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招标采购公告(2026)
许昌市文峰路与莲城大道交叉口东北角志合府1幢24层2412的房产
魏都|许昌
起拍价:22.73万
拍卖机构: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标的物描述
房产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许昌市文峰路与莲城大道交叉口东北角志合府1幢24层2412的房产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5)豫1002执恢1116号
所有权证号
豫(2020)许昌市不动产权第0123296号
标的所有人
被执行人某某公司
标的现状
房屋用途
商务公寓
是否已腾空
未腾空
租赁情况
不明
钥匙
无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被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
无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
建筑总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44.46平方米,具体数据以房管部门测量结果为准,土地权益面积待定
公摊总面积
不明
房屋楼层
整幢建筑共29层,本次拍卖标的位于第24层。
标的物估值
市场价
334300元
税费情况
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教育附加费及其他税费,由税务部门按照成交价格计算收取。
其他费用情况
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燃气费、其他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情况可向物业服务中心详细咨询。
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许昌市文峰路与莲城大道交叉口东北角志合府1幢24层2412的房产,房屋用途为商务公寓,房屋建筑面积44.46平方米,具体数据以房管部门测量结果为准,土地权益面积待定。整幢建筑共29层,本次拍卖标的位于第24层,位置优越,交通便利。2.所有权证号:豫(2020)许昌市不动产权第0123296号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相应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向本院申请退还。标的物所欠的物业费、水电、暖、燃气费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限购、过户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确认。4、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15日内凭票据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本院将依法发放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买受人垫付的税费可另行主张。5.该调查情况表所述状态不明情况,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咨询相关部门。
相关附件下载:
志合府报告.doc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