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医院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有关要求,现将2026年4月30日拟批准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3-2225668        
通讯地址:日照市高新六路177号     日照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公众参与

1
日照港城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
日照市鲁东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日照高新区聊城路以南、昭阳路以西
山东加之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日照高新区聊城路以南、昭阳路以西,占地面积8084.50㎡,利用现有空地进行中医医院的建设:主要建设1座综合楼及地下车库,设置住院床位100张,综合楼内部规划设置脾胃病科、心脑血管科、呼吸科、肾病科、针灸推拿科、治未病科、妇科、中医科等诊疗科室,并配套手术室及病房等功能单元。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项目营运期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喷洒除臭剂+池体加盖密闭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氨、硫化氢和臭气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营运期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未收集的污水处理站废气、楼道及病房消毒异味、检验废气、病房及手术室废气、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气体等。检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引至楼顶排放。消毒异味、汽车尾气采用无组织形式排放。生活垃圾收集点及医疗废物暂存间采取密闭、日产日清、定期消毒、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厂界氨、硫化氢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厂界VOCs和臭气浓度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标准限值;污水站周边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甲烷等排放须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中表2标准限值。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门诊废水、病房废水、洗衣房废水、检测废水、消毒废水)、职工生活污水,所有废水中均不含放射废水。医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均送至院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出水水质须达到《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1二级标准及日照城投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日照城投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项目危险废物主要有医疗废物、栅渣、污泥、废活性炭(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等,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厂区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药品外包装和未被污染的废输液瓶(袋)、废过滤网、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等,处理处置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要求。污染物产生、处理和危险废物存储重点污染防治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防渗处理,减轻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不利影响。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日照市鲁东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日照港城中医医院建设项目.rar

-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医院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