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普通客车招标采购公告(2026)


起始价:47600.0
保证金:5000.0
加价幅度:250.0
标的物所在地:江苏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
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5月25日10时至2026年5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1158,户名: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苏A6UB30传祺牌小型普通客车。
起拍价:4.76万元;议价价格:6.8万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25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本轮拍卖开始前2日止(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或与本院看样人员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起拍价,拍卖只需1位或1位以上竞买人报名且出价即可成交。本次拍卖标的的成交价为不含税价。本次拍卖不收取任何佣金。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事故出险、原罚款、交通罚单、养路规费、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运输、转移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在参拍前,需自行了解本地的车辆上牌规定,并自行承担因环保、排放标准等问题产生的车辆不能上牌后果。
十一、特别提醒:拍卖余款在2026年6月2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京浦东路支行,账号:623263610018820738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看样电话:18014459383(戴)
承办法官电话:025-83768741(张)
非工作时间不接受咨询来电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768748
联系地址:南京市七里河大街132号
京东拍卖客服热线:400-622-9586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6年5月8日

拍卖须知
(第一次拍卖)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5月25日10时至2026年5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1158,户名: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三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京东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余款,于2026年6月2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京浦东路支行,账号:6232636100188207388),并在尾款缴纳后七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地址:南京市七里河大街13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
十、请谨慎参拍。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768748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245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咨询看样电话:18014459383(戴)
承办法官电话:025-83768741(张)
非工作时间不接受咨询来电
京东拍卖客服热线:400-622-9586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苏A6UB30传祺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

拍卖依据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机动车行驶证3、机动车登记证书

拍品所有人
程*

拍品现状
车辆类型
小型普通客车

钥匙


备注
停放于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权利限制情况
1、被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查封2、违章记录以行政主管部门信息为准3、该车无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拍卖标的为苏A6UB30传祺牌小型普通客车,车辆型号:GAC6480K1M6,发动机号:***4458,车架号:***********111422,排量:1495ml,购置时间:2021年12月1日,车身颜色:白色,有钥匙,表显里程如照片所示,表显里程与实际行驶里程可能存在不一致,请谨慎参拍。车辆电瓶有电,轮胎有气;检验有效期:2027年12月31日,保险终止日期:2026年11月17日。燃料种类:汽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型普通客车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