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招标采购公告(2026)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18日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18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的,相关申请材料递交或邮寄至三明市司法局(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新四路86幢龙泉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0598-8222386、823311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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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永安市鼎丰矿业石英砂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明环评函〔2026〕20号
2026年6月15日

2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腾鑫工贸有限公司永安市腾鑫工贸高纯石英砂精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明环评函〔2026〕21号
2026年6月18日

附件下载

明环评函〔2026〕20号.doc
明环评函〔2026〕21号.doc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明环评函〔2026〕20号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永安市鼎丰矿业石英砂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鼎丰矿业(福建)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永安市鼎丰矿业石英砂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三明市永安市洪田工业集中区六月坂工业小区,拟对现有“石英砂深加工生产项目”进行改造,将原料中的“增白剂”调整为“增白剂+草酸+氢氟酸”,同时增加真空脱酸、烘干、分筛等工序,技改后产能不变,仍为年产增白石英砂2万吨。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评估意见和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初审意见等内容,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该项目调配、浸泡、脱酸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分筛、包装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二)该项目工艺废水、脱酸机清洗废水、水洗废水、碱喷淋废水、初期雨水等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部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该项目不得建设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确保环境噪声达标,防止噪声扰民。1.1.1.1.1.(四)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混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防止污水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六)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污染防治措施。按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并确保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可自流进入事故应急池。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满足环境风险应急能力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生态环境部门等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七)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水质保护、扬尘、垃圾处置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在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运营期,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九)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并按自行监测要求开展生产运行阶段污染源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三、该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0.45吨/年、氨氮0.045吨/年、二氧化硫0.114吨/年,氮氧化物0.342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0318吨/年。根据《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授权各县(市)生态环境局开展行政许可具体工作方案(试行)》(明环〔2019〕33号)的要求,可豁免购买排污权及来源确认。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落实排污许可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六、我局委托三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和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三明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6月15日1.1.1.抄送:三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福州碳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明环评函〔2026〕21号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腾鑫工贸有限公司永安市腾鑫工贸高纯石英砂精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福建腾鑫工贸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福建腾鑫工贸有限公司永安市腾鑫工贸高纯石英砂精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三明市永安市洪田镇东坑工业集中区,拟建设一条石英砂精加工生产线及配套工程,新增年产超白石英砂20万吨。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评估意见和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初审意见等内容,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该项目酸性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二)该项目压滤废水、脱水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等经处理后回用;项目酸洗废水、水洗废水等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该项目不得建设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确保环境噪声达标,防止噪声扰民。1.1.1.1.1.(四)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混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防止污水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六)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污染防治措施。按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并确保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可自流进入事故应急池。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满足环境风险应急能力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生态环境部门等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七)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水质保护、扬尘、垃圾处置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在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运营期,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九)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并按自行监测要求开展生产运行阶段污染源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三、该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1.67吨/年、氨氮排放量0.17吨/年。项目建设地点不属于省级(含以上)工业园区,不属于城市建成区;行业类别为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9),不属于国家和省实行总量控制的重点排污行业,不属于四项污染物的主要排放行业,属于重点流域上游的水污染型工业企业。按照重点区域和行业总量倍量调剂原则,化学需氧量按1.2×1.2倍调剂,氨氮按1.2×1.2倍调剂,所需申购总量为:化学需氧量2.405吨/年、氨氮0.245吨/年,项目正式排污前你公司应自行向福建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购所需总量。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落实排污许可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六、我局委托三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和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三明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6月18日1.1.1.抄送:三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福州碳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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