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稳定砂石站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6)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5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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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5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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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5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5月13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3日-2026年5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53--6997575(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517号 邮编:157000 项目名称:牡丹江美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稳定砂石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牡丹江市阳明区 建设单位:牡丹江美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良讯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2026年5月13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来源: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撰稿:吕淞乐
校对:吕淞乐
一审:慕妍
二审:卜岚
三审:卜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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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美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稳定砂石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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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牡丹江美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稳定砂石站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牡丹江美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6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编制人员信息表打印编号:1778636651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pn4818建设项目名称牡丹江美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稳定砂石站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类别27-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牡丹江美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91231000MA1CHJMQ7D法定代表人(签章)刘畅主要负责人(签字)王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王丽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黑龙江良讯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2MAGOYEXW1P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李逸03520250623000000006BH078966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李逸全文BH078966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表附图1地理位置图附图2本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3厂界四周照片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土地使用证明附件3租赁合同附件4引用现状检测报告附件5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分析报告附件6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文件附件7《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牡丹江美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稳定砂石站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王丽联系方式18045337976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裕民路168号地理坐标(129度40分22.882秒,44度37分59.59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1水泥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商品混凝土;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31.5环保投资占比(%)15.75施工工期2026年6月-2026年7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7000m2专项评价设置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是否设置专项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大气专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本项目不涉及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本项目不涉及否生态专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项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本项目不涉及否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专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本项目不涉及否项目环境风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储存量超本项目不涉及否险专项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综上,本项目不开展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海洋及地下水专项评价专项《编制技术指南》要求本项目实际情况项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专项污水处理厂的除外)规划表1-2规划情况一览表规划文件名称《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表1-3规划情况一览表规划文件名称审查机关审查文件名称审查文件文号关于《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开发区总体规划黑龙江省生态黑环函[2025]30(2024一2035年)环环境厅(2024一2035年)环号境影响报告书》的审境影响报告书》查意见《牡丹江经济技术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规划范围:北至北安河,西至裕民路,南至光华街,东至牡丹江。总用地面积690.94hm2,其中规划可开发面积(发展面积)674.41公顷;批复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9.28公顷;7.25公顷为水域。开发边界外及水域未划入规划发展范围。功能分区:规划整体形成“两区协同、两带纵横、多组团发展”的空间结构:两区协同:指以工业为核心的产业片区和以居住为主的生活片区;两带纵横:指依托裕民路形成的主要发展轴和牡丹江形成的沿江景观轴线;多组团发展:装备制造产业区、生物医药产业区、材料产业区、林木林纸产业区、现代物流产业区、生活配套服务区、市政配套区。产业定位:开发区划分为装备制造产业区、生物医药产业区、材料产业区、林木林纸产业区、现代物流产业区、市政配套区、生活配套服务区等七个功能区,主要发展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材料、林木林纸等产业。材料产业区的产业发展方向为:“与农副产品保鲜仓储和冷链物流相结合,探索LNG冷能利用。发挥天然气资源优势,积极引入和发展优质玻璃、陶瓷等以天然气作为工业燃料的相关产业。主导产业为材料产业,主要发展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玻璃制品制造,塑料制品业等。”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裕民路168号,占地面积约7000m2,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属于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材料产业区规划范围内,项目所处园区位置见图1-1;本项目主要产品水泥稳定砂石,属于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与材料产业区的产业发展方向相符,故本项目符合《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的相关要求。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图1-1项目所处位置2、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相符性分析1)总体性准入要求1.入区项目必须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必须与开发区的产业发展方向相符,优先引进《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项目。禁止引进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及与有关产业政策和导向不符的项目。2.鼓励建设以园区产品为原料进行深加工增加附加值并有利于园区产业信生物医药产业区现代物流产业装备制造产业区生活配套服务区市配医科产业区图能源及材料产业区规划用地线生物医药产业区一铁路例现代物流产业区备制造产业区生活配自服务区产业链延伸的项目。3.优先准入符合《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国家现行的《清洁生产标准燃煤电厂》等清洁生产标准的产业、工艺和设备。入区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所在行业的国内先进水平;采取措施,鼓励企业不断采用清洁生产新技术、新工艺;入区企业的产品、技术工艺设备和规模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准入符合相关国家、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引入行业应当符合国家、区域和省市产业布局规划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禁止引进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所列的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的产业;属于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中的产业;属于国家及黑龙江省已发布的各行业“行业准入条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产业发展政策”“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十三五’规划”“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等明文淘汰类的产业。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各产业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见表1-4。表1-4产业准入清单规划中产业方向代码类别名称清单具体要求本项目符合性材料产业区--禁止引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拟建项目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应为允许建设项目,符合产业环境准入要求。C28化学纤维制全部本项目属于水泥制品,造业符合产业环境准入要求。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全部本项目属于水泥制品,符合产业环境准入要求。C30金属矿物制品业不含包:C301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C304玻璃制造本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3021水泥制品制造,符合产业环境准入要求。C305玻璃制品制造不含废玻璃再生生产玻璃制品本项目属于水泥制品,符合产业环境准入要求。其他除表中列出的具体行业外,其他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高新技术产业可视情况具体分析确定是否允许准入,优先进入行业还包括六个原则:1、能提升规划区域内产业结构;2、有助于形成区域性产业链;3、适于区域产业特点;4、改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5、能有效提高资源利用率;6、从其他区域等效搬迁,且按国家环保规划要求配备相关环保设施项目本项目位于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材料产业区规划范围内;本项目主要产品水泥稳定砂石,与材料产业区的产业发展方向相符,故本项目符合产业准入要求。(2)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序号审查意见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1)坚持绿色发展和区域协同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绿色龙江和美丽龙江建设等要求,坚持生态优先、高效集约,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做好与国土空间规本项目为水泥制品制造,位于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材料产业区规划范围内,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要求,用地性符合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衔接,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产业定位和发展规模。质符合土地政策要求2(2)深化减污降碳协同,推动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国家和地方碳达峰行动方案、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和节能减排工作要求,优化产业、能源、土地利用等《规划》内容,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本项目每年4月-10月之间生产,无需生产、生活供热,不涉及碳排放,故符合审查意见要求。符合3(3)严格空间管控,优化功能布局和发展规模。按计划落实开发区内棚户区的搬迁工作,严格落实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的隔离缓冲带设置要求。优化工业、居住等各类用地的空间分布和产业的梯级布局,确保开发区产业布局和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采取相应措施后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标准限值,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减缓对周边环境影响。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符合4(4)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及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报告书》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确保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确保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符合5(5)严格入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强化区内企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清洁生产水平和污染治理水平。加强现有企业废气无组织污染物排放管控,减少无组织污染物排放。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和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设施等均采用可行性技术,加强企业废气无组织排放管控,采取生产时厂房密闭,生产结束车间洒水隆尘等措施。符合66(6)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集中供热工程、再生水回用管网建设,强化再生水回用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工业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分类收集、安全妥善处理处置。持续提升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水平,保障规划有序实施。本项目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设备清洗废水、洗车废水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砂和碎石混合物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定期回收,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符合符合7(7)健全环境监测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结合开发区规划的功能分区、产业布局、重点企业分布、污染物排放、环境保护目标分布等,进一步完善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土壤等环境要素监测体系,根据监测结果适时优化《规划》。强化区域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区域环境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并落实区域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升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不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拟建项目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应为允许建设项目,故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二、项目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牡丹江美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稳定砂石站建设项目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裕民路168号。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黑政发〔2020〕14号)、《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本项目位于阳明区重点管控区重点管控单元(YS2310036220002)。本次环评以“一图、一表、一说明”的方式分析本项目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符合性。(1)“一图”根据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应用平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分析报告(牡丹江美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稳定砂石站建设项目)》(见附件5),本项目与“环境管控单元”的叠加情况如下:图1-2本项目与环境管控单元叠加图其他符合性分析(2)“一表”表1-5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环境管管控符环境管控单元控单管控要求分析合元分性名类1.医药等企业项目仅允许布局在规范的范围内。新建建设项目范围内不得存在任何环境敏感点;且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必须在本园区内通过环保部门认定。2.限制含产生挥发性污染物工艺、产生异味较本项目为水泥大、污染严重、耗水大制品制造项目,企业入区。位于材料产业3.入园建设项目开展环区,不属于医评工作时,应以产业园药、“两高”项区规划环评为依据,重目;不属于新牡点分析项目环评与规划建、扩建石化、丹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化工、焦化、有江重空符合性;产业园区招商色金属冶炼、平经点间引资、入园建设项目环板玻璃等项目。济管布评审批等应将规划环评不属于高耗水、符ZH23100320001技控局结论及审查意见作为重高污染行业。不合术单约要依据。使用国家明令开元束4.新建、扩建石化、化淘汰和限制的发工、焦化、有色金属冶产品、技术、工区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艺、设备,不实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施相关行为,本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项目已对园区煤化工产业项目选址及规划和规划环污染控制措施等须满足评及规划环评安全、环境准入要求,审查意见进行新建项目需布局在一般了分析,符合相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的关要求。化工园区。5.重大制造业项目、依托能源和矿产资源的资源加工业项目原则上布局在重点开发区。6.未纳入国家有关领域产业规划的,一律不得新建改扩建炼油和新建编码单称元乙烯、对二甲苯、煤制烯烃项目。7.禁止引进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限制的产品、技术、工艺、设备及行为。8.编制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时应依法开展规划环评。9.规划审批机关在审批规划时,应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在审批中未采纳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审查意见的,应当作出说明并存档备查。10.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入园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应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作为重要依据。11.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应符合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划发生重大调整或修订的,应当依法重新或补充开展规划环评工作。12.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同时执行:1)区域内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3)根据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13.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同时执行:1)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危险废弃物、电石渣等固废伴生水泥项目,必须依托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进行不扩产能改造染物排放管控1.加工粉尘采取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排气筒高空排放;生产过程中粮食加工生产车间进行全部封闭处理。2.挥发性气体通过密闭收集、高空排放,安装活性炭吸附、吸附塔等有效设备。焊接烟气及粉尘集中收集处理;企业采取相应措施使产生大气污染物必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方可排放。3.应按规定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4.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依法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严把新上项目碳排放关,新建、改建、扩建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冶炼、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充分论证,确保能耗、物耗、水耗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5.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原则。6.对于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混合处理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不能采用土地利用方式。7.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加强泡沫、制冷、氟化工等行业治理,逐本项目搅拌站整体密闭,搅拌机自带布袋除尘设备,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7%)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排放标准。本项目采用密闭管道加压的方式,通过用高压气泵将水泥沿管道输送到水泥筒仓内,水泥原料筒仓上方设置呼吸口,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收集后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未被收集的粉尘通过呼吸口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排放标准。本项目不产生挥发性气体,无生产废水,不属于“两高”等项目,故相关要求。符合步淘汰氢氯氟烃使用。8.新建煤制烯烃、新建煤制对二甲苯(PX)项目纳入《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后,由省级政府核准。新建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甲醇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9.各地不得新建、扩建二氟甲烷、1,1,1,2-四氟乙烷、五氟乙烷、1,1,1-三氟乙烷、1.1.1.3.3-五氟丙烷用作制冷剂、发泡剂等受控用途的HFCs化工生产设施(不含副立设施),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已通过审批的除外。10.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同时执行:(1)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当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2)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和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11.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同时执行:(1)对以煤、石焦油、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锅炉和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工厂余热、电力热力等进行替代。(2)到2025年,在用65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含电力)实现超低排放,钢铁企业基本实现超低排放。环境1.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和风险预警。园区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符合风险防控园区内企业应当结合经营性质、规模、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并强化企业、园区以及上级政府环境应急预案之间的衔接。加强环境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与修订。园区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建设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园区环境风险防范设施。2.在居住和工业企业混住区域,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不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符合环境风险防控的要求;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加快清洁能源推广,改善能源结构。污水中水回用。提高燃烧效率,减轻对大气的污染。改造落后的锅炉和燃烧方式,推广清洁能源,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控制工业粉尘和烟尘的排放总量。对改造有困难,资源、能源、消耗大的落后工艺,要实行转产淘汰措施。2.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3.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4.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同时执行:1)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2)城市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在燃煤供热地区,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本项目生产及生活无需供热,不涉及清洁能源推广改善能源结构相关要求;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设备清洗废水、洗车废水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故符合资源开发效率相关要求。符合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拆除。(3)“一说明”牡丹江美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稳定砂石站建设项目位置涉及牡丹江市阳明区;项目占地总面积小于0.01平方公里。与生态保护红线交集面积为0.00平方公里,占项目占地面积的0.00%。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数据交集面积为0.00平方公里,占项目占地面积的0.00%。保护地涉及等类型。与自然保护地(现状管理数据)交集面积为0.00平方公里,占项目占地面积的0.00%。保护地涉及等类型。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集面积为0.00平方公里,占项目占地面积的0.00%。与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交集面积为0.00平方公里,占项目占地面积的0.00%。与环境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交集面积为0.00平方公里,占项目占地面积的0.00%;与重点管控单元交集面积为小于0.01平方公里,占项目占地面积的100.00%;一般管控单元交集面积为0.00平方公里,占项目占地面积的0.00%。与地下水环境优先保护区交集面积为0.00平方公里,占项目占地面积的0.00%;与地下水环境重点管控区交集面积为小于0.01平方公里,占项目占地面积的100.00%,与地下水环境一般管控区交集面积为0.00平方公里,占项目占地面积的0.00%。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黑政发〔2020〕14号)、《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中相关要求。三、选址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裕民路168号,租赁牡丹江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一处场地及仓库,厂界东、南侧均为空地,西侧为其他企业现有厂房,北侧为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构件厂业。本项目选址不属于生活饮用水源地、地下水补给区、风景名胜区、温泉疗养区、水产养殖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选址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针对各类污染物产生环节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在严格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区域环境功能不会发生改变。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能妥善处理达标排放,其影响能被周围环境所接受。综上所述,本项目从环境影响角度选址合理。四、与《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表1-6与《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项目情况符合性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项目投产后各种废气经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符合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正在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公开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投产后各种废气经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套建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不得擅自折除或者闲置。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运输、储存粉尘、上料粉尘、筒仓呼吸口粉尘及搅拌机粉尘。各环节均配套建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符合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淘汰列入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目:录的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本项目不使用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目录的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符合本项目符合《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相关规定。五、与《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3年第59号):(十三)对于排放细颗粒物的工业污染源,应按照生产工艺、排放方式和烟(废)气组成的特点,选取适用的污染防治技术。工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宜采取袋除尘、电除尘、电袋除尘等高效除尘技术,鼓励火电机组和大型燃煤锅炉采用湿式电除尘等新技术。(十五)产生大气颗粒物及其前体物污染物的生产活动应尽量采用密闭装置,避免无组织排放;无法完全密闭的,应安装集气装置收集逸散的污染物,经净化后排放。根据公告附件《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技术简要说明》中(一)有组织排放颗粒物(烟、粉尘)污染防治技术,包括袋式除尘、湿式电除尘技术、电袋复合除尘技术。(三)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和前体污染物治理技术,包括适用于大气颗粒物及其前体物污染控制的密闭生产技术、粉状物料堆放场的遮风与抑尘技术。本项目水泥采用封闭式罐车运入厂区,砂石料运输车辆全部采用苫布覆盖;原料的输送通过密闭的皮带输送机自动进料。料仓整体密闭并喷淋抑尘,可有效避免粉尘进入外环境。水泥采用密闭管道加压的方式,通过用高压气泵将水泥沿管道输送到水泥筒仓内,小粒径颗粒物会飘散形成粉尘。在每个水泥筒仓顶部设置1个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经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处理后通过筒仓顶部的呼吸口排放。物料通过密闭管道输送及收集,搅拌站整体密闭,搅拌粉尘经搅拌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符合《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要求。六、与《牡丹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指出:推进建材产业行业结构和产品类型调整,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水泥企业进行兼并重组,重点支持企业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等新型建材。本项目属于生产水泥稳定碎石项目,与《牡丹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相符。七、与《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黑政发〔2023〕19号)符合性分析根据《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第三条水泥与制品性能提升行动①发展高品质和专用水泥。制修订水泥产品标准,完善产品质量标准体系,鼓励生产和使用高标号水泥、纯熟料水泥。优先发展并规范使用海工、核电、道路等工程专用水泥。支持延伸产业链,完善混凝土掺合料标准,加快机制砂石工业化、标准化和绿色化。②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鼓励使用C35及以上强度等级预拌混凝土,推广大掺量掺合料及再生骨料应用技术,提升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水平。研究开发高性能混凝土耐久性设计和评价技术,延长工程寿命。③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及构配件。积极推广成熟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优化完善现有预制框架、剪力墙、框架-剪力墙结构等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完善混凝土预制构配件的通用体系,推进叠合楼板、内外墙板、楼梯阳台、厨卫装饰等工厂化生产,引导构配件产业系列化开发、规模化生产、配套化供应。本项目属于生产水泥稳定碎石项目,使用高标号水泥、纯熟料水泥和机制碎石,为《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鼓励生产的水泥制品,建成后年生产水稳料50000t,与《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相符。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牡丹江美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稳定砂石站建设项目(2)建设单位:牡丹江美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3)建设性质:新建(4)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裕民路168号,租赁牡丹江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一处场地及仓库,厂界东、南侧均为空地,西侧为其他企业现有厂房,北侧为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构件厂业。(5)劳动班制及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6人,年生产180天,每年4月-10月之间生产,1班制,每班工作10小时。厂区内不设宿舍。(6)建设投资:工程总投资200万元(7)建设内容:设置1条水稳料加工生产线及其他配套设施(包括输送系统、计量系统、搅拌系统等),项目建成后年产水泥稳定砂石50000t。2、工程组成设置1条水稳料加工生产线及其他配套设施(包括输送系统、计量系统、搅拌系统等),项目建成后年产水泥稳定砂石50000t。表2-1工程组成一览表工程组成主要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水稳生产线位于厂区中部,建设1条WCB800G型水稳料生产线,占地面积面积约2000m2,包括输送系统、计量系统、水泥筒仓、搅拌系统等。新建2个水泥筒仓,位于搅拌站西侧,储存能力均为100t。搅拌站位于厂区中部,高度为5m,搅拌站为彩钢结构整体密闭,自带布袋除尘器,年产水稳料50000t。新建储运工程料仓位于厂区南侧,利用现有库房,砖瓦结构,占地面约为350m2,高度3m,最大堆高2.8m,用于料仓内不同粒径的碎石、砂分区存放,料仓整体密闭,周转周期4天,最大存储原料量为980t。依托现有辅助工程办公楼办公楼位于厂区东北侧,占地面积约为100m2新建地磅占地面积55m2,位于厂区东侧新建操作间操作间位于厂区南侧,占地面积约为100m2新建公用工程供电本项目由市政供电,满足用电需求。依托采暖冬季不生产,不设置供暖设施。/给水采用自备水井供水,根据本项目设计说明,自打井为承压井,新建出水能力为50m3/h,可满足本项目的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需求。排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设1座沉淀池,容积为50m3,用于处理车辆清洗废水及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和搅拌机冲洗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防渗旱厕和沉淀池采取一般防渗措施,防渗层须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的要求。新建环保工程废气车辆运输扬尘本项目水泥采用封闭式罐车运入厂区,砂石料运输车辆全部采用苫布覆盖,设置洗车平台,车辆进出厂时对车辆轮胎等部位进行清洗。新建原料储存粉尘料仓采取密闭及喷淋的方式控制粉尘,喷淋抑尘效率为74%,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新建投料粉尘输送皮带进行全封闭,并且加强转载点封闭强度,砂、石进料口处定期洒水,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的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新建水泥筒仓粉尘水泥采用密闭管道加压的方式,通过用高压气泵将水泥沿管道输送到水泥筒仓内,小粒径颗粒物会飘散形成粉尘。在每个水泥筒仓顶部设置1个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经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处理后通过筒仓顶部的呼吸口排放。新建搅拌粉尘搅拌站整体密闭,搅拌机自带布袋除尘器,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7%)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排放标准。新建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新建设备清洗废水搅拌清洗废水作业地面清洗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停产后沉淀池内剩余的少量废水全部用于厂区内洒水抑尘,不外排。新建洗车废水洗车平台车辆冲洗废水与清洗废水收集至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配套建设一个50m3沉淀池。新建噪声采取安装减振基础和建筑隔声等措施。新建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废布袋定期由厂家回收。新建3、主要设备本项目主要设备详见下表。表2-2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套/台)1搅拌站水稳拌和机WCB800G12水平皮带输送机/13斜皮带输送机/14立式搅拌机及附件/15储水箱/16加压泵/17筒仓/2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2布袋除尘器/18装载车龙工50F1(辆)9铲车临工9552(辆)4、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本项目主要生产水泥稳定碎石,本项目建成后,年产水泥稳定碎石50000t。本项目主要产品明细见下表。表2-3本项目主要产品明细序号产品名称生产规模备注t/a水稳料密度取1.45t/m31水泥稳定碎石500005、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情况本项目原料主要为碎石、水泥以及水。本项目年生产50000t水泥稳定碎石。原辅材材料一览表见表2-4。表2-4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原辅材料名称年用量(t/a)储存位置备注1中砂10328.51392料仓外购2碎石31500料仓外购3水泥3000筒仓外购(粒径10-30,20-40,0-0.5(mm))4水5172.45/水井本项目原辅材为碎石、中砂、水泥、水,产品为水泥稳定碎石,生产过程中少量物料以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沉渣、碎石混合物等回用于生产,进入产品,根据原辅料用量、产品产量核算项目生产过程物料平衡情况见下表:表2-5生产过程物料平衡表类别输入数量(t/a)类别输出数量(t/a)中砂10328.51392水泥稳定碎石50000碎石31500粉尘排放量0.96392水泥3000水5172.45合计50000.96392合计50000.963926、公共工程(1)给水本项目厂区供水采用自打水井。1)生活用水根据黑龙江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23/T727-2025),本项目不设置食堂宿舍。本项目生活用水按每人80L/人·d计,项目劳动定员6人,本项目每年4-10月之间生产,年工作日180天,则用水量为0.48m3/d(86.4m3/a)。2)运输车辆冲洗用水载重汽车冲洗用水量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中汽车冲洗最高日用水定额中高压水枪冲洗为80L/(辆·次),每天运输商混约20辆次,按照运输完一辆次需要进行一次冲洗(含车轮冲洗),原料入场的车辆清洗计算方式同上,则洗车平台用水量为2×0.08×20辆·次/天=3.2m3/d(576m3/a),蒸发10%,剩余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3)料仓喷淋用水本项目料仓在装卸料过程中的喷淋用水,类比同类项目,喷雾水量按1L/(m2·d),项目料仓区占地面积为350m2,则原料区喷雾抑尘用水量0.35m3/d(63m3/a),喷淋用水蒸发10%,剩余进入产品中,不向外排。4)设备冲洗用水拌合设备每日冲洗一次,冲洗用水为2m3/d,年用水量360m3/a,设备冲洗废水扣除损耗部分(约20%),剩余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5)料斗喷淋用水本项目物料通过料斗输送时,采用喷淋降尘的方式抑尘,根据企业反馈,每日料斗降尘用水约1t/d,本项目年生产180天,即年耗水量为1m3/d(180m3/a)。喷淋用水蒸发10%,剩余进入产品中,不向外排。6)水稳料用水生产过程中需添加水,参照黑龙江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23/T727-2025)水泥制品制造-预拌混凝土用水定额为0.15m3,本项目年产水泥稳定砂石50000t,水稳料密度为1.45约34483m3,用水量为28.74m3/d(5172.45m3/a),除去回用水及随物料进入产品水量,新鲜用水量为23.045m3/d(4148.1m3/a)。(2)排水1)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利用。员工生活污水的排水量按产生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384m3/d,69.12m3/a,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利用,不外排。2)生产废水1.运输车辆冲洗水运输车辆冲洗用水蒸发10%,剩余2.88m3/d(518.4m3/a)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2.料仓喷淋用水料仓喷淋用水蒸发10%,剩余0.315m3/d(56.7m3/a)进入产品中,不向外排。3.设备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扣除损耗部分(约20%),剩余1.6m3/d(288m3/a)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4.料斗喷淋废水喷淋用水蒸发10%,剩余0.9m3/d(162m3/a)进入产品中,不向外排。5.水稳料生产用水水稳料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表2-6本项目给排水情况一览表项目内容综合用水量排水系数废水量m3/dm3/am3/d(m3/a)生产用水运输车辆冲洗用水3.257690%2.88(518.4)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料仓喷淋用水0.356390%剩余0.315(56.7)进入产品中,不向外排。设备冲洗用水236080%剩余1.6(288)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料斗喷淋用水118090%剩余0.9(162)进入产品中,不向外排。水稳料用水23.0454148.1进入产品生活用水0.4886.4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总计30.0755413.5/本项目水量平衡见图2-1。图2-1本工程水量平衡图(单位:m3/d)(3)供电本项目由市政供电,满足用电需求。(4)供热本项目冬季不生产,办公室采用电取暖。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6人,年生产180天,每年4月-10月之间生产,1班制,每班工作10小时。厂区内不设宿舍。8、环保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1.5万元,占总投资的15.75%,具体分项投资见下表。23.045水稳料用水0.10.91料斗喷淋用水0.3150.35料仓喷淋用水30.075新鲜水20.4设备冲洗水1.60.32沉淀池3.2运输车辆冲洗用水0.48生活用水0.384防渗旱厕表2-7环保投资一览表时段类型治理措施投资(万元)施工期废气施工扬尘洒水降尘0.3废水生活废水防渗旱厕固体废物废包装、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箱0.2运营期废气料仓、装卸料仓封闭,配备高压喷雾洒水降尘4输送带封闭设置密闭式传送带搅拌站封闭封闭搅拌站+布袋除尘器6料斗喷淋降尘料斗处配备1套喷淋除尘系统,上料时自动喷淋降尘水泥筒仓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2套6废水生产废水沉淀池噪声设备降噪措施低噪声设备、减振等2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生活垃圾收集箱0.5生产废物收集生产废物收集箱0.5运行维护运行维护设备运行维护自主监测废气、噪声合计31.59、总平面布置本项目主要建设有搅拌站主体、筒仓、办公楼等。生产区位于厂区中部,办公区位于厂区东北侧。厂区布置出入口位于厂区东侧,东侧紧邻兴业路,方便原料及产品运输。本项目总图布置按照不同功能,合理分区布置,布置紧凑,节约用地,便于管理。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拌合站等的建设以及相关生产设备的安装等,施工期产污环节见图2-2。(1)施工扬尘在进行场地平整和地基处理施工过程中会产生扬尘、噪声。主体建筑施工过程中会产生扬尘、噪声和边角材料,建筑材料如水泥、白灰、砂子以及土方在其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因风力作用而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来往造成地面扬尘;施工垃圾堆放及清运过程中产生的扬尘。(2)施工废水施工废水来源于现场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施工阶段产生的泥浆废水;将施工废水收集进沉淀池中,施工机械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与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3)施工固废地面清理、开挖、回填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残土、地面材料和施工垃圾等。(4)施工噪声基础工程和主体建筑施工完毕后,进行装修及设备安装,此过程会产生噪声及粉尘,完毕后随即消失。图2-2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2、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本项目为原料混合、搅拌过程,为物理反应,无化学反应。具体工艺如下: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图2-3运行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流程图项目工艺流程如下:(1)配料:本项目生产所需要的原料有水泥、中砂、碎石和水,其中水泥此类分装原料采用螺旋运输机连接水泥筒仓,直接输送至搅拌站中;沙子、碎石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生产线产生的成品,在料仓内堆存。(2)投料:储存于料仓的砂石,通过汽运设备运至家料斗,由加料斗提升进入搅拌站内;水泥类粉状原料则通过螺旋输送机密闭上料至搅拌站内;搅拌用水使用水泵进行上料。整个过程均采用计算机监控,全程自动化操作,从而保证水泥稳定碎石的品质。(3)搅拌:在搅拌机内相互反转的两根搅拌轴的搅拌下,受到浆片周向、径向、轴向力的作用,使物料一边相互产生挤压、摩擦、剪切、对流,从而进行剧烈的拌合,一边向出料口推移,当物料达到机内的出料口时,各种物料已相互得到均匀的拌合,并具有压实所需要的含水量。(4)卸料在搅拌完成后,产品装入输送车。搅拌机需要每天冲洗,冲洗废水经过项目自建的沉淀池回收利用。生产出的水泥稳定碎石由运输车直接装运,送往施工工地。料仓装载机进料口终端显示器微机控制系统根据选定的配方进行计量并控制各工段噪声、搅拌机及作业区地面清洗水表2-8营运期主要污染工序一览表主要污染源产生工序主要污染因子料仓颗粒物污染类别废气生产区料斗颗粒物筒仓颗粒物搅拌颗粒物COD、SS、BOD5、NH3-N等废水生活污水职工生活生产废水搅拌机冲洗废水、运输车冲洗废水SS机械噪声除尘器收尘噪声搅拌机等机械设备机械设备运行固体废物生产废物除尘器沉淀池沉淀池沉渣砂和碎石混合物砂和碎石混合物职工生活职工生活生活垃圾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1)达标区判定根据《黑龙江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2025年)中牡丹江市环境质量状况,环境监测结果,其中牡丹江市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情况见表。表3-1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单位:ug/m3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283093.33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426070达标SO2年平均质量浓度86013.33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04050达标CO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浓度(mg/m3)0.9422.5达标O3第90百分位数8h平均质量浓度11716073.13达标由表3-1可知,2025年牡丹江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值、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和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共6项污染物年均值浓度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过度阶段浓度限值二级标准,牡丹江市2025年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2)补充监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1个点位补充不少于3天的监测数据。本项目大气环境质量TSP浓度引用《牡丹江荣祥食品有限公司黏玉米加工项目》中由黑龙江省华航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15日出具的监测报告(附件4),引用监测项目为TSP。监测点位于本项目厂界西南侧约4319m,在厂址周边5km范围内。图3-1监测布点图表3-2监测结果统计分析监测点位监测点坐标/°污染物平均时间评价标准(μg/m3)监测浓度范围(μg/m3)最大浓度占标比(%)超标率(%)达标情况经度纬度1#129.6372144.59842TSP日均300138~14646~48.60达标表3-2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特征污染物总悬浮颗粒物24小时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过度阶段浓度限值二级标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2、地表水环境根据《黑龙江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2025年)中《牡丹江市环境质量状况》(2025年),环境监测结果,牡丹江市参与国家考核计算的断面共12个,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3.3%,无劣V类水质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水质比例上升8.3个百分点,均无劣V类水质断面。镜泊湖的水质状况为良好,莲花水库水质状况均为轻度污染。3、声环境根据《黑龙江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2025年)中《牡丹江市环境质量状况》(2025年)牡丹江市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为三级,等效声级为57.2dB(A);道路交通昼间声环境质量为一级,等效声级为66.5dB(A);功能区昼间达标率92.6%,功能区夜间达标率92.0%。吉林一号遥感商城像拍摄目期20247e4/19引用监测位置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保护目标。2、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及现状调查结果,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及现状调查结果,本项目占地范围内无特殊生态敏感区及重要生态敏感区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所在地无国家级、省、市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对象。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大气(1)施工期施工期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浓度限值,详见表3-3。表3-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染物监控点浓度(mg/m3)1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2)运营期运营期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浓度限值,详见表3-4。表3-4《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序号污染物限值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厂界外20m处上风向设参1颗粒物0.5物(TSP)1小时浓度值的差值照点,下风向设监控点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利用,不外排。序号3、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根据《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所在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于3类声功能区,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表3-5噪声排放标准类别时段单位执行标准昼间夜间噪声施工期《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dB(A)7055(GB12523-2011)噪声运营期《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dB(A)6555(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的暂存和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第4号)要求。标准值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国家关于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特征,确定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的污染因子,不设总量控制指标。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水环境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经过这些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2、大气环境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搅拌站建设的施工扬尘与施工机械产生的扬尘。拟建工程施工期所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源为粉尘、扬尘(颗粒物),主要包括土方挖掘,现场对土方堆存期间造成的扬尘,车辆运输造成的道施路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和扬尘,建议采取如下措施:(1)运输车辆尾气:加强往返于施工区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使用有害物质量少的优质燃料,以减少尾气排放污染大气。(2)运输车辆扬尘:采取道路定期清理清扫,洒水降尘(该措施依据季节选择性使用),以避免扬尘。(3)将挖掘工作集中,同时辅以喷淋降尘,最大程度的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合理安排工期,避免恶劣天气施工,以免增加施工难度、增加对周围环境增加影响的可能性。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和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土方挖掘、堆放会产生一定量的扬尘,如果是存放遇到大风天气,将会使扬尘量大量增加。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应保持土方临时堆放处四周设置围挡,并定期清扫。2)对易起尘施工材料实行遮挡或加盖苫布。土方及施工材料的堆放是暂时的,伴随施工期结束,该影响会消除。项目弃土场设置围挡,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土方挖掘、堆放产生的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由于施工期较短,施工期间产生的环境空气污染物将随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因此在严格执行本报告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扬尘及粉尘的影响较小。3、声环境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以及土建施工噪声。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挖掘机等的施工机械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其声压级约在72dB(A)~85dB(A)范围内。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拟采取以下措施防止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1)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在保证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施工。(2)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选择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音、低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注意维修养护及正确使用,使之保持较好工作状态和低声级水平;对排放高强度噪音的施工机械设备应设置隔声或消音装置,减少对环境的影响。(3)加强施工管理运输车辆在行经居民区时,应严格执行限速行驶,并禁止鸣笛,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危害。(4)加设隔声围挡项目施工期在厂界处架设隔声围挡,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综上所述,采用以上措施后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由于施工期较短,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本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因此本项目施工期的产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一、废气1、项目废气排放情况见下表表4-1正常工况下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污染源产污环节污染种类污染物产生排放形式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排核算方法废气产生量m3/h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治理措施效率%核算方法废气产生量m3/h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放时间h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车辆运输扬尘车辆运输法/0.239/苫布覆盖,设置洗车平台,车辆进出厂时对车辆轮胎等部位进行清洗80法//0.060.048720料仓内储存及装卸扬尘装卸储存法/0.86/密闭+喷淋98.7法//0.010.010921800投料粉尘投料法/1/洒水抑尘74法//0.010.261800筒仓粉尘物料储存法/4.5/4.455经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99法//0.250.451800物料混合搅拌物料搅拌法/6.5/布袋除尘器99.7法//0.110.1951800无组织排放总计无组织排放总计粉尘0.96392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源强核算项目废气主要为物料运送、输送扬尘、料仓储存和装卸,筒仓粉尘,混合搅拌产生的粉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料仓为封闭料仓,同时配备高压喷雾系统对扬尘抑制;物料输送传送带为全封闭式的传送带;水泥筒仓在水泥输送时为密闭负压空气输送,顶端配备袋式除尘器;搅拌工序在密闭搅拌设备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搅拌站密闭,自然沉降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1)车辆运输扬尘运输场地道路产生的粉尘按照上海环境保护中心和武汉水运工程学院运提出的经验公式计算:Q=0.123(V/5)(M/6.8)0.85(P/0.5)0.72式中:Q—汽车行驶的扬尘,kg/km·辆;V—汽车速度,km/h,本项目为15km/h;M—汽车载重量,吨,本项目采用20t载重汽车;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本项目按0.5kg/m2计经计算,汽车形式扬尘产生源强为0.664kg/km·辆,原料运输次数(往返)约为3600次/a,本项目运输道路长约为100m,产生道路扬尘0.239t/a;本项目水泥采用封闭式罐车运入厂区,砂石料运输车辆全部采用苫布覆盖,设置洗车平台,车辆进出厂时对车辆轮胎等部位进行清洗,可使粉尘排放量降低80%,因此运输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量为0.048t/a,0.06kg/h。2)料仓内储存及装卸扬尘本项目碎石、砂子等依托厂区密闭料仓进行堆存,料仓内设置喷淋装置,输送采用密闭传送带,故卸料过程中和料仓大门开关会造成一部分粉尘逸散。卸料产生粉尘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第二十二混凝土分批搅拌厂表22-1中送料上堆0.02kg/t(装料),根据项目规划,项目碎石、砂子等用储存量约为42000t/a,则项目砂石卸料过程中粉尘产生量约为0.84t/a。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告2021年第24号)中附1工业源-附表2工业源固体物料堆场颗粒物核算系数手册,料仓采取密闭及喷淋的方式控制粉尘,密闭效率95%,喷淋抑尘效率为74%,(综合抑尘效率:98.7%)则本项目料仓装卸原料产生扬尘颗粒物为0.01092t/a,0.01kg/h。3)投料粉尘输送皮带全封闭,并且加强转载点封闭强度,砂、石进料口处定期洒水,以上物料输送过程中有少量粉尘逸散。粉尘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第二十二章混凝土分批搅拌厂表22-1中排放因子“装水泥、砂和粒料进搅拌机”粉尘排放系数为0.02kg/t(装料)”,项目年产50000t水泥稳定砂石,产生的粉尘量为1t/a。传输过程整条传送带为全封闭状态,砂、石进料口处定期洒水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附1工业源-附表2工业源固体物料堆场颗粒物核算系数手册,洒水抑尘效率为74%,项目年工作1800h。则本项目碎石、中砂、卵石通过传送带期间产生的粉尘排放量为0.26t/a,排放速率为0.01kg/h。4)筒仓粉尘水泥采用密闭管道加压的方式,通过用高压气泵将水泥沿管道输送到水泥筒仓内,小粒径颗粒物会飘散形成粉尘。在每个水泥筒仓顶部设置1个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第十三章、水泥厂,表13-2水泥生产的逸散尘排放因子,产尘系数为1.5-2.5kg/物料,本项目水泥产尘系数以1.5kg/物料计。项目水泥消耗量为3000t/a,经计算筒仓呼吸口颗粒物产生量为4.5t/a,每个水泥筒仓顶部设置1个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经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处理后通过筒仓顶部的呼吸口排放,经计算筒仓呼吸口颗粒物排放量为0.45t/a,0.25kg/h。各筒仓均为密闭布置,颗粒物呈无组织排放。5)物料混合搅拌搅拌站整体密闭,搅拌机自带布袋除尘器,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7%)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搅拌工序污染物排放量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3021水泥制品制造(含3022砼结构构件制造、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产污系数计算,搅拌站密闭,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附1工业源-附表2工业源固体物料堆场颗粒物核算系数手册,物料混合搅拌产物系数为0.13kg/t。本项目年产量为50000t/a,则该工序粉尘产生总量约为6.5t/a。粉尘经搅拌机自带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效率为99.7%,搅拌工序年工作时间为1800h,则搅拌工序的排放量为0.195t/a,排放速率为0.11kg/h。(2)可行性分析1)车辆运输本项目水泥采用封闭式罐车运入厂区,砂石料运输车辆全部采用苫布覆盖,设置洗车平台,车辆进出厂时对车辆轮胎等部位进行清洗,可使粉尘排放量降低80%,本项目采用的粉尘控制措施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泥工业》推荐的可行性技术。2)料仓内储存及装卸扬尘本项目采取密闭料仓及喷淋的方式控制粉尘,料仓采取密闭及喷淋的方式控制粉尘,密闭效率95%,喷淋抑尘效率为74%,(综合抑尘效率:98.7%),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01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行业系数手册,本项目符合可行性技术要求。采取措施为可行性技术。3)投料粉尘输送皮带全封闭,并且加强转载点封闭强度,砂、石进料口处定期洒水,以上物料输送过程中有少量粉尘逸散。符合可行性技术要求。采取措施为可行性技术。4)筒仓粉尘水泥采用密闭管道加压的方式,通过用高压气泵将水泥沿管道输送到水泥筒仓内,小粒径颗粒物会飘散形成粉尘。在每个水泥筒仓顶部设置1个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取99%)处理后通过筒仓顶部的呼吸口无组织排放。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泥工业》(HJ847-2017)中第六部分指出,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一般采用袋式除尘器、电除尘器、电袋复合除尘器即可满足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筒仓采用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符合可行性技术要求。采取措施为可行性技术。5)物料混合搅拌搅拌站整体密闭,搅拌机自带布袋除尘器,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7%)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布袋除尘技术是利用纤维织物的过滤作用对含尘气体进行过滤分离。含尘气体进入挂有一定数量滤袋的袋室后,被滤袋纤维过滤。随着阻留的粉尘不断增加,一部分粉尘嵌入滤料内部;一部分覆盖在滤袋表面形成一层粉尘层。此时,含尘气体的过滤主要依靠粉尘层进行。其除尘机理为:含尘气体通过粉尘层与滤料时产生的筛分、惯性、粘附、扩散与静电等作用,使粉尘得到捕集。当粉尘层加厚,压力损失达到一定程度时,需要进行清灰。清灰后压力降低,但仍有一部分粉尘残留在滤袋上,在下一个过滤周期开始时,起良好的捕尘作用。布袋除尘器对10μm以下尤其1μm以下的亚微颗粒物有较好的捕集效果,是捕集PM2.5的重要手段。粉尘去除效率≥99%。经该处理措施处理后,粉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标准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非正常工况排放布袋除尘器发生故障时为非正常工况,效率按90%计算,非正常排放情况如下表。表4-4废气非正常排放序号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非正常排放速率(kg/h)单次持续时间(h)年发生频次(次)应对措施1筒仓除尘器损坏颗粒物/0.22511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维修2搅拌机除尘器损坏/0.002711(4)大气监测计划本项目运行期污染源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48-2017)中的监测要求制定,具体监测计划见下表4-5。若企业不具备监测条件进行上述污染源及环境质量监测,可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进行监测。表4-5环境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率一览表类别监测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频率无组织排放监测厂界颗粒物1次/季度二、废水(1)生活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利用。员工生活污水的排水量按产生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384m3/d,69.12m3/a,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利用,不外排。(2)生产废水生产过程中搅拌机冲洗废水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故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进入三级沉淀池水量为4.48t/d,806.4t/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SS浓度约2000mg/L。沉淀池采取防渗措施,为一般防渗,地面(池底)基础防渗,防渗层为2mm厚高密度聚乙烯,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在做好基层防渗的基础上进行水泥硬化。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的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的要求。表4-6废水源强一览表污染源污染物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核算方法产生废水量m3/a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工艺生活污水COD类比法86.43000.026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中,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氨氮300.003BOD52000.017SS2000.017生产废水SS类比法806.42001.613搅拌机冲洗废水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2)废水处理措施生活污水采用防渗旱厕收集,定期清掏堆肥利用不外排。防渗旱厕须采取防渗措施,防渗层厚度须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的要求。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须采取防渗措施,防渗层同样需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的要求。三、噪声(1)噪声源强分析本项目投产后固定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输送带、装载机等产生噪声,根据同类型混凝土生产线的调查,主要设备噪声声压级见表4-7。表4-7噪声源强一览表序号声源名称空间相对位置声源源强声源控制措施运行时段XYZ声功率级/dB(A)1搅拌主机3396580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更换磨损严重的部件,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和维护昼间2输送机27902703装载机25883754装载机23863755装载机20833756气泵40103180(2)达标分析1、噪声环境影响预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的要求,分析厂界环境质量达标情况。本项目声环境影响预测模型采用导则中附录A(规范性附录)户外声传播的衰减和附录B(规范性附中“B.1工业噪声预测计算模型”。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声级贡献值(Leqg)计算公式:式中:Leqg——噪声贡献值,dB;LAi——i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连续A声级,dB;T——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ti——i声源在T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计算公式:式中:Leq——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点声源衰减模式: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取本项目噪声源处衰减1m处的噪声值为本项目生产设备噪声源排放值,经上述公式计算,噪声预测图见图4-1,噪声衰减结果见表4-8。表4-1噪声预测图5I40.045.40.020分布图系声级30.0-3535.9-40.040:0-45.0450-5003.20E036508022F0.0-5501113E030.06.9631E+012.9689E+013.7553E+0114.56X14.56cm1:1,720标志图例雷源1声原2雷原34声原4556一声源6050100150200250图形表4-8噪声预测结果单位:dB(A)预测点位预测时段预测点距离贡献值达标情况北侧昼间厂界外1m处41.66达标东侧昼间厂界外1m处53.48达标南侧昼间厂界外1m处38.55达标西侧昼间厂界外1m处45.04达标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设备噪声经基础减振等措施,并优化厂区布置,运输车辆作业位置尽量靠近厂区中部,工厂作业噪声对各厂界的贡献值都很小。本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产噪设备远离居民等措施,限制噪声向外传播。控制输送设备产生的噪声要保证输送设备正常运行,应加强对皮带输送机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更换磨损严重的部件,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和润滑,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以减少设备运行时的摩擦和噪音。输送设备正常运行噪音过大时可以调整皮带的张紧度、改善物料在皮带上的分布,此外还可以在皮带输送机的关键部位安装减振垫或弹簧等减震装置,吸收振动以减少冲击产生的噪音。严格落实环保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运输过程中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速,路过村屯禁止鸣笛,禁止22:00-6:00时间段内运输和施工。噪声排放达标,因此本项目防治措施可行。(2)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泥工业》(HJ847—2017)确定本项目环境监测计划。运行中由企业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监测并由企业专用环保资金提供相关监测费用。表4-9噪声监测计划执行标准及其限值等效连《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续A声1次/季(GB12348-2008)中3类标准1m级3、固体废物本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沉渣、砂和碎石混合物、废布袋和员工生活垃圾。(1)项目固体废物1)除尘器收尘本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量为10.9355t/a,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2)沉淀池沉渣沉淀池沉渣的残渣按照原料的1%计算,产生量约为45t/a,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内沉渣成分一部分为汽车运输物料入场车辆清洗所掺杂的砂、石,回用后不影响产品强度等参数;其余部分为搅拌站清洗时水流冲击下来的成品水稳料,其内为生产时所用砂、石等物料,因本项目不涉及化学变化,仅通过搅拌混合生产产品,因此回用后亦不影响产品强度等参数。3)废布袋本项目使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布袋,产生量为0.04t/a,由厂家定期上门回收。4)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本项目职工6人,项目年工作日180d计,生活垃圾产生量约0.54t/a,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固废产生情况详见表4-10。表4-10本项目固废汇总表固废产生量处置量最终去固废代码处置措施名称属性(t/a)(t/a)向一般工回用于生产尘业固废10.355生产10.355工序监测要素监测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噪声厂界四周工序固体废物生产废物除尘器收900-099-S59沉淀池沉渣一般工业固废900-099-S594545生产工序废布袋一般工业固废900-009-S590.04由环卫部门处理0.04厂家回收垃圾填埋场一般工业固废仓库的建设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具体为:贮存区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各类固废应分类收集;贮存区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的要求设置环保图形标志;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的规定,本项目属于Ⅳ类建设项目,所以本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本项目沉淀池池体采用水泥建筑,内刷防腐蚀涂料,池壁刷防水防渗材料,池底铺设防渗膜,单位面积防渗能力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10-7cm/s。旱厕采用铺设双层土工膜上敷混凝土,渗透系数本项目为水泥稳定碎石加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机修养护过程不在厂区内进行,Q值为0。生活生活垃圾一般固废900-099-S640.54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0.54(2)环境管理要求理。4、土壤、地下水≤1×10-7cm/s。采取以上防渗措施后项目不会对土壤、地下水产生影响。5、境风险影响分析本项目对环境风险评价工作不做分析。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车辆运输扬尘颗粒物本项目水泥采用封闭式罐车运入厂区,砂石料运输车辆全部采用苫布覆盖,设置洗车平台,车辆进出厂时对车辆轮胎等部位进行清洗。《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排放浓度限值(上下风向颗粒物小时浓度差值0.5mg/m3)原料储存粉尘颗粒物料仓采取密闭及喷淋的方式控制粉尘。投料粉尘颗粒物输送皮带进行全封闭,并且加强转载点封闭强度,砂、石进料口处定期洒水。水泥筒仓粉尘颗粒物水泥采用密闭管道加压的方式,通过用高压气泵将水泥沿管道输送到水泥筒仓内,小粒径颗粒物会飘散形成粉尘。在每个水泥筒仓顶部设置1个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经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处理后通过筒仓顶部的呼吸口排放。搅拌粉尘颗粒物搅拌站整体密闭,搅拌机自带布袋除尘器,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7%)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地表水环境生产废水SS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COD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氨氮BOD5SS声环境生产设备噪声选用低设备,采取加装隔声罩、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电磁辐射////固体废物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砂和碎石混合物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沉淀池池体采用水泥建筑,内刷防腐蚀涂料,池壁刷防水防渗材料,池底铺设防渗膜,单位面积防渗能力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10-7cm/s。旱厕采用铺设双层土工膜上敷混凝土,渗透系数≤1×10-7cm/s。采取以上防渗措施后项目不会对土壤、地下水产生影响。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其他环境管理要求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48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相关要求,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本项目属于登记管理。并做好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上报季度、年度执行报告等相关要求。六、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在采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项目周围环境及各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泥稳定砂石站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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