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招标采购公告(2026)


中牟县汇聚街19号名门嘉园1#楼18层1801
中牟|郑州
起拍价:40.4万
拍卖机构:中牟县人民法院

标的物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以下内容摘自:豫郑天健评字【2026】SF0420167号资产
评估报告)

拍品名称
中牟县汇聚街19号名门嘉园1#楼18层1801

拍卖依据
(2026)豫0122执恢508号司法裁定

拍品权证情况
豫(2024)中牟县不动产权第0034355号

拍品现状
使用性质
住宅

占有/使用情况
闲置

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
1.因本案被法院查封2.无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中牟县汇聚街19号名门嘉园1#楼18层1801,所在楼层18层,全部楼层18层,面积153.95平方米。详见附件评估报告。2、评估价:72.14万元。评估基准日期:2026年4月9日。3、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特别提醒:本院司法拍卖的商品住房已纳入限购政策范围,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执行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水、电、气等更名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司法拍卖所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先行垫付依法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凭纳税(费)凭证到法院从拍卖款中支取(自人民法院成交确认裁定送达后30日内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未在上述期限内办理过户手续及凭纳税(费)凭证向法院申报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款的,则原产权人负担的税费则由买受人自行支付,本院不再负责从成交款项中支付该税款)。对可能存在的、拍卖人没有预见的欠缴税、费及标的物本身所产生的欠款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如需登报注销产权证的(房产证、土地证及契证),该登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相关附件下载:
2026-0420167名门嘉园1#楼1801.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