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房招标采购公告(2026)


起始价:6800000.0
保证金:500000.0
加价幅度:10000.0
标的物所在地:辽宁丹东市振兴区浪头镇新开岭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2025)辽06执恢85号
本院将于2026年5月31日10时至2026年6月1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坐落于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浪头镇新开岭工业用房
当事人议价:680万元,起拍价:680万元,保证金:50万元,竞价幅度:10000元/次。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为三套有产权证的房产,另外两套为临时建筑施工执照(整体面积为758.375平方米)。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备法律规定相应资质的主体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竞买人若虚构购房资格或者与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三个工作日(2026年5月27日17:00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4月30日起至2026年5月30日(咨询时间9:00-11: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并预约看样的时间(咨询电话:辽宁首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3314152321)。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涉案房屋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税费缴纳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

有意参与竞买者请务必根据自身情况,亲自到相关部门(不动产、税务机关、物业公司、供热公司等)详细咨询限购、过户以及有可能存在的影响过户、办理入户的拖欠、需补缴的涉税款项、有关费用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涉税款项,对于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对于未有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请买受人务必在拍卖前,根据自身情况咨询税务机关(咨询电话为12366),详细了解有关税费情况。
需要了解有关税费、土地出让金、是否需要垫付税费等情况,但不便于在拍卖前透漏身份信息的,可以在拍卖前咨询本院(隐名或不提供身份信息),由本院根据有意竞买者提供的信息前往有关部门予以查询。
参与竞买者请务必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既未直接前往现场查看、咨询有关部门又未联系本院予以协助查询的,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权属变更手续。因本次拍卖产生的费用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买受人需于签收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之日起20日内完成涉案房屋的转移登记手续,如买受人在办理涉案房屋转移登记过程中垫付了因本次司法拍卖产生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可在垫付款项之日起5日内,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及本次司法拍卖被执行人应负担的税费明细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及核税清单,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退还已垫付的税费。关于成交后由税务机关向被执行人追缴或过户时买受人需先行垫付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请参与竞买人务必在参与拍卖前咨询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咨询电话为12366,税务机关未明确必须垫付而买受人自行垫付的,本院不予退还。
八、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对本院执行行为、涉案财产权属有异议,或主张对涉案财产享有居住权、承租权、优先购买权等权利的,务必于拍卖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对拍卖标的物主张优先竞买权的意向竞买人,务必于拍卖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须包括如下内容:享有优先权的证明材料、意向竞买人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联系方式。未提交材料的以及逾期提交的,本院均不予认可。
九、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6月8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账号:6232810610000150663,联行号:10522600006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成交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辽宁首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3314152321
监督电话:0415-6277098张法官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30号
网址: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竞拍须知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5月31日10时至2026年6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竞买人若虚构购房资格或者与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拍卖标的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与本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特别提醒:
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本次交易所产生的涉税款项,以及有可能存在拖欠、补缴的涉税款项,对于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对于未有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与涉税款项无关的其他欠缴的费用(如水电费、物业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就前述税费事项及其他费用具体情况,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至相关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详询。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法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6年6月8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账号:6232810610000150663,联行号:105226000063),并于10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滨江中路3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权属变更手续。因本次拍卖产生的费用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被执行人欠付的其他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需于签收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之日起20日内完成涉案房屋的转移登记手续,如买受人在办理涉案房屋转移登记过程中垫付了因本次司法拍卖产生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可在垫付款项之日起5日内,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及核税清单,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退还已垫付的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15-6277195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咨询电话:辽宁首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3314152321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执行裁定书之二(拍卖).pdf

拍品名称
坐落于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浪头镇新开岭工业用房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用途
工业

标的物情况
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

是否腾空


有无租赁


是否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坐落于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浪头镇新开岭工业用房房产三处2.限购情况:不详。3.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相关手续。因本次拍卖产生的费用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未有明确规定的及被执行人欠付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就前述税费事项及其他费用具体情况,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至相关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详询。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4.该标的的欠费情况不详,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5.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6.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咨询、看样联系人:辽宁首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31415232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业用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