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建设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6)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关于受理《济南市凤箫路(响泉街-工业北路)道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6年5月12日受理了《济南市凤箫路(响泉街-工业北路)道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2日-2026年5月18日(5个工作日)。报告表受理公示内容将于公示期后撤销,如有需要,请自行保存。
联系电话:88115211(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历城区唐冶中路、文苑街交汇口东南(济南市历城区政务服务中心C205环保窗口)
电子信箱:jnslcqhbjxmk@jn.shandong.cn
邮 编:25010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附件
1
济南市凤箫路(响泉街-工业北路)道路建设工程
历城区王舍人(新东站)片区,凤箫路北起响泉街,南至工业北路
济南市历城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山东同信仁和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6-5-12
济南市凤箫路(响泉街-工业北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公示稿.pdf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济南市凤箫路(响泉街工业北路)道路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盖章)济南市历城区城乡交通运输局编制日期:2026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61042077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2iygl8建设项目名称济南市凤箫路(响泉街-工业北路)道路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类别52-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济南市历城区城乡交通运输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70112MB28325056法定代表人(签章)贾武肥武主要负责人(签字)许海智许的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许海智深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山东同信仁和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53490468021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韩凤禹20201103565000000001BH049377弗凤高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韩凤禹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2、建设内容3、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生态环境影响分析;5、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全清单BH049377料凤离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济南市凤箫路(响泉街-工业北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403-370112-04-01-209802建设单位联系人许海智联系方式15624030508建设地点位于历城区王舍人(新东站)片区,凤箫路北起响泉街,南至工业北路。地理坐标凤箫路:起点:E117.15777934°,N36.72040646°,途经点坐标1:E117.15860287°,N36.72250145°;途经点坐标2:E117.16042946°,N36.72663206°;终点:E117.16365874°,N36.73482066°。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新建快速路、主干路;城市桥梁、隧道;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凤箫路(响泉街至工业北路)线路长度1739m,新增用地面积约67938m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济历城行审建设[2024]35号总投资(万元)22785环保投资(万元)260环保投资占比(%)1.14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确定项目是否设置专项项目评价,详见表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涉及项目类别地表水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噪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环境风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注:“涉及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位于、穿(跨)越(无害化通过的除外)环境敏感区,或环境影响范围涵盖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针对该类项目所列的敏感区。本工程属于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需要编制噪声专项评价。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济南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审批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十四五”综合公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通知,济政字〔2022〕43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济南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已编制规划环评报告书,并于2021年11月通过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审查。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济南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五)完善城市交通,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提升骨架网络承载能力。....2.完善城市路网体系。““十四五”期间,按照快速骨架成网络、新城建设有支撑、老城服务有提升、关键节点有突破的思路新建城市道路700公里,加快形成快速路、主次干路、支路级配合理、结构完善的城市道路网。”拟建项目为济南市凤箫路(响泉街-工业北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符合规划要求。根据《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本项目用地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2、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济南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明确规划所包含建设项目环评要求,本项目与该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1-2项目与《济南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环评重视内容项目情况符合性1、重视项目与《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济政字(2021)45号)以及《济南市“三线一单”划定方案》的衔接,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项目选址、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方面的重要依据。已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济政字〔2021〕45号)及“济南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修订版)》的通知”分析本项目建设与“三线一单”符合性,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2、重视项目对重要环境敏感区及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按照是否允许项目建设以及建设可能对生态环境资源产生的(1)完全避让区指法律法规政策规划上明文规定,不允许新建、扩建任何建设项目,完全避让的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森林公园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等。(2)尽量避让区指法律法规政策规划上允许建设,但是在此类地区大动土木可能会对生态环境资源造成严重的影响,应当尽量避让的区域。包括生态保护I类红线区,湿地公园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地质公园一级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名泉保护区的禁止建设项目路线不涉及完全避让区、尽量避让区以及减少占用区,因此项目位于可建区范围内。在采取了表土剥离及回填、边坡防护等生态影响保护措施及采用低噪设备、修建施工围挡等噪声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符合影响程度,将济南市所辖地区划分为完全避让区、尽量避让区、减少占用区、可建区。区,文物保护单位等。无法避让时应进行相关专题论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3)减少占用区指法律法规政策规划上允许建设,但是在此类地区大动土木可能会对生态环境资源造成一定的影响,应当减少占用的区域。包括生态保护II类红线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以外保护区域,森林公园一般休憩区和管理服务区,湿地公园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地质公园二级保护区和三级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名泉保护区其它保护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其它重点生态功能区等。(4)可建区可建区是指除了上述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域。3、重视碳排放与气候变化,重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本项目采取一系列废气治理措施以降低施工过程造成的污染,其中包括:“制定文明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产尘物料堆放覆盖、土(石)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保洁、出入车辆清洗、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运输、扬尘在线监测监控、设置专职扬尘管理员等“八项扬尘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扬尘污染”;项目位于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片区,项目建设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符合4、重视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建设单位计划进行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符合5、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中公众参与。建设单位已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符合综上,拟建项目符合《济南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要求。根据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70112202400126号)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详见附件3。本项目拟用地总规模6.7938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城市道路用地。符合城乡规划,项目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符合已批复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符合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本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从规划角度,项目实施具备可行性。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二十二条、城镇基础设施-1、城市公共交通-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同时本项目已取得工程核准的批复。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已取得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济南市凤箫路(响泉街-工业北路)道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济历城行审建设[2024]35号),工程核准的批复见附件2。2、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环评〔2024〕41号)的要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3、1-4。(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根据《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本项目用地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项目与《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见附图4。(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济政字〔2021〕45号),济南市环境质量预计到2025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到203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35μg/m3,到2025年,国控、省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V类水质控制断面,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III类;到2035年,水环境质量根本改善,市控及以上重点河流考核断面恢复水环境功能。到2025年,土壤环其他符合性分析境质量总体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到2035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项目运营期污染物主要为车辆尾气和交通噪声,通过设置绿化带、加强车辆管理(如设立限速、禁止鸣笛等路牌)等方式防治后,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标。项目运营期无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要求,不影响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因此该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济政字〔2021〕45号):“资源利用上线。到2025年,原则上全市煤炭消费总量不增加,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强度完成省下达任务;年用水总量不高于24.9亿立方米,泉水持续喷涌;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目标任务。”本项目为城市道路建设项目,营运期不涉及煤炭和水资源消耗,本工程建设不会触及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济政字〔2021〕45号)及济南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修订版)》的通知可知,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项目与济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符合性分析见表1-3,与历城区王舍人片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4,济南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见附图7。表1-3项目与济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符合性分析表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加强一般生态空间保护。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本项目路线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本项目为新建城市道路项目,不属于工业企业项目,不符合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按照生态空间用途分区,依法依规对允许、限制、禁止的产业和项目类型实施准入管控。其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管理;其他自然保护地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管控;涉及泉水补给区、汇集出露区的区域严格执行《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优先保护基本农田。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加强对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保护。合理布局工业企业项目。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聚集区。新建、搬迁涉重金属项目原则上应在现有合法设立的涉重金属园区或其他涉重金属产业集中区域选址建设。属于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项目。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最新版为准)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产业政策条目要求,关停淘汰类项目,加快限制类项目逐步退出。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控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炼化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推动火电、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协同减污降碳。发展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产业、量子科技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先进材料产业、医疗康养产业以及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产业金融、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科技服务等新兴产业。本项目为新建城市道路项目,为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可知,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项目不属于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炼化和平板玻璃等行业。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推进依法治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进清洁生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严格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本项目为新建城市道路项目,不属于涉VOCs的重点污染管控企业;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符合环境风险管控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制度。指导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业事业单位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加强化工行业环境风险防控。严禁化工企业与劳动密集型非化工企业混建;指导化工园区(集中区)内企业在满足相邻企业安全距离的同时,应综合考虑区域内企业总体布局和数量,实施总量控制,降低区域风险。切实做好化工园区(集中区)污水处理和危险废本项目为新建城市道路项目,不涉及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不属于化工企业,运营期不产生废水,不属于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符合物处置。建立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安装环境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监管。指导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严格落实《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医药、电镀、制革等行业以及加油站、生活垃圾处置场、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区域的监管。资源利用效率要求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完成省下达任务,原则上煤炭消费总量不增加。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控制,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现场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排烟设施,已建成的应限期淘汰或改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积极创建节水典范城市。加强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大力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全面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推广节水技术应用,提升城乡供用水系统智能化水平。抓好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打造全国节水典范城市引领区。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济政发[2021]1号)要求,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全面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控制,推动超采区地下水压采工作,在地下水超采区内,禁止新增取用深层承压地下水,逐步压缩地下水开采量。本项目为新建城市道路项目,项目利用资源主要为照明用电,不属于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不属于高耗能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使用和地下水开采。符合通过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济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表1-4项目与历城区王舍人街道-鲍山街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类别内容项目情况符合性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011220007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王舍人街道-鲍山街道位于历城区王舍人(新东站)片区,凤箫路北起响泉街,南至工业北路。符合行政区划济南市-历城区管控单元分类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鲍山等山体保护范围内,禁止开山采石、探矿采矿;禁止挖砂、取土;禁止新建、扩建坟墓;禁止对既有建构筑物进行改建、扩建;禁止乱搭乱建建构筑物;禁止毁林开荒、乱砍乱伐树木;禁止倾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或者建筑垃圾;禁止倾倒、堆放、填埋工业固体废弃物或危险废物;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弃物和污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禁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占、破坏山体的行为。2、合理布局废气污染重点监管行业。限制新建除集中供热外的燃煤锅炉,限制新(改、扩)建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高污染行业项目;逐步淘汰高本项目为新建城市道路项目,不涉及鲍山等山体保护范围。本项目不涉及废气污染重点监管行业。本项目不位于宿家水源地、李庄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污染高风险项目。3、宿家水源地、李庄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范围内,运营期不产生废水及排放。污染物排放管控4、在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巩固提升整治成果,确保长治久清;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雨污管网分流改造,科学实施沿河沿湖截污管道建设。5、提高污水处理率,逐步加严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城市建成区基本完成雨污分流和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提高城市再生水利用率。本项目为新建城市道路项目,运营期不涉及污水排放。符合环境风险管控6、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建设工业固废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坚决取缔水源地内的重污染行业企业。管线所属企业在设计阶段应尽量避让水源地;无法避让确需跨越水源地的,要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为新建城市道路项目,不涉及水源保护区范围,运营期无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符合资源开发效率7、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执行济南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文件的管控要求。8、执行全市资源利用效率总体要求。本项目符合济南市资源利用效率总体要求。符合综上,本项目总体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和环境准入清单方面分析,符合《关于印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环评〔2024〕41号)要求。3、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1)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符合性分析表1-5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表重点管控单元相关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本项目为城市主干路建设,根据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符合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370112202400126号)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本项目拟用地总规模6.7938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城市道路用地。符合城乡规划,项目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本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历城区)PM10、PM2.5、O3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过渡阶段二级标准要求,拟建项目采取一系列扬尘防治措施控制施工期粉尘污染,采取上述措施后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符合(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拟建项目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可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采取一系列大气、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符合(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为新建项目,在此之前本项目原有凤箫路路段非主干路,无相关环保手续,本项目建成后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均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符合(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项目基础资料数据属实,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合理。符合根据上表分析可知,项目的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2)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12.03)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12.03)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表1-6项目建设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12.03)符合性分析表项目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噪声均采取治理措施,合理处置,达标排放。符合第十五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山东省产业政策。符合第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可能对相邻地区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相邻地区同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意见;意见项目正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符合不一致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作出处理。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企业在运营期严格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3)与《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7项目与《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表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四)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本项目为城市道路新建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等相关要求。不涉及产能置换,建筑材料采用货车运输方式。符合四、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十六)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机场、工矿企业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推动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提高岸电使用率。大力推动老旧铁路机车淘汰,鼓励中心城市铁路站场及煤炭、钢铁、冶金等行业推广新能源铁路装备。到2025年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及重点区域铁路机车“冒黑烟”现象,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年旅客吞吐量500万人次以上的机场,桥电使用率达到95%以上。本项目施工期使用达到国三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不使用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有明显可见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符合五、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十八)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鼓励经济发达地区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重点区域道路、水务等长距离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30%;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左右,县城达70%左右。对城市公共裸地进行排查建档并采取防尘措施。城市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基本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本项目为城市道路新建项目,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道路分段建设,先建设道路西侧区域,东侧区域开放通行,西侧区域建设完成后建设东侧区域;工程环保投资已预留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符合根据上表分析可知,项目的建设符合《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的要求。(4)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符合性分析表1-8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符合性分析表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第三章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正在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第五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设单位已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施工单位需编制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第四十一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应当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本项目已提出采用低噪声设备或工艺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污染。符合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本项目施工尽量安排于昼间,夜间不允许有高噪声设备施工,保证居民夜间休息。符合根据上表分析可知,项目的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要求。(5)与《山东省实施办法》的符合性分析表1-9项目与《山东省实施办法》符合性分析表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第十一条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的规定,按照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程度,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不得提供虚假数据和资料,或者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虚假的意见和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委托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且项目数据及资料属实。符合根据上表分析可知,项目的建设符合《山东省实施办法》的要求。(6)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修正)的符合性分析表1-10项目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表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制定产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工业项目,鼓励、支持现有的工业企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本项目不属于所列控制新建的项目类别。符合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采取密闭、封闭、集中收集、吸附、分解等处理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以及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分散排放。符合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施工工地采取封闭、围挡、覆盖、喷淋、道路硬化、车辆冲洗与防尘、分段作业、择时施工、绿化等防尘抑尘措施。城市建成区内的高层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采用容器或者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方式清运施工垃圾,禁止高空抛撒施工垃圾。本项目施工单位将按照相关环保政策要求,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严格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染符合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活动,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料和工艺,按照规定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施减少废气排放。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符合(7)项目与《山东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符合性分析表1-11项目与《山东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表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五、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规范施工噪声管理(二)严格施工管理。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限制或禁用易产生噪声污染的落后施工工艺、设备。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作业的,要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施工单位要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进行物料装卸、振动揽拌等高噪声作业。严格履行夜间施工证明程序。项目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作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符合六、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推动各领域逐步治理(三)加强公路和城市道路养护。及时养护道路,鼓励铺设低噪声路面。加强对公路、城市道路、桥梁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其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本项目道路采用低噪声路面技术和材料,并定期保养路面。符合综上,拟建项目符合《山东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8)与《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20修订)的符合性分析表1-12项目与《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20修订)符合性分析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第十一条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生产、运输、存储和工程施工等单位,应当制定并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和防治责任制度,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在重污染天气情况下严格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构)筑物拆除施工的应急减排措施,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本项目施工阶段已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和防治责任制度,施工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情况下严格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构)筑物拆除施工的应急减排措施。符合第十三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明显位置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监管部门举报电话等信息,并采取下列防治措施:(一)施工工地周围应当依照规定设置连续、密闭、硬质的围挡;块状工地应当实施全封闭施工,线性工地应当实行分段封闭施工,特殊情况需要全线施工的应当采取全线封闭措施;施工工地边界应当设置高度2.5米的围挡;本项目已明确施工阶段工地区域周围应设置连续封闭式围挡,施工期超过15日的工程采用彩钢板围挡形式,其高度不低于2.5米。符合(三)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施工道路应当采取硬化等降尘措施;裸露地面应当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或者采取植被绿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等措施;本项目已明确进入工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口地面、施工便道等应结合项目实际和地材情况进行粒料改善或硬化处理,保持坚实、平整、畅通、清洁,定期洒水抑尘。符合(9)与《济南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4-2025年)》(济环发〔2024〕1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13项目与《济南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4-2025年)》符合性分析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五、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一)落实建筑施工噪声管控要求。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噪声污染防治责任和任务措施要求。推动建设单位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施工单位编制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探索将噪声污染防治内容纳入工地考核内容,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建筑施工单位,依法依规处理后,纳入信用管理,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已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需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和任务措施要求。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已列入工程造价,施工单位需编制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六、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二)减少交通噪声排放。严厉打击机动车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以瞬间提速、轰鸣疾驶等方式制造噪声行为。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车、重型物料运输车等易产生噪声本项目已提出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采用低噪设备或工艺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噪符合污染重型货车的管控。在可能造成严重噪声污染路段,采取安装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城市轨道交通等运营单位要开展噪声监测和故障诊断,保存原始监测记录,鼓励其采用先进工艺、设备,保持良好减振、降噪效果。声污染。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三)加强道路养护。及时养护道路,修缮破碎路面,提升路面平整度,鼓励铺设低噪声路面,加强对声屏障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本工程为城市道路,营运期采用低噪声路面,定期进行道路养护,对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符合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建设符合《济南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4-2025年)》(济环发〔2024〕1号)要求。4、与《济南市名泉保护总体规划(2025—2035年)》符合性分析根据《济南市名泉保护总体规划(2025—2035年)》-03泉水生态功能分区分级图,本项目位于白泉泉域的集中出露区。表1-14项目与《济南市名泉保护总体规划(2025—2035年)》符合性分析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纳入地下水水位动态监测系统进行监测预警,对枯水期、丰水期的地下水开采实施管控调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禁止开凿新井,原有的自备水井应当予以关闭,政府推进的泉水直饮工程、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公共供水水源地迁建工程除外。本项目为新建城市道路项目,位于白泉泉域的集中出露区。现已取得济南市城乡水务局《济南市凤箫路(响泉街-工业北路)道路建设工程泉水保护意见》,根据意见内容:该项目处于白泉泉域汇集出露区,下挖深度不超过10米;在建设施工中若发现新的泉水出露点,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不得填埋损毁,并报告名泉保护主管部门。符合针对补给区和汇集出露区,严格遵照《泉水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地下空间开挖深度分级,管控建设工程建设基础的最大埋置深度,作为方案审查的依据。涉及补给区和汇集出露区的轨道交通和重大地下设施等地下建设项目应进行充分论证,并报名泉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出具书面审查意见。符合保护泉水出露点,保护径流通道,控制地下水开采。汇集出露区内建设活动应严格落实泉水保护要求。符合《济南市名泉保护总体规划(2025—2035年)—泉水生态功能分区分级图》见附图8。5、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根据《济南市环境功能区划分》、《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济南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复函》(鲁环发〔2018〕33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济南市部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批复》(鲁政字〔2019〕239号),共划定济南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35个,总面积2587.89平方千米;其中一级保护区122个,面积0.296平方千米,二级保护区5个,面积15.04平方千米,准保护区8个,面积2572.555平方千米。济南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共划分21个保护区,面积812.16平方千米,其中,一级保护区14个,面积60.59平方千米,二级保护区7个,面积751.57平方千米。①历城区一级保护区保护范围宿家水源地:以水源地院墙(1个)及单个水井小房(2个)、5号井半径5米范围内(1个)为界,控制面积为16000m2。李庄水源地:以水源地院墙(1个)及单个水井小院(4个)为界,控制面积为3200m2。白泉水源地:以水源地院墙(1个)及单个水井小院(5个)为界,控制面积为40600m2。本项目为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无废水、固废产生,且本项目不在划定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对水源保护区影响较小。济南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分布示意图见附图9;济南市市区地下水水源准保护区图见附图10。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凤箫路(响泉街-工业北路)位于历城区王舍人(新东站)片区,凤箫路北起响泉街,南至工业北路。其中起点经纬度为:(E117.15777934°,N36.72040646°),终点经纬度为:(E117.16365874°,N36.73482066°);项目组成及规模根据《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济南市凤箫路(响泉街-工业北路)道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济历城行审建设[2024]35号),项目位于历城区王舍人(新东站)片区,主要对凤箫路现状道路拓宽改造,项目北起响泉街,南至工业北路,为城市主干路。凤箫路于2019年正式命名(济政字〔2019〕10号),在此之前无具体名称,属于内部道路。本项目在现有道路上建设主干路,按规定办理环保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主干路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1、项目概述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配套实施给水、中水、燃气、热力等土建工程,电力沟土建及支架安装、电力排管土建排管及敷设,通信土建、排管及敷设,同步进行交通、照明、绿化工程等建设。主要建设内容详见表2-1。表2-1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内容主体工程道路工程凤箫路,北起响泉街,南至工业北路,全长1739米,规划道路红线宽40米,设计速度为50km/h,规划为城市主干路。辅助工程雨水工程响泉街至管鲍大街段:道路西侧设计d600-d800雨水管,道路东侧设计d600-d1000雨水管。管鲍大街至荐贤街段(位于书堂街北侧,书堂街与管鲍大街间):道路西侧设计d600-d800雨水管,道路东侧设计d600-d1000雨水管。荐贤街至工业北路段:道路西侧设计d600-d1000雨水管,道路东侧设计d600-d1200雨水管。给水工程凤箫路(响泉街-管鲍大街)新建DN600给水管线;凤箫路(管鲍大街-工业北路)新建DN500给水管线。中水工程凤箫路的响泉街至管鲍大街段新建DN300中水管线,管鲍大街至工业北路段新建DN400中水管线。燃气工程本次工程燃气管线规格为DN150。热力工程本次工程设计凤箫路(响泉街-管鲍大街南侧)新建2xDN1000热力管线。电力工程本次工程设计凤箫路(响泉街-工业北路)新建(2.3+1.5)x2.4电力双沟。通信工程本次工程设计凤箫路(响泉街-工业北路)新建12孔DN100通信管线。污水工程道路两侧全线设计d500污水管道。照明工程1、道路两侧各新建12孔φ100路灯及设施管线,其中路灯2孔,常规公交2孔,交通4孔,备用4孔。2、在道路两侧分隔带内采用双臂路灯双侧对称布置,灯高12米,机动车侧灯臂长2.5米机动车道侧光源选用380WLED灯;非机动车侧灯臂长2米,光源选用160WLED灯。路灯间距约42米。3、在大型交叉路口处设16米中杆灯,光源为3x300WLED。绿化工程1、人行道:宽度3米,设树池栽植行道树速生法桐,间距6米,规格胸径15cm。2、机非分隔带:宽度1.8米,单排栽植乔木速生法桐,间距6米,规格胸径15cm,地被为红叶石楠与小龙柏循环栽植,循环长度200米。渠化段宽度1米,只栽植被。3、中央分隔带:1.5米宽路段5株绚丽海棠与10株红叶石楠球循环栽植,循环长度30米;米宽路段5株榉树(两株间种植红叶石楠球)与5株绚丽海棠循环栽植,地被小龙柏。交通工程沿线设置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信号灯、监控及设施管线等。管线综合工程管线综合工程:新建DN500~DN600给水管线,新建DN150中压燃气管线,新建(2.3m+1.5m)X2.4m电力沟,新建2XDN1000热力管线,新建12孔φ100通信管道,新建DN300-DN400中水管线,新建12孔φ100路灯及交通设施管线。临时工程施工便道项目利用道路红线内的占地及项目周边现有道路作为施工便道,不额外设置施工便道。施工生产生活区本项目不单独设生活区,租用附近民房;本项目随挖随填,废弃土石方均外运至渣土场,临时堆土均不超过三个月,故未设置固定临时堆土区,临时堆土在堆放期间采用了防尘网覆盖等措施;本项目设置1处临时材料堆放区,位于杨家路-书堂街路段间道路红线范围内,主要用于材料堆放。占地面积约200m2。设置1处沉淀池,位于凤箫路(杨家路-书堂街路段街)道路红线范围内,用于处理施工废水。环保工程施工期废气①钢管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②路面铺设过程中散发少量的沥青烟,应尽量选择在风向不影响敏感点的时段铺设。③使用达到国家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排气烟度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Ⅲ类限值的机械。④对于物料堆场,采用防风抑尘网覆盖,同时在装卸作业过程中采取洒水等措施进行抑尘。施工期废水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租用工程附近民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施工现场建造沉淀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噪声低噪音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距居民区等敏感目标较近的施工场地采取设置临时声屏障的降噪措施。施工期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挖方、建筑垃圾、废弃施工材料等尽量回用,不能利用的,经统一收集后清运到有回收处置资质单位的企业处置。隔油沉淀池产生的油污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运营期废气针对汽车尾气严格执行现有的机动车排放标准,控制车辆污染源;道路两侧合理种植乔木、灌木树种,加强道路两侧绿化林地和草皮的营造和保护,切实发挥绿化带的作用。运营期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及排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新建污水管线采用承插口式钢筋混凝土防渗管,加强接口处的防渗防漏处理,沿线设置检查井。运营期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过往车辆及行人丢弃的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扫处理。运营期噪声做好并严格控制道路两侧土地使用规划;加强机动车辆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公路工程养护部门应经常养护路面,对破损路面及时修补,以保证公路路面良好状况。道路名称长度(m)道路等级设计速度(km/h)设计道路红线宽(m)路面设计使用年限(年)荷载等级凤箫路(响泉街-工业北路)1739主干路504015BZZ-100,车行道城-A级道路时间202720352040凤箫路(响泉街-工业北路)昼间140018372029夜间7379641127(2)车型构成根据本项目所在通道基年交通量的车型构成分析及未来通道内的客车、货车出行量预测以及未来各车型发展趋势,2027年小型车、中型车、大型车比例约为91.8:3.5:4.7,2035年小型车、中型车、大型车比例约为92.1:3.4:4.4;2040年小型车、中型车、大型车比例约为92.8:2.8:4.4。(3)车型折算系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结合该项目的特点,交通量换算根据工程设计文件提供的小客车标准车型,按照不同折算系数分别折算成大、中、小型车,车型分类标准及折算系数见表2-4。表2-4不同车型折算系数车型车辆代表车型车辆折算系数车型划分标准小小型车1.0座位≤19座的客车和载质量≤2t货车中中型车1.5座位>19座的客车和2t<载质量≤7t货车大大型车2.57t<载质量≤20t货车(4)车流量分配根据上述相关参数,项目各特征年不同时段车流量如表2-5所示。表2-5道路各特征年设计小时交通量(辆)道路名称路段宽度(m)车道数技术标准车速km/h车型年份202720352040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凤箫路(响泉街-工业北路)40双向6车道主干路50小型车118162915628171741969中型车452558335230大型车6028753984454、土石方量及取弃土场情况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挖方量共计约45514.4m3,填方量约3613.3m3,本工程填筑土石方均通过移挖作填,对项目内部开挖土石方均进行调运,满足工程路基填筑土石方量,开挖的土石料满足道路回填要求。清表土(约20868m3)大部分经筛分去杂、掺配固化改良后用于非承重部位回填(填方量约3613.3m3),余下作为弃方处理,总弃方量约为41901.1m3,项目不单独设取土场、弃土场,多余弃方暂存于施工区域,由车辆定期外运至指定弃土场。图2-1本项目土石方平衡图5、工程占地(1)永久占地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7938m2,均为永久占地,不涉及污染地块。项目占地类型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2)临时占地本项目租用附近民房,不设施工营地;利用附近道路作为施工便道,不再设置临时道路;临时施工仓库和物料暂存区均位于道路红线范围内,不再重复考虑其临时占地。6、拆迁与安置本工程拆迁全部为工程拆迁。总平面及现场布置一、道路工程(一)道路工程1、道路设计情况凤箫路(响泉街至工业北路):道路标准横断面为四幅路形式,双向六车道,红线宽40米,中央绿化带为3米,中央向两侧依次为机动车道10.5米+1.8米绿化带+3.2米非机动车道+3米人行道。↑↑3.5533.253.250253.253.253.5E0.250.250.2510.5310.51.83.233.21.83340图2-2凤箫路(响泉街至工业北路)道路标准横断面图2、路面结构设计(1)路面材料使用情况机动车道上面层采用SMA沥青混合料,下面层及非机动车道采用AC沥青与矿物纤维混合物。根据项目区域路面材料使用情况调查及施工经验,使用水泥稳定碎石作为基层材料及底基层材料。(2)路面结构拟定1)机动车道沥青路面结构,各层设计如下主干路:第一层:细粒式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4厘米第二层: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SBS改性)5厘米第三层: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7厘米第四层:水泥稳定碎石36厘米,分两层摊铺第五层: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18厘米。总厚度:70厘米2)非机动车道沥青路面结构各层设计如下:第一层: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4厘米第二层: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C)5厘米第三层:水泥稳定碎石16厘米第四层: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16厘米。总厚度:41厘米3)人行道结构:为提高雨天出行舒适性,人行道采用透水式路面结构。第一层:人行道彩色透水混凝土花砖6厘米第二层:干硬性水泥砂浆3厘米第三层:透水混凝土15厘米第四层:级配碎石20厘米3、行人过街及无障碍设计(1)行人过街系统行人过街系统设计内容包括:过街设置间距、过街设施形式。过街设施布置间距主要考虑步行最大绕行距离和道路等级。道路过街间结合规划路网,控制在400米以内。道路与主、次干路相交路口采用地面过街,过街间距大于400米的路段加设过街设施。具体过街位置需考虑:(a)与普通公交站点的关系、(b)与交通组织的协调。过街形式均采用地面过街,设置信号灯等交通设施。(2)无障碍设计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合理设置无障碍设施,不仅为残疾人、老年人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了必要的安全和方便的条件,同时也给推童车的行人、伤病患者以及携带重物者提供方便。在本设计阶段综合考虑了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健全人共同使用的因素,力争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①人行道残疾人需要无阻碍的人行道,以方便他们的出行。人行道在交叉路口、人行横道、街坊路口、广场入口必须设置轮椅通行的坡道,正面坡度不得大于1:12,宽度不得小于1.2米。在人行道上必须连续设置为视力残疾者引路的导向触感自道和带圆点形指示前方障碍的提示盲道,盲道建设应该系统、完善,一般铺装宽度为0.30-0.60米。②盲道设置要求盲道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残者能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指引残疾者向前行走的盲道应为条形的行进盲道: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圆点形的提示盲道。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自道应避开井盖铺设。③盲道材料要求行进盲道砖及提示盲道砖的尺寸规格及材质同彩色砼花砖。盲道砖表面触感部分以下的厚度应与人行道砖一致。盲道颜色宜为中黄色。④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应考虑轮椅的通行,纵坡不大于2.5%,车道宽度根据横断面设计要求设计。(二)雨水工程响泉街至管鲍大街段:道路西侧设计d600-d800雨水管,道路东侧设计d600-d1000雨水管。管鲍大街至荐贤街段:道路西侧设计d600-d800雨水管,道路东侧设计d600-d1000雨水管。荐贤街至工业北路段:道路西侧设计d600-d1000雨水管,道路东侧设计d600-d1200雨水管。(三)污水工程道路两侧全线设计d500污水管道。(四)照明工程1、道路两侧各新建12孔φ100路灯及设施管线,其中路灯2孔,常规公交2孔,交通4孔,备用4孔。2、在道路两侧分隔带内采用双臂路灯双侧对称布置,灯高12米,机动车侧灯臂长2.5米机动车道侧光源选用380WLED灯;非机动车侧灯臂长2米,光源选用160WLED灯。路灯间距约42米。3、在大型交叉路口处设16米中杆灯,光源为3x300WLED。(五)交通工程凤箫路标准路段设置双向6车道,车道宽度为3.25米(小客车专用车道)、3.5米。本项目共10处交叉口,其中与响泉街、管鲍大街口、工业北路3条主干路相交,与荐贤街、书堂街2条次干路相交,与规划路一、规划路二及横一路、横二路、横三路5条支路相交。凤箫路-规划路二、横二路、横三路交叉口为右转让行交叉口(B1类交叉口),其余均为信控路口(A1类交叉口)。凤箫路沿线信控路口均进行渠化拓宽。响泉街和管鲍大街等主干路交叉口为3变5,工业北路和次、支路3变4。公交站均采用路侧直接式公交站台,标准公交站台长度为30-40米,宽度1.8米。本次凤箫路共设置5对公交站台,结合交叉口在响泉街交叉口南侧、管鲍大街和书堂街交叉口出口道设置3对,结合居住区在路段中设置2对,公交站台平均间距约350米。凤箫路道路采用机非分离断面,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设置隔离带,以保障慢行系统的交通安全。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之间,道路宽度富余的情况下,采用分离式断面,以保障非机动车及行人各行其道。全线标志的设置分四种类型: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具体有限速标志、出入口标志及车道指示标志等。全线的标线类型有车行道边缘线,车行道分界线,出入口标线,导流线,导向箭头,地面标识,人行横道线等。交通信号设施主要包括信号灯、多功能电警、监控及地下电缆管道等内容。(六)管线综合工程新建DN500~DN600给水管线新建DN150中压燃气管线新建(2.3m+1.5m)X2.4m电力沟新建2XDN1000热力管线新建12孔φ100通信管道新建DN300-DN400中水管线新建12孔φ100路灯及交通设施管线。三、施工现场布置1、施工生产生活区本项目不单独设生活区,租用附近民房;本项目设置1处临时材料堆放区,位于杨家路-书堂街段间道路红线范围内,主要用于材料堆放。占地面积约200m2。设置1处沉淀池,位于凤箫路(杨家路-书堂街路段间)道路红线范围内,用于处理施工废水。2、施工便道项目利用道路红线内的占地及项目周边现有道路作为施工便道,不额外设置施工便道。3、临时堆土由于本项目道路采取分段施工,且施工时间较短,工程施工开挖土石方随挖随填随运,废弃土石方均外运至渣土场,临时堆土均不超过三个月,管道敷设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附属工程故未设置固定临时堆土区。4、材料供应本工程为城市道路,不设沥青、混凝土拌合场,直接外购,混凝土、沥青运至各路面敷设,以减少扬尘发生,混凝土、沥青随运随敷设,并压实。施工方案一、施工方案1、施工准备(1)施工前应有完善的施工组织计划和详细的施工方案步骤,合理安排各环节工期,达到施工连续不间断。(2)对提供的设计图纸上的所有数据(特别是坐标和标高),施工前必须注意核对无误之后,方可进行施工。(3)各主要材料的订购采购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使用前应根据有关质量标准严格检测,并遵照有关规范施工。2、道路工程图2-3道路工程施工工艺和产污环节图清理场地:施工前期需清除路基范围内的树木、垃圾、建筑物,排除地面积水等;管道敷设:项目配套建设给水、热力、燃气、弱电、电力等专业管线土建工程,采用大开挖方式,管道敷设完工后进行土方回填;路基工程:路基土石方工程以机械为主,辅以人工施工,以装载机械、推土机伴以人工找平、平地机找平,碾压密实。与路基土方工程施工同时进行;路面工程:路基工程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路面施工。在施工中严格按照路面面层、基层施工技术规范执行,为确保路面工程的质量,路面各结构层全部由专业队伍承担,底基层、基层材料由车辆运输至施工现场,施工方案摊铺机分层摊铺(选用大型摊铺设备),压路机压实;附属工程:项目配套建设道路交通设施(路面标线、交通标志信号灯、公交站台等设施)以及道路照明设施。3、管线及辅助工程施工管网管线及辅助工程主要为路面开挖、管道敷设、土方回填和路面平整恢复。施工时建设区域进行封闭,并保证原有车辆通行畅通。充分利用周边路网,以满足交通分流要求,保证施工期间的有序交通组织。4、道路交通附属工程①管线布置及沟槽回填道路两侧机非分隔带或人行道内敷设设施管线,设施管线位于绿化带时,覆土深度不得小于150cm;横穿车行道的设施管线采用3%水泥石屑按道路施工压实度要求分层回填,每层以20cm为宜,上铺设厚15cmC20砼。②交通设施基础预埋工程所有基础均以桩号或相对位置定位。如交通设施基础与其他设施基础冲突,以交通设施基础优先进行现场处理。各种基础施工完毕后,应在相应位置做好标记,并采用保护措施,避免绿化或其他作业施工时损坏或敷埋。为对路口设施基础进行准确定位,建议根据道路平面图进行放线,然后对设施基础进行定位。在安装标志立柱底脚时应用水平尺校准至水平。混凝土砂浆必须捶捣密实,同立柱连接的螺栓应拧紧,螺纹周围应擦上黄油。立柱底脚法兰边线应与道路边线平行,基础的表面应砌筑平整。交通标志立柱应在基础浇筑后进行养护,达到设计强度后才能进行安装。二、施工总进度本项目施工工期为12个月。其他/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生态环境现状一、环境功能区划根据《济南市环境功能区划分》,济南市划分为5个生态功能区,分别为:南部山区生态功能区、中心城城市建设生态功能区、山前平原农业生态功能区、黄河沿岸湿地保育生态功能区和北部平原农林生态功能区。拟建项目位于中心城城市建设生态功能区。根据《济南市环境功能区划分》,济南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共划分11个一类区,其余均为二类项目。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3】41号)“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以交通干线边界线为起点,向两侧延伸一定距离的区域落实4a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再次向外延伸200米的区域落实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本工程道路红线40m距离内的区域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其他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龙脊河,属于小清河流域,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区;地下水环境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区。二、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根据《2024年济南市环境质量简报》,项目所在区域(历城区)环境空气中PM10、PM2.5、SO2、NO2,年均浓度分别为78μg/m3、37μg/m3、7μg/m3、33μg/m3,CO24小时第95百分位浓度为1.2mg/m3,O3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192μg/m3。PM10、PM2.5、O3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过渡阶段浓度限值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PM10、PM2.5超标原因与区域内建筑扬尘、北方气候干燥、风起扬尘有关;O3超标的原因与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及高温、辐射等气象条件有关。为全面改善空气质量,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2023年8月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济南市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现状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及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到2025年,我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40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5.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不超过1%。从源头减少大气污染物和碳排放。随着该方案的深入实施,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持续改善。2、地表水根据《2024年济南市环境质量简报》,本项目所在区域附近地表水为龙脊河,属于小清河流域,小清河(济南段)干流设2个监测断面,分别为源头睦里庄断面、出境辛丰庄断面,均为国控断面,每月监测24项指标,睦里庄(源头断面)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类别为Ⅱ类;辛丰庄(出境断面)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水质类别为III类。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3、地下水根据《2024年济南市环境质量简报》,2024年,地下饮用水源地设东源水厂1个监测点位,每月监测39项指标。东源水厂监测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总硬度、硫酸盐有所下降,pH值、耗氧量、亚硝酸盐、氨氮持平,硝酸盐氮、氟化物、电导率有所上升。2024年7月,对东源水厂开展一次全指标分析,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全部93项指标。监测结果表明,所有指标均达标。4、声环境根据《2024年济南市环境质量简报》,2024年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4分贝,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好”,与上年相比,昼间交通噪声下降0.8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5.0分贝,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根据本次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周边各敏感点噪声监测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4a类标准限值要求。5、生态环境(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与评价本次评价永久占地范围内共确定区分出以下2种土地利用类型:农用地和建设用地。(2)陆生生物多样性现状评价①植被类型项目区处于南北植物交汇的暖温带,隶属于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区域,但由于历史因素和长期人类活动的影响,境内原始天然植被已不复存在,进而改变了区域生态系统的天然演替规律和方向,取而代之的是次生的或人工生态系统。根据现场勘查,现存植被均为次生植被,且以人工植被为主。天然次生植被主要为野生杂草群落,多见于河边、河道、间隙、路边、空地和荒地上以及灌木林下,主要植物种类有车前、苦荬菜、蒲公英、狗尾草、茅草、蒲草、葎草、苍耳、铁苋菜、苘麻、狗牙根、灰绿藜、绿穗苋、茵陈蒿等草本植物。评价区内无珍稀濒危植物分布。②动物资源由于评价区人为活动频繁,评价区内未发现有大型野生动物。只有小型种类如兔子、刺猬等。常见的野生动物主要有昆虫类、鼠类以及喜鹊、麻雀等鸟类。③珍稀濒危动植物种类分布情况据《山东稀有濒危保护植物》研究统计,山东省主要珍稀濒危植物有86种,其中一类保护植物15种(已列为或即将列为国家级保护植物),二类保护植物26种(建议为省级重点保护植物),三类保护植物35种(建议为省级一般保护植物)。根据实地调查,沿线评价区内未发现珍稀濒危植物种类分布,也未发现珍稀濒危保护动物。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态破坏问题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一)项目评价范围依据工程特点和沿线地区环境特征,拟建项目各要素的评价范围确定见表3-1。表3-1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环境因素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声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规定的2类区,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级增量达到5dB(A)以上,建成后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增加较多时,按一级评价。道路中心线两侧200m以内范围。地表水拟建项目为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对于水污染影响型:项目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无废水产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评价等级应为三级B。对于水文要素影响型:项目对水文、径流无影响,工程垂直投影面积及外扩范围小于0.05km2,评价等级应为三级。不设置地表水评价范围。环境空气本工程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运行期无大气环境影响。本工程施工期大气污染物属于无组织排放,呈瞬间、分散及不确定性的特点,且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简单,主要污染物为汽车尾气及扬尘,影响的区域局限在道路两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施工期大气环境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不设置环境空气评价范围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拟建项目为地下水环境影响IⅤ类项目,可不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不设置评价范围。不设置地下水评价范围土壤本项目为城市道路建设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道路建设部分项目类别为Ⅳ类,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不设置土壤评价范围生态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19-2022),工程总占地面积小于20km2,不涉及公园、生态红线等重要生态敏感区;项目生态影响评价为三级。考虑项目全部活动的直接影响区域和间接影响区域,评价工作范围为道路中心线向两侧各300m。(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周边的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3-2、附图2。表3-2项目周边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类别名称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所在路段相对方位规模(人)距离(最近的)道路红线/中心线距离(m)声环境历城二中教育集团悌轩小学师生《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凤箫路(书堂街-杨家路)W36465/85中粮祥云小区(1)中粮祥云一区居民凤箫路(杨家路-管鲍大街)W40025/25中粮祥云二区中粮悦章天城中粮祥云A7地块建设项目济南市历城区管鲍学校(未完全建成,仅小学投入使用)师生凤箫路(管鲍大街-响泉街)W5150175/195地表水龙脊河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W/370生态环境道路中心线两侧各300m。注:(1)中粮祥云一区、中粮祥云二区、中粮悦章天城、中粮祥云A7地块建设项目均为中粮祥云小区组成部分。评价标准一、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过渡阶段评价标准浓度限值二级标准。2、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3、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4、声环境根据《济南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本项目位于2类及4a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及4a类标准,道路红线外两侧40m范围内声环境执行4a类标准,40m范围外执行2类标准。二、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气: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标准。运营期废气产生量较少。2、废水: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租用工程附近民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无废水排放。3、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昼间≤70dB(A),夜间≤55dB(A))。营运期: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及4a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按照《济南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要求,道路红线外40m范围内执行4a类标准,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执行4a类标准,其他区域执行2类标准;根据《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94号)道路两侧40m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区、学校等特殊敏感建筑物执行2类标准。4、固废:施工期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相关标准,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本项目为城市道路建设项目,项目本身不会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过往车辆及行人丢弃的垃圾,由环卫部门等定期清扫处理。其他拟建项目为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属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为非污染类项目,项目运营期无SO2、NOx和工业粉尘;无废水排放。综上,拟建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拟建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扬尘、道路运输扬尘、运输及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的燃油废气和沥青铺设过程产生的沥青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1、废气本工程施工期不设沥青搅拌站、混凝土拌合站等大型拌合站,项目用沥青、混凝土由市场购得,所有施工材料全部外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现场扬尘、道路运输扬尘、运输及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的燃油废气、沥青铺设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和钢管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1)扬尘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大面积开挖土地,主要产尘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物料装卸、堆放扬尘,基本上都是间歇式排放。根据类似工程的实际现场调查:在大风情况下施工现场下风向1m处扬尘浓度可达3mg/m3以上,25m处为1.53mg/m3,下风向60m范围内TSP浓度超标。但由于施工过程为分段进行,施工时间较短,在严格执行分层开挖、避免长距离施工等工程措施的条件下,总体而言,道路施工作业扬尘污染是短时的,影响较小。施工扬尘会对附近的敏感目标产生影响,可导致环境敏感点区域空气中颗粒物浓度升高,造成窗户积尘、衣物污染、能见度下降,对居民日常生活和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尤其在干燥、多风季节更为明显,为了降低施工扬尘对临近居民区的影响,对施工场地应进行经常性的洒水,采取经常性洒水措施可以使空气中的扬尘量减少70%左右,除采取洒水措施外,还需设置临时围挡。在施工时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可以大大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1)露天堆场风力扬尘露天堆场、裸露场地在气候干燥又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扬尘,起尘量可按堆场起尘经验公式计算:Q=2.1(V−V)e3−1.023w500其中:Q——起尘量,kg/t·a;V50——距地面50m高处风速,m/s;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V0——起尘风速,m/s;w——尘粒的含水率,%;由上式可知,起尘量与露天堆放量、尘粒性质、尘粒含水率有关。减少露天堆放和裸露场地、保持尘粒含水率可有效控制起尘量;而尘粒在空气中的传播扩散与风速、尘粒本身的沉降速度有关,粒径越大、沉降越快。表4-1不同粒径尘粒的沉降速度粒径(μm)10203040506070沉降速度(m/s)0.0030.0120.0270.0480.0750.1080.147粒径(μm)8090100150200250350沉降速度(m/s)0.1580.1700.1820.2390.8041.0051.829粒径(μm)4505506507508509501050沉降速度(m/s)2.211206143.0163.4183.8204.2224.624当粒径为250μm时,沉降速度为1.005m/s,扬尘可在短时间内沉降到地面,因此可以认为当尘粒大于250μm时,主要影响范围在扬尘点下风向近距离范围内,而真正对外环境产生影响的是一些微小尘粒,其影响范围随现场的气候情况也有所不同。2)车辆行驶动力起尘在尘土完全干燥的情况下,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可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其中:Q——汽车行驶时的扬尘,kg/km·辆;V——汽车车速,km/h;W——汽车载重量,t;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由上式可知,车辆行驶扬尘与汽车类型、车速、地面清洁程度有关。下表为一辆10t的卡车以不同速度通过清洁程度不同路面时的扬尘量。表4-2在不同车速和地面清洁程度的汽车扬尘(kg/km·辆)P速度0.10.20.30.40.51.05km/h0.0510.0860.1160.1440.1710.28710km/h0.1020.1710.2320.2890.3410.57415km/h0.1530.2570.3490.4330.5120.86120km/h0.2550.4290.5820.7220.8531.435在路面同样清洁程度情况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越脏,扬尘量越大。因此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的清洁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办法。综上所述,扬尘的产生量与施工队的文明作业程度和管理水平密切相关,同时也受当时的风速、湿度、温度等气象要素影响。表4-3为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的试验结果,根据试验结果分析,可见每天洒水4~5次进行抑尘,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将扬尘污染控制在场地内。表4-3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试验结果距离(m)52050100TSP平均浓度(mg/m3)不洒水10.142.891.150.86洒水2.011.400.670.60TSP标准限值(mg/m3)0.90由上可知,本项目施工期间在文明施工、加强管理的前提下,主要采取减少露天堆放、围挡、洒水等抑尘措施,与本节抑尘效果分析一致,可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在30~60m范围内。通过采取相关抑尘措施后,此施工过程中对其邻近的敏感点影响大幅降低。施工扬尘对环境有一定影响,施工应注意防范扬尘污染影响。由于本项目道路施工工程量小,参考以往施工经验,工程施工时不设集中大型料场,施工扬尘污染较小。(2)燃油废气施工中各种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在燃汽油、柴油时排放的尾气含有THC颗粒物、CO、NOx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后会对施工现场有一定影响。由于设备数量不多,施工采用分段进行,每段施工时间有限,污染物排放时间和排放量相对较少,并且项目区地理位置开阔,大气扩散条件较好,所以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有明显影响。施工机械主要有载重车、压路机、柴油动力机械等燃油机械,它们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CO、NOx、THC。施工机械数量少且较分散,其污染程度相对较轻。根据类似道路施工现场检测结果,在距离现场50m处CO、NOx一小时平均浓度分别为0.2mg/m3和0.13mg/m3;日平均浓度分别为0.13mg/m3和0.062mg/m3,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过渡阶段浓度限值二级标准的要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使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低污染排放的车辆与设备,并注意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在正常工况条件下运转。(3)沥青烟施工期在沥青铺设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气,一般沥青中苯并芘的含量为0.1~27mg/kg,根据调查,沥青路面浇注过程中苯并芘的含量可达到93mg/1000m3。沥青铺浇路面时所排放的烟气污染物影响范围一般在50m之内。为减少沥青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污染,本项目不设置沥青搅拌站,本项目直接购买预制好的沥青,现场只进行路面铺设,只在沥青混凝土摊铺过程中有微量的沥青烟产生,随大气迅速扩散稀释。(4)焊接烟尘钢管之间连接采用焊接,焊接过程会产生少量焊接烟尘,为减少焊接烟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配备移动式烟尘净化处理器,对焊接烟尘进行收集处理后排放,由于焊接面积小且焊接时间短,污染产生方式为间歇式,仅产生局部的暂时性影响,因此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处理器处理后可大大降低焊接烟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34号)等文件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采取本次评价提出的防护措施。施工扬尘对施工场地内及周围大气环境质量的不利影响是短暂的、局部的,其影响会随施工结束而逐渐减小、消失。本项目所用沥青混凝土由市场购得,不设沥青搅拌站,只在沥青混凝土摊铺过程中有微量的沥青烟产生。本项目施工时产生的扬尘、燃油废气、沥青烟及焊接烟尘,会对沿线大气环境尤其是沿线居民区生活环境产生一定影响。由于本项目区地势较开阔,大气流动性较强,施工产生的扬尘及沥青烟等大气污染物,随大气迅速扩散稀释;同时经严格采取本次评价提供的防治措施后,对沿线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2、废水施工期造成的水环境污染主要包括生活污水、施工场所产生的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租用所在工程附近民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施工废水:本项目施工场地不设置机械、车辆维修点,车辆均到专业维修点维修,避免施工场地内产生大量含油污水。施工废水主要来自结构阶段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中不含有毒有害物质,主要污染因子为悬浮物和pH,废水呈弱碱性,具有废水量较小、间歇集中排放,悬浮物较易沉淀的特点。设置1处沉淀池,位于凤箫路(杨家路-书堂街路段间)道路红线范围内,经隔油沉淀池沉淀、隔油处理的废水回用于冲洗施工机械及车辆、喷洒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车辆冲洗排放的废水中主要为悬浮物、石油类。冲洗废水通过隔油+沉淀进行处理,处理过的水继续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每周落实专人及时对隔油沉淀池进行清理。施工材料堆放点设篷盖并远离水体,暴雨时设土工布围栏,防止被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施工废水不直接向外环境排放。经严格采取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采取的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水污染物对沿线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施工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噪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路建设项目》(HJ1358-2024),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是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典型道路工程施工机械噪声源强见表4-4。表4-4施工期主要噪声源情况一览表序号噪声源名称声级dB(A)测量距离(m)1推土机8552压路机8053挖掘机8554装载机9055吊机8556平地机905施工场地的机械噪声源相对固定,作业机械类型较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路建设项目》(HJ1358-2024)可知,施工噪声可近似视为点声源处理,根据点声源噪声衰减模式,估算出离声源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预测模式如下:Li=L0−20lg(ri)r0式中:Li——预测点的声压级,dB(A);L0——参照点处的声压级,dB(A);ri——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L0——参照点距声源的距离,m。对于多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时对某个预测点的影响,按下式进行声级叠加:L=10lg∑100.1Li式中:L——多台施工机械在保护目标处叠加的声压级,dB(A);Li——第i台施工机械在保护目标处的声压级,dB(A)。运用上式进行计算,各种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处的噪声预测值结果详见表4-5。表4-5主要施工机械不同距离处的噪声级一览表单位:dB(A)距离机械名称5m10m20m40m60m80m100m150m200m推土机857973676361595553压路机868074686462605654挖掘机857973676361595553装载机908478726866646058吊机857973676361595553平地机908478726866646058对比各种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处的噪声预测值结果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得到主要施工机械的噪声影响范围,详见表4-6。表4-6主要施工机械的噪声影响范围一览表施工阶段施工机械限值标准dB(A)影响范围(m)昼间夜间昼间夜间土石方装载机705551282推土机28158平地机51282挖掘机28158吊机28158结构压路机34178通过上表可知,道路施工噪声因不同的施工机械影响的范围相差很大,昼夜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不同,夜间施工噪声的影响范围比昼间大得多。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多台施工机械同时在一起作业,则此时施工噪声的影响范围比预测值大。尽管施工期噪声会对敏感点产生一定影响,但相对于运营期来说,施工期属于短期行为,敏感点所受的噪声影响也主要是发生在敏感点附近路段的施工过程中,可以采取一定的管理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影响,例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敏感点路段避免夜间施工;昼间施工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设置移动式声屏障等,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进行合理、科学地进行设计、施工,切实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护措施,详见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4、固体废物拟建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一部分为施工区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废弃的建材、沥青废渣、包装材料、废防风抑尘网、沉淀池中泥浆等。及时清理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有回收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隔油沉淀池产生的油污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另一部分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人员按照50人计,产生的生活垃圾按0.5kg/d·人计,因此在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总量为25kg/d,施工期内(按300d计)共产生生活垃圾约7.5t。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租用工程附近民房,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陆生植物影响分析施工期对植物的影响主要反映在施工占地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及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工程建设前,道路两侧植物现状为原种植的行道树、绿化带,道路建设前需按照园林部门相关规定进行移植。在工程建设完成后,进行道路绿化,通过进行种植行道树、道路绿化带等措施进行生态补偿,在一定程度上能弥补因工程建设导致的植被损失。施工完成后对临时用地进行复绿,及时恢复植被,补偿植被生物量损失。随着施工期的结束,结合绿化景观设计,迅速开展绿化生态恢复工作。通过绿化建设和植被的恢复,对项目沿线植物的影响是较小。(2)施工区内无国家重点保护或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分布。道路工程区内对动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施工占地、噪声、废气、废水。施工区内的临时设施等的设置会破坏道路沿线的部分植被。部分栖息于该环境中的动物,如喜鹊、麻雀等动物,爬行类动物、两栖类动物的活动范围会暂时受到一定影响。这些物种都是适应性极强的广布种,会暂时避开施工区域,但等施工结束后对植被进行恢复,它们会重新迁入新栖息环境,因此道路施工对其种群和分布的影响较小。(3)土地利用影响本工程临时占地位于道路红线范围内,本工程不占用基本农田。施工便道主要利用现状道路或设置在道路红线范围内,不设取土场和弃土场,不设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不设沥青搅拌站。工程施工建设期间会占用这些土地资源,土壤生产力可能会下降。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将会进行土地平整绿化,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拟建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土地利用方式、生物、水土流失、景观生态等方面。(4)水土流失影响分析拟建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地表的扰动和对原有水土保持设施的占压,将不可避免地造成一些新的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现状植被遭破坏,并形成大范围的裸露地表,使占地区域内的水土保持功能降低或丧失;同时,工程开挖破坏地表、破坏植被,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发展创造了条件,会直接影响工程的施工。工程建设所造成的水土流失主要集中在项目建设区,因此,本次评价将主体工程施工区作为水土流失防治的主要对象,采取工程和植物、临时和永久措施等多种防治措施相结合的防治体系,对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进行综合防治。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影响是暂时的,在土方回填压实后,因施工而影响水土流失的各种因素在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后逐渐消失,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各项措施的水土保持功能得到发挥,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和改善,水土流失量逐渐减少,直至达到新的稳定状态。6、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属于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由于受施工方法、组织管理、人员组成、施工环境以及工期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存在部分风险因素。对环境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主要为施工中使用的柴油燃料等易燃易爆品发生火灾爆炸及其伴生、次生事故可能造成环境风险。施工过程中使用挖掘机、装载机等以柴油为燃料的大型机械设备,因此施工场地会暂存少量柴油,如果施工管理不到位,可能造成施工场地内储存的柴油发生意外燃烧,造成的直接影响是柴油燃烧产生的CO、NOx污染环境空气;本项目施工场地柴油暂存量较小,所以此类事故影响范围一般在工地范围内,事故发生时将迅速响应,尽可能降低事故影响,避免对工地以外的环境敏感目标产生较大影响。目前随着有关部门大力倡导文明施工和强化工地管理,此类事故发生的概率已经很低,因此这些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不大。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多是由于管理不善和操作失误造成的。因此加强施工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施工前进行详细、周密调查,可以避免产生绝大部分的事故。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道路建设工程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汽车行驶过程产生的尾气,无废水产生,收集的废水主要为降雨形成的路面径流,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交通噪声,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往来车辆和行人丢弃的垃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项目占用土地,使动物迁移受阻,道路沿线的生物也将受到交通噪声和机车废气的污染。1、废气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汽车行驶过程产生的尾气。汽车尾气中污染物主要来自曲轴箱漏气、燃油系统挥发和排气管的排放,主要有CO、NO2、THC等。道路建成后随着使用年限增加,交通量逐年增大,其污染物的排放量也将逐年增大,由于道路周围相对比较开阔,尾气能够迅速扩散到大气中,同时道路两旁设置绿化带,种植有良好空气净化作用的植物以吸收尾气,可以很好地降低汽车尾气对道路两侧空气质量的影响。济南近年来采取多种措施减少汽车尾气污染,加强用车管理,严格初检、年检、路检、抽检制度,控制了污染源头。通过采取本次评价提出的防治措施后,营运期车辆尾气对沿线大气环境及沿线居民的人群健康影响较小。此外,车辆行驶过程根据路面情况也会产生扬尘,由于拟建项目道路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通过环卫部门定期清扫,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道路运营后扬尘污染相对较小。2、废水地表水:项目营运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地面初期雨水。根据类比资料,道路雨水对地表水体的影响主要集中在降雨初期30分钟内,雨水形成的地表径流成分相对简单,基本不会对地表水产生不利影响。汽车尾气中的有害物质(主要为悬浮物、油及有机物)及大气颗粒物沉降于道路的表面,降雨时随着雨水的冲刷被带入附近的沟渠,拟建工程配套建设路面排水系统,该区域雨水得到了有效的收集及处理,不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会对地表水产生不利影响。综上,本项目营运期无废水产生及排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地下水:本次工程涉及污水管网,污水若发生跑冒滴漏,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由于施工永久占地影响,道路建成后会减少区域地下水补给量。本项目通过合理设置雨水管网,路面雨水也可经由附近地表水入渗补给地下水,加上道路沿线绿化的补偿作用,本项目道路建设对区域地下水的影响将进一步减小。3、噪声本工程营运期噪声主要是道路交通噪声。本项目2类功能区的4处声环境保护目标共计14个预测点位。预测结果表明,营运近期、中期各预测点位噪声预测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要求,远期部分现状未超标的敏感点在营运期噪声预测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要求,通过采取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加装隔声窗、加强交通管控等措施的前提下,其中加装隔声窗(降噪效果≥15dB)可满足《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2025)中“6.1.3住宅外墙、外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住宅外墙的计权隔声量与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Rw十Ctr)不应小于45dB;2临街住宅建筑朝交通干线侧卧室外门窗的计权隔声量与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Rw十Ctr)不应小于35dB;其他外门窗的计权隔声量与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Rw十Ctr)不应小于30dB”相关要求,室内可以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表4.1.1限值要求。此部分详见声环境专项评价。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往来车辆和行人丢弃的垃圾。拟建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小,由环卫人员及时清运。5、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项目占用土地,使动物迁移受阻,道路沿线的生物也将受到交通噪声和机车废气的污染。(1)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分析动物:道路在成为通道的同时,还起了阻隔作用。当道路穿越所在区域时会大量占用动物的栖息地,并影响和波及它们的生存环境,不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系统的稳定。比如,道路的分割使野生动物的栖息地破碎化,影响到它们的活动区域,使它们的种群变小而不利于生存。调查中,道路沿线区域几乎没有发现大、中型野生动物栖息的痕迹,加上该区域农田多,所以出现大、中型哺乳动物的可能较小,但有少量啮齿类动物栖息。啮齿类动物活动能力有限、范围较小,道路的阻隔效应对啮齿类动物影响较小。沿线现场调查时没有发现国家和省级珍稀濒危动物物种存在,因此,不涉及对沿线珍稀濒危动物的影响问题。植物:由于在施工结束后,会在道路两侧种植部分树木、花卉,故在施工期损失的物种量会有所补偿。工程建设完成后,道路占地区域内损失的物种都是评价区内常见的普通植物,评价区原有的物种都仍存在,因此道路的建设对区域植物多样性的影响甚微。(2)景观生态影响分析①道路景观协调性分析作为一条现代化道路,道路本身的构筑物、辅助设施(如标牌等)等都构成道路自身景观,若人为设计不当,对道路自身的景观也会带来负面影响。从其他已建的道路看,本项目的自身景观可以达到和谐统一。本项目呈带状伸展在城市之间,切割了原有的景观面貌,使其空间的连续性和自然性被破坏,在区域内画上了不可磨灭的人工痕迹,此种影响是永久性的。就目前环境而言,道路与周围的绿色在视觉上有一定冲突,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的景观也有一定的影响。减缓影响的方法主要在于加强道路的绿化工作,在现有景观与道路间形成绿色通道,既可以掩饰道路在色彩、质感上的不协调,又可以起到点缀、缓冲、美化和降噪的作用,使道路尽量与周围景观相协调。②道路对沿线景观的影响分析项目运营后,随着车流量的增加,机车废气的排放将对局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进而影响到周围的生态环境,沿线的自然景观也会随着生态环境的变化而发生改变。③生态完整性影响分析项目建成后,将使道路沿线各类生态系统进一步破碎化,但从生态完整性指标的角度分析,由于道路永久占地相对评价区内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用地而言数量很小,本项目的建设将不会从根本上改变密度(Rd)、频率(Rf)、景观比例(Lp)、优势度(Do)指标在道路沿线的构成现状,因此,道路建设不会对沿线生态完整性产生明显的影响。6、环境风险分析(1)环境风险管理要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12〕7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和环发〔2012〕98号文《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导则》,通过开展环境风险评价,为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的资料和依据,以达到降低危险,减少危害的目的。(1)风险因素识别本项目风险因素包括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或危险品运输引发的交通事故及污水、燃气管线破损引发的泄漏事故及燃气管线泄漏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以及伴生、次生事故。(2)风险分析1)交通事故风险分析道路建成运营后,运输危险化学品或有毒有害物质的车辆过境是不可避免的。本工程道路投入运营后,车流量较大,存在少量运输危险化学品或有毒有害物质的车辆通过,有着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本项目为道路项目,过境车辆风险物质不定类别且不定量,且短时间通过,因此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对项目风险开展简单分析。危险品运输产生的危险主要表现为因交通事故和违反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在运输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危险品溢漏,使所运载危险品直接进入沿线或附近水体和空气中,造成恶性污染事故,主要有以下几种:运营期危险化学品的撞车、翻车等事故,造成化学品泄漏;化学品泄漏到大气环境,污染大气;运营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翻车或车祸,导致危险品散落在土壤表面,会对周围植被造成破坏,污染土壤环境,泄漏到道路边的河道中,造成对水体的污染;运营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翻车或车祸,遇到明火,导致危险品着火发生火灾爆炸,进而污染环境空气。上述情况所产生环境风险的影响范围与危害程度取决于危险品的毒性、化学性质、燃烧性与爆炸性、泄漏量及事故地点的环境敏感度、扩散性等多种因素,难以准确预测。至于在道路非环境敏感点位与区段发生的非剧毒、高爆化学物质的交通污染风险影响,一般来说较容易处理,对环境污染及人群危害程度也相应较小,但也要比一般交通事故的污染危害后果严重得多,应引起足够重视,将其发生率降至最低。2)管线破损环境风险分析本工程投入运行后,正常情况下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但是管线处于非正常状态下(即事故状态),将对沿线居民和道路产生一定影响。非正常运行状态主要是指可能发生的污水、燃气等管线破裂、断裂以及堵塞等。主要为人为因素,即选材、施工、防腐、检修、操作以及管沟的回填土没有按规范要求进行以及后续建设项目施工损坏管道等。由于污水收集系统毁坏或其他事故,使污水外溢渗入附近地下水,对水体环境产生一定影响。由于燃气管网破损,会导致燃气泄漏,引发火灾或爆炸,对环境空气产生一定影响。对于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是可以避免的,本工程管网的选材是合理的、安全的,因此主要应在施工和运营期间严格管理,遵守有关规定,定期检查,规范操作,则各种人为因素造成事故发生概率可以大大降低。选址拟建项目不涉及济南市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建设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