存场所外要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上要设置危险废物标签企业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上要设置危险废物标签,本项目危废暂存依托符合29建立工业危废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废贮存、利用处置相关情况;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备案;进行危废申报登记,如实申报危废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和处置的有关资料按要求设置符合30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计划申报和转移联单制度按要求设置符合31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厂界噪声可符合3类标准符合清洁生产清洁生产32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按要求开展符合环境应急建设应急设施33有事故应急池,其容积能容纳12h的废水量并不小于最大酸洗、磷化等工艺槽的容积,并做好防渗漏处理,事故应急池处于常空状态设置事故应急池,总容积约为300m3,本项目投产后全厂12h生产废水量约为158.71m3,项目酸洗防锈等工艺槽总容积约为1.73m3,故可满足12h的废水量并不小于最大酸洗等工艺槽的容积符合应急管理34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环境事故应急演练,具备可操作性并及时更新完善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有效的应急救援管理体系。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将根据相关要求修订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符合35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设置紧急切断系统按要求设置符合管理制度建设内部管理3636建立完善的环保组织体系、健全的环保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台帐系统(包括用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危险废物管理等台帐)按要求设置按要求设置符合符合37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环保管理按要求设置符合38落实废水的日常监测,每年至少开展1次酸雾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监测和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监测按要求监测符合39建立非正常工况申报管理制度,包括出现项目停产、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停运、突发环保事故等情况时,企业应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报告并备案按要求设置符合6、与《浙江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汇编(一)》中的“浙江省塑料制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塑料制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本项目生产工艺为成型工艺中的注塑工艺,生产过程中使用合成树脂新料生产塑料制品,不使用有毒有害废塑料作为原料,无需添加辅料助剂,注塑过程采用水冷冷却,产生的废气采用吸附处理技术;项目投产后企业会按照HJ944的要求更新台账,污染治理设施定期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能达标排放,同时按照GB/T16157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故本项目符合《浙江省塑料制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中相关要求。7、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符合性分析表1-1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符合性分析类别标准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符合。本项目塑料粒子储存于密闭的包装袋中并放置在仓库内。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VOCs物料储库、料仓应满足3.6条对密闭空间的要求。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符合。本项目产品VOCs质量占比小于10%。制要求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和含VOCs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气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符合。建立相关台账制度。通风生产设备、操作工位、车间厂房等应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行业作业规程与标准、工业建筑及洁净厂房通风设计规范等的要求,采用合理的通风量。符合。车间采用合理的通风措施。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低于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本项目收集的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初始排放速率小于2kg/h。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8、与《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符合性分析表1-14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符合性分析(塑料行业)序号排查重点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治措施本项目符合性分析1生产工艺环保先进性风冷设备导致废气风量过大;采用水冷替代技术,减少使用或完全替代风冷设备。符合。注塑机采用水冷。2生产设施密闭性生产线密闭性能差;造粒、成型等工序废气,可采取整体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符合。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3废气收集方式①密闭换风区域过大导致大风量、低浓度废气;②集气罩控制风速达不到标准要求;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的,废气产生点位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符合。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产生点位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4危废库异味管控①涉异味的危废未采用密闭容器包装;②异味气体未有效收集处理;①涉异味的危废采用密闭容器包装并及时清理,确保异味气体不外逸;②对库房内异味较重的危废库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符合。危废密封保存。55废气处理工艺适配性废气处理系统未采用适宜高效的治理工艺;①采用吸附法处理含尘、高湿废气、高温废气,事先采用高效除尘、除雾装置、冷却装置等进行预处理;②高压静电法适用增塑剂及其他助剂产生的高沸点油烟废气处理;臭氧氧化法适用于CDS、POM、EVC等塑料制造废气除臭;光氧化技术适用于CDS、POM、EVC等塑料制造废气除臭,且仅可作为除臭组合单元之一。符合。采用吸附法处理废气。6环境管理措施/根据实际情况优先采用污染预防技术,并采用适合的末端治理技术。按照HJ944的要求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的名称、采购量、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VOCs含量,污染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设计参数、投运时间、启停时间、温度、风量,过滤材料更换时间和更换量,吸附剂脱附周期、更换时间和更换量,催化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符合。采用吸附法进行末端治理;建成后按要求实施。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塑料行业)中相关要求。9、《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5]28号)符合性本项目不属于六个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且不属于(环环评[2025]28号)附表中不予审批环评的项目类别,符合相关要求。10、《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发[2023]8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工业固体废物新增产生量为3379.99t/a,企业预测的项目投产后工业增加值为24537.04万元,根据计算公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危险固废产生量)/工业增加值,则本项目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为0.138吨/万元,可满足《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发[2023]8号)表1中要求的工业固废废物产生强度0.20吨/万元的指标。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宁波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塑料制品制造等。企业于2021年在位于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内的工业用地上新建厂房,购置金属材料、塑料新料及相关配件等原辅材料从事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顶盖的生产,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9亿件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顶盖。目前生产规模为年产4.5亿件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顶盖。企业于2021年6月委托编制《宁波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9亿件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顶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7月16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以甬环宁建〔2021〕101号予以批复,于2023年5月完成第一阶段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4年12月完成第二阶段的验收。企业现有工程的环保手续等详见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章节。由于企业发展需求,拟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和扩建,具体如下:①因客户需求部分产品需配套铜引脚等配件,新增3条酸洗防锈线,对配件铜引脚和圆极柱进行表面处理,提高配件的耐腐蚀性。技改新增的酸洗防锈线布置在已建的厂房一1F。②因外购铝带不满足所需规格,新增2台铝条分条机对铝带进行分切工艺(原为委外加工)。技改新增的分条机布置在已建的厂房一1F。③进行精密结构件6.6亿件/a和精密部件用制造装备(主要为磨床)120套/a的生产,扩建项目的冲压设备和清洗设备布置在已建的厂房一1F,注塑设备和焊接设备布置在已建的厂房二1F,组装设备等布置在新建的厂房三。④为方便生产,进行提升改造,淘汰现有项目的水基清洗线,扩大单线槽容,本项目投产后全厂水基清洗线的总数量为10条。⑤新建1套酸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新增的酸洗线废水。废水处理设施布置在已建的污水站内。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三十、金属制品业33-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1-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和“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349”,其中,三十类别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三十一类别不需要编制环评,故本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此外经对照《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海经济开发区宁东新城(核心区块)“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65号),本项目涉及存储使用危险化学品,不得降低环评等级,因此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工程组成本项目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设施的建设内容见下表。表2-1主要工程组成情况工程类别项目分类本项目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主体厂房厂房一,共一层,设置冲压区、清洗区等依托;本项目的水基清洗线和酸洗防锈线、冲压设备等生产设备布置在厂房一1F;其中酸洗防锈线设置区域隔为两层,隔层架空2m,在此隔层建设3条酸洗防锈线,同时将酸洗区域设置围堰,从外观上与普通二层一样,可以起到防渗作用,并进行干湿分离、设置导流和泄漏收集。厂房二,共三层;1F设置注塑机和焊接设备,2F设置装配线,3F设置装配线、检验区、打包区等依托;本项目的注塑机、焊接设备等生产设备布置在厂房二1F厂房三,共四层;1F设置扩建的组装设备,2F~4F设置精密结构件的装配线新建;本项目的组装设备和装配线布置在厂房三储运工程原料、成品等储存运输原料仓库位于厂房一内东北面、西南面;零配件仓库位于厂房一内西南面;成品仓库位于厂房二1-3F西面;化学品仓库位于厂区的西北角依托现有辅助工程办公室各幢厂房内设置办公区域依托现有公用工程供水管网市政自来水管网供应依托现有供电设备市政电网供应依托现有排水系统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纳入市政雨水管网;设置1个生产废水排放口,1个生活污水排放口依托现有环保工程废气注塑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新建废水新建1套酸洗废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80t/d,采取的主要治理工艺为混凝沉淀;厂区西北角设有1套清洗废水处理设施,现有设计处理能力为600t/d(生化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600t/d),采取的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酸洗废水处理设施依托清洗废水处理设施主要治理工艺为气浮+生化处理,清洗废水进清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80t/d噪声隔声、基础减震、降噪等新建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后外售综合利用,厂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位于污水站南面(面积约196m2)和厂房一1F的西北角(面积约1068m2);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区危废仓库位于污水处理站北面,总面积约为412m2依托现有初期雨水池新建初期雨水池1个,厂区西面,容积约700m3新建事故应急池企业现有事故应急池1个,位于污水站北面,容积约166.5m3,扩建事故应急池,总容积至300m3扩建3、主要产品与产能本项目产品主要是精密部件用制造装备(可用于人形机器人)及精密结构件,具体本项目产品方案和本项目实施后全公司产品方案见下表。表2-2本项目实施前后主要产品与产能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单个产品的尺寸和重量)年产量备注现有项目本项目本项目投产后整体123注:。其中各表面处理加工规模见下表。表2-3本项目实施后全厂表面处理加工规模序号表面处理设计处理规模备注124、主要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项目前后主要生产设施及参数见下表。表2-4本项目实施前后主要生产设施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台、条、套备注现有项目(环评)本项目本项目投产后整体增减量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本项目投产后全厂共设置10条水基清洗线,分为三种规格。水基清洗线具体参数详见表2-5~表2-7。表2-5单条水基清洗线参数表(1#~4#水基清洗线)序号设备内容规格尺寸(m×m×m)数量槽液成分浓度/温度槽液更换及废水排放情况废水产生量t/d废水去向12345注:。表2-6单条水基清洗线参数表(5#~8#水基清洗线)序号设备内容规格尺寸(m×m×m)数量槽液成分浓度/温度槽液更换及废水排放情况废水产生量t/d废水去向12348注:。表2-7单条水基清洗线参数表(9#~10#水基清洗线)序号设备内容规格尺寸(m×m×m)数量槽液成分浓度/温度槽液更换及废水排放情况废水产生量t/d废水去向123456注:。酸洗防锈线具体参数详见下表。表2-8单条酸洗防锈线参数表序号设备内容规格尺寸(m×m×m)数量槽液成分浓度/温度槽液更换及废水排放情况废水产生量t/d废水去向12345注:。根据企业提供的水基清洗线和酸洗防锈线设计参数,全厂表面处理加工能力产能匹配性分析见下表。表2-9产能匹配性分析设备名称数量单批次所需时间单批次处理量单位最大产能年生产时间设备最大产能设计产能占比由于实际生产的产品(工件大小、形状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实际产能往往小于理论计算值,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表面处理设备最大产能与设计产能基本匹配。5、主要原辅材料的种类和用量本项目实施前后主要原辅材料种类及用量见表2-10,主要原辅材料成分和理化性质见表2-11~表2-14。表2-10本项目实施前后主要原辅材料的种类和用量序号原辅材料名称年用量包装存储方式(全厂最大存在量)备注现有项目本项目年用量本项目投产后整体年用量环评年用量2025年用量(产量按4.5亿件/a计)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表2-11主要成分表名称CAS编号含量(%)。表2-12主要成分表名称CAS编号含量(%)名称CAS编号含量(%)表2-14紫铜主要成分表名称含量(%)名称含量(%)注:序号名称自》(GB/T5231-2001)中的成分要求。理化性质毒理学数据1234567889、水平衡企业现有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线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投产后全厂水基清洗线的规格发生变更,同时新增酸洗防锈线,现有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量发生变化,全厂废水将纳入废水处理系统进行统一收集、处理,全厂水平衡将发生变化。故本环评以全厂产排水情况进行水平衡。全厂水平衡图见下图。图2-1全厂水平衡图单位t/a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企业现定员4500人,本项目新增员工1525人。工作制为24小时,年工作日300天。8、厂区平面布置企业位于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启航南路6号,企业厂区周边主要为道路和工业企业,厂区500米范围内最近敏感点为东侧的毛屿村(距离企业东厂界最近295m)。厂区内建设有2幢厂房(厂房一和厂房二)。按照厂区的总体规划,在充分满足工艺生产、安全、防火、卫生、防护和检修的要求下,主体工程的原料存储、冲压、清洗、退火工序位于厂房一的1F,注塑、焊接位于厂房二的1F,装配、检验、打包位于厂房二的2F和3F。原料库和成品库与生产车间联合建造,方便生产原料和产品的运输。辅助装置位于厂房一和厂房二中间。污水处理站位于厂房一西面;危废暂存库位于污水处理站北面。厂区总体按工艺流程布置较集中,有利于物料的输送,减少物料损失和消耗,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整个厂区总体布置简洁明快,道路畅通。综上所述,厂区平面布局功能分区明确,满足工艺、安全、消防及电力规范的要求,具有物流通畅、线路短捷的优点。本项目新建厂房三,位于整个厂区的南面,用于布置扩建内容中精密部件用制造装备的组装生产设备和精密结构件的装配线,本项目其他新增和变更的生产设备拟布置在厂房一的1F和厂房二的1F。新增的酸洗废水处理设施布置在现有污水站。详见图三。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1)精密部件用制造装备工艺流程图2-2精密部件用制造装备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简述。(2)精密结构件(锂电池顶盖)工艺流程。图2-3精密结构件(锂电池顶盖)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简述。2、产排污环节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分析,本项目产排污环节见下表。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表2-16主要污染物产生环节及污染因子汇总类别编号污染物名称污染因子或主要成分非甲烷总烃、硫化氢、氯苯类、G1注塑注塑废气臭气浓度等产污环节废气G2焊接焊接废气颗粒物G3分切金属粉尘颗粒物G4酸洗酸洗废气氮氧化物pH、CODCr、SS、总铜、LAS、氨氮、总氮等废水W1酸洗防锈线(包括酸洗防锈后清洗)酸洗线废水W2水基清洗线(包括除油和清洗)清洗线废水pH、CODCr、SS、石油类、LAS、总氮等W3初期雨水初期雨水COD、SSW4生活污水生活污水COD、氨氮等效连续A声级金属噪声生产设备、风机、泵等固废S1冲压、分切废边角料S2注塑注塑废件塑料S3冲压等废冲压油矿物油S4酸洗废槽液酸洗剂等S5注塑废气治理废活性炭吸附废气的活性炭S6废水治理污泥污泥等S7拆包装废包装材料废纸箱等S8拆包装废化学包装物沾有化学试剂的内包装袋和破损的化学试剂包装桶S9冲压油润滑油的包装桶废油桶矿物油S10设备运维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含油抹布、含油手套等S11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一、企业现有工程环保手续回顾企业现有工程环评审批及竣工环保验收情况见下表。表2-17企业现有工程审批及验收情况序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审批文号及时间验收文号及时间号境污染问题1宁波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9亿件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顶盖项目年产9亿件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顶盖甬环宁建〔2021〕101号2021.7.16自主验收(第一阶段),2023.5,验收范围为年产3.5亿件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顶盖2自主验收(第二阶段),2024.12,验收范围为年产1亿件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顶盖企业于2022年12月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管理),并于2024年11月完成了排污许可变更,获得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许可证编号:91330226MA2J3XTF11001Y,有效期为2024-11-05至2029-11-04。2023年8月完成宁波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330226-2023-048-L)。二、现有工程概况1、现有工程产品与产能表2-18现有项目产品与产能序号产品名称审批产量亿件/a2025年产量亿件/a12、现有工程生产设备表2-19现有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序号设备名称环评2025年备注规格型号数量/台、条、套规格型号数量/台、条、套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注:。3、现有工程主要原辅材料的种类和用量表2-20现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的种类和用量序号原辅材料名称数量t/a备注环评2025年(产量按4.5亿件/a计)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4、现有工程生产工艺现有工程具体工艺流程详见下图。图2-4现有工程生产工艺流程图5、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量根据现有项目的环评报告、验收报告和排污许可证并结合建设单位提供的例行监测报告,现有项目环评核算各污染物排放量及2025年实际污染物排放量见下表。表2-21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量及防治措施类别污染物环评排放量t/a2025年排放量t/a污染治理措施废气VOCS7.3280.771①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米高排气筒排放②碳氢清洗废气经设备自带管道收集后至冷凝装置处理,再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由20米高排气筒排放③焊接烟尘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排放颗粒物少量少量废水CODCr1.8070.72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废液池、调节池+气浮+生化设备)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均至宁海县宁东污水处理厂处理氨氮0.1810.072固废废冲压油12012.69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宁波庚德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处置废油渣903废油220.57.35废热媒体油6.00.2废油桶151.52废碳氢清洗剂桶5.40.18废活性炭13.5240.45污泥452205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昱源宁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置废滤芯0.3120.01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宁波庚德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处置废含油抹布0.70.29废边角料29791350委托合法、合规单位回收利用注塑废件9546.5废包装材料320150生活垃圾679.05300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注:①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为环境排放量;②固废为产生量,固废100%处置,排放量均为0。注:2025年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根据企业自行监测数据核算。其中废气无组织排放量参考《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本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方法的通知》(2023年7月10日)“在核算挥发性有机物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量及其他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量时,原则上应按照环评文件的预测排放量进行核算。”7、现有工程达标排放情况根据企业2025年例行监测报告,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分析如下。(1)废气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2-22,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2-23。表2-22现有工程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对应排气筒编号监测点位风量m3/h监测因子监测结果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DA001注塑废气排放口DA002碳氢清洗废气排放口注:监测结果引用宁波市甬蓝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采样日期:2025-12-5,报告编号:(甬蓝检测)第YLE20251625号由上表可知,监测期间现有工程注塑废气的非甲烷总烃和硫化氢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60mg/m3,硫化氢5mg/m3);碳氢清洗废气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120mg/m3)。表2-24现有工程无组织废气浓度监测结果采样点位监测结果mg/m3厂界上风向厂界下风向1厂界下风向2厂界下风向3厂区内车间外注:监测结果引用宁波市甬蓝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采样日期:2025-12-5,报告编号:(甬蓝检测)第YLE20251625号由上表可知,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TSP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4.0mg/m3)。厂界无组织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标准(硫化氢0.06mg/m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6.0mg/m3)。(3)废水生产废水排放口监测结果见下表。表2-25现有工程厂区生产废水排口监测结果单位mg/L监测点位监测次数监测结果mg/L(pH为无量纲)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出口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标准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注:监测结果引用宁波市甬蓝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采样日期:2025-12-5,报告编号:(甬蓝检测)第YLE20251625号由上表可知,监测期间,现有工程生产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25))。(4)噪声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表2-26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测点位置检测日期昼间监测结果dB(A)夜间监测结果dB(A)执行标准dB(A)达标情况厂界东侧昼间:65夜间:55达标厂界南侧达标厂界西侧达标厂界北侧达标注:监测结果引用宁波市甬蓝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采样日期:2025-12-5,报告编号:(甬蓝检测)第YLE20251625号由上表可知,监测期间,现有工程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4、现有工程存在的主要环保问题及整改建议企业现有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已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将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废气、废水污染物排放均能达到环评要求的排放限值与总量要求,已按照相关规范在厂区内建设了危废暂存仓库,并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危废协议,产生的废物能够做到合理的暂存与处置。企业现有工程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见下表。表2-27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汇总表存在问题整改内容整改方案及计划冲压区域现场地面有冲压油滴落冲压区域地面应杜绝油滴日常定期进行设备维护,防止跑冒漏滴;加强日常规划管理。污水处理站易产生臭气的构筑物未进行收集等措施污水处理站臭气应收集排放对污水处理站所有易产生臭气的构筑物进行加盖并收集后排放。未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措施应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设置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收集后进入清洗废水处理设施达标后排放。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大气环境(1)基本污染物本项目位于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启航南路6号,根据宁波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次引用《宁海县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二0二四年度)》中宁海县力洋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统计数据,具体见下表。表3-12024年宁海县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区域名称污染物名称年评价指标评价标准(μg/m3)现状浓度(μg/m3)浓度占标率达标情况区域环境质量现力洋镇SO2年均值达标第98百分位日均达标NO2年均值达标第98百分位日均达标PM10年均值达标第95百分位日均达标PM2.5年均值达标第95百分位日均达标O3第95百分位日均达标CO(mg/m3)第90百分位最大8h平均达标状根据《宁海县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二0二四年度)》,项目所在区域2024年环境空气六项基本污染物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的规定,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2)其他污染物本项目特征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硫化氢、氯苯类、总悬浮颗粒物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相关要求:“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1个点位补充不少于3天的监测数据。”其中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硫化氢、氯苯类)目前无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属于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无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因此不引用现有监测数据或不补充监测。为了解特征污染物总悬浮颗粒物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环评引用《东方日升新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中在厂址北侧盛宁路的检测数据(距离本项目约3.6km),监测点位见图3-1,监测结果见下表。表3-2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日均值)监测日期检测项目采样点位总悬浮颗粒物mg/m3浓度限值达标情况达标状图3-1监测点位图根据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TSP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日平均二级浓度限值要求。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功能质量为III类,水质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本项目引用《宁海县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二0二四年度)》中项目周边水体茶院溪的水质监测数据,水质监测结果见下表。表3-22024年茶院溪镇宁桥断面水质监测分析单位:mg/L,pH为无量纲水体项目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总磷挥发酚茶院溪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水质指数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状由上表可知,2024年茶院溪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水质标准。3、声环境根据《宁海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可知,本项目位于3类功能区,因此,本项目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本项目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无需现状监测。4、生态环境本项目不新增用地,所在厂区位于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属于产业园内地块且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5、电磁辐射本项目不包含电磁辐射类内容,不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6、地下水、土壤环境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中不涉及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土壤大气沉降相关的污染因子。本项目废水收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收集池和收集管道均做好防渗措施。各固废均规范收集暂存,暂存场所已做好防渗漏措施。正常工况下本项目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因此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不进行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及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状况,本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详见下表,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见附图二。表3-4环境保护目标类别保护目标名称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大气环境毛屿村居民(约470户)环境空气GB3095-2026二级空气环境:二类功能区东295滨海郡庭小区居民(约1500户)东北486滨海郡庭幼儿园约270人东北495居住、商业混合用地(规划)居民东和西/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生态环境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气(1)生产废气本项目焊接烟尘和分切粉尘的颗粒物、酸洗废气的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具体采用的排放标准值见下表。表3-5《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精密部件用制造装备及精密结构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