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招标采购公告(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2026)


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位于阜新市海州区新华路74-2102房屋
的公告
(第二次拍卖)
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5月28日10时至2026年5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阜新市海州区新华路74-2102(产权证号:阜房权证海州区字第商95407号)房屋,建筑面积:140.55平方米,所在层数:第10层,总层数:11层。
特别说明:
一、该房屋现有人居住.
二、该拍卖标的房屋物业费,水、电、采暖费欠费情况不详,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
三、标的物以实物为准,竞拍前请与本院联系,未联系本院了解房屋现况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评估价:751380元,起拍价:510938.4元,保证金:102187元,增价幅度:2554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5月13日起至2026年5月2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法院统一安排)。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符合本地区和上级法院限购政策规定的要求,竞买人应当承诺其具备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不具备购房资格等相应的法律后果,竞买人无法确定的可自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6月7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州支行,账号:12001000019018040012071)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418-6281839
法院咨询电话: 0418-6281847
法院联系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四合大街251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622-9586

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
2026年5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