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6)


拍卖公告
南京市房地产拍卖调剂有限公司
拍 卖 公 告

本公司受委托,将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江宁区秣陵街道将军大道9号托乐嘉花园东2幢1116室,建筑面积:63.06平方米,参考价63.7万元;
二、预展时间:2026年4月29日-4月30日。
三、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报名时间:自公告刊登之日起至2026年5月7日8:00时止。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拍卖保证金交至本公司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南京市房地产拍卖调剂有限公司,账号:320006624018010040645,开户行:交通银行华侨路支行,以实际到账为准),并携带相关材料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
五、注意事项:报名截止前在中拍协网络拍卖平台上完成注册,申请参加拍卖会,逾期无法取得拍卖资格。
六、拍卖时间及地点:2026年5月7日10时、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七、联系方式:
南京市房地产拍卖调剂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75号东二楼
联系电话: 025-84708848 13951958476 张先生
拍卖成交后,还需向中拍平台另行支付0.15%软件使用费
竞买须知
南京市房地产拍卖调剂有限公司2026年第17期拍卖会
网络拍卖须知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拍卖规则(试用版)》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网络拍卖须知。
二、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咨询期间内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全部情况,获得相关信息、资料。一旦参加网络竞价拍卖活动既表明已全面了解情况,认同拍卖须知、规则的全部条款并 愿承担一切风险及责任。

第二章:竞买人条件及材料
一、竞买人报名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明确限制购买的公民、法人、组织除外。凡先前参与委托方和拍卖公司组织的任何资产竞价活动且竞价成交但违约(指前次交易最终无法实现的)的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或协议规定,委托方有权处置拍卖标的,竞买人在竞价前应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相关竞买标的物受让资格。因不具备受让资格而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委托方和拍卖公司仅提供相关参考资料。
二、报名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经签字或盖章的《竞买人声明》、《现场踏勘确认书》《承诺书》。
3.请意向受让方带齐相关材料到南京市房地产拍卖调剂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
三、按规定在咨询登记期间,竞买人必须在中拍平台注册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第三章;网络竞价拍卖日期及网址
一、网络竞价时间:2026年5月7日上午10时00分开始。
二、网址: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l23.org.cn)。

第四章:查验拍卖标的时间及地点
—、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4月29日—4月30日。
二、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三、资格审查合格、完成网络报名及缴纳了保证金的竞买人,由拍卖公司安排进行现场查勘。

第五章:咨询、报名交付竞买保证金时间、地点
一、咨询、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月7日8时止前。报名截止前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l23.org.cn)完成注册,申请参加拍卖会。逾期将不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注册时务必牢记账号及密码。转借他人、遗失、忘记等本公司一概不负责,由此产生的任何问题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注册名称与现场登记必须一致。
二、咨询、报名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75号二楼及中拍平台。
三、保证金数额:
1.江宁区秣陵街道将军大道9号托乐嘉花园东2幢1116室,保证金6.37万元;
四、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拍卖保证金交至本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逾期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账户信息:户名:南京市房地产拍卖调剂有限公司;开 户行:交通银行华侨路支行 账号:320006624018010040645。保证金必须是竞拍单位账户或本人账户汇入。
五、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并在中拍平台注册登记,获取中拍平台用户账号及密码,竞买人不得向他人泄露。参拍号码、账号及密码仅限于竞买人本人使用,因竞买人向他人泄露参拍号码、账号及密码,或因自身网络操作不当而导致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第六章:退还拍卖保证金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所交纳的保证金。

第七章:拍卖标的及情况说明

本次网络拍卖标的

1.江宁区秣陵街道将军大道9号托乐嘉花园东2幢1116室,建筑面积:63.06平方米,参考价63.7万元;
二、标的物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拍卖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请竞买人仔细看样。以现场实物为准。本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标的物为委托方抵债所得资产,对资产原产权人在持有期间产生的一切纠纷以及本资产可能存在的一切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区内存在产权界限不清、住宅区内存在无证建筑及土地的权属纠纷、租赁纠纷、物业纠纷、相邻权纠纷等均与委托方和拍卖公司无关。本资产交易的过户由买受人办理,委托方仅负责协助过户。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任何纠纷均不要求委托方和拍卖公司负责。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权属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上述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提示竞买人须认真查验。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公司均声明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第八章:竞价方式及确认买受人
一、竞买人应在网络竞价开始前按操作程序,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中拍平台网络拍卖系统。然后进行竞价。
二、本次网络竞价采取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的网络点击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加价幅度按网络竞价程序设定操作。截至拍卖结束时间,网络出价系统自动关闭,并以网络竞价结束时间的最高报价的竞买人为网络竞价拍卖成交的买受人。
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四、竞价结束买受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签署《电子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电子拍卖笔录》,签署姓名与竞买登记姓名相符,不予变更。
五、买受人应在竞价成功的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房产转让协议。

第九章:拍卖佣金及网络服务费收取标准
一、拍卖成交后,拍卖公司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标准为:人民币5000元。
二、拍卖成交后,还需向中拍平台另行支付0.15%软件使用费。

第十章:违约责任
若竞买人出现下列其中情况之一的,拍卖公司有权不予退回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已经获得买受人资格的,委托方和拍卖公司有权予以撤销;已签署转让协议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协议;委托方、拍卖公司保留对拍卖标的进行再次拍卖的权利,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继续追究违约者的责任:
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的五个工作日内签署《电子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电子拍卖笔录》;
3.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的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房产转让协议,或在房产转让协议签订后未能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
4.竞买人未按房产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
5.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资产交付交接的;
6.竞买人竞拍成功后未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或者被拍卖公司认定悔拍的;
7.竞买人出现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第十一章:交付成交价款、佣金的时间、地点
一、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交纳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
二、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75号二楼

第十二章,标的交割及权证办理
一、标的交接自买受人在资产移交书上签字确认后,即表明交付完毕。交付完毕后产生的任何费用及法律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该房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结清至交接之日;
三、买受人付完全款30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四、在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参加竞买前,竞买人应自行到不动产登记、税务等相关部门了解竞买标的过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

第十三章:免责声明
一、拍卖公司作为拍卖服务的中介机构对委托人委托拍卖的标的不承担任何质量保障并提醒竞买人未查验标的或虽已查验标的,但对标的性能并不了解,请不要参加竞买。
二、网络拍卖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出价不同于现场出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竞买人自身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和责任。
三、如遇不可抗力,中止或终止拍卖,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竞买须知、拍卖规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章:其他
一、拍卖公司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二、竞买人参加拍卖会,若因拍卖标的撤拍而导致竞买人无法竞买时本公司只负责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若因特殊原因而导致成交后不能交付标的时,我公司只负责退还买受人所交付的所有款项,并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物均以房地产的实际现状为准进行拍卖,有意者应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但参与竞买的,即视为竞买人已自愿接受并同意按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参与竞买,即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瑕疵,具体瑕疵情况告知如下:房屋内设备设施的缺失损坏;房屋门窗、管道损坏;房屋屋顶、窗台、墙面、地面渗水漏水;卫生间下水道堵塞、外墙广告位被占用等所有情况均以实际现场为准。
四、根据相关法律或协议规定,委托方有权处置拍卖标的,竞买人在竞价前应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相关竞买标的物受让资格。因不具备受让资格而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五、拍卖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拍卖公司配合委托人、买受人办理。在办理拍卖标的物不动产权证的交易过户过程中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不动产证书上房产面积、土地面积、用途、权利性质等最终以不动产部门核定的为准,如有出入,拍卖结果和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六、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七、买受人须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来使用、处置拍卖标的。如买受人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处置拍卖标的,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本次拍卖以交付时标的物实际现状为准(若有与本条款冲突的任何本次拍卖法律文件以本条为准)。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表示对该标的所有瑕疵充分了解并接受。
九、标的交接自买受人在资产移交书签字确认后,即表明交付完毕。交付完毕后产生的任何费用及法律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因竞买事宜发生的纠纷,由南京市房地产拍卖调剂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本规则解释权属于本公司。

南京市房地产拍卖调剂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5日

标的介绍

P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