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招标采购公告(广宁县广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6)
行政区:
广宁县
项目名称:
广宁县广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
广宁县南街街道五一社区大坪村地段地块九
供应面积(公顷):
1.365643
存量面积(公顷):
0.000000
土地用途:
V3-07010203
供地方式:
拍卖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
70
行业分类:
房地产业
土地级别:
十二级
成交价格(万元):
3278.000000
分期支付约定
支付期号
约定支付日期
约定支付金额(万元)
备注
(一)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10%商业); (二)用地使用强度:1.0<容积率≤3.1,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筑退道路红线距离:按《肇庆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设置。 2、建筑退用地界线距离:按《肇庆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设置。 3、建筑间距按《肇庆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设置。 4、停车泊位:按《肇庆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设置。 5、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配建要求:按《肇庆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设置。 (四)地块内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要求: 1、居民健身设施: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 2、物业管理用房设置要求按《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执行。 3、社区服务设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配置(不足百户按百户计算),设施建成后应无偿移交有关部门,产权归政府所有,上述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4、配电房布局要求位置和面积与供电部门协商确定。 (五)遵守事项: 1、建设单位应持用地规划条件委托具有符合资格的设计部门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和设计部门应严格按本规划条件进行设计和实施。 2、设计方案除满足本规划条件外,还应符合《广宁县东环路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肇庆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其他相关规定。
土地使用权人:
广宁县广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约定容积率:
下限:
1.000
上限:
3.100
约定交地时间:
2026-09-10
约定开工时间:
2027-09-10
约定竣工时间:
2030-09-10
实际开工时间:
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
广宁县人民政府
合同签订日期:
2026-05-1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