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招标采购公告(2026)


合肥市蜀山区经开区青龙潭路汇峰·苹果小镇11幢2103
蜀山|合肥
起拍价:82.4万
拍卖机构:肥西县人民法院

标的物描述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2025)皖0123执4467号

拍品名称
合肥市蜀山区经开区青龙潭路汇峰·苹果小镇11幢2103

权证情况
1、(2025)皖0123执4467号执行裁定书2、不动产权证号:皖(2018)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0077027号

拍品所有人
赵*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不详

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肥西县人民法院查封有银行抵押、个人抵押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1、拍卖标的物权属状况:合肥市蜀山区经开区青龙潭路汇峰·苹果小镇11幢2103,不动产权证号:皖(2018)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0077027号,建筑面积为88.16㎡,所在层21层,总层数31层,规划用途为住宅;整体拍卖,网络询价价格为969464.11元。2、标的物四至:西至青龙潭路、南至仙女路、北至丹霞路。3、附近有公交车站有607路、30路、B11路等公交车交通便利。4、公共服务设施有国胜大药房、合肥八中教育集团铭传高中初中部翡翠湖初级中学(东校区)、多伦多幼儿园等公建配套设施。5、特殊说明: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社会机构或组织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活动,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必须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保证金、成交价全款等)。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需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交易政策,如是否限购等,如因不符合有关政策购买的,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签署成交确认书时,需向法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拍卖行为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由买受人与承租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按现状予以交付,法院协助竞买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房屋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税费按法律规定办理。6、咨询电话:13866663271

相关附件下载:
询价报告.pdf

相关附件下载:
执行裁定书(拍卖).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住宅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