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座椅头枕生产线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招标采购公告(2026)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2502-330282-04-01-983841
项目名称
年产500万个汽车座椅头枕生产线项目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慈溪市海洋局、慈溪市林业局)
建设工程规划核验和建设用地复核验收
已办结
2026-05-11 15:44:11.0
浙规核字第3302822026HY0042614号
相关办理结果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慈溪市海洋局、慈溪市林业局)
建设用地(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已办结
2025-03-24 10:36:56.0
地字第3302822025YG0050585号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基本建设)
已办结
2025-02-19 14:45:48.0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已办结
2025-12-30 09:48:09.0
慈发改能审〔2025〕60号
市水利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告表)
已办结
2025-10-31 16:05:39.0
慈水许龙〔2025〕20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慈溪市海洋局、慈溪市林业局)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已办结
2025-03-20 14:35:01.0
建字第3302822025GG0063513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多合一)
已办结
2025-04-30 16:2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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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已办结
2026-05-08 13:50:58.0
慈环建〔2026〕93号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不予受理
2026-04-23 13:45:25.0
浙江省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核实确认书浙规核字第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和《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经核实,本建设工程已具备竣工规划用地确认条件,颁发此书。核发机关:日期: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用地面积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决定书)编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附图及附件名称遵守事项一、本确认书是建设工程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核实具备竣工规划用地确认条件的法律凭证。二、未取得本确认书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主管部门不予竣工备案,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三、本确认书的附件及附图由核发机关依法确定,与本确认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SA宁波嘉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个汽车座椅头枕生产线项目(1#厂房、仓库、宿舍、门卫1、门卫2)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55934.83平方米3302822026HY0042614,33334.00平方米3302822024A21135建字第3302822025GG0063513号、慈规变更字{2025)0094号1、竣工测绘总平面图;2、建设工程多测合一成果报告书。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05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日期用地单位项目名称批准用地机关批准用地文号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土地用途建设规模土地取得方式附图及附件名称遵守事项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四、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1-A·”宁波嘉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个汽车座椅头枕生产线项目慈溪市人民政府3302822024A211353302822025YG0050585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33334平方米二类工业用地总建筑面积为56507.6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6157.08㎡,地下建筑面积为350.54㎡。出让/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03月24日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公FFFFF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备案机关: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日期:2025年02月19日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代码2502-330282-04-01-983841项目名称年产500万个汽车座椅头枕生产线项目汽车类别其他项目类型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详细地址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国标行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0)所属行业汽车产业结构调整指导项目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高效车用内燃机研发试验能力建设拟开工时间2025年05月拟建成时间2027年05月是否包含新增建设用地是其中:新增建设用地(亩)50土地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3302822024B000736总用地面积(亩)50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56026.37总建筑面积(平方米)56026.3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55816.04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生产能力)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3334㎡,拟新建1#厂房、仓库、宿舍、门卫等,总建筑面积为56026.3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5816.04㎡,地下建筑面积为210.33㎡,建筑占地面积为17120.11㎡,计容总建筑面积为71125.77㎡,容积率2.13,建筑密度51.36%,绿化面积3920㎡,绿地率11.76%,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生产工艺流程:零件进货—检验—弯管(面套缝纫)—面套装配—发泡—检验—包装—入库。项目联系人姓名沈建军项目联系人手机13003705456接收批文邮寄地址浙江省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镇龙二路333号2幢3层302室项目投资情况总投资(万元)合计固定投资16360.0000万元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土建工程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19800.00008200.00003140.0000920.00003100.00001000.0000140.00003300.0000资金来源(万元)合计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银行贷款其它19800.00000.000016800.00003000.00000.0000公FFFFF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法人)单位宁波嘉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法人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法人证照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法人证照号码91330282MAE7B10L3D单位地址浙江省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镇龙二路333号2幢3层302室成立日期2024年12月注册资金(万)1000.000000币种人民币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模具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林佳莹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18358265619项目变更情况登记赋码日期2025年02月19日备案日期2025年02月19日第1次变更日期2026年03月25日第2次变更日期2026年03月25日项目单位声明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说明:1.项目代码是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唯一身份标识,项目申报、办理、审批、监管、延期、调整等信息,均需统一关联至项目代码。项目代码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审批事项、下达资金、开展审计监督等必要条件,项目单位要将项目代码标注在申报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审批监管部门要将代码印制在审批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必须核验项目代码,对未提供项目代码的,审批监管部门不得受理并应引导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获取代码。2.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拟建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3.项目备案后,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定期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公FFFFF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慈发改能审〔2025〕60号关于宁波嘉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个汽车座椅头枕生产线项目节能审查的批复项目代码:2502-330282-04-01-983841宁波嘉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提交的《慈溪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申请书》和由宁波甬信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宁波嘉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个汽车座椅头枕生产线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第31号令)、《宁波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甬节能办〔2018〕23号)文件精神,我局对该项目进行了节能审查,现批复如下:公FFFF一、根据节能评估报告和相关资料,该项目为新建项目,经审核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现决定,通过你公司年产500万个汽车座椅头枕生产线项目节能审查,同意新增1430KVA电力容量。节能评估报告经批复后,作为本项目建设和日常节能工作的依据。二、项目概况。1、宁波嘉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个汽车座椅头枕生产线项目,建设地点在滨海经济开发区慈东南大道1589号,总投资198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6360万元。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500万个汽车座椅头枕。2、生产工艺及主要用能设备。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有:锯齿、弯管、冲压、焊接、裁剪、缝纫、发泡、包覆、熨烫等。项目主要用能设备为:发泡装置转盘、发泡装置主机、F头枕预热烘箱、液压成型机、冷却水泵、冷却塔、空压机、同步平车、高头双针车等设备712台(套),无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设备。3、项目用能情况。项目主要能源消费为电力、汽油和石油醚,预计年消费电力437.89万千瓦时、15吨汽油和18吨石油醚,等价值综合能耗为1295.26吨标准煤。4、项目达产后,预计产值29000万元(现价,2020价为30331.5万元),工业增加值10750万元(现价,2020价为11243.6万元),工业增加值等价值能耗为0.1205吨标准公FFFF煤/万元(现价,2020价为0.1152吨标准煤/万元)。低于慈溪市单位增加值等价值能耗控制指标。三、项目主要节能措施。1、企业在厂房上安装太阳能光伏,可用屋顶面积14000平方米,建设太阳能光伏1.4兆瓦,年发电量为137.8万千瓦时,折392.73吨标煤。2、发泡装置转盘、发泡转盘主机、空压机等采用变频控制;空压机、冷却塔、空调、照明等选用一级能效。节能措施合理可行。四、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项目节能评审意见和批复要求,选用节能型生产设备,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达到各项能效指标要求。项目投产后,企业要尽快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加强能源计量、能源统计等各项管理工F作措施,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各项工艺和用能设备需要进行更改的,必须向我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应调整。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对企业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内容和节能审查意见要求。五、你单位应自行组织节能竣工验收,项目生产设备、工艺和节能措施的落实情况应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纳入验收程序,未经节能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节能竣工验收报告应在主体工程竣工之公FFFFF日起3个月内报送我局。此复。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12月30日抄送: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供电公司。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5年12月30日印发0慈溪市水利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慈水许龙〔2025〕20号宁波嘉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于2025年10月31日提出的年产500万个汽车座椅头枕生产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5年10月31日受理(受理号:330282251031862458678)。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25条、《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19、20条的规定、标准。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4条、第38条规定,决定准予水利行政许可,本机关决定:同意该《报告表》并作为水土保持依据,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3334㎡,为永久占地。开挖土石方量为6200m³,回填土石方量为22900m³,无弃方。现按征占用土地面积33334㎡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浙价费〔2014〕224号和浙政办发〔2015〕107号文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6667.2元。时限与主体工程同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做好水土流失的预防工作,具体详见批复的审批意见。2025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日期遵守事项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五、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附图及附件名称5-521规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后核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核实确认书。宁波嘉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个汽车座椅头枕生产线项目(1#厂房、仓库、宿舍、门卫1、门卫2)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总建筑面积56102.59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3302822025GG0063513面积210.33平方米)附:总平面图。注:1、取得此证后一年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此证自行失效。如需延期,应当在期满前三十日提出申请。2、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向资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03月20日-3慈环建[2026]93号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宁波嘉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个汽车座椅头枕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宁波嘉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由浙江益驰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500万个汽车座椅头枕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经研究,审查意见如下:一、本项目位于慈溪市滨海经济开发区慈东南大道1589号。主要生产设备为发泡装置转盘线2条、发泡装置真空破泡机1台、7发泡装置主机6台、发泡装置流水线6条、头枕预热烘箱11台、气保焊机10台、喷胶房3个(每个配备一把喷胶枪)、喷胶烘道14条、制氮机1台等,本项目采用水性胶粘剂,加热采用电加热。项目四址:东侧为慈东南大道,南侧为宁波用躬装备在建工地,西侧为金象厨具在建工地,北侧为在建横二路。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二、项目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同时须加强环保设施建设,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模具间接保温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委托慈溪市域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二)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效率。焊接废气、调配废气、喷胶废气、烘干废气分别采取有效措施后达标排放,以上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发泡废气、脱模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储罐大2-7小呼吸废气采取有效措施后达标排放,以上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和表9限值要求,其中恶臭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执行。食堂油烟废气经收集净化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三)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其中东侧执行4类标准。(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化学品原料桶、废活性炭、废含油劳保用品、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作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五)认真做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减少施工期噪声、扬尘及废水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非工程特殊需要,禁止夜间施工。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本项目新增VOCs0.397吨/年、颗粒物0.025吨/年。最终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3-7VOCs0.397吨/年、颗粒物0.025吨/年。四、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你单位要对粉尘治理等重点环境治理设施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将相关信息报送我局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抄送慈溪市应急管理局。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建立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及安全管控台账资料,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在按要求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应当将环境治理设施一并纳入安全评价范围。同时,加强对化学品原料的运输、装卸、贮存、使用等过程的管理,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五、以上意见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中认真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法人承诺。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及时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并按照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同时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日常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六、如你单位对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意见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4-7诉讼。宁波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5月8日抄送: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慈溪市应急管理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办公室2026年5月8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汽车座椅头枕生产线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