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空招标采购公告(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第一次拍卖)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6月20日10时至2026年6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物名称:句容市边城镇昌和路1号东昌家园16幢106室不动产。
(一)不动产情况
1、权证情况:苏(2023)句容市不动产权第0078219号
2、土地信息
土地权利性质:出让
土地用途:商业服务
土地使用权面积:11.12 ㎡
宗地面积:765㎡
土地使用期限:截至2058年
3、房屋信息
房屋类型:市场化商品房
规划用途:商业服务
房屋结构:钢混
竣工日期:2023年
总层数:11
所在楼层:1
建筑面积:72.52 ㎡
专有面积:70.26㎡
户型:1室
装修程度:毛坯
4、权属与权利负担
权利负担审查:无抵押,已查封。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5、占有使用与腾退交付
占有现状:经现场勘察,该不动产目前空置。
6、税费负担信息
标的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依法由相应主体各自负担,本院不提供票据。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在收到本院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自行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并向本院提交垫付的税费证明原件、书面退款申请及银行账号等,办理退还税费手续。逾期且经催告后仍不办理的,本院不再负责在拍卖成交款中扣除退还,由买受人自行向原产权人追偿。
7、欠费信息披露
1. 物业欠费:尚不清楚。如有,物业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 水、电、燃气等欠费:尚不清楚。如有,上述欠费(包含滞纳金)及调查截止日期之后产生的各项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金额以相关单位最终结算为准。
特别提示:本公告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介绍、调查表、图片或视频等资料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不作为对标的物的任何承诺或担保,最终交付拍品以标的物的实际现状为准。水、电、燃气等费用及物业管理费、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不属于本院退还税费范围,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费用。
经全国法院司法网络询价平台网络询价,上述不动产市场处置参考价为人民币314990.99元。
本次拍卖起拍价为人民币220493.69元,保证金人民币22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2200元。
二、拍卖时间:2026年6月20日10时至2026年6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三、咨询、展示时间:自上拍之日起至2026年6月17日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展示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有意者可联系法院看样。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位置地图系平台自动生成,可能存在与标的物实际地址不一致情形,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后参与竞买。
四、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4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五、优先购买权人申报期限: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6月17日16时之前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拍卖活动结束前,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2026年6月28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636100137593631)。
竞拍成功者逾期未缴纳拍卖余款的,除法院同意延期缴纳的,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如悔拍后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则由原买受人补足差价,拒不补足差价的,强制执行。
八、支付限额问题: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九、防范非法中介与欺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第十一条,本院坚决依法打击通过夸大、欺瞒、误导等手段宣传提供“拍前调查”“清场收房”“对接法院”等一站式服务,诱导买受人支付高额佣金,甚至伪造司法文书骗取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法院拍卖过程中竞买人无需支付任何服务费用,对于社会上有其它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十、与本标的相关主体的告知
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本次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与本院联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
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有关拍卖(变卖)法律规则;标的概述、竞买特别提醒请查看《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及附件。
法院联系电话:0511-85319198(鲁法官)、0511-85319210(蒋法官)。
监督电话:0511-85319215。
联系地址:镇江市解放路21号,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六年五月八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