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招标采购公告(2026)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荆州公安油江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夹竹园光伏220千伏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主要建设规模:
荆州公安油江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夹竹园光伏220千伏送出工程位于公安县,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期扩建2#主变压器,容量为180MVA,户外布置;扩建220千伏出线间隔1个,建设相应系统二次、通信工程。
工程于2025年12月25日开工建设,于2026年4月22日建成并调试运行。
二、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荆州供电公司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716-8276223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共青路15号
验收调查单位名称: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
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027-65695856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荆州供电公司
2026年7月6日
荆州公安油江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夹竹园光伏220千伏送出工程(公示稿).pdf
荆州公安油江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夹竹园光伏220千伏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荆州公安油江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夹竹园光伏220千伏送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建设单位: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荆州供电公司编制单位: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编制日期:二〇二六年六月目录表1建设项目总体情况表2调查范围、环境监测因子、敏感目标、调查重点表3验收执行标准表4建设项目概况表5环境影响评价回顾表6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表7电磁环境、声环境监测表8环境影响调查表9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表10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论及建议附件附件1:本工程环评批复附件2:与本工程相关变电站原有环保手续附件3: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附表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表1建设项目总体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荆州公安油江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夹竹园光伏220千伏送出工程建设单位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荆州供电公司法人代表/授权代表郑琳联系人刘远凯通讯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共青路15号联系电话0716-8276223传真0716-8276228邮编434007建设地点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项目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D4420电力供应环境影响报告表名称荆州公安油江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夹竹园光伏22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初步设计单位荆州市荆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部门荆州市生态环境局荆环审文〔2025〕39号时间2025.6.30建设项目核准部门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荆发改审批〔2025〕18号时间2025.2.11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荆州供电公司鄂电司荆州供建设〔2025〕8号时间2025.5.14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单位荆州市荆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设施施工单位湖北荆力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总包分公司环境保护设施监测单位武汉春意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投资总概算(万元)470.0环境保护投资(万元)17.44环境保护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71%实际总投资(万元)470.0环境保护投资(万元)16.7243.56%环评阶段项目建设内容本期扩建220千伏出线间隔1个,建设相应系统二次、通信工程。项目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5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本期扩建220千伏出线间隔1个,建设相应系统二次、通信工程。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调试日期2026年4月22日项目建设过程简述(1)2025年2月11日取得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荆州公安油江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夹竹园光伏220千伏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荆发改审批〔2025〕18号);(2)2025年5月14日,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荆州供电公司出具《国网荆州供电公司关于公安油江220千伏变电站间隔扩建夹竹园光伏220千伏送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电司荆州供建设〔2025〕8号);(3)2025年6月30日,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荆州公安油江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夹竹园光伏22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审批意见(荆环审文〔2025〕39号);(4)2025年12月25日项目开工建设;(5)2026年4月22日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调试运行;(6)工程开工后,建设单位、环保管家单位、环水保技术监督单位及施工监理单位对各阶段的环保措施、设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工程调试运行后,验收调查单位随即对工程环保措施实施效果和生态恢复情况进行了调查,验收监测单位于2026年4月对工程的电磁环境及声环境影响进行了监测,在此基础上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输变电》(HJ705-2020)编制了《荆州公安油江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夹竹园光伏220千伏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表2调查范围、环境监测因子、敏感目标、调查重点1.调查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输变电》(HJ705-2020),本次验收调查范围与环评评价范围一致:(1)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油江220kV变电站站界外40m范围内。(2)声环境油江220kV变电站站界外50m范围内。(3)生态环境油江220kV变电站站界外500m范围内。2.环境监测因子(1)工频电场:工频电场强度,V/m;(2)工频磁场:工频磁感应强度,μT;(3)噪声:昼间、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dB(A)。3.环境保护目标本次验收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输变电》(HJ705-2020)中相关要求来确定,同时通过现场踏勘在环评报告的基础上对工程周围环境保护目标进行了识别,工程验收调查范围内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第三条(一)(二)中的环境敏感区及(三)中的文物保护单位,本次验收的环境保护目标如下:(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调研工作,本工程距荆州生态保护红线最近直线距离为3.6km,在本工程验收调查范围内不涉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中的生态敏感区及生态保护目标,与环评阶段一致。全!用NN孝感市人荆门市1吉S1071量高铁武汉市至交潜江市仙桃市夹竹园镇uF6.2kmS22S215嘉鱼县至武汉咸宁市澧县图永久基本农田安山县例生态保护红线临湘市城镇开发边界★油江变益市图2-1本工程与荆州市生态红线位置关系图(2)水环境保护目标经调查,变电站所在区域不涉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广(HJ2.3-2018)中水环境保护目标。变电站周边水体情况见图2-2。图2-2工程与公安县水系位置关系示意图(3)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经调查,电磁环境验收调查范围内有1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2-1及图2-3。(4)声环境保护目标经调查,声环境调查范围内有1处声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1及图2-3。表2-1本工程电磁及声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敏感目标距变电站围墙建筑建筑物特环境保模最近水平距离性质征护要求序号范围内规个镇州票江陵国境公安是家厂编江陵县麻口市南车家查田石湖江石首市首图例行理中心。行中心乡级行中心西地级市省湖治油江变中水库湖通南1:190000省湖北省白然资源厅监制湖北省地图院编制地图审图号:鄂S(20261012号2026年3月1荆州市公安县夹竹园镇桥岭村三组孟某看护房1处西北侧约28m住宅1层平顶,高3mE、B、N2注:E-工频电场强度;B-工频磁感应强度;N2-声环境2类区,标准值为昼60dB(A)、夜50dB(A)。2021桥岭村三组孟某看护房1F平顶28m油江变40m电磁环境调查范围图例环境保护目标一电磁环境调查范围50米声环境调查范围--图2-3油江220kV变电站电磁及声环境保护目标图夹竹园镇桥岭村三组孟某看护房50m声环境调查范围图2-4油江220kV变电站保护目标图(5)保护目标变化情况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通过现场调查及查阅相关资料,本工程验收调查范围内不涉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中定义的生态敏感区和生态保护目标,与环评阶段一致。②水环境保护目标通过现场调查及查阅相关资料,本工程验收调查范围内不涉及水环境保护目标,与环评阶段一致。③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根据现场情况调查,本工程验收调查范围有电磁环境保护目标1处,与环评阶段一致。④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现场情况调查,本工程验收调查范围有声环境保护目标1处,与环评阶段一致。工程验收阶段与环评阶段电磁及声环境保护目标对比情况见表2-2。表2-2电磁及声环境保护目标变化情况一览表目标序号验收阶段保护目标变化情况荆州市公安县夹竹园镇桥岭荆州市公安县夹竹园镇桥岭一致1村三组村三组环评阶段保护目标4.调查重点(1)工程设计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造成环境影响的主要工程内容;(2)核查实际工程内容、方案设计变更情况和造成环境影响变化情况;(3)环境保护目标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他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执行情况;(5)环境保护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文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6)环境质量和环境监测因子达标情况;(7)工程环境保护投资落实情况。表3验收执行标准1.电磁环境标准验收调查与原环评文件中采用的标准一致,采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50Hz频率下,环境中工频电场强度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100μT。2.声环境标准(1)声环境质量标准油江220kV变电站位于荆州市公安县夹竹园镇,根据《公安县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公环发〔2021〕12号)的通知,本工程在公安县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外。变电站位于工业活动较多的乡村区域,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与环评阶段执行的声环境质量标准一致。(2)变电站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油江220kV变电站四侧厂界噪声排放限值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与环评阶段执行排放标准一致。(3)施工噪声排放标准本工程2026年1月1日前的施工期施工场界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dB(A),夜间55dB(A));2026年1月1日后的施工期施工场界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昼间70dB(A),夜间55dB(A))。3.其它标准和要求本工程不涉及电磁环境和声环境以外的标准和要求。项目建设地点油江220kV变电站位于荆州市公安县夹竹园镇,地理位置见图4-1。图4-1工程地理位置示意图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变电站原有工程概况(1)变电站四至油江220kV变电站位于夹竹园镇桥岭村,位于斗闸线西侧约59m,进站道路从站址东侧斗闸线引接。变电站四侧均为农田,西北侧28m处为桥岭村三组图例县级行政中心Oo乡级行政中心省级界县级界埠河镇乡级界比例尺1:360000说明:图内所有界线不作为定界依据。属头竹园直4湖堤镇斑竹垱镇公安县杨家厂镇毛家港镇狮子口镇。夹竹园镇麻豪口镇闸口镇南平镇章庄铺镇孟家溪镇章田寺乡甘家厂乡藕池镇o黄山头镇油江变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监制湖北省地图院编制审图号:鄂S(2026)013号2026年3月孟某看护房,变电站四至见图4-2。162m173m59m油江变141m50米影俛拍摄日期·图4-2油江220kV变电站四至图(2)变电站原有工程规模1)原有工程规模油江220kV变电站为户外变电站,于2014年建成投运,围墙内占地面积20960m2。①站内已有主变压器2×180MVA(#1和#2);220kV出线3回(分别至公安、孱陵、镇安寺),110kV出线10回(分别至玉湖、青吉II、青吉I、孱东、新生源复特、仁和储能、斗湖堤I、斗湖堤II、埠河、弥市)。站内原有主变、配电装置图见图4-3。#1主变压器#1主变铭牌(73.4t)#2主变压器#2主变铭牌(61t)110kV配电装置区220kV配电装置区无功补偿装置主控楼图4-3油江220kV变电站原有主变、配电装置情况图2)原有工程环保手续履行情况油江220kV变电站二期扩建工程为最近一期工程,属于“荆州公安油江220kV变电站扩建工程”的建设内容,2018年5月17日,原荆州市环保局以《关于荆州公安油江220kV变电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荆环保审文〔2018〕39号)对荆州公安油江220kV变电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2019年12月6日,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荆州供电公司以《国网荆州供电公司关于荆州公安油江22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等3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鄂电司荆州供发展〔2019〕93号)印发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通知。油江220kV变电站前期环保手续齐全。3)变电站原有公用设施及环保设施油江220kV变电站前期工程已经按终期规模建成了全站的场地、道路、供水、排水等辅助设施,站内原有的环保设施目前均运行正常。①给排水系统给水系统:变电站采用市政自来水供水。排水系统:油江220kV变电站为无人值班无人值守站,变电站正常情况下无废污水产生,运维期间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站区雨水利用站内原有管网收集后排至站外排水沟内,见图4-4。雨水收集雨水排水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图4-4站内排水系统②噪声防治措施油江变电站在建设时已对平面布置优化,将主变压器布置在站址中央区域,尽量远离了声环境保护目标,变电站设置了实体围墙,有利于降低噪声影响。③固体废物处理设施一般固态废物:油江220kV变电站为无人值班无人值守站,运行期仅检修人员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由站内设置的垃圾桶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统一运至当地垃圾转运点,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油江220kV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配置有2组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生产的GFMD-500C(2V500Ah)固定型阀控密封式铅蓄电池、每组102块,每块重量15kg,站内电池总重量约3060kg,站内蓄电池见图4-5。油江220kV变电站蓄电池本期不进行更换。根据管理要求,未来更换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将暂存于荆州西区变危废暂存仓库,并按规定流程处置。图4-5站内2组铅蓄电池照片④事故油池:根据现场调查,油江220kV变电站原有#1主变油重73.4t,体积约为82.0m3,#2主变油重61t,体积约68.16m3。站内已建2座有效容积分别为60m3与15m3的事故油池,2座事故油池通过管道串联(总有效容积75m3)。事故油池总有效容积不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接入事故油池的最大单台主变油量的100%排油需要。建议在后续变电站改扩建工程中对事故油池进行改造以满足现行的环保要求。事故油池见图4-6。站内1号事故油池1号事故油池开盖(无浮油)站内2号事故油池2号事故油池开盖(无浮油)图4-6站内事故油池图(2)本期扩建工程概况本期扩建220kVHGIS出线间隔1个至夹竹园光伏升压站,为由北向南第二个备用间隔。同步新增HGIS组合电器1台、电压互感器3台,并建设相应系统二次工程。本期扩建在站内预留位置进行,不新征占地。变电站本期间隔新增现状图见图4-7,扩建工程规模及扩建后工程规模情况见表4-1。团团面鲜1平小小图4-7本期新增间隔现状图表4-1本期扩建前、后工程规模对比一览表设内容前期工程规模本期扩建工程规模扩建后变电站规模工程主变及出线原有主变2×180MVA,220kV出线3回,110kV出线10回本期不新增主变2×180MVA,220kV出线3回,110kV出线10回出线间隔220kV出线间隔3个,110kV出线间隔10个新增220kV出线间隔1个220kV出线间隔4个,110kV出线间隔10个用设施变电站前期已按终期规模建成了全站的场地、道路、供水、排水等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目前均运行正常本期不新增,依托原有设施变电站前期已经按终期规模建成了全站的场地、道路、供水、排水等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适时清掏、不外排本期不新增本期不新增固废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期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由站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运至当地垃圾转运点本期扩建依托原有的生活垃圾收集装置收集;本期扩建不更换蓄电池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铅蓄电池使用寿命结束后,更换下来的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仓库,本期铅蓄电池铅蓄电池使用寿命结束后,更换下来的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仓库,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扩建不更换蓄电池事故排油系统已建2座有效容积分别为60m3与15m3的事故油池通过管道串联(总有效容积75m3)依托原有事故油池,本期不新增2座有效容积分别为60m3与15m3的事故油池通过管道串联(总有效容积75m3)项目占地及总平面布置1.项目占地油江220kV变电站围墙内占地面积为20960m2,本次扩建工程均在围墙内预留场地进行,不新征占地。2.总平面布置油江220kV变电站为户外式变电站,变电站站区西侧布置220kV配电装置,东侧布置110kV配电装置,主变压器位于站区中央,电容器组位于站区南侧;主控楼与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位于站区北侧,事故油池位于主控楼南侧,大门位于变电站东侧,进站道路从变电站东侧引接。本期扩建间隔位于220kV配电装置区自北向南第二个备用间隔。变电站总平面布置示意图见图4-8。图4-8油江变电站总平面布置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投资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及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通过对本工程的现场勘查和调查了解,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得以全面落实,本工程实际投资4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724万元、占总投资的3.56%,环保投资落实良好,项目的环保投资详见表4-2。表4-2环保投资明细表单位:万元序号主要环保措施环评概算实际投资1固体废物处置1.00.82扬尘治理0.50.83废水治理0.51.24环境影响评价费7.27.25环保验收、环境监测8.246.7246环保投资合计17.4416.7247工程总投资470.0470.08环保投资占比3.71%3.56%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2#主变主控事故通信楼电容器油池电容器10kV配电装置室110kV配电装置区大门已建工程建设项目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经现场踏勘并查阅有关项目设计、施工、竣工资料和相关协议等,并对比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本工程建设规模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动,与重大变动清单内容分析见表4-3。表4-3本工程重大变动清单内容分析一览表序号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评阶段验收阶段变动情况1电压等级升高。220kV220kV未变动2主变压器、换流变压器、高压电抗器等主要设备总数量增加超过原数量的30%。不涉及未变动3输电线路路径长度增加超过原路径长度的30%。不涉及未变动4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串补站站址位移超过500m。不涉及未变动5输电线路横向位移超出500m的累计长度超过原路径长度的30%。不涉及未变动6因输变电工程路径、站址等发生变化,导致进入新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不涉及未变动7因输变电工程路径、站址等发生变化,导致新增的电磁和声环境保护目标超过原数量的30%。1处1处未变动8变电站由户内布置变为户外布置。不涉及未变动9输电线路由地下电缆改为架空线路。不涉及未变动10输电线路同塔多回架设改为多条线路架设累计长度超过原路径长度的30%。不涉及未变动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环办辐射〔2016〕84号)文中的有关规定,结合上表所述,本工程未发生变动。表5环境影响评价回顾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环境影响预测及结论(生态、电磁、声、水、固体废物等):《荆州公安油江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夹竹园光伏22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2025年6月30日取得了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批复文号:荆环审文〔2025〕39号)。本调查表中环评回顾内容以摘录报告为主。1.电磁环境(1)电磁环境质量现状油江220kV变电站厂界四周工频电场强度监测为15.67~713.15V/m、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为0.038~0.874μT,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100μT的控制限值要求。评价范围内四周代表性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工频电场强度监测为284.25V/m、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为0.269μT,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100μT的控制限值要求。(2)电磁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价本工程选用油江变电站自身现状间隔作为类比对象。根据类比可行性分析结果可知,已建出线间隔处的电磁环境水平能够反映本工程间隔扩建后的电磁环境水平;由上述类比监测结果及分析可知,本工程运行工况及达到额定负荷下已建成出线间隔处的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远小于4000V/m、100μT的控制限值。因此可以预测,本工程投运后变电站拟扩建间隔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能够满足相应控制限值要求。由于本工程油江变电站建设前后的差异仅220kV出线间隔数量增加1个,对变电站厂界的影响主要位于本期拟扩建间隔位置,因此,其他厂界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电磁水平基本能维持原状,根据前期工程监测结果及分析可知,变电站其他厂界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运行工况及达到额定负荷下电磁环境能够满足4000V/m、100μT的控制限值要求,因此,可以预测本工程投运后变电站其他厂界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也能够满足相应控制限值要求。2.声环境(1)声环境质量现状油江220kV变电站四周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修约后范围为44~47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修约后范围为41~4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变电站评价范围内四周代表性声环境保护目标昼间噪声监测值修约后为44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修约后为43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2)声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价施工期:变电站施工时设有围墙,施工活动对场界噪声贡献值可降低15dB(A),施工活动对场界噪声贡献值为65dB(A),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昼间70dB(A)排放限值的要求,但夜间不能满足55dB(A)排放限值的要求。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施工作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第一批)》、《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2024年版)》,应当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本工程施工期对项目周围的声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可逆的,随着施工的结束,其对环境的影响也随之消失,由此本工程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的影响较小。运行期:油江220kV变电站本期仅扩建间隔,不增加主变压器、电抗器等主要声源设备,进出线间隔在运行期不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因此,本期扩建不会对变电站噪声水平产生明显影响。由油江220kV变电站现状噪声监测结果可知,油江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评价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因此可以预测,本期间隔扩建工程完成后变电站厂界及声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噪声仍能够维持原有水平,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3.水环境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经简易沉砂池进行澄清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抑制扬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原有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运行期:本期扩建工程不增加运行和检修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量。站内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原有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不会对变电站附近水环境产生影响。4.固体废物施工期:施工废物料及包装材料等建筑垃圾,定点分类收集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分类投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施工过程中的生活垃圾利用变电站前期工程已建的垃圾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处理。由此,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运行期:变电站前期已设有垃圾桶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本期间隔扩建工程不新增运行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量,生活垃圾依托已有设施进行收集、处理。站内蓄电池更换或退役后应由供电公司统一暂存于危废暂存库中,最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本期间隔扩建工程均沿用原有的蓄电池不进行更换,不新增蓄电池数量。因此不会新增对外环境的影响。5.环境空气施工期:间隔基础工程开挖、回填将破坏原施工作业面的土壤结构,产生局部二次扬尘,可能对周围50m以内的局部地区产生暂时影响,但施工扬尘的影响是短时间的,在施工结束后即可恢复。此外,在建设期间,大件设备及其他设备材料的运输,可能会使所经道路产生扬尘问题,但该扬尘问题只是暂时的和流动的,当建设期结束,此问题亦会消失。对建设过程中及周边道路的施工扬尘采取设备覆盖、洒水降尘等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的建设对附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长期影响。运行期:本工程运营期无废气产生,不会对附近大气环境产生影响。6.生态环境施工期:本工程施工均在围墙内进行,无须新征占地。施工材料的运输利用站外原有的道路,基本不会对站外植被造成破坏。根据动物资源的调查结果表明,变电站周围区域人类生产活动频繁,分布在该区域的野生动物较少。工程施工活动主要集中在变电站内,基本不会影响围墙外野生动物栖息环境,不会对当地的动物产生明显影响。运行期:本工程进入运营期后,变电站运行维护活动均在站内,不影响变电站周边生态环境。7.环境风险油江变电站本期仅扩建出线间隔,不新增主变压器等主要电磁环境影响源,工程内容仅在站内原有场地上装设相应的电气设备等,不会改变站内的主变、母线等主要电气设备,不涉及变压器油等风险物质。8.总结论荆州公安油江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夹竹园光伏220千伏送出工程的建设符合当地生态环境规划,符合当地电网规划。在设计、施工和运营阶段均采取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措施,在严格执行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工程是可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荆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6月30日出具了关于《荆州公安油江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夹竹园光伏22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荆环审文〔2025〕39号),本工程的环保要求主要内容如下:一、工程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工程投资为4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7.44万元。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油江220kV变电站扩建220千伏出线间隔1个,建设相应系统二次、通信工程。二、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限值之内,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述内容进行建设。三、你公司在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同时须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变电站运营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需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二)变电站运营期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同时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三)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确保主变压器事故状态下的含油废水进入事故油池,防止变压器油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站内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运行期产生的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转运、处置。(六)做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和恢复。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标排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表6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措施落实照片见图6-1)1.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保措施要求落实情况调查工程已采取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落实情况见表6-1。表6-1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保护设施、措施落实情况表阶段影响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要求的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相关要求未落实的原因前期生态影响本期扩建在变电站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环保措施已落实。本项目利用变电站前期规划用地进行建设,未新增用地和生态扰动。污染影响电磁环境优化变电站总平面布置,确保变电站周边电磁排放符合GB8702中相关限值要求。环保措施已落实。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变电站周边电磁排放符合4000V/m和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声环境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变电站噪声排放符合GB12348中相关限值要求,变电站周边环境噪声执行GB3096中相关限值要求。环保措施已落实。根据验收调查结果,本期不新增声排放设备。施工期生态影响(1)土地占用保护措施本工程施工均在站内进行,不设施工营地,不新增占地。建议业主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施工范围。(2)植被保护措施①变电站施工应在站区范围内进行,文明施工,集中堆放材料,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②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及时清理残留在原场地的混凝土、土石方,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地面硬化、绿化或碎石铺设措施。(3)动物保护措施①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环保措施已落实。(1)土地占用保护措施根据施工监理资料,本工程不新增征地,建设单位已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变电站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变电站范围内,未出现越线施工的情况。(2)植被保护措施①调查结果显示,工程已严格限定施工区域,并将施工材料集中堆放在站内指定位置。②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迅速进行了清理工作,清理了站区内的建筑垃圾,并在配电装置区及电容器附近区域铺设了碎石。(3)动物保护措施①在施工初期,建设单位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环保宣传培训。②根据调查,施工期间采用了低噪声机械设备等措施,变电站周边声阶段影响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要求的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相关要求未落实的原因施工期生态影响②采用低噪声的机械等施工设备等措施,减少施工活动噪声对野生动物的驱赶效应。③利用原有道路作为施工道路。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已降至最低。③本工程无需新建施工道路,施工期间利用站内外原有的道路。污染影响噪声①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②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集中在变电站围墙内进行,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③优化施工方案,依法限制夜间施工噪声影响,产生高噪声影响的施工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合理安排工期。④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以减少施工车辆行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已落实。①经调查,施工和调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了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经咨询建设单位,施工期间未出现关于项目环保方面的投诉。②经调查,工程已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本项目不涉及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③经调查,工程未在夜间施工。施工期间已尽量使用低噪声设备。④经调查,工程施工期间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已减缓了车速,未在居民区附近鸣笛。大气环境①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在施工期间应当及时清运,并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③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④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⑤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⑥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空地碎石铺装或者进行绿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环保措施已落实。①经调查,施工和调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了环境管理工作。②经调查,施工建筑垃圾已及时清运;运输过程中施工车辆已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并对施工道路定时洒水和清理。③经调查,进出场地的车辆已减缓了车速,施工运输车辆已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④经调查,施工期间施工车辆进出场地时限制了车速,已对施工作业区及时清理保持清洁。⑤经调查,施工期间未出现焚烧垃圾及包装物的情况。⑥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已及时清理了站区建筑垃圾,对站区配电装置区、电容器附近区域铺装了碎石。固体废物①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生活垃圾应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②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堆存,并收集到现场封闭式垃圾站,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扬尘等),按满足当地相关要求进行妥善处环保措施已落实。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已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料已进行分类,建筑垃圾施工期间已采用篷布苫盖,垃圾已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现场未发现原有垃圾堆阶段影响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要求的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相关要求未落实的原因理。③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放。③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已及时清理了站区建筑垃圾。地表水①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已有的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定期清理不外排。②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③施工期间加强对含油设施(包括车辆和施工设备)的管理,避免油类物质进入附近水体,同时严禁在水体附近冲洗含油器械及车辆。④落实文明施工原则,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开挖作业。环保措施已落实。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原有的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②经调查,变电站施工期间已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已回用于施工场地清洁抑尘。③施工车辆及机械未在工程区域及水体附近冲洗车辆。④经调查,工程未在雨天施工,施工作业在站内进行,且变电站前期已设置围墙无需临时围挡。风险站内原有2座有效容积分别为73.48m3与15m3的事故油池,2座事故油池通过管道串联(总有效容积88.48m3)。环保措施已落实。站内原有事故油池总有效容积不能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接入事故油池的最大单台主变油量的100%排油需要,建议在后续变电站改扩建工程中对事故油池进行改造以满足现行的环保要求,变电站投运以来未发生事故油泄漏。本期仅为间隔扩建工程,不涉及变压器油等风险物质。管理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各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②制定本工程施工中的环境保护计划,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实施的日常管理。③收集、整理、推广和实施工程建设中各项环境保护的先进工作经验和技术。④组织和开展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活动中应遵循的环保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全体员工文明施工的认识。⑤在施工计划中应适当设计设备运输道路,以避免影响当地居民生活,施工中应考虑保护生态,合理组织施工。环保措施已落实。①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组织各参建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标准与制度,保证环保措施的落实。②建设单位已制定施工环境保护计划,并组织各参建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标准与制度,保证环保措施的落实。③建设单位在施工中对以往环保的先进工作经验和技术进行了整理和推广。④施工单位已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环保法规、知识的培训。阶段影响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要求的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相关要求未落实的原因⑥做好施工中各种环境问题的收集、记录、建档和处理工作。⑦监督施工单位,使设计、施工过程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⑤工程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施工期间未出现施工扰民的情况。⑥根据相关施工期资料,建设单位已对各种环境问题进行了收集、记录、建档和处理工作。⑦国网荆州供电公司设有环保管理人员统一负责工程运行中的环保监督管理工作,监督设计、施工过程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生态环境加强对运行维护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增强环保意识。环保措施已落实。施工单位在施工之前已开展环保方面的宣传。污染影响水维护变电站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变电站值守人员与检修人员生活污水经站内已建设的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定期清理不外排。环保措施已落实。变电站运维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适时清掏不外排。声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环保措施已落实。运维人员已定期对变电站进行巡检,油江变电站运行良好。变电站运行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固体废物①变电站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随当地生活垃圾一起处理,不得随意丢弃。②变电站铅酸蓄电池退出运行后不得随意丢弃,应按照《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暂时存放在国网荆州供电公司设置的位于荆州西区110kV变电站内危废暂存库内,最后联系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③在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时,可能有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经收集后回收处理利用,不能回收的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环保措施已落实。①经调查,运维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已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②建设单位拟将退出运行后产生的废铅蓄电池暂存于荆州西区变暂存仓库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③经现场检查,事故油池内未发现浮油;经调查,变电站运行至今未产生事故油。①加强日常定期巡检,定期检查事故油池状态,如有浮油,需及时清理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环保措施已落实。①建设单位已制定包括事故油池的定期巡检计划,并与孝感市光源电阶段影响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要求的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相关要求未落实的原因风险②运维单位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③建设单位应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增强污染事故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42091508)签订了废矿物油委托贮存处置服务协议。若后期产生废变压器油,则交由孝感市光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运输和处置。②变电站已有完善的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制度,并配备有危废管理计划及台账,制订并适时修订事故处理相关环境管理制度。③建设单位已制定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制度。环境管理①制订和实施各项环境管理计划。②建立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监测、生态环境现状数据档案。③掌握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特征,做好记录、建档工作。④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保证治理设施正常运行。⑤协调配合上级环保主管部门所进行的环境调查,生态调查等活动。环保措施已落实。①建设单位在原有工程已制定各项环境管理计划,并已实施。②荆州供电公司设有环保管理人员统一负责工程运行中的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并进行了记录、设立档案管理。经验收监测,工程电磁、噪声监测结果均达标。③工程施工仅站内进行,未对站外生态环境产生影响。④建设单位定期开展污染防治设施巡检,调试运行期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良好。⑤建设单位已配合上级环保主管部门进行过环境调查和生态调查。2.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件要求落实情况调查本工程环评批复中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见表6-2。表6-2荆环审文〔2025〕39号文中环境保护设施、措施落实情况表序号环评批复中要求的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相关要求未落实的原因1变电站运营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需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环保措施已落实。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油江220kV变电站厂界监测点处工频电场强度在64.13~341.8V/m之间,工频磁感应强度在0.149~0.891μT之间,均满足4000V/m、100μT的标准要求;油江220kV变电站典型敏感目标监测点处工频电场强度为763.3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505μT,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的4000V/m及100μT公众曝露限值。2变电站运营期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同时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环保措施已落实。经本次验收现场调查,变电站内主变等设备运行良好,现场监测结果表明,油江变电站四周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在40.2~51.9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38.2~44.6dB(A)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限值;变电站四周代表性声环境保护目标监测点处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2.5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39.3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3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确保主变压器事故状态下的含油废水进入事故油池,防止变压器油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环保措施已落实。经验收现场调查,主变在事故情况下,可能泄漏的变压器油流经储油坑内铺设的鹅卵石层,并经事故排油管进入事故油池,不会产生事故油泄漏。4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站内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环保措施已落实。经调查,变电站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适时清掏,不外排。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运行期产生的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转运、处置。环保措施已落实。油江变蓄电池仍在有效期内,若后期铅蓄电池使用寿命到期后,荆州供电公司将废旧铅酸蓄电池暂存,后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产生废变压器油时,事故油交由有资质单位按照危废处置要求进行处置。6做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和恢复。环保措施已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达到相应要求。扬尘: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进行了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保持清洁。降噪:主变压器已选用低噪声型号,施工设施已选用低噪声施设备和运输工具,施工安排在白天进行并限制车辆鸣笛,施工期未出现相关投诉。固废:固体废物已分类堆放和及时清运,并对施工场地进行了清理恢复,现场未发原有垃圾堆放。7项目建设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标排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环保措施已落实。本工程已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各项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7式投入使用。环保措施已落实。本工程已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各项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变电站东侧变电站西侧变电站南侧变电站北侧生活垃圾收集设施1号事故油池1号事故油池开盖2号事故油池2号事故油池开盖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图6-1本工程环境保护相关照片表7电磁环境、声环境监测电磁环境监测1.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1)监测因子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2)监测频次各监测点位测量一次。2.监测方法及监测布点(1)监测方法工频电场、工频磁场采用《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681-2013)中规定的方法进行。(2)监测布点油江变电站①根据《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681-2013)要求,沿变电站厂界四周布置监测点。每侧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围墙长短布设1-2个监测点。本次在变电站四周厂界围墙外5m处设置8个监测点位(监测点位距离进出线一般大于20m;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均设置2个点位,分别测量距地面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②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经现场调查,本工程验收调查范围内有1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分别测量距敏感目标2m地面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点位布置见表7-1,监测布点图见图7-1。表7-1电磁环境监测点位一览表测点名称监测点位布置一、油江变电站厂界1变电站东侧(偏北)厂界外5m2变电站东侧(偏南)厂界外5m3变电站南侧(偏东)厂界外5m4变电站南侧(偏西)厂界外5m测量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5变电站西侧(偏南)厂界外5m工频磁感应强度6变电站西侧(偏北)厂界外5m7变电站北侧(偏西)厂界外5m8变电站北侧(偏东)厂界外5m二、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公安县夹竹园镇桥岭村三组孟某看护房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建筑物外2m处、距地面1.5m高处某看护房1F平顶油江变110kV油园一回(1)监测单位110kV其他线路武汉春意环境检测有限公司110kV仁油线(2)监测时间及环境条件110kV油特线监测期间天气情况见表7-2。220kv其他线路220kV孱油线线50米图7-1本工程监测点位布置图110kV油弥线3.监测单位、监测时间及监测环境条件表7-2监测期间天气情况表监测时间天气温度(℃)湿度(RH%)2026.5.21(10:40~12:40)昼间多云24~2754~56220kV宁油线4.监测仪器及工况220kV狮油线(1)监测仪器*电磁环境监测点本次监测均按国家现行有效的标准方法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量仪厂界噪声监测点器均通过计量部门校准,所有测量仪器的校准日期均在有效期内,详见表7-电磁环境调查范围3。声环境调查范围表7-3本工程监测仪器一览表仪器设备名称仪器型号仪器编号校准证书编号校准单位校准日期主机探头主机探头工频场强仪NBM550EHP-50FH-0435100WY70550CAL(2026)-(JZ)-(0010)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检测校准实验室2026.03.25(2)监测期间运行工况验收调查期间运行工况见表7-4,验收期间,建设项目油江变电站实际运行电压已达到设计额定电压等级,验收期间变电站运行正常。表7-4监测期间运行工况一览表监测时间名称电压(kV)电流(A)有功(MW)无功(Mvar)2026.5.21昼#1主变234~23564~6721~2213~14昼#2主变234~23567~7022~2314~15昼220kV狮油线234~235129~13352~5305.监测结果分析电磁环境监测结果见表7-5。表7-5工频电磁场监测结果表测点编号测点位置工频电场强度(V/m)工频磁感应强度(μT)一、油江变电站厂界DC1变电站东侧(偏北)厂界外5m216.20.891北距110kV油弥线24m、南距110kV油弥线18mDC2变电站东侧(偏南)厂界外5m167.40.605北距110kV仁油线11m、南距110kV油特线14mDC3变电站南侧(偏东)厂界外5m72.650.428距10kV油522伟星线7mDC4变电站南侧(偏西)厂界外5m64.130.376距10kV楚丰I回线9mDC5变电站西侧(偏南)厂界外5m123.40.740南距220kV孱油线22m,北距220kV宁油线22mDC6变电站西侧(偏北)厂界外5m341.80.544南距220kV宁油线17m,北距220kV狮油线12mDC7变电站北侧(偏西)厂界外5m265.60.239距110kV油DC8变电站北侧(偏东)厂界外5m157.20.149弥线23m110kV双回(油弥、油园一回)线下油江220kV变电站四周厂界监测点处工频电场强度在64.13~341.8V/m之间,工频磁感应强度在0.149~0.891μT之间,均低于4000V/m和100μT的公众变电站西北侧电磁敏感目标监测点处工频电场强度为0.505μT,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本次验收监测期间,油江变电站运行负荷较低,因此需对变电站运行达到验收监测期间油江变电站运行电压已达到设计额定电压等级,主要设备均24-2020)附录C,工频电场强度与运行电压相关。当变电站达到最大负载时,变电站电压变化不大,24-2020)附录D,在线路架设方式、高度、导线型式等其他相关因素确定情况下,工频磁感应强度与主变主变额定负荷为180MVA,验收监测期间主变运行负荷最大为22MW,占额定负荷的12.2%;180MVA,验收监测期间主变运行负荷最大为23MW,占额定负荷的12.78%;本工程变电站厂界监测点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0.891μT。可以预测变电站两台主变压器均达到最大负载时,运行时的总负荷占#1主变和#2主变的总额定负荷比例为45/360=12.5%,运行时工频磁0.891μT,0.891/12.5%=7.128μT,油江变电站工频磁感应强度仍低于8702-2014)中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DC9公安县夹竹园镇桥岭村三组孟某看护房东侧763.30.505注:本变电站四侧厂界均有走线,无断面检测布点条件,因此未设置检测断面。(1)油江变电站厂界监测结果分析曝露控制限值。(2)电磁敏感目标监测结果分析油江220kV763.3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GB8702-2014)要求的4000V/m及100μT公众曝露限值要求。6.达到额定负荷的电磁环境影响分析设计负荷的电磁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正常运行。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故工频电场强度变化不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运行负荷及线路运行电流呈正向关系。本工程变电站#1变电站#2主变额定负荷为场约为《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标准限值。声环境监测1.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1)监测因子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2)监测频次噪声:昼夜各监测一次。2.监测方法及监测布点(1)监测方法《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监测布点①变电站厂界根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在变电站厂界四侧围墙外1m布点,本期在变电站东侧、南侧、西侧与北侧厂界各设置2个测点,分别测量昼、夜间噪声值。②声环境保护目标变电站验收调查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1处,测点情况见表7-6,监测布点图见图7-1。表7-6声环境监测布点一览表序号测点名称监测点位布置一、油江变电站厂界1变电站东侧(偏北)厂界外1m距地面1.2m。2变电站东侧(偏南)厂界外1m3变电站南侧(偏东)厂界外1m4变电站南侧(偏西)厂界外1m5变电站西侧(偏南)厂界外1m围墙上方0.5m。6变电站西侧(偏北)厂界外1m7变电站北侧(偏西)厂界外1m8变电站北侧(偏东)厂界外1m二、声环境保护目标9公安县夹竹园镇桥岭村三组孟某看护房东侧距地面1.2m高处。3.监测单位、监测时间及监测环境条件(1)监测单位武汉春意环境检测有限公司(2)监测时间及环境条件监测期间天气情况见表7-7。表7-7监测期间天气情况表监测时间天气温度(℃)湿度(RH%)风速(m/s)2026.5.21(10:40~12:40,22:00~22:50)昼间多云24~2754~561.3~1.5夜间多云21~22/0.9~1.14.监测仪器及工况(1)监测仪器本次监测均按国家现行有效的标准方法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量仪器均通过计量部门检定,所有测量仪器检定日期均在有效期内,见表7-8。表7-8本工程噪声监测仪器一览表仪器设备名称仪器型号及编号检定证书编号检定单位检定日期多功能声级计AWA6228+/10335951XZJS-20260550824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2026.05.13声校准器AWA6021A/1029393XZJS-20260551037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2026.05.15(2)监测期间运行工况工程验收监测期间运行工况同电磁环境监测,具体见表7-4。5.监测结果分析声环境监测结果见表7-9。表7-9声环境监测结果表测点编号测点位置等效连续A声级(Leq,dB(A))监测结果标准值昼间夜间昼间夜间一、油江变电站厂界ZS1变电站东侧(偏北)厂界外1m48.643.16050ZS2变电站东侧(偏南)厂界外1m51.944.66050ZS3变电站南侧(偏东)厂界外1m48.042.76050ZS4变电站南侧(偏西)厂界外1m41.238.86050ZS5变电站西侧(偏南)厂界外1m42.939.26050ZS6变电站西侧(偏北)厂界外1m40.238.36050ZS7变电站北侧(偏西)厂界外1m42.839.36050ZS8变电站北侧(偏东)厂界外1m48.242.26050二、声环境保护目标ZS9公安县夹竹园镇桥岭村三组孟某看护房东侧42.539.360注: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6.1对于只需判断噪声排放源是否达标的情况,若噪声测量值低于相应噪声排放标准的限值,可以不进行背景噪声的测量及修正,注明后可直接评价为达标。本次油江220kV变电站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未进行修正。在验收工况监测条件下,油江变电站四周厂界监测点处昼间噪声监测值在40.2dB(A)~51.9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38.3dB(A)~44.6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限值;油江变电站四周代表性声环境保护目标监测点处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2.5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39.3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油江变电站厂界测点ZS1、ZS2、ZS3、ZS8受斗闸线车辆噪声影响明显,监测值较大。表8环境影响调查施工期生态影响根据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调研工作,本工程验收调查范围内不涉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中规定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生态保护红线等法定生态保护区域,不涉及重要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迁徙鸟类的重要繁殖地、停歇地、越冬地以及野生动物迁徙通道等重要生境。本工程不新征占地,施工仅在变电站围墙内进行,施工过程中仅对设备进行了安装,施工结束后已对破坏的站内硬化地面进行了平整并铺设碎石地坪,少量建筑垃圾已及时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不会对变电站周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污染影响(1)声环境影响调查施工噪声主要是施工期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以及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有一定的影响。经查阅施工资料,施工作业仅在变电站围墙进行,施工单位加强了施工期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了施工工序和施工时间,施工仅在白天进行,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减少了高噪声机械设备的同时使用,施工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时采取了减速和控制鸣笛的措施,工程施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未发生施工噪声扰民现象。(2)水环境影响调查施工废污水主要是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生产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本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适时清运不外排。对于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的生产废水,施工单位设置了简易的沉砂池,施工废水经简易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清洁抑尘。根据监理及施工相关资料和现场调查,施工单位合理规划了施工期,避开了雨季施工,施工期间严格控制了工程施工范围,工程未对变电站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3)固废环境影响调查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间隔基础开挖产生的施工弃土弃渣、建筑废弃材料和包装材料等。根据监理及施工相关资料和现场调查,变电站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已清运出项目场地,运往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工程施工过程中生活垃圾已由施工人员带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后统一清运处理;施工期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就近回填于施工区域,并完成场平和迹地恢复。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和处置,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4)大气环境影响调查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场地清理、基础开挖、回填以及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运行产生的扬尘。根据监理及施工相关资料和现场调查,施工单位对进出施工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采用了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道路和施工现场定时清洁和及时清运;施工人员在材料运输和使用时,做到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等要求。通过走访调查,在施工期间未发生施工扬尘扰民现象。(5)环境风险调查本项目仅为间隔扩建工程,不涉及变压器油等风险物质。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生态影响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清理了施工现场,并根据原占地类型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了土地平整并铺设碎石地坪。污染影响(1)电磁环境影响调查油江220kV变电站厂界监测点处工频电场强度在64.13~341.8V/mV/m之间,工频磁感应强度在0.149~0.891μT之间,均满足4000V/m、100μT的标准要求;油江220kV变电站西北侧电磁敏感目标监测点处工频电场强度为763.3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505μT,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的4000V/m及100μT公众曝露限值。(2)声环境影响调查在验收工况监测条件下,油江变电站扩建后四周厂界监测点处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0.2~51.9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为38.3~44.6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限值;油江变电站四周代表性声环境保护目标监测点处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2.5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39.3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3)水环境影响调查油江220kV变电站为无人值守站,运维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集中由站内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适时清掏、不外排。本次扩建不增加运维人员,不增加生活污水产生量。(4)一般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调查油江220kV变电站为无人值守站,运行期间运维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次扩建不增加运维人员,不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5)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调查本项目运行期涉及到的危险废物主要是铅蓄电池及废变压器油。经调查,变电站内原有蓄电池组尚在有效期内,后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暂存于荆州供电公司西区变的危废暂存库中,并及时联系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据调查,西区变设置了一座面积为40m2、暂存容量为6组(624块)的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的废旧蓄电池暂存仓库。废旧蓄电池经过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理。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荆州供电公司已与孝感市光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42091508)签订了废变压器油委托处置服务协议。在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情况下,可能泄漏的事故油将交由孝感市光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危废处置要求进行处置。变电站投运以来未发生主变漏油事故,未产生废变压器油。(6)环境风险调查根据现场调查,油江220kV变电站站内原有#1主变油重73.4t,体积约为82.0m3,#2主变油重61t,体积约68.16m3,本期不新增。变电站原有2座有效容积分别为60m3与15m3的事故油池,2座事故油池通过管道串联(总有效容积75m3),经调查自变电站投运以来未发生事故油泄漏。本期仅为间隔扩建工程,不涉及变压器油等风险物质。事故油池内设置有虹吸管,当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变压器油和含油废水进入集油坑,由管道排入事故油池中。变压器油以及含油废水均统一回收利用,少量不能回收利用的含油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站内事故油池设置有油水分离装置(虹吸管),且开盖后表面均未见浮油,事故油池运行状况良好。根据调查,运维单位将定期对事故油池进行运维管理。每年雨季对事故油池进行巡检,并视积水情况,及时进行清理和抽排,确保事故油池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调查结果表明,本工程已采取适当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工程运行过程中的环境风险可得到有效控制,工程投运以来未发生主变漏油事故,环境风险可控。表9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环境管理机构设置建设单位和负责运行的单位在管理机构内均配备了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1.施工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组织各参建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标准与制度,保证环保措施的落实。环境管理机构人员对施工活动进行全过程环境监督,通过严格检查确保施工中的每一道工序满足环保要求,使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得到全面落实。2.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为了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荆州供电公司设有环保管理人员统一负责工程运行中的环保管理工作,从管理上保证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环境监测计划落实情况及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1.环境监测计划落实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工程调试运行后按要求进行监测,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监测资质的单位负责对噪声、电磁环境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工程的环境状况,监测频次为工程调试运行后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一次,其后适时进行监测。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已委托武汉春意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项目的噪声、电磁环境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环境监测计划得到落实,见表9-1。表9-1运行期监测计划落实情况表项目内容落实情况油江变电站厂界四周围墙外5m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建筑物外2m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681-12013)已落实工程调试运行后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一次,其后和时间不定期进行监测。序号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点位布设监测指标监测方法监测频次2噪声点位布设油江变电站四周厂界外1m处已落实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制定了调查结果表明,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审批手续齐全,环境保护相关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建筑物外1m处监测因子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监测方法《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监测频次和时间工程调试运行后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一次,其后不定期进行监测。环境管理状况分析1.项目立项阶段环境管理经现场调查和查阅资料,本工程在可研阶段按规定编制了环保篇章,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由此可知,本工程在立项阶段的环境管理状况良好。2.项目实施阶段环境管理经现场调查和查阅资料,在施工准备阶段建设单位明确了环保要求,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包括了环境保护相关条款,并制定了文明施工等一系列环保相关制度,设置了专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设置了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时对环保档案进行管理。由此可知,本工程在实施阶段的环境管理状况良好。3.项目运行阶段环境管理环境保护设施调试阶段,建设单位及时委托了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单位,组织落实环境监测计划;运检单位已设置了专门的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和组织机构,对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的环保设施维护建立了相应环境管理制度、规章。由此可知,本工程在运行阶段的环境管理状况良好。4.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在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本预案内容全面,包含了应急预案体系、突发环境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应急指挥机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报告、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及预案管理等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以指导建设单位在事故突发状况下正确、高效、快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建设单位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各种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表10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论及建议B调查结论1.验收项目概况荆州公安油江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夹竹园光伏220千伏送出工程位于荆州市公安县夹竹园镇,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期扩建220千伏出线间隔1个,建设相应系统二次、通信工程。工程于2025年12月25日开工建设,于2026年4月22日建成并调试运行。工程总投资为470.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16.724万元、占比3.56%。2.项目变动情况通过逐条核实《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辐射〔2016〕84号)中的“重大变动清单”,本工程的建设未发生清单中任意一项情形,本工程未发生重大变动。3.环保措施落实情况验收工程建设前期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行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到位。建设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完善。4.环境影响调查结论(1)生态环境影响调查本工程不新征占地,施工仅在变电站围墙内进行,施工结束后已对破坏的站内硬化地面进行了平整铺设碎石地坪,少量建筑垃圾已及时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未对变电站周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2)电磁环境影响调查工程各监测点位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低于4000V/m、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3)声环境影响调查施工期:调查结果表明,扩建工程仅在变电站围墙内进行,通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减少了高噪声机械设备的同时使用等降噪措施后,施工噪声对外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运行期: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油江变电站四周厂界监测点处昼、夜间声环境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限值,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4)水环境影响调查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原有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适时清掏、不外排。对于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的生产废水,施工单位设置了简易的沉砂池,施工废水经简易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清洁抑尘,工程施工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运行期:油江220kV变电站为无人值守站,扩建不增加运维人员,不增加生活污水产生量。变电站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运维站内建有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适时清掏、不外排。(5)大气环境影响调查施工过程中已对开挖的土石方采用苫布进行临时遮盖,并采取了定期清洁和及时清运等措施,在施工期间未发现施工扬尘扰民现象。(6)固体废物影响调查施工期:工程施工过程中生活垃圾及施工废料等均已由施工人员带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后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已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消纳点,施工期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已就近回填于施工区域,并完成场平和迹地恢复。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和处置,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运行期:油江220kV变电站为无人值守站,扩建不增加运维人员,不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运行期间运维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调查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环境监测计划得到落实,管理规章制度较完善,满足环保管理要求。经调查,工程自建设以来未接到公众关于相关环保问题的反映。5.验收调查结论荆州公安油江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夹竹园光伏220千伏送出荆州公安油江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夹竹园光伏220千伏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6年6月26日,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荆州供电公司组织召开了荆州公安油江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夹竹园光伏220千伏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国网荆州供电公司建设部、国网荆州供电公司项目管理中心、荆州市荆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湖北荆力工程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湖北鄂电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验收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3名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会上建设单位汇报了工程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验收调查单位汇报了验收调查情况,验收组查阅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材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荆州公安油江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夹竹园光伏220千伏送出工程位于荆州市公安县,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扩建220千伏出线间隔1个,建设相应系统二次、通信工程。工程于2025年12月25日开工建设,于2026年4月22日建成并调试运行。工程总投资为27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16.724万元、占比3.56%。二、工程变动情况本工程在工程性质、电压等级、建设地点、生产工艺等方面与环评阶段一致。三、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本工程在设计、施工过程中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验收监测结果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限值要求。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情况本工程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均运行正常。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1.生态影响工程调查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工程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现场调查,工程建设落实了必要的生态恢复措施,现场调查未发现有明显的水土流失现象,工程建设未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明显影响。2.电磁环境影响在验收监测运行工况及环境条件下,工程各监测点位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能满足4000V/m、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3.声环境影响施工期:调查结果表明,车辆进出施工场地控制车速和鸣笛,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贡献值很小,施工期间未发生施工噪声扰民现象。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在验收监测时的运行工况及环境条件下,油江变电站四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0.2dB(A)~51.9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38.3dB(A)~44.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限值;油江变电站四周代表性声环境保护目标监测点处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2.5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39.3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4.水环境影响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废水通过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站内作业面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原有的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运维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集中由站内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适时清掏、不外排。本次扩建不增加运维人员,不增加生活污水产生量。5.固体废弃物影响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已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建筑垃圾施工废料已进行分类,建筑垃圾施工期间已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施工期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就近回填于施工区域,并完成场平和迹地恢复。现场未发现有垃圾堆放。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运行期间运维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次扩建不增加运维人员,不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6.危险废物影响铅蓄电池:经调查,站内原有蓄电池组尚在有效期内,后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暂存于荆州供电公司西区变的危废暂存库中,并及时联系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矿物油:在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情况下,可能泄漏的事故油将交由孝感市光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危废处置要求进行处置。变电站投运以来未发生主变漏油事故,未产生废变压器油。7.环境风险油江220kV变电站站内原有#1主变油重73.4t,体积约为82.0m3,#2主变油重61t,体积约68.15m3,本期不新增。变电站原有2座有效容积分别为60m3与15m3的事故油池,2座事故油池通过管道串联(总有效容积88.48m3),经调查自变电站投运以来未发生事故油泄漏。本期仅为间隔扩建工程,不涉及变压器油等风险物质。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核准到运行生产阶段,工程建设认真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环境监测计划得到落实,满足环保管理要求。六、验收结论荆州公安油江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夹竹园光伏220千伏送出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落实了“三同时”制度及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监测结果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限值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规定,同意该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附件:荆州公安油江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夹竹园光伏220千伏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成员名单2026年6月26日赤卫22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砚盘山变电站220千伏#2主变扩建工程、油江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竹阳夹竹园光伏项目220kV送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组成员名单分工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签名备注组长李凌国网荆州供电公司建设部主任建设单位组员刘远凯国网荆州供电公司建设部高工朱江平国网荆州供电公司发展部高工周伟民国网荆州供电公司项目管理中心项目经理杨红星国网荆州供电公司项目管理中心项目经理刘建华湖北省核与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高工特邀专家廖世凯国网孝感供电公司高工杨春玲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高工周镇湖北省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设计单位余胜武汉供电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设计单位郭志荆州市荆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设计单位余为杰湖北荆力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总包分公司项目总工施工单位项亮湖北荆力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总包分公司项目经理施工单位谢雄湖北荆力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总包分公司项目经理施工单位宋威湖北环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监理单位聂福明湖北鄂电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吴浩中国电力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环评编制单位杨勇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项目经理环保验收单位程子华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环保管家单位2026年6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