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招标采购公告(2026)



大庆市肇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5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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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肇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5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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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6-05-2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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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肇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5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29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4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59-8523628(局办公室电话)

传真:0459-8523628

通讯地址:肇州县肇州镇八厂东街156号

邮编:1664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庆宇亿科技有限公司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丰乐工业园区大庆顺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内

大庆宇亿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华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丰乐工业园区大庆顺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内,

利用厂内现有厂房新建发酵库

1座,用于混料后污泥发酵,新建掺混车间1座,用于污泥、辅料秸秆灰、发酵菌剂混合;新建污泥贮存库1座,用于贮存污泥原料。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1.5万元。

环保措施:

噪声:

本项目拉

运的

铲车、钩机、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



发酵库等设有隔声门窗等措施,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固体废物:

本项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集中收集外售废品回收部门综合利用。生物除臭装置产生的废生物填料,由厂家回收处置。

废气:

本项目采用

集气装置

+

生物除臭装置

,处理后排入

15

m高

排气筒,执行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1993)



废水:

本项目



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

污泥储存库、发酵库、掺混车间,槽体、地面基础必须防渗,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材料;基础防渗层采用

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



10cm/s)。其他区域,进行一般地面水泥硬化



2

大庆市泰晟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新福乡乐园村四合屯中心路路北

200

米路东第二家

大庆市泰晟混凝土有限公司

黑龙江华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租赁新福乡乐园村土地建设本项目,租赁土地为工业用地,新建混凝土搅拌站、筒仓等,办公室利用土地内现有闲置库房改造,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厂区总占地面积为

10000

㎡,建设

1

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年生产商品混凝土

5



m

3。

项目总投资

2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环保措施:

噪声:

本项目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降噪

、消声

措施,振动较大的设备采取独立基础,设置减振器等措施。合理布局,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



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粉料筒仓收集的粉尘直接回落至筒仓内,回用于生产。搅拌过程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废布袋集中收集,由厂家回收处置。实验室废料,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回用于生产。

沉淀池含油污泥、含油劳保用品,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润滑油桶、设备维修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废气:

本项目

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入

15m排气筒排放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及2025年修改单



1标准要求



颗粒物筒仓经各自自带的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

呼吸口

无组织排放,执行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及2025年修改单



3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

排放浓度限值



原料堆场堆存采用苫布遮盖



堆存及装卸过程采用洒水降尘;砂石输送系统采用全封闭式;运输过程采取水泥地面硬化、定期洒水、及时清扫,物料运输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



执行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及2025年修改单



3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

排放浓度限值



废水:

本项目

生活

污水

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搅拌机冲洗废水、运输车冲洗废水



隔油

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拌和生产



经初期雨水收集池

隔油

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3

黑龙江永晟隆科技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水泥稳定土生产项目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永乐镇新路村(明沈公路南侧

50

米处)

黑龙江永晟隆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久恒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用地为购买肇州县永乐镇闲置空地,占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总占地面积

39500

m2

,从事混凝土、水泥稳定土生产,年生产

20

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

15

万立方米水泥稳定土。项目总投资

2500

万元,环保投资

45

万元。

环保措施:

噪声:

本项目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降低车速,减少鸣笛,加强养护等措施;施工场地四周设置

2.5m高、3mm厚彩钢围挡。

执行

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25)限值:昼间≤70dB,夜间≤55dB



运营期设备运行噪声选择低噪音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墙体隔声

,执行

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

本项目

施工期

产生的

建筑垃圾

用于厂区内及周边道路低洼处平整;

生活垃圾收集后拉运至大庆城控电力有限公司焚烧处理



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原料返回筒仓内;废布袋外售给废品回收部门;沉渣经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回用于生产



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等,暂存在

危险废物贮存点

内设置的塑料桶内,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检验室混凝土垃圾:项目需对混凝土进行强度试验,会产生一定量的试验混凝土,无化验废液产生。产生后集中收集,外售用于修筑道路。

废气:

本项目

施工期物料运输、土建施工、排风系统安装调试



堆料及车辆运输装载物要加盖篷布覆盖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车辆的运输时间,车辆行驶路面洒水抑尘



施工场地四周设置

2.5m高、3mm厚彩钢围挡;避免大风天气进行水泥、黄沙等卸载作业

,执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搅拌粉尘

采用

布袋除尘器



原料堆场采用苫布苫盖

+

洒水

降尘



进料粉尘仓顶除尘器

+封闭车间+

洒水

降尘



车辆运输地面清洁

+

外部

定期清洗

,执行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限值0.5mg/m

3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

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

;生产废水

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不外排。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

根据地下水导则进行分区防渗,

沉淀池为一般防渗



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

HJ610-2016)一般防渗要求,生产线及其他地面为简单防渗,

地面硬化。

危险废物贮存点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要求

进行防渗

。通过以上措施减少对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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