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6)


关于2026-05-06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批复文件全文链接或审批意见

佛山市聚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迁改建)建设项目

佛环南樵审[2026]15号

2026-05-06 00:00:00

佛环南樵审〔2026〕15号关于《佛山市聚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迁改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doc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者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复议, 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及镇(街道)监督管理所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九江监督所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江滨新区8号

0757-86553185

nhjjhbb@163.com

大沥监督所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新城大道北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六楼

0757-85512747

dalihbb@126.com

里水监督所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甘河路环运城大院

0757-85607006

lshb100@163.com

丹灶监督所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政府609室

0757-85413010

danzaohuanbao@126.com

西樵监督所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街道)樵高路65号

0757-86801880

xqhbb@126.com

狮山监督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行政服务中心504

0757-86689722

sszhbb@126.com

桂城监督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10号

0757-81813591

nhgchbb@126.com

南海分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0757-86297622

hbj_gsfk@nanhai.gov.cn

主动公开佛环南樵审〔2026〕15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聚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迁改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佛山市聚美新材料有限公司(106572):你单位报来由佛山顺德醴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佛山市聚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迁改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你单位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二、佛山市聚美新材料有限公司选址位于广东佛山南海区西樵镇百东村广明高速出入口旁樵丹路边自编1号车间三之二楼,占地面积131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年生产弹性磨块5万块和树脂轮2万块。核准的主要生产设备为:烤箱1个和滚料筒6个等,其他核准的设备总规模及规格详见《报告表》表2-7。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等环境保护措施,并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项目方必须按《报告表》要求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二)项目的生活污水排放量共90吨/年,项目方必须落实相应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樵樵泰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化处理。(三)项目方对产生噪声源设备必须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做好隔音降噪工作,以减轻噪声对生产工人和附近环境的影响。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排放限值。(四)项目方必须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实施分类收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交由取得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许可的单位收集处置,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包装废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必须按《报告表》要求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五)项目方必须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生产、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减少污染物排放。四、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五、项目必须按《报告表》核定的规模和工艺建设,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和改变生产工艺。项目必须落实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总VOCs≤0.0054t/a(均为无组织排放,迁改建前项目指标总VOCs为:0.07t/a,增减量为:-0.0646t/a),按照“减二增一”的原则,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储备量中划拨。六、《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七、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并且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本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仅从环保角度进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请项目投资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到其它相关部门办理完善相应手续。佛山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5月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