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物协同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示范招标采购公告(2026)
2026年4月30日河北绿之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迁安市分布式乡村废弃物协同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5-7638407(迁安市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股)
通讯地址:迁安市行政审批局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审批意见
批复文号:迁行审环表〔2026〕17号
批复日期:2026-4-30
文件全文:审批意见全文(详见附件)
公告日期:2026-4-30
迁行审环表〔2026〕17号.doc
编辑人:郭靖怡
审核人:王玉顺
审批意见: 迁行审环表〔2026〕17号所报《河北绿之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迁安市分布式乡村废弃物协同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1、该项目位于迁安市阎家店镇隔滦河村,总投资2001.47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6860平方米,建设预处理区、转化单元、气体净化区、出产物料整合区;总建筑面积约2693平方米,主要建设安装生物能源仓、固液分离机、密封发酵罐、双膜气柜、膜法脱碳撬装设备设施等。迁安市行政审批局出具了项目备案信息(迁行审投资备字〔2025〕172号),迁安市阎家店镇出具了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说明。该项目在我局网站上进行了受理及拟批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经研究,我局认为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保措施及要求进行建设。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施工期:加强项目建设的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施工场地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和生态的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2、运营期:项目上料车间密闭定时换气、膜法脱碳废气出口连接引风管、沼渣固液分离机出口设置集气罩、有机营养土包装设备出口设置集气罩、有机营养液灌装设备出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引至各车间生物滤塔处理,处理后经各自15米高排气筒外排。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中标准。秸秆粉碎料上料过程喷水抑尘,加强有组织收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项目不设食堂、宿舍、浴室、厕所为旱厕,生活污水、洗车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进入蓄水池,回用于生产。上料过程喷淋降尘用水随原料全部进入生产线。生物滤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水。无生产及生活废水外排。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风机等,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风机设置软连接、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蓄水池底泥、沼液处理过程过滤废渣、洗车平污泥收集后作为生产原料;生物滤塔废填料由更换厂家回收带走;生物酵母拆包产生的废包装袋收集后储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废脱硫剂、沼气脱碳产生的废纤维膜、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和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认真落实报告表中规定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严格完善的防渗措施,防止渗漏造成对地下水污染。3、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表规定的措施落实,确保项目实施后满足环保要求。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项目建设内容如发生变化,需及时向我局报告,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四、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须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安市分局,并按规定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经办人: 2026 年4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废弃物协同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示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