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招标采购公告(2026)



宾阳县中山公园生态停车场及中山公园大门便民服务点公开招租项目(GXCQJY26-463)

标的名称
宾阳县中山公园生态停车场及中山公园大门便民服务点公开招租项目(GXCQJY26-463)

项目编码
DSCQ20265A641429215
挂牌价格
6000.0 (元/亩/年/个)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宾阳县中山公园生态停车场位于宾阳县中山公园内西北角,中山路与风景路交接处,面积约3000平方米,已设立停车位约88个及配套出入闸门系统,停车场产权归属宾阳县园林绿化所,无任何产权纠纷;中山公园大门便民服务点位于大门右侧车库第一间,面积约20平方米,现经营小卖部及饮食等,该便民服务点产权属宾阳县园林绿化所,无任何产权纠纷,水电齐全,目前未办理产权证书。标的详情见资产招租清单。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查阅。

资产招租清单

序号
标的明细
参考面积(㎡)
挂牌价格 (元/年)
竞租保证金(元)
招租经营用途
租期(年)
标的现状
备注

1
中山公园生态停车场
3000
2,000.00
1,000.00
停车场
3
闲置
从第二年起租金递增5 %,一年一递增

2
中山公园大门便民服务点
20
4,000.00
1,000.00
经营小卖部及饮食等
3
原合同已到期,仍经营中,成交后移交
从第二年起租金递增5 %,一年一递增

备注及其他情况说明: 1、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竞租人所交纳的竞租标的保证金与竞租标的相对应,报名时必须明确填写意向标的序号。 3、签约时间以签约通知为准。 4、查看标的联系人:黄主任,联系方式:0771-8221250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标的均按现状招租,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年度支付,先交费后使用。
3. 租金仅作为租赁物的租赁费用,租赁所发生的其它费用按实际发生另计,从第二年起租金递增5%,一年一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首年年租金×(1+5%)]元,第三年租金为[第二年年租金×(1+5%)]元。
4. 标的1用途:停车场;标的2用途:经营小卖部及饮食等
5. 押金:¥1,000.00,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签订合同后10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交付全部押金。出租方在收到全部押金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等额的收据给承租方。租赁期满终止或解除合同后,押金除抵扣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承租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在承租方交回押金收据原件给出租方后,出租方无息返还给承租方。
6. 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7. 查看标的联系人:黄主任,联系方式:0771-8221250
8.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9楼,联系电话:0771-2856762。

二、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钟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771-5708411

项目报名联系人
钟先生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19377187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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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便民服务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