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招标采购公告(2026)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
关于年产3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3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项目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05月14日-2026年05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古丈县古阳镇红星小区邮编:416300
联系电话:0743-472922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3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古丈县古丈产业开发区红石林片区(古丈县宏侨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原厂区内)
建设单位
古丈县宏侨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年产3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项目选址于古丈县宏侨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用地范围内,不新增建设用地。项目总占地面积8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车间,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5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环保投资约占总投资的5.6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及时间。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企业原有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施工废水依托企业原有收集系统及沉淀池处理后用于企业生产或降尘,不外排;落实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治理的“六个100%”措施,减少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建筑垃圾外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置;优选低噪声设备,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运营期: 1、废气:进场道路进行硬化并辅以机械喷雾枪进行洒水降尘;车辆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水泥筒仓粉尘经筒仓顶部设置的除尘器过滤后无组织排放;搅拌机进料口设置封闭式集气罩,收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处理、排放;项目原料堆场位于封闭式生产车间内,车间顶部设置喷雾嘴进行喷雾降尘。 2、项目不新增职工,企业原有职工生活污水经公司现有生活办公区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企业车辆冲洗废水在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可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企业在厂界内设置有集水沟,用于收集厂内雨水,在企业厂区南部及厂区北部设置有初期雨水沉淀池,厂区初期雨水经集水沟进入初期雨水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初期雨水回用于厂区生产或降尘,不外排;项目设备清洗废水依托混凝土生产线设备、罐车清洗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以起到隔声降噪作用。 4、固废: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暂存于企业原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其中除尘器更换布袋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外运处置;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沾油废物等危险废物暂存于企业原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土壤环境: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结合工程特点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6、环境风险:建立预警机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防范演习,提高事故应变能力,一旦发生事故时,能及时采取正确措施,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所有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漏电保护设施设计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易燃物品存放区应远离热源和避免阳光直射,加强对设备的巡检巡视,以减少乃至杜绝泄漏事故和超标排放事故的发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