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招标采购公告(福州市江北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2026)
标的编号:202611390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三八路34号地块(加油站旁)
计租数量:225.0平方米
出租月数:60个月
保证金金额:20000.0元
租赁底价:2347.0
开始报名:2026-05-12 16:00:00
截止报名:2026-06-02 17:00:00
自由报价:2026-06-03 09:00:00
加价幅度:100.0元/月
限时报价:2026-06-03 11:00:00
竞价类型:正向报价
备注说明:
三八路34号地块招租公告
一、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三八路34号地块
标的类型
其他
所属省份
福建省
所属市区
福州市
所属区域
晋安区
详细地址
岳峰镇三八路34号地块(加油站旁)
招租面积 (平方米)
约225平方米(1个半场篮球场)
租期(月)
60个月(其中前3 个月为建设免租 期)
租赁底价
2347元/月
加价幅度
100元/月
最低竞租人数
1人
竞价保证金
20000元
是否自主招租
否
装修情况
按场地现状出租,已完成场地硬化、围网建设,未通电、未通水的室外体育场
备注说明
(一)招租要求
租金支付方式
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每季度缴交一次,采用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首期租金在竞价成交结果公告期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之后应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预付下一个季度的租金。承租方逾期交付房租或其他应由承租方缴交的与标的使用有关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物业、税费、保险费等),每逾期一日,由出租方按逾期缴纳(欠付)金额的 万分之四点五 向承租方加收违约金。可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租金递增方式
第一年月租金按最终中选竞租价收取;第二年起月租金按上年度月租金的5%逐年累进递增至租期结束。
履约保证金 或押金
承租方应按合同最后一年月租金的3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竞价成交结果公告期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
装修及免租期
前3个月为建设免租期(含合同期)。
标的现状
按场地现状出租,已完成场地硬化、围网建设,未通电、未通水的室外体育场。
租赁用途
仅限作为体育场使用(不允许改变业态、不允许转租)。
权属状况
无
标的移交期限
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无异议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且成交承租人向出租人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和第一期租金后的30日内移交。
对意向承租人的基本条件
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守法经营。
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守法经营。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相应资质的证明文件(线上报名请上传原件扫描件,线下报名需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近五年未被法院判定执行的证明,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企业询结果截图。 (3)中国人民银行于竞价报名截止前30日内出具的企业无不良征信记录的证明、 (4)《竞租方承诺书》
现场看样 联系电话
19523204557
特别提示
(1)承租人须承诺该租赁标的开始运营时具备运营体育场地所需的相关证照,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在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后进行相应的运营工作,如无法取得相关证照,所有投资损失(包含已缴纳租金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并不因此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者补偿。 (2)承租人须承诺该租赁标的对外开始运营时,应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场地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投保期间不少于租赁期。在租赁期内,场地内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人对该租赁标的建设可能涉及的改造、报批、审批、备案或需向公安、城管等部门办理审批的手续等,及各类经营相关证照的具备、消防安全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等合法合规性要求。若不符合相关要求,承租人在规定内拒不整改的,我司有权责令拆除,并请相关团队拆除,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愿意自行承担一切事项及后果。 (4)承租人须承诺出租方后续如建设app、程序等进行电子化管理,承租方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将各类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运营数据、收费情况数据等接入出租方的app、程序或者使用出租方提供的app、程序。 (5)承租人已对该租赁标的现状及特殊性、不确定性及由此引发相关风险等情况做了充分的预估及考量,自愿承担可能存在、发生的各类投资、经营风险。 (6)承租人负责该租赁标的场地通水通电及配套设施(包含场地周边绿化管养)、设备的维修、保养责任,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如承租人未做好维修、保养造成毁损的,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7)承租人须承诺若该租赁标的涉及《福建省全民健身条例》中的公共体育设施范围,承租人须保证该场地每周不少于五十六小时向公众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运营期间收费标准、对公众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时间、包场运营时段安排等需报出租人审核后方可开放运营。 (8)本标的物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9)如承租人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自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供由全体股东(出资人)出具的为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的全部权责(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应当支付的租金、保证金、税费、违约金、赔偿金、占用费等各类款项、经济责任,以及可能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等合理维权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本合同全部履行期间及届满后三年)的担保函给出租方(担保函签署人应在出租方工作人员在场情况下进行面签)。如上述担保人自身仍为法人的,出租方有权视情况追溯并要求相关公司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然人)提供担保。如出现所担保的《租赁合同书》无效的,担保人应对承租人基于实际占有、使用的资产、权益而需支付的相关费用承担保证责任。主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的,有效条款所对应的各类款项、经济责任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10)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其他事项
(1) 优先权情况:无原承租人优先权; (2) 征迁、改制 ①租赁期内,遇市政建设或政府征收、收储或企业改制等情形,经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承租人后,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不计违约、不计补偿,已付租金不予退还。 ②市政建设、政府对租赁标的征用、征收、收储、拆除、改造等,房产及土地(含装修、添附等)对应及产生的一切补偿款均归出租方所有。届时,(如有)经营者补偿款归属以有权部门认定(规定)为准。 (3)其他情况下提前解除 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导致出租方承租人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终止履行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按照实际租赁天数结算(或协商结算)租赁费用。 租赁标的交付后,除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遇市政建设或政府征收、收储或企业改制等情形及法律规定事由,双方均不得单方要求提前解除、终止本合同,如违约解除合同,则已付租金不予退还,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 若实际移交面积与本文件中公示面积存在误差,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租金不作调整。 (4) 承租人不以场地移交时的现状为理由影响合同履行。 (5) 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税、、、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人负责。 (6) 承租人必须在竞价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和第一期租金,并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同自动放弃承租权,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并重新招租。 (7)因原承租户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行为导致违约,设定为黑名单,禁止参与本次任何竞价报名及竞价活动。
二、招租方式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网址:https://www.sihaiyilian.com/)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2、主要竞价规则:
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电子竞价的报价时段分为自由报价时段和限时报价时段。自由报价阶段开始后,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3分钟,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咨询帮助-操作手册”。
(2)加价幅度为100元/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三、竞价材料清单
(1) 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相应资质的证明文件(线上报名请上传原件扫描件,线下报名需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 近五年未被法院判定执行的证明,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企业查询结果截图。
(3) 中国人民银行于竞价报名截止前30日内出具的企业无不良征信记录的证明。
(4) 《竞租方承诺书》
四、其他补充事项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网上报名:意向承租人应于报名期内至本平台(https://www.sihaiyilian.com/)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我要竞租”→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我要报名”,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咨询帮助操作手册)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3日6:00:00,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06月03日9:00:00。(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是竞价开始时间往前递推3个小时,例如:竞价开始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上午9:00:00,则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上午6:00:00)
4、竞价服务费:按照向承租人收取竞价服务费,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或非因本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平台方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承租人应于成交公告结束无异议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服务费汇达平台方指定账户。
5、竞价规则参见
6、看样时间:2026年05月12日至2026年06月02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7、看样电话:19523204557
8、竞价前提问: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提问,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平台上提交。
9、本招租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江北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所有。
四海易链电子竞价平台运营中心
2026年05月12日
竞租方承诺书.docx
三八路34号地块租赁合同.docx
附件1竞租方承诺书致:福州市江北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贵司委托四海易链电子竞价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站发布标的名称为:(公告编号为:)的招租项目,本(□公司□人)有意向参与竞租,拟经营项目为。在参与竞租前,我方已详细阅读招租项目信息所发布的含《三八路34号地块租赁合同》等条款在内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并已通过了解、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尽职调查,知悉标的物的权属、位置、面积、结构、用途、数量、消防等所有的现状及情况。一旦竞租成功,履行如下承诺:一、我方完全接受并严格执行贵司本次招租项目所有的规定,对招租文件(方案)的各项要求、出租方免责、投资风险提示等知情、无异议,对要签的《三八路34号地块租赁合同》文本无异议。二、我方承诺该租赁标的开始运营时具备运营体育场地所需的相关证照,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在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后进行相应的运营工作,如无法取得相关证照,所有投资损失(包含已缴纳租金等)由我方自行承担,与贵司无关,并不因此向贵司主张赔偿或者补偿。三、我方承诺该租赁标的对外开始运营时,应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场地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费用由我方承担,投保期间不少于租赁期。在租赁期内,场地内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我方承担赔偿责任。四、我方承诺对该租赁标的建设可能涉及的改造、报批、审批、备案或需向公安、城管等部门办理审批的手续等,及各类经营相关证照的具备、消防安全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等合法合规性要求。若不符合相关要求,我方在规定内拒不整改的,贵司有权责令拆除,并请相关团队拆除,相关费用由我方承担,我方愿意自行承担一切事项及后果。五、我方承诺贵司后续如建设app、程序等进行电子化管理,我方在接到贵司通知后,将各类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运营数据、收费情况数据等接入贵司的app、程序或者使用贵司提供的app、程序。六、我方已对该租赁标的现状及特殊性、不确定性及由此引发相关风险等情况做了充分的预估及考量,自愿承担可能存在、发生的各类投资、经营风险。七、我方承诺负责该租赁标的场地通水通电及配套设施(包含场地周边绿化管养)、设备的维修、保养责任,相关费用由我方承担,如我方未做好维修、保养造成毁损的,由我方负责赔偿。八、我方承诺若该场地涉及《福建省全民健身条例》中的公共体育设施范围,乙方须保证该场地每周不少于五十六小时向公众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运营期间收费标准、对公众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时间、包场运营时段安排等需报甲方审核后方可开放运营。九、我方保证在平台竞价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贵司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和第一期租金,并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无异议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贵司签订《三八路34号地块租赁合同》。否则视同自动放弃承租权,贵司有权没收我方的竞价保证金,并重新招租,我方完全接受。十、我方承诺不进行联合体竞价。本承诺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不可撤销。承诺人(适用于企业法人):(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地址:三八路34号地块租赁合同甲方(甲方):福州市江北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乙方(乙方):签订日期:2026年月日甲方(出租方):福州市江北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乙方(承租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乙方通过四海易链电子竞价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竞价平台)公开竞价的方式取得承租权,为了明确双方职责,甲、乙双方就下列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一、租赁标的基本概况(一)标的及位置:甲方将座落于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区/县)岳峰镇三八路34号地块(加油站旁),租赁给乙方使用,体育场总面积约225平方米(如与实际面积有误差,租金不做调整),1个半场篮球场。(二)本租赁标的为已完成场地硬化、围网建设,未通电、未通水的室外体育场。(三)其他需要特别声明的事项1、权属说明及审批约定本合同项下的标的,未取得产权证、土地证等权属证书,乙方确认无需甲方提供该租赁地块相关的证照、资料、审批手续等。乙方已充分了解、预估上述情况,同意按现状履约并承担相关风险。乙方确认后续不以权属不清或无法办理证照、审批等事宜要求减免租金、使用费或要求甲方给予经济赔偿、补偿等。租赁标的所在地块如遇国家征迁、征用等,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租赁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后续乙方对外运营需自行添置设施、设备或进行装修改造(改造按本合同第七点要求执行),乙方应负责自行出资、完善。3、乙方确认参与竞租前,已通过了解、实地察看等方式,对该租赁标的之权证、位置、面积、结构、用途、数量、附属的设施设备等作了充分地了解,乙方确认对租赁标的限制和使用用途的特殊性及可能引发的不确定性等风险因素均已事先了解并充分考虑,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经济责任,同意依约承租租赁标的,不要求甲方减免租金或调整其他权责。二、租赁用途该标的仅作为体育场使用,不允许改变业态,否则按根本性违约论处,甲方有权收回标的且甲方有权进行单方面解约并无条件收回标的,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抵押、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否则按根本性违约论处。三、租赁期限自2026年月日起至2031年月日止,共计5年(其中前3个月为免租期)。四、交付时间本合同标的交付按以下方式办理:暂定于2026年月日按租赁标的交付日的现状交付给乙方使用。上述交付期限为预估,具体交付时间甲方有权视情况调整并另行书面通知,不计违约。甲方发出书面交付通知后,乙方未及时办理交接的,租赁标的视为于甲方书面交付通知后3天内自行完成交付,此后租赁标的之风险由乙方承担,同时租金开始计算,乙方应依约承担支付租金等各类合同权益。五、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根据竞租结果,合同第一年场地租金为元/月(其中前3个月为免租期),合同第二年起每年月租金按上年度月租金的5%逐年累进递增至租期结束。(一)具体租金如下:第一年即2026年月日至2027年月日,每月租金(含税)为元,人民币(大写):。第二年即2027年月日至2028年月日,每月租金(含税)为元,人民币(大写):。第三年即2028年月日至2029年月日,每月租金(含税)为元,人民币(大写):。第四年即2029年月日至2030年月日,每月租金(含税)为元,人民币(大写):。第五年即2030年月日至2031年月日,每月租金(含税)为元,人民币(大写):。租金含税总额为人民币元,不含税总额为人民币元。税率为9%。(二)本合同项下的场地租金不包括水、电、物业、卫生费及乙方装修等其他费用。乙方租赁期间(包含免租期)所使用的水、电、物业、卫生费及其他费用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在每月30日前或第三方收费主体规定的日期前向第三方缴清。(三)租金的支付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每季度缴交一次,采用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首期租金于竞价成交结果公告期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以后应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预付下一个季度的租金。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或其他应由乙方缴交的与标的使用有关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物业、税费、保险费等),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逾期缴纳(欠付)金额的万分之四点五向乙方加收违约金。可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甲方指定账户:收款单位:福州市江北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银行账户:100078703290010001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乙方支付相关租金后当月可自行前往甲方财务部申领、开具相应的发票。(四)履约保证金为本合同最后一年月租金的3倍,即元,人民币(大写):。乙方应当于竞价成交结果公告期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一次性缴清。合同履行届满,乙方如约交还租赁场地且无违约的前提下,如乙方存在有以租赁场地作为经营证照登记注册地址的,在办妥注销手续后,甲方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合同履行期间如有违约情况,甲方有权视情况从履约保证金中相应扣减款项或全额罚没履约保证金,如有证据证明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另行要求乙方全额赔偿。六、场地租用的相关权责(一)本租赁标的如遇经营所需的水电、网络等,均由乙方自行申请,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负责缴纳标的租赁期内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煤气、闭路电视费、宽带网等所有与使用租赁标的相关的其他各类费用)。(二)乙方须承诺该场地开始运营时具备运营所需的相关证照,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保证在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后进行相应的运营工作,如无法取得相关证照,所有投资损失(包含已缴纳租金等)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并不因此向甲方主张赔偿或者补偿。(三)该场地对外开始运营时,乙方应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场地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投保期间不少于租赁期。在租赁期内,场地内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四)甲方无租赁标的物的产权,乙方已充分了解、预估、判断租赁标的物实际情况及存在风险性,并自愿自行承担签订合同后对于后期一切事务(包含对该租赁标的物工程的设计、施工、报审、财务投入及后期相关营业资格的审批、合法合规经营、项目水电申请等)所产生的结果。(五)租赁期间租赁标的场地通水通电及配套设施(包含场地周边绿化管养)、设备的维修、保养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做好维修、保养造成毁损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六)乙方自行负责消防、安全生产、环保、卫生等责任。因不规范操作等原因发生火灾或人员伤亡等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损失,与甲方无关。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七)乙方须接受当地政府及有权部门如:工商、税务、消防、公安、卫生、环保、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等的管理,自行处理上述各方面事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消防、卫生、安全、挂黄牌警告、受主管部门处罚、通报等责任事故,由乙方独自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有权收回场地。(八)乙方在经营时,不得擅自使用甲方企业名称、字号、商标(含全称、简写、同音、谐音)或使用可能让第三人产生误解的近似的名称、字号、商标。(九)甲方后续如建设小程序、运营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对场地进行电子化服务及管理,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应积极配合,保证软、硬件满足甲方需求,按甲方要求进行数据接入并使用甲方提供的信息化平台。乙方应接受甲方信息化平台综合运营管理办法。若乙方所使用软、硬件不符合甲方需求的,接入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有违反本条约定的,经甲方通知未及时纠正,甲方有权按每天人民币500元标准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持续违约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适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即:“解除合同没收履保”章节),提前解除合同并没收履保。(十)乙方在租赁场地期间,乙方要负责场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如因盗窃、人为损坏、防台防汛、火灾等导致场地设施、设备、建筑物或其他相关财产受到损坏或毁损,乙方需自行承担全部修复、重建或赔偿的责任和费用。(十一)若该场地涉及《福建省全民健身条例》中的公共体育设施范围,乙方须保证该场地每年不少于三百三十日,且每周不少于五十六小时向公众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运营期间收费标准、对公众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时间、包场运营时段安排等需报甲方审核后方可开放运营。(十二)甲乙双方签订《安全协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应严格履行,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第三人或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七、场地建设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对标的物进行装饰、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遵守如下约定:(一)租赁标的自交付到具备经营条件的所有手续、投资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二)装修时在不影响标的物外观和内部主体布局的基础上,应当根据该标的结构特性慎重进行设计,任何破坏外观或有损安全的方案均不得使用,不得使用明火、不得存在油烟污染。标的内排气(烟)、排水、排污以及公用或公共管线等不得更改或拆除。(三)装修方案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装修备案证明后方可实施。甲方有权对装修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对乙方的装修过程给予监督,有权制止乙方违法、违约及侵权行为。(四)乙方如需设置广告牌、招牌等,设置位置及方案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所有申请、审批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实施前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应符合《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八、提前解除和终止(一)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导致甲乙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终止履行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按照实际租赁天数结算(或协商结算)租赁费用。(二)合同期内,遇市政建设或政府征收、收储或企业改制等情形,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搬迁通知日期内无条件搬迁,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不计违约、不计补偿,已付租金不予退还。(三)市政建设、政府对租赁标的征用、征收、收储、拆除、改造等,房产及土地(含装修、添附等)对应及产生的一切补偿款均归甲方所有。届时,(如有)经营者补偿款归属以有权部门认定(规定)为准。(四)乙方在合同期内,经甲方催告,连续两个季度未支付租金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单方面解约。(五)乙方须接受当地政府及有权部门如:工商、税务、消防、公安、卫生、环保、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等的管理,自行处理上述各方面事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消防、卫生、安全、挂黄牌警告、受主管部门处罚、通报等责任事故,由乙方独自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有权收回场地且甲方有权进行单方面解约。九、优先承租权、限制参与竞租(一)租赁期满后,如乙方在租赁期间依约缴交各类款项、不存在欠租或其他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同意在新一轮招租时给予乙方同等条件的优先承租权。上述优先承租权的具体评定、执行标准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竞价平台或招租代理等单位的通知或制定的规则为准。(二)租赁期内,乙方存在逾期交款等违约行为或其他侵害甲方权益行为,甲方有权限制乙方及乙方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参与甲方或甲方所属企业集团的租赁项目的承租。十、终止(解除)后标的物的归还合同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乙方应按以下约定交还标的物:(一)装修清场约定乙方所投资的不可移动部分的装修、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装饰、建构筑物上添附物以及水、电增容,以及拆除后会影响标的物的正常使用的设施、设备等)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应负责保留租期届满(解除)时的租赁标的装修装修、设施设备完好现状,不得擅自拆卸和损坏,并无偿移交给甲方。乙方有权将其所投资的可移动部分的财产和设备搬走,拆卸、搬运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乙方应确保交还的租赁标的(包含装修、设施设备等)均为良好、可用状态。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或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采购、更新,产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均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二)遗留物约定合同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当日,乙方应自行搬离有关物品,否则视为遗弃物,甲方有权任意处置,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三)证照迁出合同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如存在将租赁标的作为经营证照注册地址的,应在30日内办妥经营地址迁出手续,逾期的在未办结前乙方按每日人民币1000元标准支付违约金给甲方。(四)提前通知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乙方按上述约定办理租赁标的交还给甲方事宜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相关工作以双方办理的书面移交确认记录为准。(五)逾期占用费乙方逾期交还租赁标的,甲方有权按合同终止(解除)当期月租金的1倍向乙方收取逾期占用期间的月场地使用费。甲方有证据证明逾期占用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超过本合同的约定,有权要求另行要求乙方全额赔偿。甲方提供的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所做的评估报告可以作为证明逾期占用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的有效证据。十一、违约责任(一)承租方逾期付款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或其他应由乙方缴交的与标的使用有关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物业、税费、保险费等),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逾期缴纳(欠付)金额的万分之四点五向乙方加收违约金。可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同时,甲方有权采取停电或停水等措施,期间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二)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已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乙方有欠款或违约金、其他支出义务的乙方应另行赔付给甲方:1、将承租的标的擅自转租、转借他人;2、擅自拆改租赁标的结构、改变用途或损坏标的的;3、乙方迟延交付租金或水、电等其他应由乙方缴交的与标的使用有关的各类费用超过30天的或一年中有三次以上(含三次)的;4、利用租赁标的进行违法违规活动或违法经营的;5、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被行政机关责令停业整顿;6、未依约办妥担保事宜;7、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经甲方催告仍拒不更正的。乙方存在上款约定的违约情形,甲方亦可以不行使解除合同权利而要求乙方纠正后继续履行合同,但不影响甲方的索赔权。(三)经济赔偿1、本合同约定的逾期付款、逾期交还租赁标的、证照迁出等违约情节及违约责任、赔偿约定等,如同时并存的,则相关违约责任及赔偿约定分别独立适用,违约责任、赔偿约定累加。本款所述违约情节及违约责任、赔偿约定等情形仅为不完全列举,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2、因一方的违约或违法行为导致另一方需要维护自身权益的,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为维护权益所支出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保险费、保全费、调查费等)。3、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造成甲方相关经济、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甲方有权另行单独要求乙方承担。4、甲方主张赔偿等权益,不影响甲方行使、主张收回资产等其他各类权利。十二、通知与送达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按照附件《送达地址确认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十三、担保条款(一)如乙方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自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负责协调全体股东(出资人)签署为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的全部权责(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当支付的租金、保证金、税费、违约金、赔偿金、占用费等各类款项、经济责任,以及可能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等合理维权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本合同全部履行期间及届满后三年)的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签署人应在甲方工作人员在场情况下进行面签)。如上述担保人自身仍为法人的,甲方有权视情况追溯并要求相关公司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然人)提供担保。如出现所担保的《租赁合同书》无效的,担保人应对乙方基于实际占有、使用的资产、权益而需支付的相关费用承担保证责任。主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的,有效条款所对应的各类款项、经济责任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二)上述条款规定的保证人未按上款的约定及时办妥担保事宜的,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标的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存在其他违约情形需要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另行追偿。(三)乙方或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众公司、国资委、财政局等较特殊主体,经乙方申请并获得甲方同意后,可视情况调整为控股股东担保或相应减免出具上述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担保确认函之义务。十四、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凡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依法向合同签订地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4、特别声明:甲乙双方在签约前已仔细阅读、交流过合同条款,尤其是粗体字标注部分的条款内容。乙方确认对相关免责条款及不确定的风险等均以充分知悉并在签约前已做好评估。本合同一经签署,后续责任、风险乙方自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1《租赁标的移交确认书》附件2《安全协议书》附件3《承租方承诺书》附件4《廉政责任协议》附件1:租赁标的移交确认书甲方(出租人):福州市江北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乙方(承租人):乙方通过四海易链电子竞价平台成功竞得甲方委托平台租赁标的(竞价项目编号:)。甲方与乙方现就租赁标的移接有关事项确认如下:乙方确认甲方于2026年月日将该租赁标的按现状完好的移交给乙方,乙方接收无误,租赁标的交付工作如约完成、办妥。甲方:乙方:现场代表:现场代表:日期:年月日附件2:安全协议书甲方:福州市江北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原签订的(甲乙双方于2026年月日签订)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安全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作为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一、甲方责任1.甲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2.企业入驻前向乙方说明工作环境要害部位安全注意事项。3.甲方应定期对乙方承租的场所进行隐患排查,如需整改,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二、乙方责任1.乙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在生产过程中,定期组织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切实遵守安全作业规程,注意用电安全,确保防火防盗措施到位。2.场地消防设施、器材等乙方自备。3.乙方如需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则乙方应将装修方案报消防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向甲方报备,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装修期间,须严格按安全施工管理规范执行,并自行承担施工安全责任。4.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5.乙方人员不准私自动用、拆卸甲方租赁场地原有的设施设备,由于未执行此项规定,造成人员伤害(包括甲乙双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6.乙方应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依法进行管理和定期检查。7.租赁期内,乙方对承租场地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三、租赁期内,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场地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如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甲方可按性质对乙方进行罚款,直至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四、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协议书》约定内容,造成对方单位或第三方人员伤亡事故,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划分责任,依法协商处理。五、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持叁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3承租方承诺书致:福州市江北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我方已通过了解、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尽职调查,知悉标的物的权属、位置、面积、结构、用途、数量、消防等所有的现状及情况。履行如下承诺:一、我方完全接受并严格执行贵司本次招租项目所有的规定,对招租文件(方案)的各项要求、出租方免责、投资风险提示等知情、无异议,对要签的《三八路34号地块租赁合同》文本无异议。二、我方承诺该租赁标的开始运营时具备运营体育场地所需的相关证照,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在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后进行相应的运营工作,如无法取得相关证照,所有投资损失(包含已缴纳租金等)由我方自行承担,与贵司无关,并不因此向贵司主张赔偿或者补偿。三、我方承诺该租赁标的对外开始运营时,应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场地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费用由我方承担,投保期间不少于租赁期。在租赁期内,场地内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我方承担赔偿责任。四、我方承诺对该租赁标的建设可能涉及的改造、报批、审批、备案或需向公安、城管等部门办理审批的手续等,及各类经营相关证照的具备、消防安全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等合法合规性要求。若不符合相关要求,我方在规定内拒不整改的,贵司有权责令拆除,并请相关团队拆除,相关费用由我方承担,我方愿意自行承担一切事项及后果。五、我方承诺贵司后续如建设app、程序等进行电子化管理,我方在接到贵司通知后,将各类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运营数据、收费情况数据等接入贵司的app、程序或者使用贵司提供的app、程序。六、我方已对该租赁标的现状及特殊性、不确定性及由此引发相关风险等情况做了充分的预估及考量,自愿承担可能存在、发生的各类投资、经营风险。七、我方承诺负责该租赁标的场地通水通电及配套设施(包含场地周边绿化管养)、设备的维修、保养责任,相关费用由我方承担,如我方未做好维修、保养造成毁损的,由我方负责赔偿。八、我方承诺若该场地涉及《福建省全民健身条例》中的公共体育设施范围,我方保证该场地每周不少于五十六小时向公众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运营期间收费标准、对公众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时间、包场运营时段安排等需报贵司审核后方可开放运营。九、我方保证在平台竞价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贵司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和第一期租金,并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无异议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贵司签订《三八路34号地块租赁合同》。否则视同自动放弃承租权,贵司有权没收我方的竞价保证金,并重新招租,我方完全接受。本承诺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不可撤销。承诺人:(盖章/签字)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盖章/签字)附件4廉政责任协议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福建省关于项目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本企业项目的组织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严格遵守党的政策方针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约定,自觉依照合同条款履行相关职责。(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应秉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及合同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与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项目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切实监督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存在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权利亦有义务及时予以提醒并要求纠正。(六)如发现对方存在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有权利向对方上级主管部门举报,建议予以处理,并可要求告知处理结果。二、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收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承担的费用。(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乙方组织的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事宜提供便利。(四)甲方工作人员之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项目相关的经济等活动。三、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贿赂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违约责任(一)如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规定,将依管理权限及相关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二)如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规定,将依管理权限及相关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三)双方约定: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本合同的执行。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可邀约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并可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提出裁定意见。(四)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至双方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五)本合同作为主合同的附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立即生效。(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