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2026年5月12日,我局共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开,公示期为2026年5月12日—2026年5月25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3-3856544、3197054(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 编:66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国道G219线个旧(蔓耗)至马关(新桥河)段改扩建工程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境内,途经个旧市蔓耗镇、河口县莲花滩乡、屏边县玉屏镇及白河镇
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
云南绿色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2日
2
云南高原特色水果深加工基地
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鸡街镇豆腐集中加工区
久食(红河)食品有限公司
红河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1、国道G219线个旧(蔓耗)至马关(新桥河)段改扩建工程(送审稿).doc】
附件【2、云南高原特色水果深加工基地(送审稿).doc】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云南高原特色水果深加工基地
项目代码
2602-532500-04-01-196659
建设单位联系人
唐瑜臻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鸡街镇豆腐集中加工区
地理坐标
(东经103度11分44.249秒,北纬23度29分50.227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1523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C1519其他酒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26饮料制造
25酒的制造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2000
环保投资(万元)
123.96
环保投资占比(%)
6.2
施工工期
7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6314.2965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表1:
表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专项评价的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
是否设置专项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排放废气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
否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收集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鸡街沙甸片区污水处理厂
否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涉及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
否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设置河道取水口,用水由供水管网供给
否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否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果汁及果酒加工生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相关规定,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根据《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二、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四)云南省—2.大米、玉米、油料作物、茶叶、花卉、蔬菜(含食用菌)蚕桑、水果、坚果、咖啡、中药材、牛羊、生猪、禽类、蜂产品生产及深加工,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及改造提升,水产养殖、加工,预制菜研发、生产”中的水果深加工,属于鼓励类。
同时,项目已取得了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602-532500-04-01-196659)。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要求。
2、“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个旧市自然资源局的查询结果,项目 “三区三线” 符合性情况分析如下:
①项目拟用地范围未涉及占用个旧市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严格管控要求,不会对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造成影响。②项目拟用地未占用个旧市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区域,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规定。③项目拟用地位于个旧市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的空间布局安排。
综上,本项目用地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且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三区三线”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在空间布局上具备合规性。
3、与《红河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方案(2023年)》的符合性分析
2024年7月8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发布了《红河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方案(2023年)》,其中提出了红河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内容。经2026年3月23日在云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公共服务查询平台查询,项目用地范围涉及个旧市乡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单元(ZH53250120006)。
图1-1 项目区域管控单元基本信息查询图
项目与《红河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方案(2023年)》的相符性见下表。
表1-1 项目与《红河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方案(2023年)》相符性分析
类别
文件相关要求
相符性分析
符合性
红河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
空间布局约束
1.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将资源承载能力、生态环境容量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基础和前提,合理确定承接产业转移重点,禁止引进环境污染大、资源消耗高、技术落后的生产能力。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3.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应当限期关闭拆除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属于环境污染大、资源消耗高、技术落后的生产项目。2.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3.项目周边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项目不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建设过程中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污染物进入土壤,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1.坚持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原则,按照可回收、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垃圾分类法,加快建立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垃圾处理系统。2.强化异龙湖流域、红河及南盘江红河段重要干支流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农业技术,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秸秆综合利用。3.到202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比2020年分别减少0.6119万吨、0.028万吨、0.0913万吨、0.089万吨
1.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厨余垃圾等生活固废按照垃圾分类法进行分类收集处置。2.项目进行果汁及果酒加工生产,不涉及农业面源污染源。3.项目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鸡街沙甸片区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氨氮能得到有效削减;项目运营期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较小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1.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2.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分析,加强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收集、分析和研判,建立相应应急物资储备库,做好应急保障。3.产生、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尾矿的单位,以及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尾矿对环境的污染
1.建设单位运营期将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2.本次环评提出监测计划,要求建设单位根据监测计划定期开展自行监测,日常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源进行检查,并配备相应应急物资。3.项目不涉及尾矿产生、贮存、运输、综合利用
符合
资源利用效率
1.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用水总量、强度指标管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8%。2.2025年,全州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以上,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5%。3.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坚持节约用地,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等制度,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单位面积产出水平。4.严格执行国家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矿山开采回收率、采矿贫化率以及选矿回收率相关要求
1.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不会突破水资源利用上线。2.项目运营期主要使用电能及天然气,不属于高耗能类项目,不会突破能源利用上线。3.项目位于鸡街豆腐集中加工区内,不新增建设用地,不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不会突破土地资源利用上线。4.项目不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符合
个旧市乡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单元
空间布局约束
1.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交通干线附近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秸秆、落叶、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2.引导城镇建设用地向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规划城镇居住用地
1.项目不涉及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秸秆、落叶、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2.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
符合
污染物排
放管控
1.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工程建设进度,逐步提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确保集镇生活污水、医疗机构废水得到妥善处理处置。2.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建立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1.项目周边已建设了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鸡街沙甸片区污水处理厂。2.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周边垃圾收集点处置
符合
综上,项目建设符合《红河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方案(2023年)》中相关要求。
4、与《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云政发(2014)1号),云南省划分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三大类区,其中个旧市属于规划中划定的“省级重点开发区域--滇东南地区”。该区域位于全省城市化战略格局的东南部,指以个(旧)开(远)蒙(自)建(水)、文(山)砚(山)丘(北)平(远)为中心,以河口、天保、田蓬、金水河等口岸为前沿的双核心组团式城镇密集区。
功能定位:昆明至河口辐射越南河内经济走廊以及昆明-文山-北部湾和珠三角经济走廊的结合部,沟通云南与越南、中国内地与越南市场的商贸枢纽和进出口物资中转通道;全省重要的现代农业、生物医药、有色冶金、能源、化工、建材基地,喀斯特山水文化旅游区。
发展方向:
--构建以蒙自、文山为中心,以个旧、开远、砚山、蒙自、丘北、河口等县城为支撑,以泛亚铁路东线和蒙文砚高速公路为纽带,辐射周边城镇的2小时经济圈,个(旧)开(远)蒙(自)建(水)率先形成1小时经济圈。
--重点加快发展观光农业、矿产、烟草、生物、旅游、商贸物流、出口加工等产业。
--构建昆河经济走廊,形成重要的物流中转点,尽快实现对国内和国际的双重辐射作用。强化向珠三角和北部湾开放大通道功能,加快富宁港建设,提升交通通道的综合能力。
--对哀牢山西坡实行封山育林,提高公益林比重。减少土地过度利用带来的土地退化。保护农田生态环境。加大石漠化治理力度。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管制个旧市、开远市二氧化硫排放,改善开远市大气环境状况。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开展以异龙湖为重点的高原湖泊治理。
本项目属于果汁及果酒加工生产,属于农业发展生产,符合重点加快发展产业,且项目运营期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废水及噪声能达标排放,固废处置率10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的建设与《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相符合。
5、项目与《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协调性分析
根据2009年9月7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的通知,项目位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鸡街镇,生态功能分区单元为Ⅱ4蒙自、元江岩溶山原暖性针叶林生态亚区,Ⅱ4-4异龙湖、长桥海山原湖盆农业与城镇生态功能区。主要生态特征为:以山原湖盆地貌为主。年降雨量河谷地带800-1100毫米左右。地带性植被以季风常绿阔叶林已破坏殆尽,现存植被主要为云南松林,土壤以燥红壤和各种耕作土为主。该功能区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为:工业及农业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土地退化。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高原湖盆区的生态农业和生态城镇建设;该功能区主要生态保护措施与发展方向为:保护农田生态环境、推行清洁生产,阻止城郊面源污染,建设循环经济工业区。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个旧市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属于主要生态功能区,根据工程分析,项目运营期间废气、废水及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废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项目属于果汁及果酒加工生产,与该片区的生态功能区保护措施与发展方向不冲突。综上分析,项目建设与《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不冲突。
6、与《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对比分析详见下表。
表1-2 项目与《实施细则》对比分析表
序号
指南内容
相符性分析
符合性
1
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不符合《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等全国港口规划和《昭通市港口码头岸线规划(金沙江段2019年-2035年)》、《景洪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等州(市)级以上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
项目不涉及码头项目
符合
2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建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旅游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建设任何生产设施,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
项目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及试验区
符合
3
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以及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会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投资建设项目
项目用地不涉及风景名胜区
符合
4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投资建设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
项目用地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
符合
5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湖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的土地;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内挖沙、采矿,以及建设度假村、高尔夫球场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
项目用地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国家湿地公园
符合
6
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金沙江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金沙江干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项目用地不涉及长江流域河湖岸线、金沙江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金沙江干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区及保留区
符合
7
禁止在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建设除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投资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批复同意以外的过江基础设施项目;禁止未经许可在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九大高原湖泊流域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
项目用地不涉及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九大高原湖泊流域
符合
8
禁止在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水生生物保护区和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开展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
项目用地不涉及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水生生物保护区和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且不涉及生产性捕捞
符合
9
禁止在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和九大高原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金沙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长江一级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项目用地不涉及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和九大高原湖泊岸线,且项目不属于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也不属于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
符合
10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
项目不涉及高污染项目
符合
11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列入《云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的搬迁改造企业在原址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项目不涉及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
符合
12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能耗、环保、质量、安全不达标产能和技术落后产能。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推动退出重点高耗能行业“限制类”产能。禁止建设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生产装置,严控尿素、磷铵、电石、焦炭、黄磷、烧碱、纯碱、聚氯乙烯等行业新增产能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允许类,且已取得了《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符合产业政策,不涉及落后产能项目、过剩产能行业项目、高耗能及高排放项目
符合
由上表对比分析可知,项目不属于《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中禁止建设项目,符合政策要求。
7、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的符合性分析
《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采用两级水功能区划体系,涉及总河长17.8万km,湖库总面积4.33万km2,共4493个水功能区(其中81%的水功能区水质目标为I—III类),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加大投入,制定相应措施,完善管理规定,如期实现各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在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等工作中严格执行《区划》要求,协调好《区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城市建设等相关规划的关系。
项目区属于乍甸河汇水范围,根据《红河州水功能区划(2014年修订)》:根据《云南省水功能区划》(2014年修订),乍甸河个旧开发利用区:由金湖至入沙甸河口,全长18.5km,流经个旧市市区(含金湖),有景观、工业和农业用水功能,现状水质为劣V类,2020年水质目标为Ⅳ类,2030年水质目标为Ⅲ类。因此乍甸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根据引用的监测数据,乍甸河监测断面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项目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鸡街沙甸片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依托豆腐加工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鸡街沙甸片区污水处理厂,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符合《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相关要求。
8、与《云南省工业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云环发〔2022〕22号)符合性分析
《云南省工业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提出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源头管控、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补齐医疗废物处置和应急能力短板、深入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控、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充分发挥“无废城市”建设导向引领作用,推进实施昆明市等“无废城市”建设,“一城一策”编制实施方案,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重视新污染物治理、构建风险防范体系等8项重点任务。
项目所在的个旧市属于“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治区”,规划中提出了:严格落实分级分类审批规定,不得以改革试点为名降低审批要求。个旧市、蒙自市、建水县、马关县、东川区、会泽县、兰坪县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遵循“减量替代”的原则,替代比例不低于 1.2:1,其他区域遵循等量替代”。
本项目属于果汁及果酒加工生产,不属于涉重金属行业,且项目固废产生量较少,一般固废及危废均可得到合理有效处置,固废处置率100%,符合《云南省工业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云环发〔2022〕22号)的要求。
8、与《云南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云南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对比分析详见下表:
表1-3 项目与《云南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对比表
规划要求
相符性分析
符合性
严格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并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本次环评对项目提出分区防渗措施,通过采取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
符合
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环境监管。以有色金属矿和黑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焦化、医药制造、制革、电镀、铅蓄电池制造、印染、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等行业中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为重点,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完善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监督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
本项目进行果汁及果酒加工生产,未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符合
推动实施绿色化提标改造。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因地制宜采用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重点区域、重点设施设备防腐蚀防渗漏改造,以及物料、污水、废气管线架空建设和改造。以昆明市、红河州、文山州、曲靖市等产业集中区域为重点,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
本项目未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项目运营期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采取相关环保措施后废气、废水达标排放,且通过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
符合
落实地下水防渗和监测措施。督促“一企一库”(化学品生产企业、尾矿库)、“两场两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采取防渗漏措施,按要求建设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开展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指导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优先开展地下水污染渗漏排查,针对存在问题的设施,采取污染防渗改造措施。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周边地下水环境监测
本项目不涉及“一企一库”、“两场两区”,不需建设地下水监测井,不开展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项目通过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污染物进入土壤及地下水环境
符合
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
项目不涉及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不涉及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补给区
符合
综上,项目符合《云南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中相关要求。
9、与《红河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红河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
表1-4 项目与《红河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比分析表
规划内容
具体要求
相符性分析
符合性
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协同开展PM2.5和O3污染防治。推进PM2.5和O3协同控制,在持续推进扬尘和PM2.5控制的同时,对PM2.5和O3共同的前体物NOx和VOCs进行协同控制,抓好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减排。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各县(市)要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加强对优良天数比率、PM2.5、O3浓度的管控。强化结构调整,采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等综合性措施,实现NOx和VOCs的同步协同减排
本项目蒸汽发生器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且项目耗能量较小,NOx能达标排放。项目果酒产能较小,非甲烷总烃排放较小,采用密闭发酵罐、储罐及管道输送,并在车间安装通风设备等措施进行防治,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符合
严防固体废物污染土壤
防控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规划和绿色矿山建设行业标准等要求,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新建露天矿山。加大“边开采、边治理”力度,督促矿山企业依法编制矿山地质生态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落实水土环境污染修复工程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符合
提升危险废物处置与利用能力
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工作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和拥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单位清单,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拓宽特殊种类危险废物的处置途径,到2025年,红河州辖区危险废物基本得到规范收集和处置技术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
本项目危险废物(废机油)设置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符合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
10、与《红河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红政发[2024]16号)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的《红河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红政发[2024]16号):“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州政府所在地蒙自市PM2.5浓度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内,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其他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氮氧化物、VOCs减排量完成省下达减排目标。”
本项目蒸汽发生器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且项目耗能量较小,NOx能达标排放。项目果酒产能较小,非甲烷总烃排放较小,采用密闭发酵罐、储罐及管道输送,并在车间安装通风设备等措施进行防治,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与《红河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红政发[2024]16号)相符。
11、与《红河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红河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
表1-5 项目与《红河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对比分析表
规划内容
具体要求
相符性分析
符合性
第三章: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一、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落实省级下达任务,全州耕地保有量不少于893.4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不少于642.00万亩。确保完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
根据个旧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查询意见,项目用地不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符合
二、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省级下达任务,全州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601.51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分为高原湖泊及牛栏江上游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河(元江)千热河谷及山原水土保持生态保护、南部边境热带森林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珠江上游及滇东南喀斯特地带水土保持生态保护4种。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的监督检查
根据个旧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查询意见,项目用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符合
三、城镇开发边界:全州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规模 408.321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系数控制在基于 2020 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 1.297 倍以内。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并加强与城市绿线、蓝线、紫线、黄线等控制线的协同管控
根据个旧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查询意见,项目用地全部位于个旧市城镇开发边界内
符合
第五章:保护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
一、强化河湖水域保护:加强红河、南盘江、异龙湖、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等河湖水系的保护,保障河湖行洪、调蓄及河湖湿地生态维持等功能
项目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鸡街沙甸片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依托豆腐加工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鸡街沙甸片区污水处理厂,对大屯海、长桥海等河湖水系影响较小
符合
三、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加强重点区域湿地保护。重点加强异龙湖、长桥海、三角海、大屯海、红河哈尼梯田等重点区域湿地保护。强化江河源头、上中下游湿地和泥炭地整体保护,减轻人为干扰,提高行洪调蓄、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改善湿地生态状况,保护生物多样性
符合
四、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关于矿业权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的管控要求。坚持边开采、边恢复、边治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组织生产,落实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责任制。对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地质灾害、土地破坏等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恢复与治理
项目不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符合
综上,项目符合《红河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相关要求。
12、与《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年第7号)相符性分析
2018年1月11日环境保护部对外发布《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本项目属于果汁及果酒制造,与该政策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
表1-5 项目与《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过程
政策要求
建设情况
符合分析
源头控制
葡萄酒与果酒制造业应注重原料生产基地建设,建立适宜的栽培方式,减少和控制农药和化肥使用量。鼓励采用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鼓励利用本企业处理达标的废水进行灌溉
项目使用的水果均为外购,不进行水果种植,且原料要求检验合格。项目处理达标的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鸡街沙甸片区污水处理厂
符合
生产过程污染防控
(1)鼓励利用酶技术处理原料,提高酿酒原料的出汁率。(2)鼓励含白兰地生产的企业对蒸馏残液进行回收利用,降低废水的污染负荷。(3)应配备皮渣、废硅藻土收集系统,降低废水的污染负荷。(4)鼓励采用错流膜过滤等新型无土过滤技术,代替硅藻土过滤技术。(5)鼓励采用高效在线清洗CIP技术,并通过采取调整清洗液配方、优化清洗工艺等措施,降低取水量。(6)鼓励采用臭氧消毒等先进高效的消毒技术,对灌装线进行杀菌消毒,降低综合能耗和水耗。(7)原酒发酵罐宜配备自动化控制制冷系统,取消罐外喷淋降温技术
(1)项目果酒生产线采用检验合格的果汁作为原料。(2)项目高度果酒产量较小,蒸馏残液产生量少。(3)项目配备皮渣收集设备,不涉及硅藻土使用。(4)果酒采用离心过滤等新型无土过滤技术。(5)项目采用半自动双回路CIP系统,可同时/交替清洗两条生产线设备,通过采取调整清洗液配方、优化清洗工艺等措施,降低用水量。(6)项目采用列管式杀菌机高温消毒,降低综合能耗和水耗。(7)项目发酵罐配备自动化控制制冷系统
符合
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
大气污染防治:(1)应采用封闭粉碎、袋式除尘或喷水降尘等方法与技术,对原料输送、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处理,达标排放。(2)酒糟、滤渣堆场应采取封闭措施,对产生废气进行收集,经化学吸收法或活性炭吸附法等技术处理后达标排放
(1)项目原料为水果,输送、破碎过程中无粉尘产生。(2)项目不设置酒糟、滤渣堆场,滤渣清理后采用密闭式塑料收集桶收集暂存于加工车间,由周边养殖户及时运走,日产日清,不在厂内贮存
符合
水污染治理:高浓度废水(锅底水、黄水、废糟液、麦糟滤液、酵母滤洗水、洗糟水、米浆水、酒糟堆存场地渗滤液等)宜单独收集进行预处理,再与中低浓度工艺废水(冲洗水、洗涤水、冷却水等)混合处理;综合废水宜采取“预处理+(厌氧)好氧”的废水处理工艺技术路线。对于排放标准要求高的区域或需废水回用的企业,废水应进行深度处理,宜在生物处理后再增加混凝沉淀、过滤或膜分离等处理单元
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厌氧-好氧-混凝沉淀”工艺,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鸡街沙甸片区污水处理厂,满足废水处理要求
符合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1)葡萄酒与果酒皮渣应100%收集,并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2)应对废硅藻土全部收集并妥善处置(填埋等),禁止排入下水道和环境中。(3)鼓励对废酒瓶、废包装材料等进行收集、利用
(1)项目产生的果渣全部进行收集后,由周边养殖户清运综合利用;(2)项目不涉及硅藻土使用;(3)项目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周边废旧资源回收站
符合
由上表可知,项目符合《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年第7号)中相关要求。
13、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符合性分析
表1-6 项目与(GB14881-2013)的符合性分析
类别
规范要求
建设情况
符合分析
选址
厂区不应选择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如某地对食品安全和食品宜食用性存在明显的不利影响,且无法通过采取措施加以改善,应避免在该地址建厂
项目位于鸡街镇豆腐集中加工区,该加工区属于食品加工产业集聚区域,对食品无显著污染,对食品安全和食品宜食用性不存在明显的不利影响
符合
厂区不应选择有毒、有害物质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能有效清除的地址
项目厂区为鸡街镇豆腐集中加工区新建的生产厂房,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能有效清除的地址
符合
厂区不应选择在易发生洪涝灾害的地区,难以避开时应有必要的防范措施
项目厂区不属于易发生洪涝灾害的地区
符合
厂区周围不应有存在虫害大量孳生潜在风险的场所,难以避开时应有必要的防范或消除措施
项目厂区周围不存在虫害大量孳生潜在风险的场所
符合
厂区环境
应考虑环境给食品生产带来的潜在污染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将其降至最低水平
项目位于鸡街镇豆腐集中加工区,厂区环境相对较好,且项目运营期采取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食品生产的潜在污染风险小
符合
厂区应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域划分明显,并有适当的分离或分隔措施,满足生产需要,防止交叉污染
项目厂区布局合理,各功能区域划分明显,各生产厂房独立成栋,满足生产需要,避免交叉污染
符合
厂区内的道路应铺设混凝土、沥青或其他不易产生扬尘的硬质材料;空地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在正常天气下能够防止扬尘和积水的产生,保持环境清洁
项目厂区内的道路为混凝土硬化,正常天气下能够防止扬尘和积水的产生,保持环境清洁
符合
厂区绿化应与食品生产车间保持适当距离,植被应定期维护,防止虫害孳生。植被种类、农药及肥料品种及其施用方式应防止污染生产区域
项目厂区绿化与生产车间保持不小于2m距离,植被定期维护,不涉及农药及肥料使用
符合
食品生产场所内不应饲养与生产无关的动物
项目厂区内内不饲养动物
符合
厂区应有适当的排水系统,并根据需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污水倒流和地面积水
项目厂区采取雨污分流,设有雨污排水系统,防止污水倒流和地面积水
符合
宿舍、食堂、职工娱乐设施等生活区应与食品生产区域保持适当距离或分隔
项目宿舍、食堂等生活区与生产区域为不同建构筑物
符合
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及燃煤锅炉房等易产生粉尘的场所应与食品生产场所保持适当距离,并位于主风向的下风向,难以避开时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与生产车间保持了适当距离;不设置燃煤锅炉,采用天然气蒸汽发生器,颗粒物产生量小,且废气通过高15m的排气筒排放
符合
由上表可知,项目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中相关要求。
14、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选址位于个旧市鸡街镇豆腐集中加工区内,用地性质属于建设用地。项目选址不涉及个旧市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历史文化保护地及公益林地,周边无国家规定的保护动植物。
项目所在区域地势开阔,场地地形条件较好,区域交通等公用基础设施完善,水、电供应有保障。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噪声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
综上,项目外环境相对较简单,周边无对食品安全及卫生有显著影响的污染源,不存在环境制约因素,项目选址可行。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项目由来
为响应国家及地方关于农产品精深加工、乡村产业振兴、食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导向,充分利用红河州及周边地区丰富的热带、亚热带水果资源,满足市场对天然、健康、高品质鲜榨果汁与特色果酒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久食(红河)食品有限公司拟在个旧市鸡街镇投资建设“云南高原特色水果深加工基地”。
项目选址位于红河州个旧市鸡街镇豆腐集中加工区(以下简称“加工区”),该加工区于2021年7月编制完成了《个旧市鸡街镇豆腐集中加工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9月取得了《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个旧市鸡街镇豆腐集中加工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红环审[2021]40号)。加工区内主要规划建设1#~6#生产厂房、原材料库、办公生活设施、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根据现场踏勘,目前加工区内已完成了1#、2#生产厂房、办公生活用房、公用工程(供排水、供电及供气等)及部分环保设施(化粪池、污水处理站等)的建设。目前1#、2#生产厂房内入驻了20家豆腐作坊,加工区具备食品加工项目入驻条件。本项目主要租用加工区内正在建设的4#、5#及6#生产厂房及原材料库,作为本项目的加工车间、仓库及冷库等使用,开展杨梅、凤梨、石榴、沃柑等水果的果汁、果酒加工生产,实现水果从初级农产品向高附加值饮品的转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果汁属于名录中“十二、酒、饮料制造业——26饮料制造”中“有发酵工艺的、原汁生产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果酒属于名录中“十二、酒、饮料制造业——25酒的制造”中“其中(单纯勾兑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故建设单位委托红河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在对项目工程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依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等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
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云南高原特色水果深加工基地;
建设单位:久食(红河)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1条果汁加工生产线,年产12000吨果汁饮料;建设1条果酒生产线,年产900千升果酒。加工车间、预留车间、仓库及冷库、办公生活用房等建设工程由豆腐集中加工区的运营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完成后提供给本项目使用。
用地情况:项目主要租用鸡街镇豆腐集中加工区内正在建设的4#、5#、6#生产厂房及原材料库,用地性质为存量建设用地,占地面积约6314.2965m2。
3、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工程组成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工程组成详见下表。
表2-1 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型
工程内容及规模
备注
主体工程
加工车间
使用豆腐加工区的4#生产厂房作为本项目加工车间,位于加工区内西北侧,2F砖混结构建筑,占地面积约1170.39m2,建筑面积约2340.78m2,高12m
厂房已建
其中
1F
1F中间设置1条4m宽通道,通道左侧为果汁加工区,通道右侧为果酒加工区。
果汁加工区内设置1条果汁生产线,主要设置清洗、拣选、破碎、榨汁、过滤、杀菌及灌装等生产设备,按工艺流程、物料流向依次布置排列,加工区入口处设置卸料池,并设置更衣室、货物提升电梯、配电间等功能区;
果酒加工区内设置1条果酒生产线,主要设置发酵、过滤及蒸馏等生产设备,按工艺流程、物料流向依次布置排列,并设置楼梯间、货物提升电梯等功能区
新建
2F
2F主要设置更衣室、辅料间、包材间、化验室、办公室、货物提升电梯、配电间等功能区。其中辅料间储存白砂糖等辅料,包材间储存包装材料,化验室主要对产品的理化指标、卫生指标等进行检验,检验试剂储存在化验室内
预留车间
使用豆腐集中加工区的5#生产厂房作为本项目预留车间,位于加工区内西侧,2F砖混结构建筑,占地面积约1170.39m2,建筑面积约2340.78m2,高12m
新建
储酒罐仓库
使用豆腐集中加工区的6#生产厂房作为本项目酒罐区,位于加工区内西南侧,1F钢架结构建筑,占地面积约1495m2,高8m,设置500个250L的储酒罐,用于果酒的储存
厂房已建
冷库
使用豆腐集中加工区的原材料库作为本项目冷库,位于加工区内西北侧,1F钢架结构建筑,占地面积约1000m2,高6m,用于新鲜水果及果汁的储存。使用R134a制冷剂,冷库温度约0~13℃,具体根据水果及产品品类进行调整
新建
辅助工程
蒸汽发生器房
设置于加工车间东南侧,砖混结构,占地面积约100m2,内置2台1t/h天然气蒸汽发生器(一备一用)
新建
生活用房
依托使用豆腐集中加工区综合楼的第3楼,该综合楼位于厂区东北侧,3F砖混结构建筑,高12m,占地面积约615.4m2。本项目主要在3楼设置食堂、宿舍及卫生间
依托
产品研发间
依托使用豆腐集中加工区综合楼第3楼的房间,作为果汁、果酒产品配方调配、试制的配套辅助用房,不开展化学实验、检验
依托
公用工程
供电
接入鸡街镇豆腐集中加工区的供电电网
依托
供水
接入鸡街镇豆腐集中加工区的供水管网
依托
供热
接入鸡街镇豆腐集中加工区已建的天然气管网(本项目厂内不设置天然气储罐)
依托
排水系统
雨水
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依托豆腐加工区雨水收集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加工区绿化及场地降尘,后期雨水排至周边沟渠
依托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依托豆腐集中加工区的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鸡街沙甸片区污水处理厂
依托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鸡街沙甸片区污水处理厂
新建
环
保
工
程
废气
蒸汽发生器废气
2台蒸汽发生器(一备一用)废气共用1根高15米的排气筒(DA001)排放,并设置采样孔和监测平台
新建
非甲烷总烃
①发酵罐设密闭罐盖,定期由呼吸阀排气,配备温度控制设备,采取低温发酵;②果酒采用密闭储罐储存;③果酒采用密闭管道、泵进行输送;④车间内设置通风换气设施
新建
废水处理恶臭
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
新建
食堂油烟
食堂安装1台风量3000m3/h的抽油烟机
新建
废水
生活污水
食堂内设置1个油水分离器(0.1m3)
新建
依托使用豆腐集中加工区的1个化粪池(50m3)
依托
生产废水
根据项目投资协议,由豆腐集中加工区的运营管理单位负责新建1座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位于加工区现有污水处理站旁,处理规模300m3/d,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厌氧-好氧-混凝沉淀”,配套建设污水收集、排放管道,仅收集处理本项目废水
新建
依托使用豆腐集中加工区的1个事故池(1000m3)
依托
噪声
固定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厂房建筑隔声
新建
固废
水果废渣
包括残次果、果皮、果核、果梗、滤渣及杂质等,设置10个密闭式不锈钢料仓进行收集暂存,再清运至周边有机肥厂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使用,日产日清,不在厂内贮存
新建
酒泥、果酒滤渣
设置2个密闭式塑料收集桶进行收集暂存,再清运至周边有机肥厂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使用,日产日清,不在厂内贮存
新建
污水处理污泥
一体化污水处理站配套设置污泥池进行暂存,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
新建
废包装材料
设置1间1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站
新建
废活性炭、废膜
由负责更换的厂家进行回收清运处置
新建
生活垃圾
办公生活用房内设置若干个密闭式垃圾收集桶
新建
泔水和废油脂
食堂内设置1个泔水收集桶
新建
废机油
配备2个专用收集桶,设置1间10m2的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地面和四周墙裙采用水泥+2mm厚HDPE+环氧树脂,渗透系数≤10-10cm/s
新建
废试剂瓶及培养基
配备4个专用收集箱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新建
4、原辅材料及能源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详见下表。
表2-2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一览表
序号
原料名称
消耗量
储存方式
备注
1
杨梅鲜果
7500t/a
冷库
采购自本地及周边水果种植基地或经销商
2
芒果鲜果
6150t/a
冷库
3
芭乐鲜果
6150t/a
冷库
4
凤梨鲜果
3000t/a
冷库
5
蓝莓鲜果
300t/a
冷库
6
石榴鲜果
4000t/a
冷库
7
荔枝鲜果
400t/a
冷库
8
沃柑鲜果
2500t/a
冷库
9
食用级VC
0.05t/a
辅料间
采购自周边市场
10
复合酶
2t/a
辅料间
采购自周边市场
11
白砂糖
200t/a
辅料间
采购自周边市场
12
酵母
0.3t/a
辅料间
采购自周边市场
13
铁桶
50000个/a
包材间
200kg
14
无菌袋
50000个/a
包材间
200kg
15
无菌袋
10000个/a
包材间
25kg
16
纸箱
10000个/a
包材间
25kg
17
酒瓶
100000个/a
包材间
500ml、750ml、1L
18
天然气
174720m3/a
/
豆腐集中加工区天然气管道供给
19
制冷剂R134a
10t
冷凝器钢瓶
冷库制冷剂
20
絮凝剂
1.5t/a
/
/
21
生物除臭剂
0.3t/a
/
污水处理除臭
22
酚酞指示剂
20L/a
化验室
用于产品指标检验
23
平板计数琼脂
100个/年
化验室
用于产品指标检验
24
孟加拉红琼脂
100个/年
化验室
用于产品指标检验
25
月桂基硫酸盐胰蛋白胨肉汤
100个/年
化验室
用于产品指标检验
26
氯化钾饱和溶液
20L/年
化验室
用于产品指标检验
27
DB-01碱性清洗剂
0.9t/a
CIP储液罐
主要成分为NaOH,浓度45%
28
DB-01酸性清洗剂
0.9t/a
CIP储液罐
主要成分为HNO3,浓度45%
29
过氧乙酸消毒液
0.3t/a
CIP储液罐
浓度15%
30
次氯酸钠消毒剂
0.3t/a
CIP储液罐
浓度5%
①酚酞指示剂:实验室常用的酸碱指示剂,为白色结晶粉末,难溶于水、易溶于乙醇,通常配制成0.5%乙醇溶液使用;其变色范围为pH8.2~10.0,在酸性、中性溶液中无色,弱碱性溶液中显粉红色至红色,强碱性(pH>13)环境中会再次褪色,主要用于酸碱中和滴定、水质碱度检测等化学分析。
②平板计数琼脂:简称PCA,是微生物检测中最常用的非选择性通用固体培养基,核心成分为胰蛋白胨、酵母浸粉、葡萄糖和琼脂,最终pH值调至7.0±0.2;其原理是通过胰蛋白胨提供碳氮源与氨基酸,酵母浸粉补充B族维生素,葡萄糖提供能量,琼脂作为固化剂,能支持绝大多数需氧细菌生长。PCA是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菌落总数测定专用培养基,广泛应用于食品、饮用水、化妆品等样品的微生物计数,通过平板涂布或倾注法培养后,以CFU/g(固体样品)或CFU/mL(液体样品)表示活菌数量,是评估产品卫生质量的基础工具。
③孟加拉红琼脂:是专用于分离、计数霉菌和酵母菌的选择性固体培养基,主要含蛋白胨、葡萄糖、孟加拉红、氯霉素及琼脂,pH调至5.6±0.2;孟加拉红可抑制细菌生长并限制霉菌菌落蔓延、便于计数,氯霉素进一步抑制杂菌,适用于食品、饮用水、环境等样品的霉菌与酵母菌总数测定,是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标准培养基,培养后可清晰计数菌落,是评估样品真菌污染程度的常用培养基。
④月桂基硫酸盐胰蛋白胨肉汤:是用于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及大肠杆菌检测的选择性增菌与发酵培养基,主要含胰蛋白胨、乳糖、氯化钠、月桂基硫酸钠和胆盐,pH调至6.8±0.2;月桂基硫酸钠与胆盐可抑制革兰氏阳性菌等杂菌生长,乳糖作为发酵碳源,配合小倒管可直观观察产气现象,是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大肠菌群多管发酵法的标准初发酵培养基,广泛用于食品、饮用水、餐饮具等样品的大肠菌群初筛与计数,是判定样品粪便污染和卫生状况的核心微生物培养基。
⑤氯化钾饱和溶液:氯化钾饱和溶液是在一定温度下氯化钾溶于水达到溶解平衡、无法再溶解更多溶质的稳定水溶液,溶液呈中性、无腐蚀性且导电性良好,是实验室pH玻璃电极标准浸泡液、电化学盐桥的核心试剂,可稳定电极电位、构成导电回路,也用于调节滴定体系离子强度。
⑥DB-01碱性清洗剂:是食品、乳品、饮料、制药等行业CIP系统专用的高效低泡碱性清洗剂,核心成分为氢氧化钠、非离子表面活性剂、螯合剂及缓蚀剂,呈无色透明液体,pH值通常在12以上,兼具皂化、乳化、渗透与悬浮多重去污机制,可快速分解油脂、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等有机污垢并防止再沉积,同时保护不锈钢等设备材质免受腐蚀。其显著特点是低泡沫,避免CIP循环清洗中因泡沫过多影响清洗效果与设备运行,广泛应用于储罐、管道、灌装机等设备的在线清洗,是保障生产设备卫生安全、防止交叉污染的关键化工产品。
⑦DB-01酸性清洗剂:是食品、乳品、饮料、啤酒等行业CIP系统专用的高效食品级酸性清洗剂,主要由硝酸、有机螯合剂、金属缓蚀剂及低泡助剂复配而成,呈强酸性,pH<2,可高效溶解、剥离设备内壁的无机盐垢、碳酸钙镁沉积、硅酸盐、铁锈、奶石及碱性清洗残留,同时通过缓蚀体系保护304/316不锈钢等 CIP设备材质不被腐蚀,具备低泡、易漂洗、无残留特点,适配在线循环清洗工艺,可彻底清除无机污垢,广泛用于储罐、管道、换热器等 CIP 系统的酸性清洗与除垢,满足食品生产卫生与设备防护要求。
⑧过氧乙酸消毒液:是高效、广谱、速效的氧化性消毒剂,主要成分为过氧乙酸,兼具酸性与强氧化作用,可快速杀灭细菌繁殖体、真菌、病毒、芽孢等各类微生物,杀菌彻底且作用迅速,分解后仅生成乙酸、水和氧气,无环境残留;适用于食品加工设备、环境地面、空气、物体表面及耐腐蚀医疗器械的消毒。
⑨次氯酸钠消毒剂:是应用最广泛的高效含氯氧化性消毒剂,有效成分为次氯酸钠(NaClO),通过水解生成次氯酸破坏微生物结构,可广谱杀灭细菌、病毒、真菌及芽孢,杀菌迅速、成本低廉,常用于食品加工环境、物体表面、餐饮具、污水及CIP系统消毒;其水溶液呈碱性,具有腐蚀性和刺激性,严禁与盐酸、硝酸等酸性清洁剂混用。
5、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生产设备详见下表。
表2-3 项目主要设备情况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
备注
果汁生产线
1
上料输送机
1台
5T/H
/
2
鼓泡清洗提升机
1台
5T/H
/
3
链板拣果机
1台
5T/H
带2个拣果平台
4
毛刷清洗机
1台
5T/H
/
5
鼓泡清洗漂烫提升机
1台
5T/H
/
6
螺旋提升机
1台
5T/H
/
7
去核机
1台
5T/H
/
8
刮板毛刷过滤机
1台
5T/H
/
9
暂存罐
3台
300L
/
10
对辊切半榨汁机
1台
5T/H
果径50-100mm
11
除梗机
1台
5T/H
/
12
粒选机
1台
5T/H
/
13
自动剥皮机
1台
5T/H
/
14
锤式破碎机
1台
5T/H
/
15
VC添加系统
1套
120L
/
16
分料滑槽
3台
/
/
17
皮渣输送机
2台
/
/
18
强制推进螺杆泵
3台
/
/
19
方形料斗
2个
/
/
21
带式榨汁机
1台
5T/H
/
22
转鼓过滤器
1台
/
/
23
圆形振动筛
1台
/
/
24
废渣输送机
1台
/
/
25
双道高速打浆机
1台
5T/H
/
26
暂存罐
2台
1000L
/
27
套管预热灭酶器
1台
5T/H
温度70-95℃可调,带冷却段
28
高压均质机
1台
4T/H
/
29
酶解罐
2台
5000L
/
30
暂存罐
5台
3000L
/
31
变频调试柜
1个
/
/
32
双联桶式过滤器
1台
/
/
33
强磁过滤器
1台
/
/
34
列管式杀菌机
1台
3-4T/H
工艺温度50-55℃→90-125℃→25℃
35
无菌双头灌装机
1台
5T/H
/
36
无动力输送
4套
/
输送空桶/实桶
37
皮带输送机
4台
/
/
38
半自动双回路CIP系统
1套
/
/
39
空压机
1台
/
/
40
冷却水塔
1套
150m³/H
/
41
制冷机组
1套
/
出水7-10℃、回水12℃
42
反渗透水处理设备
1套
/
配备原水罐、净水罐
43
蒸汽发生器
2台
1t/h
一备一用
果酒加工生产线
44
发酵罐
6台
14500L
斜底、搅拌器
45
发酵罐
15台
22000L
斜底、搅拌器
46
液位显示系统
21套
/
/
47
冷/热媒储罐
2台
5000L
/
48
控制系统
1台
/
/
49
全自动壶塔双釜蒸馏器
1台
/
/
50
存酒罐
4台
/
/
51
洗瓶机
1台
/
/
52
灌装机
1台
/
/
53
离心机
1台
/
/
54
储酒罐
500个
250L
/
检测设备
55
精度电子分析天平
1台
/
/
56
恒温培养箱
1台
/
/
57
灭菌锅
1台
/
/
58
精密酸度计
1台
/
/
59
鼓风干燥箱
1台
/
/
60
水浴锅
1台
/
/
61
玻璃器皿
2套
/
/
62
阿贝折光仪
1台
/
/
63
标准酒精计
1台
/
/
6、产品方案
(1)果汁生产线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果汁生产线的产品方案详见下表。
表2-4 果汁生产线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产量
规格
执行标准
1
杨梅果汁
3000t/a
200kg/桶或25kg/袋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23)、《果蔬汁类及其饮料》(GB/T 31121-2014)
2
芒果果汁
2152.5t/a
3
芭乐果汁
2152.5t/a
4
凤梨果汁
1500t/a
5
蓝莓果汁
165t/a
6
石榴果汁
1600t/a
7
荔枝果汁
180t/a
8
沃柑果汁
1250t/a
(2)果酒生产线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果酒生产线的产品方案详见下表。
表2-5 果酒生产线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产量
规格
执行标准
1
杨梅果酒
200千升/a(≈196吨/a)
5%vol-12%vol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2022)
2
芒果果酒
200千升/a(≈196吨/a)
5%vol-12%vol
3
芭乐果酒
200千升/a(≈196吨/a)
5%vol-12%vol
4
凤梨果酒
50千升/a(≈49吨/a)
5%vol-12%vol
5
蓝莓果酒
50千升/a(≈49吨/a)
5%vol-12%vol
6
石榴果酒
50千升/a(≈49吨/a)
5%vol-12%vol
7
芒果果酒
50千升/a(≈46吨/a)
45%vol-60%vol
8
芭乐果酒
50千升/a(≈46吨/a)
45%vol-60%vol
9
凤梨果酒
50千升/a(≈46吨/a)
45%vol-60%vol
注:①5%vol-12%vol果酒的平均密度约0.98kg/L,45%vol-60%vol果酒的平均密度约0.92kg/L;②果酒具体包装规格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7、项目相关平衡分析
(1)物料平衡
1)果汁生产线
项目果汁生产线物料平衡详见下表。
表2-6 果汁生产线物料平衡表
进料
出料
物料名称
数量(t/a)
物料名称
数量(t/a)
杨梅鲜果(出汁率40%)
7500
杨梅果汁
3000
芒果鲜果(出汁率35%)
6150
芒果果汁
2152.5
芭乐鲜果(出汁率35%)
6150
芭乐果汁
2152.5
凤梨鲜果(出汁率50%)
3000
凤梨果汁
1500
蓝莓鲜果(出汁率55%)
300
蓝莓果汁
165
石榴鲜果(出汁率40%)
4000
石榴果汁
1600
荔枝鲜果(出汁率45%)
400
荔枝果汁
180
沃柑鲜果(出汁率50%)
2500
沃柑果汁
1250
食用级VC
0.05
水果废渣(烂果、果皮、果核、果梗、滤渣及杂质等)
18002.05
复合酶
2
/
/
合计
30002.05
合计
30002.05
2)果酒生产线
项目果酒生产线物料平衡详见下表。
表2-7 果酒生产线物料平衡表
输入
产出
项目
入料(t/a)
项目
出料(t/a)
果汁(杨梅、芒果、芭乐、凤梨、蓝莓、石榴)
746.725
杨梅果酒(5%vol-12%vol)
196
白砂糖
200
芒果果酒(5%vol-12%vol)
196
酵母
0.3
芭乐果酒(5%vol-12%vol)
196
/
/
凤梨果酒(5%vol-12%vol)
49
/
/
蓝莓果酒(5%vol-12%vol)
49
/
/
石榴果酒(5%vol-12%vol)
49
/
/
芒果果酒(45%vol-60%vol)
46
/
/
芭乐果酒(45%vol-60%vol)
46
/
/
凤梨果酒(45%vol-60%vol)
46
/
/
酒泥、滤渣
26.19
/
/
非甲烷总烃
5.055
/
/
蒸馏残液
41.4
/
/
酒头
1.38
合计
947.025
合计
947.025
(2)水平衡
项目运营期水量平衡详见下图。
图2-1 项目水量平衡图 单位:m3/d
(2)蒸汽平衡
项目最大蒸汽使用量为8t/d,主要用于果汁清洗漂烫机、灭酶器、杀菌机,果酒蒸馏等,根据生产设备相关参数,项目蒸汽平衡见下图。
图2-1 项目蒸汽平衡图
8、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项目年生产时间为300天,工作制度为每天1班,每班8小时,夜间不进行生产。项目劳动定员25人,均在项目区就餐,仅3人住宿。
9、厂区布置
本项目在鸡街镇豆腐集中加工区的平面布置基础上对车间、冷库等工程内容进行布置,4#生产厂房、5#生产厂房及6#生产厂房位于加工区中西部,由北至南依次分布,冷库位于加工区西侧。
本项目根据外部条件、生产流程、运输等因素,4#生产厂房作为项目加工车间,车间内设置果汁及果酒生产线,并根据工艺流程将生产设备依次布置排列,保证生产过程流畅;5#生产厂房作为项目预留车间;6#生产厂房作为项目储酒罐仓库,仓库内布置储酒罐。冷库位于加工车间西侧,方便原料、产品运输。
蒸汽发生器房布置于项目加工车间东南侧;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布置于加工区内东侧,靠近现有污水处理站,方便污水收集排放;一般固废暂存间及危废暂存间设置在冷库北侧。项目依托使用加工区综合楼作为生活用房,并依托使用该综合楼配套的化粪池,办公生活区与生产区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10、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3.96万元,占总投资的6.2%。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见下表。
表2-8 环保投资估算表
阶段
污染因子
环保措施
金额
(万元)
备注
施工期
施工扬尘
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建材及运输车辆加盖遮盖物
0.1
环评提出
施工废水
施工场地内设置1个0.2m3的废水收集桶
0.02
环评提出
生活垃圾
施工场地内设置1个垃圾收集桶
0.01
环评提出
运营期
废气
蒸汽发生器废气
2台蒸汽发生器(一备一用)废气设置1根高15米的排气筒(DA001)排放,并设置采样孔和监测平台
1.0
环评提出
非甲烷总烃
①果酒产品采用密闭储罐储存;②发酵罐设密闭罐盖,定期由呼吸阀排气,配备温度控制设备,采取低温发酵;③果酒采用密闭管道、泵进行输送;④车间内设置通风换气设施
/
纳入主体投资
废水处理恶臭
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
0.5
环评提出
食堂油烟
食堂安装1台风量3000m3/h的抽油烟机
0.3
环评提出
废水
生活污水
食堂内设置1个油水分离器(0.1m3)
0.1
环评提出
依托使用豆腐集中加工区的化粪池(50m3)
/
环评提出
生产废水
新建1座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300m3/d,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厌氧-好氧-混凝沉淀”,配套建设污水管网
100.0
环评提出
依托使用豆腐集中加工区的1个事故池(1000m3)
/
环评提出
噪声
固定设备安装基础减振措施
0.5
环评提出
固废
水果废渣
设置10个密闭式不锈钢料仓进行收集暂存,再清运至周边有机肥厂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使用,日产日清,不在厂内贮存
3.0
环评提出
酒泥、果酒滤渣
设置2个密闭式塑料收集桶进行收集暂存,由再清运至周边有机肥厂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使用,日产日清,不在厂内贮存
0.2
污水处理污泥
设置污泥池暂存,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纳入污水处理站投资
废包装材料
设置1间1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站
1.0
环评提出
生活垃圾
办公生活用房内设置若干个垃圾收集桶
0.1
环评提出
泔水和废油脂
食堂内设置1个泔水收集桶
0.05
环评提出
废活性炭、废膜
由负责更换的供应商进行回收清运处置
/
环评提出
废机油
配备2个专用收集桶,设置1间10m2的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地面和四周墙裙进行重点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
2.0
环评提出
废试剂瓶及培养基
配备4个专用收集箱
0.08
环评提出
环境保护管理
包括环评、监测、验收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费用
15.0
环评提出
合计
123.96
/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1、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本项目租用鸡街镇豆腐集中加工区内正在建设的4#、5#、6#生产厂房及原材料库等建构筑物进行生产,各建构筑物由加工区的运营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建设完成后交由本项目使用。经现场踏勘,加工区的4#、6#生产厂房已基本建成,5#生产厂房及原材料库正在建设中。因此,本项目入驻后的施工期主要进行辅助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和环保工程的建设,项目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见下图。
图2-2 项目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施工期工艺流程简述:
(1)辅助工程:主要为办公生活用房、蒸汽发生器房等附属配套设施的建设。其中办公生活用房在建好的建构筑物内对房间进行简单装修即可使用,蒸汽发生器房为砖混结构建筑,施工过程中采用机械与人工相结合,此过程主要会产生扬尘、切割焊接废气、噪声和建筑垃圾等污染物。
(2)设备安装、调试:主要为果汁和果酒生产线的生产设备进行摆放和固定,同时对设备之间进行连接;设备调试主要是对安装好的生产设备进行参数调试以及运行稳定性测试,安装及调试过程中主要产生切割焊接烟气、废水、噪声、建筑垃圾等污染物。
(3)环保工程:主要为排气筒、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固废收集料仓/收集桶、一般固废暂存间及危废间等的建设。此过程主要产生扬尘、切割焊接烟气、噪声、建筑垃圾及土石方等污染物。
2、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分析
(1)果汁生产线
项目果汁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见下图。
图2-3 果汁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果汁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简述:
①原料采购、检验与入库
项目外购新鲜水果原料,进厂后开展农残、感官、成熟度等指标检验,合格原料送入冷库暂存,不合格原料直接拒收。
②原料清洗、拣选与复洗
合格原料经上料输送系统送入鼓泡清洗提升机初洗,去除表面泥沙、尘土及表层农残;随后经链板拣果机剔除残次果、杂质;拣选后物料送入毛刷清洗机、鼓泡清洗漂烫提升机完成复洗与漂烫预处理,深度清洁表皮并完成初步灭酶。此过程主要产生清洗废水、残次果、杂质、噪声,清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进行收集处理,残次果及杂质经密闭式料仓进行收集。
③去核、除梗、剥皮与破碎
清洗后物料经螺旋提升机送入预处理单元,根据原料品类分别经除梗机、粒选机、自动剥皮机、去核机完成精细化处理,再经锤式破碎机破碎制成果浆,同时根据产品需求加入食用级VC,果浆通过强制推进螺杆泵输送至下一工序。此过程主要产生果核、果梗及果皮等果渣、噪声,果渣经皮渣输送机排出后经密闭式料仓进行收集。
④榨汁、打浆与粗滤
预处理后的果料根据原料品类分别经辊切半榨汁机、带式榨汁机完成榨汁,浆果类原料经双道高速打浆机制浆;榨汁后的粗果汁送入粗滤设备(刮板毛刷过滤机、转鼓过滤器等),去除果汁中大颗粒果肉纤维、碎屑等果渣,降低后续精滤工序处理负荷,清汁送入暂存罐暂存。此过程主要产生果肉纤维、碎屑等果渣、噪声,果渣经皮渣输送机排出后经密闭式料仓进行收集。
⑤酶解、均质与灭酶
粗滤后果汁的根据产品需求送入酶解罐加入复合酶进行酶解,提升出汁率与澄清度;酶解后清液经高压均质机均质,优化产品口感与稳定性;随后经套管预热灭酶器完成高温灭酶,终止酶解反应防止果汁褐变,灭酶后经冷却段降温至常温。
⑥精滤
灭酶冷却后的果汁送入精滤设备(双联桶式过滤器、强磁过滤器),去除果汁中微小颗粒悬浮物、胶体物质、微量残渣等细微杂质,进一步提升果汁澄清度与稳定性,避免杀菌过程中杂质受热结团影响产品品质,精滤后合格清汁送入暂存罐暂存。此过程主要产生细颗粒胶体残渣、微量果肉残渣等果渣,果渣经果渣密闭式料仓进行收集。
⑦杀菌
标准化处理后果汁送入列管式杀菌机,采用高温(90-125℃)瞬时杀菌工艺,杀灭致病菌与腐败菌,保障产品货架期,杀菌后果汁送入暂存罐。
⑧灌装
杀菌后的果汁送入无菌双头灌装机完成灌装,包装桶/袋经杀菌机消毒后通过无动力输送线送入灌装工位,灌装合格成品贴标后送入冷库储存。此过程主要产生废包装材料、噪声,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
(2)果酒生产线
项目果酒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见下图。
图2-4 果酒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果酒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简述:
①原料检验与入罐
以本项目果汁生产线生产的果汁为原料,经糖度、酸度、微生物等指标检验合格后,通过物料泵送入发酵罐,同时按发酵配方及工艺要求添加白砂糖、酵母。投料完成后,发酵罐液位控制在罐体有效容积的85%-90%,预留发酵产气空间,通过液位显示系统实时监控罐内液位,全程密闭操作,避免杂菌污染。
②发酵
投料完成后,在发酵罐内进行酒精发酵,通过酵母的厌氧发酵作用,将果汁中的糖分转化为酒精和二氧化碳,同步生成果酒特征风味物质,完成发酵型果酒的制备。本工序采用分段式控温密闭发酵工艺,分为主发酵和后发酵两个阶段,其中主发酵阶段发酵温度控制在18-22℃(低温发酵,保留原料果香),发酵周期7-12天,主发酵结束后将发酵温度降至12-15℃,继续发酵15-30天,促进残糖完全降解,同时生成高级醇、酯类等风味物质,降低酒体生青味,提升口感协调性。发酵过程通过自动化控制系统精准调控发酵温度,发酵罐为斜底结构,配套搅拌器,保障发酵体系均匀,此过程主要产生发酵废气,通过罐顶呼吸阀排出。
③静置
发酵完成的酒醪转入存酒罐中密闭低温静置7-15天,使酒液中的酵母菌体、酒石酸盐、果胶胶体等不稳定物质,在重力作用下逐步沉降至罐底,形成致密的酒泥层,上层酒液澄清度显著提升。此过程主要产生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酒泥,酒泥通过罐底排污口排出后经收集桶进行收集。
④过滤
静置澄清后的酒液经离心机进行过滤,去除酒液中微小的胶体颗粒、蛋白质絮凝物等细微滤渣,制得澄清原酒,滤渣同步排出。此过程主要产生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滤渣,滤渣经收集桶进行收集。
⑤原酒陈酿储存
过滤后的澄清原酒通过物料泵送入专用储酒罐,进行陈酿储存,促进酒体老熟、优化口感。陈酿周期一般3-6个月,可根据产品等级、风味需求进行调整。此过程主要产生无组织非甲烷总烃。
⑥蒸馏提纯
根据市场需求,将部分发酵完成的果酒原酒,转入全自动壶塔双釜蒸馏器进行蒸馏提纯,分离提纯酒液中的乙醇和特征风味物质,去除甲醇、杂醇等杂质,制备符合标准的蒸馏型基酒。此过程主要产生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蒸馏残液,蒸馏残液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进行收集处理。
⑦蒸馏基酒陈酿储存
蒸馏得到的基酒通过物料泵送入专用储酒罐,进行陈酿老熟,去除酒体中的辛辣刺激味,提升蒸馏果酒的醇和度、香气饱满度和口感协调性。陈酿周期一般不少于6个月,可根据产品等级、风味需求进行调整。此过程主要产生无组织非甲烷总烃。
⑧成品调配
陈酿完成的发酵型果酒、蒸馏型基酒,按照产品标准和需求进行调配,精准调整酒精度、糖度、酸度、色度。此过程主要产生无组织非甲烷总烃。
⑨灌装与检验入库
调配合格的成品酒液,送入灌装机,使用经洗瓶机进行清洗消毒的玻璃瓶包装,采用无菌灌装工艺,在密闭无菌环境下完成灌装、封口及贴标,成品经出厂检验合格后入库储存。此过程主要产生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废包装材料、洗瓶废水,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洗瓶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进行收集处理。
(3)纯水制备系统
项目采用1台反渗透纯水机制备纯水,出水能力Q=10m3/h,纯水产出率约为70%。自来水经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去除其中的悬浮物、胶体颗粒等,再经离子交换器、精密过滤器、反渗透装置去除钙镁离子等得到纯水。纯水制备工艺流程见下图。
图2-5 纯水制备工艺流程图
(4)CIP清洗系统
CIP(Clean In Place,原位清洗)是一种无需拆卸设备,通过循环泵将清洗液在设备内部进行循环冲洗的自动化清洁技术。CIP清洗通常遵循标准化的多步骤工艺,核心包括预冲洗、碱洗、中间冲洗、酸洗和最终冲洗。CIP清洗工艺流程见下图。
图2-6 CIP清洗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简述:
首先用纯水对设备进行预冲洗,去除设备内壁附着的颗粒残渣、悬浮物及部分可溶性污物,降低后续化学清洗的负荷;接着循环一定浓度的碱性清洗剂(0.5%-3%以氢氧化钠计,60-85℃)进行碱洗,以去除蛋白质、油污等有机污垢;之后用纯水冲洗掉残留碱液;再循环酸性清洗剂(0.5%-2%以硝酸计,60-80℃)进行酸洗,去除水垢及无机盐残留并中和碱液;之后用纯水冲洗掉残留酸液;再循环一定浓度的消毒剂(过氧乙酸消毒液或次氯酸钠消毒剂)对设备进行杀菌;最后用纯水彻底冲洗,确保设备表面无任何化学残留,达到清洁要求。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经CIP循环系统收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5)化验室检验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化验室主要开展产品的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检验,其中理化检验的指标为糖度、酸度、pH值、酒精度、挥发酸、浊度、电导率,卫生检验的指标为大肠杆菌数、酵母菌数、菌落总数。其他指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
检验流程为:样品接收→取样混匀→感官检验→理化检验→微生物检验→数据审核→出具报告→档案留样。
检验废水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废试剂瓶及培养基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本项目位于个旧市鸡街镇豆腐集中加工区内,使用该加工区正在建设的4#、5#、6#生产厂房等建构筑物进行生产,无历史遗留环境问题,且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故无原有污染物及环境污染问题存在。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个旧市鸡街镇,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区,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表1中二级浓度限值标准(2026年3月1日起执行)。
根据《2024年红河州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全州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3%,细颗粒物17.9微克/立方米。2024年,红河州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因本次引用的环境质量状况在2026年3月之前,故个旧市环境空气质量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同时也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的二级浓度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二级浓度限值要求,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为乍甸河汇水范围,乍甸河位于项目北侧约35m。根据《云南省水功能区划》(2014年修订),乍甸河个旧开发利用区:由金湖至入沙甸河口,全长18.5km,流经个旧市市区(含金湖),有景观、工业和农业用水功能,现状水质为劣V类,2020年水质目标为Ⅳ类,2030年水质目标为Ⅲ类。
为了解乍甸河水环境质量状况,本次引用《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电池拆解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云南浩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4日对乍甸河水质监测结果,该监测点位于水龙井村附近,位于本项目西南侧7.6km处,属于项目上游区。引用监测结果详见下表。
表3-1 引用地表水质量监测结果一览表(单位:mg/L)
分析项目
采样日期
乍甸河断面
标准值
达标情况
pH(无量纲)
2024.01.02
7.71
6-9
达标
2024.01.03
7.63
达标
2024.01.04
7.81
达标
溶解氧
2024.01.02
5.59
≧5
达标
2024.01.03
5.21
达标
2024.01.04
5.78
达标
化学需氧量
2024.01.02
18
≦20
达标
2024.01.03
18
达标
2024.01.04
16
达标
五日生化需氧量
2024.01.02
3.8
≦4
达标
2024.01.03
3.9
达标
2024.01.04
3.6
达标
氨氮
2024.01.02
0.062
≦1.0
达标
2024.01.03
0.073
达标
2024.01.04
0.056
达标
总磷
2024.01.02
0.17
≦0.2
达标
2024.01.03
0.16
达标
2024.01.04
0.16
达标
石油类
2024.01.02
0.01L
≦0.05
达标
2024.01.03
0.01L
达标
2024.01.04
0.01L
达标
2024.01.03
0.004L
达标
2024.01.04
0.004L
达标
总氮
2024.01.02
0.89
≦1.0
达标
2024.01.03
0.82
达标
2024.01.04
0.88
达标
硫酸盐
2024.01.02
9
≦250
达标
2024.01.03
8
达标
2024.01.04
9
达标
氯化物
2024.01.02
15
≦250
达标
2024.01.03
17
达标
2024.01.04
14
达标
粪大肠菌群(MPN/L)
2024.01.02
1.1×103
≦10000
达标
2024.01.03
1.3×103
达标
2024.01.04
1.4×103
达标
根据监测结果,乍甸河断面所监测的因子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位于个旧市鸡街镇,根据《个旧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调整技术报告》,项目所在地以工业生产为主要功能,划分为3类声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与个旧市鸡街片区声环境功能区划位置关系详见附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现状监测要求,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需进行现状监测。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周边无大型工业企业,噪声源主要为豆制品作坊噪声,周边声环境质量一般。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2026年3月10日红河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我公司)技术人员对项目及周边200m范围开展了现场踏勘,项目用地属于鸡街镇豆腐集中加工区的建设用地,项目用地范围及评价区域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厂址受人类活动干扰,已无原生自然植被分布,周边主要分布有云南松、桉树、杉木、灌草丛等常见植物,动物主要为鼠类、鸟类等常见小型哺乳类动物。项目评价范围内未发现国家、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无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分布,项目区及周边生态环境质量一般。
5、地下水、土壤环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本项目土壤、地下水环境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本项目拟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运行期加强维护和管理,正常情况下无垂直入渗等地下水和土壤的途径,项目运营期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可控,且区域无敏感保护目标,符合技术指南 “原则上不开展现状调查” 的要求。后续运营中通过强化设备维护、定期排查防渗设施,可进一步防范污染风险。
环境
保护
目标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3号),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厂界外500m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厂界外50m范围内的声环境保护目标;地下水环境环境保护目标为厂界外500m范围内的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生态环境为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的,应明确新增用地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现场踏勘,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如下:
(1)大气环境
项目周边500米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旺龙庄村居民,项目保护目标及周边环境关系图详见附图。
(2)声环境
项目厂界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3)地下水环境
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4)生态环境
项目用地范围及评价区域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详见下表。
表3-2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目标
坐标
规模
方位、距离
执行标准
经度
纬度
旺龙庄村(散户)
103°11'57.578"E
23°29'51.444"N
约10户,40人
东侧320m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级浓度限值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值见下表。
表3-3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mg/m3
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监控点
浓度(mg/m3)
颗粒物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2)运营期
①天然气蒸汽发生器废气
项目设置2台1t/h的天然气蒸汽发生器(一备一用),蒸汽发生器排放废气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值详见下表。
表3-4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因子
排放浓度(mg/m3)
燃气锅炉
颗粒物(mg/m3)
20
SO2(mg/m3)
50
NOx(mg/m3)
200
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
≤1
烟囱高度(m)
15
注:燃气锅炉烟囱不低于8m,新建锅炉房烟囱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高度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则烟囱高出最高建筑物3m。项目烟囱的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为加工车间(12m),则烟囱高度为15m。
②非甲烷总烃
项目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值见下表。
表3-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源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监控点
浓度
非甲烷总烃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4.0mg/m3
③恶臭
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3-6 厂界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控制项目
臭气浓度(无量纲)
NH3(mg/m3)
H2S(mg/m3)
标准值
20
1.5
0.06
④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标准限值。
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豆腐加工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鸡街沙甸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鸡街沙甸片区污水处理厂。
果汁生产线的废水排放执行《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817-2025)中表1间接排放标准;果酒生产线的废水排放执行《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25)中表1间接排放标准;同时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表1的B级标准。本项目涉及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见下表。
表3-7 项目涉及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
控制项目
相关
标准
《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817-2025)
《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25)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本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pH(无量纲)
6~9
6~9
6.5~9.5
6.5~9.5
色度(倍)
100
100
64
64
悬浮物
400
400
400
400
BOD5
350
350
350
350
CODcr
500
500
500
500
氨氮
45
45
45
45
总氮
70
70
70
70
总磷
8
8
8
8
动植物油
100
/
100
100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
20
20
石油类
/
/
15
15
溶解性总固体
/
/
2000
2000
综上对比分析,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表1的B级标准。
3、噪声排放标准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表1中规定的排放限值,具体值见下表。
表3-8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施工阶段
昼间
夜间
排放限值[dB(A)]
70
55
(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具体值见下表。
表3-9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厂界名
级别
标准限值dB(A)
昼间
夜间
项目四周厂界
3类
65
55
4、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
总量
控制
指标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红环发〔2025〕39号),总量控制因子如下:
(1)废气污染物: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
(2)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总磷(TP);
(3)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镉、铬、砷。
根据本项目的排污特征,项目污染物排放及总量控制因子如下:
(1)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项目蒸气发生器的废气排放量为1882660.42m3/a,其中颗粒物排放量为0.018t/a,SO2排放量为0.035t/a,NOx排放量为0.277t/a;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为表征,项目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1.011t/a。故建议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NOx0.277t/a、非甲烷总烃1.011t/a。
(2)废水总量控制因子:项目生产废水排放量为58642.16m3/a,其中COD:20.546t/a,氨氮:0.736t/a,总磷:0.205t/a。项目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鸡街沙甸片区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纳入污水处理厂考核,因此项目不设污水总量控制指标。
(3)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表4-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内容
类型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大气污染物
施工扬尘
TSP
洒水抑尘、建材加盖遮盖物、车辆遮盖运输
燃油废气
CO、THC、NOx
自然扩散
切割及焊接废气
烟尘
自然扩散
水污染物
施工人员
生活污水
施工场地内设置1个0.2m3废水桶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施工设备
清洗废水
噪声
施工机械
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机械
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
生活垃圾
设置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鸡街镇垃圾收集点处置
建筑施工
建筑垃圾
可回收部分外售,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堆放点处置
土石方
清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堆放点处置
(1)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燃油废气、切割及焊接烟尘等。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限制施工车辆车速,并采取洒水降尘、遮盖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机械燃油废气、切割及焊接废气间歇性产生,通过空气自然扩散、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为施工设备清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设置1个0.2m3的废水桶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源强70~90dB(A)。通过合理的布局施工机械及施工内容、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可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土石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经收集后出售给废品站,不可回收利用的由施工单位统一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堆放点;项目仅管道建设需要开挖,工程量小,挖方产生量少,清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堆放点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鸡街镇垃圾收集点,最终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为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施工期较短、工程量较小,在严格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且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产排计算过程简述
1)天然气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设置的2台1t/h天然气蒸汽发生器,采用“一用一备”的运行模式,生产过程中仅需运行1台蒸汽发生器即可满足项目全部工艺用汽需求,备用设备仅作为应急保障,仅在主用设备故障、检修时启用,两台设备不同时运行,故本次环评按单台设备的实际运行工况核算污染物排放量,备用设备不纳入正常工况排放核算。
根据厂家提供设备参数,1台蒸汽发生器的额定燃气消耗量为72.8m3/h,使用时间按8h/d计,则蒸汽发生器的天然气消耗量为582.4m3/d,174720m3/a,天然气燃烧过程会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天然气蒸汽发生器为密闭燃烧+密闭烟道直排(集气效率100%),燃烧废气设置1根高15米的排气筒(DA001)排放。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中“《锅炉产排污量核算系数手册》-4430 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污系数表-燃气工业锅炉”:
表4-2 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污系数表-燃气工业锅炉
原料名称
污染物指标
单位
产污系数
天然气
工业废气量
Nm3/万m3-原料
107753
SO2
kg/万m3-原料
0.02S①
NOx
kg/万m3-原料
15.87(低氮燃烧-国内一般)
注:①产污系数表中气体燃料的二氧化硫的产污系数是以含硫量(S)的形式表示的,其中含硫量(S)是指气体燃料中的硫含量,单位为毫克/立方米。项目使用的天然气含硫量(S)取100mg/m3,则S=100。
根据产污系数,项目蒸汽发生器的SO2、NOx产排情况详见下表。
表4-3 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产排情况
天然气用量(万m3/a)
废气量(m3/a)
污染物名称
产生情况
排放情况
标准
限值mg/m3
达标情况
产生量
(t/a)
产生
浓度
mg/m3
排放量(t/a)
排放
浓度
mg/m3
排放速率(kg/h)
17.472
1882660.42
SO2
0.035
18.56
0.035
18.56
0.015
50
达标
NOx
0.277
147.28
0.277
147.28
0.116
200
达标
根据《污染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FJ991-2018)中“5.1.2 燃油、燃气锅炉颗粒物排放量按照5.2(类比法)、5.4(产污系数法)核算”。指南要求优先采用类比法-污染物排放情况可类比符合条件的现有工程有效实测数据进行核算。本次环评类比《云南果丰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速冻果汁浆果粒块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2024年11月)中的实测数据进行核算,该类比项目蒸汽发生器(2t/h)颗粒物实测数据最大排放浓度为9.6mg/m3,则本项目蒸汽发生器运行时颗粒物排放浓度取9.6mg/m3,废气量为1882660.42m3,则颗粒物排放量为0.018t/a,排放速率为0.0075kg/h。
2)无组织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果酒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异味,主要成分为乙醇、杂醇、有机酸等有机废气,本次环评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分析。果酒进行发酵时开始产生有机废气,通过发酵罐的呼吸阀排放;静置、过滤及陈酿过程采用密闭设备、储罐,有机废气挥发量较少;蒸馏过程会产生少量不凝气体,易从蒸馏设备中逸散出;调配和灌装过程也会有少量有机废气挥发。
本次环评参照《四川省2018年度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核算方法说明》“表4 酒、植物油制造过程VOCs产污系数”,产污系数见下表。
表4-4 酒制造过程VOCs产污系数
行业
分类
VOCs产污系数
单位
酒
高度果酒
14.45
g/L-酒
低度果酒
3.85
g/L-酒
低度果酒(5%vol-12%vol)参照红酒计、高度果酒(45%vol-60%vol)参照白酒计,本项目低度果酒年产量为750千升,高度果酒果酒年产量为150千升,则无组织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5.055t/a,产生速率为2.106kg/h。通过采取发酵罐设密闭罐盖,定期由呼吸阀排气,配备温度控制设备,采取低温发酵;果酒采用密闭储罐储存;果酒采用密闭管道、泵进行输送;车间内设置通风换气设备等防治措施后,综合控制效率取60%,则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2.022t/a、0.842kg/h。
3)恶臭
本项目不设置果渣堆放设施,果渣采用密闭式不锈钢料仓收集暂存,暂存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异味,与果渣成分、温度、湿度等因素有关,产生量较难确定,且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当日生产结束后即清运至周边有机肥厂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使用,日产日清,能有效减少异味。
本次环评主要分析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臭气污染源源强采用臭气污染源源强参照环境保护部工程评估中心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中“第六章、社会区域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数据:每去除1g的BOD5,可产生0.0031g的NH3和0.00012g的H2S。
根据计算,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BOD5的去除量为28.626t/a,则NH3的产生量为0.089t/a,H2S的产生量为0.0034t/a。本次环评提出采用生物除臭剂去除污水处理站的无组织恶臭,根据查阅资料,目前市场上主要销售的生物除臭剂(大力克、万洁芬等)对NH3和H2S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2%和89%(根据《自然科学》现代化农业,2011年第6期(总第383期)“微生物除臭剂研究进展”(赵晓锋,隋文志))。考虑到各种综合因素,本次环评NH3和H2S去除效率取60%,则NH3的排放量为0.0356t/a(0.0049kg/h),H2S的排放量为0.0014t/a(0.00019kg/h)。
4)食堂废气
项目食堂用餐人数为25人,食堂在炊事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油烟,按平衡膳食推荐,按每人每天食用30g食用油进行估算,则耗油量为0.75kg/d、0.225t/a。据类比调查,不同的烹饪情况,油烟机中烟气浓度及挥发量均有所不同,油的平均挥发量为总耗油量的2.83% ,经估算,油烟产生量约为0.021kg/d、6.3kg/a。拟在食堂内安装1台风量3000m3/h的抽油烟机(净化效率取20%),灶头每天使用时间按4小时计,则油烟排放量为0.017kg/d、5.1kg/a,排放浓度为1.42mg/m³。
(2)废气产排情况
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天然气蒸汽发生器废气、非甲烷总烃、污水处理站恶臭和食堂油烟,项目废气产排情况详见下表。
表4-5 项目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污染物
产生量t/a
产生速率kg/h
排放形式
处理措施
排放量t/a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
颗粒物
0.018
0.0075
有组织
/
0.018
9.6
0.0075
SO2
0.035
0.015
0.035
18.56
0.015
NOX
0.277
0.116
0.277
147.28
0.116
果酒加工区
非甲烷总烃
5.055
2.106
无组织
密闭、低温发酵及储存;通风换气设施(控制效率60%)
2.022
/
0.842
一体化污水处理站
NH3
0.089
/
无组织
生物除臭剂
(净化效率60%)
0.0356
/
0.0049
H2S
0.0034
/
0.0014
/
0.00019
食堂
油烟
0.0063
/
有组织
抽烟烟机(净化效率20%)
0.0051
1.42
/
(3)排放口基本情况
本项目设有1个有组织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排放口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表4-6 项目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
编号
排放高度/m
排气筒内径/m
温度/℃
类型
地理坐标
DA001
15
0.3
80
一般排放口
东经103°11'45.025"、北纬23°29'49.655"
(4)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有组织废气达标情况分析
表4-7 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达标分析表
污染源
污染物
排放速率(kg/h)
排放浓度(mg/m3)
标准限值(mg/m3)
达标情况
DA001
颗粒物
0.0075
9.6
20
达标
SO2
0.015
18.56
50
达标
NOX
0.116
147.28
200
达标
食堂
油烟
/
1.42
2.0
达标
由上表可知,项目DA001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均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排放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达标情况分析
本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的AERSCREEN模型对项目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NH3和H2S)排放情况进行预测,预测参数如下:
表4-8 AERSCREEN模型估算参数表
参数
取值
城市/农村选项
城市/农村
农村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
最高环境温度/℃
30.3℃
最低环境温度/℃
-3℃
土地利用类型
农作地
区域湿度条件
潮湿
是否考虑地形
考虑地形
否
地形数据分辨率(m)
/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考虑岸线熏烟
否
岸线距离/m
/
表4-9 面源污染物预测参数表
编号
排放源
污染物
面源长度/m
面源宽度m
排放高度m
排放速率kg/h
MF0001
加工车间
非甲烷总烃
50
25
6
0.842
MF0002
污水处理站
NH3
15
10
4
0.0035
H2S
0.00014
根据估算结果,项目排放的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贡献值叠加情况详见下表。
表4-10 无组织废气达标情况表
厂界名称
污染物
贡献值(mg/m3)
标准限值(mg/m3)
达标情况
最大落地浓度(距离污染源中心34m)
非甲烷总烃
1.324
4.0
达标
最大落地浓度(距离污染源中心11m)
NH3
0.0343
1.5
达标
H2S
0.0013
0.06
达标
根据估算结果,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为1.324mg/m3,距离污染源中心34m(厂界外),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无组织排放的NH3最大落地浓度为0.0343mg/m3,H2S最大落地浓度为0.0013mg/m3,距离污染源中心11m(厂界内),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
3)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①非甲烷总烃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经查询《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酒、饮料制造工业》(HJ1028-2019),该技术规范中未提出乙醇等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的相关内容,也未提出相关可行技术。项目主要采用的防治措施为:发酵罐设密闭罐盖,定期由呼吸阀排气,配备温度控制设备,采取低温发酵;果酒采用密闭储罐储存;果酒采用密闭管道、泵进行输送;车间内设置通风换气设备。根据估算分析可知,项目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可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②恶臭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酒、饮料制造工业》(HJ1028-2019)中“6.2.2无组织废气”:应对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的区域加罩或加盖,或者投放除臭剂,或者集中收集恶臭气体到除臭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对于有酒糟堆场的排污单位,堆放的酒糟应进行覆盖,及时清理堆场。
本次环评提出,项目污水处理站应在产臭单元投加生物除臭剂进行除臭且加盖密闭;项目不设置果渣堆场,故不会产生果渣发酵恶臭。故项目采取的治理措施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酒、饮料制造工业》(HJ1028-2019)中的无组织废气控制要求。根据估算分析可知,项目厂界无组织恶臭气体可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5)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发布的《红河州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的二级浓度限值要求,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蒸汽发生器废气、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污水处理站恶臭及食堂油烟。
项目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各污染物均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排放限值的要求;经估算可知,项目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厂界无组织NH3和H2S均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抽排后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限值要求。
综上,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地表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项目用水及废水产排情况
1)果汁生产线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中“《152饮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1523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业系数表”:
表4-11 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业系数表(节选)
产品名称
工艺名称
规模等级
污染物指标
单位
产污系数
果蔬原汁
榨汁
所有规模
工业废水量
吨/吨-产品
3
本项目年产12000吨果汁,则废水总量为36000m3/a(120m3/d),主要包括水果清洗废水、CIP系统设备清洗废水、包材清洗及其他废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水果清洗废水约占废水总量的50%(即60m3/d、18000m3/a),CIP系统设备清洗废水约占废水总量的40%(即48m3/d、14400m3/a),包材清洗及其他废水约占废水总量的10%(即12m3/d、3600m3/a)。
废水量按用水量的95%计,则纯水用量为37895m3/a(126.32m3/d),其余水量1895m3/a(6.32m3/d)在生产过程中通过蒸发等方式损耗。项目在鸡街镇豆腐集中加工区内1座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对生产废水进行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鸡街沙甸片区污水处理厂。
2)果酒生产线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中“《1519其他酒制造行业系数手册》-1519其他酒制造行业系数表”:
表4-12 其他酒制造行业系数表(节选)
产品名称
工艺名称
规模等级
污染物指标
单位
产污系数
果酒
液态发酵法(包括榨汁、脱胶、沉淀、发酵、倒罐、存储、灌装等工艺)
<0.5万千升/年
工业废水量
吨/千升-产品
7.5
项目使用果汁进行果酒发酵,水果加工为果汁过程产生的废水已纳入果汁生产线核算,故榨汁等工段不进行重复计算,故废水产污系数取7.5-3=4.5吨/千升-产品,能满足GB 19821-2025中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20m3/千升的限值要求。项目年产果酒900千升,则废水总量为4050m3/a(13.5m3/d),主要包括蒸馏残液、酒头酒尾(掐头去尾)、CIP系统设备清洗废水、包装瓶清洗废水。
蒸馏残液仅高度果酒蒸馏时产生,项目高度果酒产品量为138t/a,蒸馏残液产生量为0.3m3/t-产品(参照《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575-2010)中“葡萄酒-高浓度废水”),即蒸馏残液产生量为41.4m3/a、0.138m3/d。
酒头酒尾仅高度果酒蒸馏时产生,酒头成分主要为高甲醇、杂醇油、醛类,属于有机废液,排入废水系统,酒尾成分主要为低度酒、杂醇,全部回锅重新蒸馏,不排入废水系统。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生产1吨高度果酒约产生10kg酒头,项目高度果酒产品量为138t/a,即酒头产生量为1.38m3/a、0.0046m3/d。
废水总量-蒸馏残液-酒头=剩余废水4007.22m3为CIP系统设备清洗废水和包材清洗废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CIP系统设备清洗废水约占剩余废水的70%(即2805.1m3/a、9.35m3/d),包材清洗废水约占剩余废水的30%(即1202.12m3/a、4m3/d)。
废水量按用水量的95%计,则纯水用量为4263.2m3/a(14.21m3/d),其余水量213.2m3/a(0.71m3/d)在生产过程中通过蒸发等方式损耗。生产废水通过车间内污水管/沟排至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鸡街沙甸片区污水处理厂。
3)天然气蒸汽发生器
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中“《锅炉产排污量核算系数手册》-4430 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污系数表-工业废水量和化学需氧量”:
表4-13 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污系数表(摘录)
产品名称
原料名称
工艺名称
规模等级
污染物指标
单位
产污系数
蒸汽
天然气
全部锅炉类型(锅外水处理)
所有规模
工业废水量
吨/万m3-原料
13.56(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
项目蒸汽发生器的天然气消耗量为174720m3/a,则废水产生量约为237m3/a(0.79m3/d),该部分废水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蒸汽发生器软水用量为1m3/h,每天使用8h,则软水用量为8m3/d、2400m3/a,蒸汽产生量为8t/d。蒸汽在生产过程中间接加热,使用过程和输送过程损失率5%,约0.4m3/d,循环水量7.6m3/d。补充水为蒸汽发生器自带的软水处理器提供的软水,补水量为1.19m3/d。
4)制冷设备循环水
本项目制冷系统分为密闭循环系统和开式循环系统两套独立系统。
密闭循环系统:用于果汁灭酶冷却、杀菌冷却及果酒发酵罐控温等,根据设备参数,额定循环水量约为30m³/h,采用密闭式循环,运行过程无蒸发损耗,仅存在阀门、法兰连接处的微量跑冒滴漏损耗,补水量按循环水量的0.1%/d 计,则补水量为0.03m3/d、9m3/a,补水使用纯水。
开式循环系统:用于制冷机组冷凝器散热,配套额定处理能力150m³/h的冷却水塔。循环水采用开式循环,损耗主要为蒸发、风吹损失,损耗水量按循环水量的5%/d计,则补水量为7.5m3/d、2250m3/a,补水使用新鲜水。
5)车间地面清洁用水
项目每天对果汁加工车间(预处理区、前处理区及榨汁区)、果酒加工车间(酒加工区)约500m2地面进行清洁,清洁的方式为采用拖布拖擦处理,地面清洁用水量以2L/m2·d计算,则新鲜水用量为1.00m3/d、300m3/a,废水量按用水量的90%计算,则废水量为0.9m3/d、270m3/a,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6)纯水制备用水
本项目果汁生产线、果酒生产线用水、密闭循环系统补水均使用由反渗透纯水机制取的纯水,包括水果清洗、CIP系统设备清洗、包装材料清洗等用水。根据前述核算,纯水总用量为140.56m³/d、42167.2m³/a,纯水产出率约为70%,则纯水制备的新鲜水用量为200.8m³/d、60238.86m3/a,浓水产出量为60.24m³/d、18071.66m³/a,浓水通过车间内污水管/沟排至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7)化验室用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可知,项目自检次数较少,化验室内均为常规理化、卫生指标检验,便于及时调节产品、生产参数,部分指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经验数值,化验室用水量约为0.05m3/d、15m3/a,废水主要为器具、仪器清洗产生,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90%计,化验室废水量为0.045m3/d、13.5m3/a,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8)生活用水
项目年生产时间为300天,劳动定员25人,均在厂内就餐,仅3人住宿。根据《云南省地方用水定额标准》(DB53T168-2019),食宿员工生活用水量按100L/(人·d)计,其中食堂用水20L;仅用餐员工生活用水量按50L/(人·d)计,其中食堂用水20L。
①食堂污水:项目食堂用水量为0.5m3/d、150m3/a,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食堂污水产生量为0.4m3/d、120m3/a。项目通过在食堂清洗槽下方设置1个油水分离器(0.1m3)对食堂污水进行预处理后,再排入豆腐集中加工区的化粪池(50m3)进行处理。
②盥洗污水:项目盥洗用水量为0.9m3/d、270m3/a,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90%计,则盥洗污水产生量为0.81m3/d、243m3/a,依托豆腐集中加工区的化粪池(50m3)进行收集处理。
8)初期雨水
初期雨水采用云南省设计院编制公式进行估算,公式如下:
q=995(1+1.15lgP)/t0.58
式中:q—设计暴雨强度L/(hm2·s);
P—设计重现期(年),取2年;
t—降雨历时(min),取10h,即600min。
则q值计算结果为32.78L/(hm2·s)。
雨水量:Qs=q×ψ×F
式中:Qs—雨水设计流量(L/s);
q—设计暴雨强度L/(hm2·s);。
ψ─综合径流系数;根据《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各种屋面、混凝土或沥青路面取径流系数为0.85~0.95,本项目取平均值为0.9;
F─汇水面积(hm2),本次考虑将项目厂区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汇水面积为6314.2965m2;
根据公式计算出雨水流量为0.0186m3/s、67.07m3/h,考虑收集前15min的降雨,则初期雨水量16.74m3/次。本项目依托使用豆腐集中加工区南侧的雨水收集池(65m3)对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加工区绿化或洒水降尘。
8)废水产排情况
项目运营期废水产排情况详见下表。
表4-14 项目运营期产排情况及处理措施一览表
项目
规模
用水标准
用水量
产污系数
废水量
处理措施及去向
m3/d
m3/a
m3/d
m3/a
纯水制备
42167.2m3/a纯水
/
200.8
60238.86
0.3
60.24
18071.66
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鸡街沙甸片区污水处理厂
产出的纯水140.56m³/d、42167.2m³/a作为果汁果酒生产线及循环系统用水
纯水
果汁生产线
12000吨/a
/
126.32
37895
3吨/吨-产品
120
36000
果酒生产线
900千升/a
/
14.21
4263.2
4.5吨/千升-产品
13.5
4050
制冷设备
1套
30m3/h循环水
0.03补水
9
/
/
/
蒸汽发生器
174720m3/a
1m3/h软水
8.79(循环水7.6)
2637
13.56吨/万m3-天然气
0.79
237
车间清洁
500m2
2L/m2·d
1
300
0.9
0.9
270
化验室
/
/
0.05
15
0.9
0.045
13.5
冷却水塔
1套
150m3/h循环水
7.5补水
2250
/
/
/
/
生活用水
食堂
25人
20L/人·d
0.5
150
0.8
0.4
120
经隔油池、加工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鸡街沙甸片区污水处理厂
盥洗
住宿3人,不住宿22人
住宿70L/人·d;不住宿30L/人·d
0.9
270
0.9
0.81
243
合计
/
/
219.54
65860.86
/
196.685
59005.16
/
(2)水污染物产生情况
1)项目水污染物产生情况
①果汁生产废水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中“《152饮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1523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业系数表”,项目果汁生产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详见下表:
表4-15 果汁生产废水产生源强表
产品名称
产品产量(吨/a)
污水量(m3/a)
污染物指标
产污系数
(克/吨-产品)
产生量(t/a)
产生浓度(mg/L)
果蔬原汁
12000
36000
COD
4800
57.6
1600
NH3-N
293
3.516
97.7
TN
387
4.644
129
TP
16
0.192
5.33
BOD5
/
34.56
960
注:果汁生产废水属于浓度较高的有机废水,含有机成分以糖类、果胶、纤维素等易生物降解物质,可生化性较好,BOD5/COD比值在0.5~0.7之间,本次环评取0.6,废水中COD 浓度为1600mg/L时,核算得BOD5浓度约为960mg/L
②果酒生产废水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中“《1519其他酒制造行业系数手册》-1519其他酒制造行业系数表”,项目果酒生产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详见下表:
表4-16 果酒生产废水产生源强表
产品名称
产品产量(千升/a)
污水量(m3/a)
污染物指标
产污系数
(克/千升-产品)
产生量(t/a)
产生浓度(mg/L)
果酒
900
4050
COD
10000
9
2222.22
NH3-N
120
0.108
26.67
TN
1200
1.08
266.67
TP
350
0.315
77.78
BOD5
/
6.075
1500
注:BOD5产生浓度参照《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575-2010)中“葡萄酒-综合废水”
③反渗透纯水设备浓水
本项目反渗透纯水设备用于生产用水制备,其产生的浓水为原水经膜分离浓缩后形成的废水。项目反渗透设备原水量为63584.3m3/a,回收率70%,产水量为44509m³/a,浓水量19075.3m³/a,对应的污染物浓缩倍数约为3.33倍(1/(1-0.70))。
本项目反渗透设备原水采用市政自来水,原水浓度取值参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并结合市政自来水典型浓度区间。浓水污染物浓度根据浓缩倍数进行核算(浓水浓度=原水浓度×3.33)。
表4-17 浓水污染物产生源强表
污染物指标
原水浓度(mg/L)
浓水浓度(mg/L)
浓水量(m3/a)
产生量(t/a)
COD
20
66.6
18071.66
1.20
NH3-N
0.5
1.67
0.03
TN
1.0
3.33
0.06
TP
0.05
0.17
0.003
溶解性总固体
400
1332
24.07
反渗透浓水污染物种类与原水一致,无新增特征污染物,水质相对简单,可与其他生产废水混合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
④蒸汽发生器废水
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中“《锅炉产排污量核算系数手册》-4430 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污系数表-工业废水量和化学需氧量”。
表4-18 天然气蒸汽发生器废水产生源强表
废水量
指标
主要污染物名称
COD
NH3-N
TP
TN
237m3/a
产生浓度mg/L
1080
/
/
/
产生量t/a
0.256
/
/
/
⑤车间地面清洁废水
清洁废水中污染来源主要为地面散落的果渣、滴漏的果汁及泥沙杂质,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等,污染特征与果汁生产线的废水具有相似性,因此清洁废水污染物浓度参照果汁生产线废水进行核算。
表4-19 清洁废水产生源强表
污水量(m3/a)
污染物指标
产生浓度(mg/L)
产生量(t/a)
270
COD
1600
0.432
NH3-N
97.7
0.026
TN
129
0.035
TP
5.33
0.001
BOD5
960
0.259
⑥化验室废水
本项目化验室仅开展常规理化与卫生指标检测,不使用重金属、有毒有机溶剂、强氧化剂等有毒有害试剂。化验废水主要为样品残留液、器皿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等,污染物浓度较低,经收集汇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
⑦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为食堂、盥洗及冲厕产生,污染物浓度根据《城市污水回用技术手册》中我国城市生活污水水质统计数据,生活废水污染物产生量详见下表。
表4-20 一般生活污水产生源强表
废水量
指标
主要污染物名称
COD
BOD5
SS
NH3-N
TP
动植物油
363m3/a
产生浓度mg/L
400
200
220
35
10
25
产生量t/a
0.145
0.073
0.08
0.013
0.004
0.009
处理设施及排放去向
食堂污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排至豆腐加工区的化粪池处理,再排入市政污水官网进入鸡街沙甸片区污水处理厂
⑥综合废水
根据项目各类废水的源强产生情况,项目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的综合废水(综合废水中不包括生活污水)污染物产生量详见下表。
表4-21 综合废水产生源强表
综合废水量
58642.16m3/a
污染物指标
COD
NH3-N
TN
TP
BOD5
溶解性总固体
产生总量t/a
68.488
3.680
5.819
0.511
40.894
24.07
产生浓度mg/L
1167.9
62.75
99.23
8.72
697.35
410.46
本项目一体化废水处理站拟采用“格栅-调节-厌氧-好氧-混凝沉淀”的废水处理工艺。根据综合废水的污染物产生情况,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情况详见下表。
表4-22 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及水量一览表
指标
指标
主要污染物
COD
BOD5
NH3-N
TN
TP
进水量58642.16m3/a
产生浓度mg/L
1167.9
697.35
62.75
99.23
8.72
产生量t/a
68.488
40.894
3.680
5.819
0.511
处理效率①
/
70%
70%
80%
60%
60%
出水量
58642.16m3/a
出水浓度mg/L
350.37
209.201
12.55
39.69
3.49
排放量t/a
20.546
12.268
0.736
2.328
0.205
削减量t/a
47.942
28.626
2.944
3.491
0.306
注:①处理效率参照《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6-2010)中“5.3污染物去除率”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1)生活污水
项目食堂污水产生量为0.4m3/d,本次环评提出食堂清洗槽下方设置1个油水分离器(0.1m3)对含油污水进行预处理,可有效去除污水中的动植物油,经预处理后再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中。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1m3/d,污水量较小,依托鸡街镇豆腐集中加工区已建的1个化粪池(50m3)进行收集处理。本项目与豆腐集中加工区运营管理单位签订了“环保设施环保责任权责说明”(见附件),同意本项目依托使用加工区的化粪池。根据豆腐加工区运营管理单位提供资料,目前加工区内入驻了20家豆腐作坊,豆腐作坊的生产人员均不在综合楼内食宿,综合楼内主要有少量管理人员入住,约10~12人,因此化粪池有足够的容积收纳本项目生活污水,化粪池容积可保障生活污水在池内停留时间不小于12h~24h,可满足《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版)》(GB50015-2003)中规定“污水在化粪池内的停留时间宜采用12h~24h”的要求。因此,项目生活污水依托豆腐加工区的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官网是合理可行的。
2)生产废水
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及简述
根据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计方案,污水处理工艺拟采用“格栅-调节-厌氧-好氧-混凝沉淀”,具体处理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4-1 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简述:
a、预处理(格栅+调节)
格栅:进水口设置格栅机去除废水中粒径较大、影响后续处理设施及工艺流程的悬浮物及杂质。
调节池:调节池的作用是缓冲冲击负荷,让后续厌氧、好氧单元的进水条件稳定,避免因水质突变导致生物系统崩溃。通过池体停留时间,让不同时段的废水混合,实现水质、水量均一化。根据污水处理站设计单位提供资料,调节池设计尺寸(L×B×H)为8.0 m×5.0 m×4.0 m,有效容积约为150m3。
b、二级处理(厌氧+好氧)
厌氧池:在无氧条件下,厌氧微生物将污水中的大分子有机物分解成小分子,同时部分有机物被降解。在池中设置了填料,能吸附生成的大量微生物,在其表面形成生物膜,增加了微生物与有机物接触的机会,提高污染物去除率。根据污水处理站设计单位提供资料,厌氧池设计尺寸(L×B×H)为8.0 m×6.7 m×6.0 m,有效容积约为300m3。
生物接触氧化:在有氧条件下,通过好氧微生物的新陈代谢作用,将有机物氧化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降解有机污染物;同时,硝化细菌将氨氮转化为硝酸盐氮,采用软性填料挂膜,鼓风机供氧。根据污水处理站设计单位提供资料,好氧池设计尺寸(L×B×H)为6.5m×5.5 m×4.5m,有效容积约为143m3。
c、深度处理(混凝沉淀)
通过投加絮凝剂使水中胶体和细小悬浮物脱稳凝聚,形成大颗粒絮体后在重力作用下沉降分离,实现固液分离与污染物去除,对 SS、COD、色度等污染物有良好去除效果。根据污水处理站设计单位提供资料,混凝沉淀池设计尺寸(L×B×H)为4.0m×2.6m×2.5m,有效容积约为20m3。
d、污泥处理系统
根据“固废产生情况”章节,项目污泥产生量为9.78t/a(32.6kg/d),配套设置一个容积为5m3的污泥池,剩余污泥进入污泥池暂存,定期委托环卫部门使用吸污罐车清运处置。
根据污水处理站设计单位提供资料以及《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6-2010),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站的去处效率见下表:
表4-23 各工序去除效率及综合效率汇总表
控制项目
去除效率
格栅+调节池
厌氧池
好氧池
混凝沉淀池
综合去除率
COD
10%
42%
30%
18%
70.1%
BOD₅
10%
45%
35%
10%
71.1%
SS
25%
10%
15%
50%
71.3%
氨氮
5%
-
78%
10%
81.2%
总氮
5%
15%
30%
30%
60.4%
总磷
5%
-
15%
52%
61.2%
②处理工艺可行性分析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酒、饮料制造工业》(HJ1028-2019)中“6.3.1废水可行技术”,详见下表。
表4-24 酒、饮料制造工业排污单位废水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照表(摘录)
废水类别
处理工艺
排放去向
可行技术
一般排污单位
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排污单位
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的综合污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等)
预处理
间接排放
除油、沉淀、过滤
除油、沉淀、过滤
二级处理
好氧、水解酸化-好氧、厌氧-好氧、兼性-好氧、氧化沟、生物转盘
好氧、水解酸化-好氧、厌氧-好氧、兼性-好氧、氧化沟、生物转盘
深度处理
/
高级氧化、生物滤池、过滤、混凝沉淀(或澄清)、活性炭吸附
202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821-2025)中取消了《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且项目所在区域未被划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因此本项目属于一般排污单位。本项目污水处理工艺与可行技术对比分析详见下表。
表4-24 项目污水处理工艺可行性对比分析表
可行技术
本项目
对比说明
一般排污单位
预处理
除油、沉淀、过滤
项目污水处理站预处理技术为“格栅+调节”
满足规范要求
二级处理
好氧、水解酸化-好氧、厌氧-好氧、兼性-好氧、氧化沟、生物转盘
项目污水处理站二级处理技术为“厌氧-好氧”
满足规范要求
深度处理
/
项目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技术为“混凝沉淀”
优于规范要求
根据上表对比分析可知,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站采用的处理工艺均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酒、饮料制造工业》(HJ1028-2019)中“一般排污单位”的可行技术。因此,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站采用的处理工艺是有效可行的。
③处理规模可行性分析
根据前述分析,本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进水量约为195.47m3/d。考虑到建设单位规划预留1栋生产厂房,用于后续产能扩张、新增生产线或产品结构调整,为满足废水处理需求、避免重复建设、保障设施长期稳定运行,经与建设单位沟通,本次环评提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300m3/d,预留了约35%的处理容量,可充分覆盖项目远期产能扩张、废水水量波动等不利工况。因此,一体化污水处理站的处理规模是合理可行的。
④处理效率
本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站的处理效率参照《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6-2010)中“5.3污染物去除率”,污染物去除率取值情况详见下表。
表4-25 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效率对比一览表
污水类别
主体工艺
污染物去除率(%)
CODcr
BOD5
SS
NH3-N
TN
TP
规范
工业废水
预(前)处理+A2/O反应池+二沉池
70~90
70~90
70~90
80~90
60~80
60~90
本项目
工业废水
调节+A/O反应池+混凝沉淀
70
70
70
80
60
60
对比技术规范,因本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站采用的处理工艺中无缺氧池,故本次环评取去除效率的下限值进行分析。
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站采用的处理工艺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酒、饮料制造工业》(HJ1028-2019)中的可行技术,因此各污染物的去除效率具有可达性,故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对各污染物的去除效率能保障排放废水中的污染物指标满足排放要求。
⑤尾水排入鸡街沙甸片区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
A、鸡街沙甸片区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
鸡街沙甸片区污水处理厂位于个旧市鸡街镇棚旧村大红地,污水处理工艺为ICEAS工艺及生物接触氧化法,设计出水水质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沙甸河。鸡街沙甸片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近期(2020~2025年)为5000m3/d,远期(2026~2035年)为10000m3/d。
B、尾水排入鸡街沙甸片区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
根据鸡街沙甸片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单位“个旧弘润排水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接纳云南高原特色水果深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废水的证明》,鸡街沙甸片区污水处理厂同意接纳本项目经处理达标后的生产废水。
根据现场踏勘,豆腐集中加工区北侧5m处的老326乡道已敷设了鸡街镇乍甸片区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站配套建设的尾水排污管道接至加工区现有的排污口处,再排入老326乡道的市政污水管网,可实现本项目生产废水的有效接驳。豆腐集中加工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扩建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