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招标采购公告(2026)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安宁市烟花爆竹仓储物流配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安宁市烟花爆竹仓储物流配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联系方式:
:
ansthjjxzsp@163.com
电话:(
0871
)
68782165
,
68697246
地址:安宁市草铺街道麒腾路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
11
号
邮编:
650300
序号
文件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受理时间
1
安宁市烟花爆竹仓储物流配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安宁市八街街道摩所营村委会老头箐水坝西南
446
米处
安宁祥晟贸易有限公司
云南水工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026
年
7
月
7
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安宁市烟花爆竹仓储物流配送项目(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送审稿)项目名称:安宁市烟花爆竹仓储物流配送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安宁祥晟贸易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6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项目区现状全貌2026.05.202026.05.20仓库区现状2026.05.20值班区现状2026.05.20进场道路现状2026.052020项目区北侧2坝塘项目区东南侧种植户项目区西侧种植户项目区西北侧种植户项目区西南侧种植户工程师现场照片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9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5六、结论...67附表..68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68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3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4项目区水系图附图5项目分区防渗图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附件3营业执照附件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5项目与安宁市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套合的情况说明附件6仓库外围土地租赁合同附件7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宁市烟花爆竹仓储物流配送项目选址意见的复函附件8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安宁市烟花爆竹仓储物流配送项目选址意见的回复附件9专家选址意见附件10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查询结果附件11烟花爆竹含药量及成分表附件12生活污水清理服务合同附件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合同附件14进度表及审核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安宁市烟花爆竹仓储物流配送项目项目代码2602-530181-04-01-791395建设单位联系人邱*联系方式1581******17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八街街道摩所营村委会老头箐水坝西南446米处地理坐标(102度20分29.201秒,24度44分56.09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其他危险品仓储(G5949)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三、装卸搬运与仓储59149、危险品仓储594(不含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其他(含有毒、有害、危险品的仓储;含液化天然气库)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978.87环保投资(万元)36.825环保投资占比(%)3.76施工工期9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回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5811.07m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专项评价设置原则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进行设置。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类比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评价大气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500m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项目周围500m范围内不存在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本项目排放废气也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否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不属于新增工业废水直排项目,也不属于新增废水直接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云南林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清运(清运协议见附件12),不外排。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风险物质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向河道取水。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根据专项评价设置原则可知,本项目不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烟花爆竹仓储项目,项目只进行烟花爆竹存储,不进行生产活动,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本项目已经取得了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602-530181-04-01-791395。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2、项目与《昆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的符合性分析2024年11月12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主要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项目与昆明市生态环境管控总体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1-2。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公共服务查询平台查询结果,项目位于安宁市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编号:ZH53018120002),查询结果详见附件10,项目与安宁市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1-3。表1-2项目与昆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符合性分析表管控领域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根据《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进行空间管控。2.牛栏江流域内,严格按照《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相关要求对水环境进行分区管控。3.滇池流域内,严格按照《云南省滇池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划定方案相关要求进行分区管控。4.阳宗海流域内,严格按照《云南省阳宗海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划定方案》相关要求进行分区管控。1.根据《安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安宁市烟花爆竹仓储物流配送项目与安宁市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套台的情况说明》,该项目用地不涉及安宁市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安宁市永久基本农田,仓库用地(4891.07平方米)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2.本项目不在牛栏江流域。3.本项目不在滇池流域内。4.本项目不在阳宗海流域内。符合污染物排1.到2025年,昆明市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1、项目区所在流域鸣矣河好于I类水体比例应达到81.5%;45个省的水环境质量现状能够达符合3放管控放管控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应达到到规划水质目标Ⅳ类水要80%,劣V类水体全面消除,县级及以上集求。本项目为烟花爆竹仓储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滇池项目,施工期废水经收集沉草海水质稳定达到IV类、外海水质达到IV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类(COD≤40mgL),阳宗海水质稳定达到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II类水标准,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集后委托云南林宇环境工地水质达标率100%。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程有限公司进行清运,不外减排量10243t,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1009t。排。运营期废水主要为人员2.到2025年,昆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比例应达到99.1%,城市细颗粒物(PM.s)平均浓度应达到24ugm;氮氧化物重点工限公司进行清运,不外排。程减排量2237t,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2、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排量1684t。3.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改造。持续开展燃煤锅炉整治,推进每小时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尾气65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燃气等,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锅炉推行低氮燃烧,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对周围环境空气环境影响于50毫克/立方米。重点涉气排放企业逐步较小且其影响将随着施工取消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无法取消的,安结束而消失。运营期无生产装在线监管系统。4.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VOCs全过尾气及运输扬尘、厨房产生程控制体系,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5.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2025年底前综路及时清扫,定期洒水降合利用率达90%以上。6.滇池流域:2025年底前,完成流域内城镇集后排放,对环境影响小。雨污分流改造,城镇污水收集率达95%以3、本项目使用的能源为电上,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75%以上,能,不涉及燃煤锅炉、燃气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城市生活锅炉。垃圾处理率达97%以上,实现农村生活垃圾4.本项目无VOCs产生。分类投放、统一运输、集中处理。7.阳宗海流域: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2025年底前农作物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6.本项目不在滇池流域内。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农膜回收7.本项目不在阳宗海流域利用率达85%以上。2025年底前,完成流域内。内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城镇污水收集率达8.本项目不产生磷石膏。9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75%9.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城建筑垃圾、土石方、生活垃镇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7%以上,实现农村生圾,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活垃圾分类投放、统一运输、集中处理。8.督促指导磷石膏产生企业配套建设(或委固体废物为过期、残损的烟托建设)相应能力的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设花爆竹、生活垃圾、化粪池施,采用水洗、焙烧、浮选、中和等技术对污泥,过期、残损的烟花爆磷石膏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在2025年新竹收集后封存在仓库内危产生磷石膏实现100%无害化处理,从根本险废物贮存间,定期交由公上降低磷石膏污染隐患。无害化处理后暂时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收不能利用的磷石膏,应当按生态环境、应急集后送至摩所营村镇垃圾管理要求依法依规安全环保分类存放。9.推动昆明市磷石膏综合利用率2023年达置,化粪池污泥委托云南林到52%,2024年达到64%,2025年确保达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到73%,力争达到75%;到2025年底,中清运,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心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委托云南林宇环境工程有符合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施废气产生,主要为车辆运输的油烟。通过对车辆进场道尘,厨房油烟设置油烟机收5.本项目不产生农业废弃物。外排。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收集点与村镇垃圾一起处县不外排,处置率100%。环境风险防控1.加大放射性物质、电磁辐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尾矿库渣场、危险化学品、重金属等风险要素防控力度,全过程监控风险要素产生、使用、储存、运输、处理处置,实现智能化预警与报警,有效降低各类环境风险。2.针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等新污染物,制定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开展新污染物筛查与评估,建立清单,开展化学物质生产使用信息调查,实施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3.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加强源头预防、过程管控、末端治理;建设环境应急技术库和物资库,推动各地更新扩充应急物资和防护装备,提升环境应急指挥信息化水平,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4.开展“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加强农村水源水质监测。5.以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为重点,台理布设生产设施,强化应急导流槽、事故调蓄池、雨污总排口应急闸坝等事故排水收集截留设施,以及传输泵、配套管线、应急发电等事故水输送设施等建设,合理设置消防事故水池和雨水监测池。6.严格新(改、扩)建尾矿库环境准入,健全尾矿库环境监管清单,加强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严格落实《云南省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1.本项目储存的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设计按规范建设仓库,配套建设270m消防水池和容积不小于280m消防废水事故池。2.本项目不产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等新污染物。3.本次环评提出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送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进行备案,并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库。4.本项目不涉及。5.本项目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区内设置有270m消防水池和容积不小于280m消防废水事故池以及应急导流槽。收集后的消防废水应尽快采用罐车运送至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6.本项目涉及尾矿库。符合资源开发利用效率1.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与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起步期相协同的水安全保障体系。2.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用水效活用水,无生产用水,生活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用水来源于周边果园已建强,新时代节水型社会基本建成。全市用水的生活用水水池,水源引自总量控制在35.48亿m以内,万元GDP用顾目区西北侧山间溪流。消水量较2020年下降10%,万元工业增加值防用水主要取自项目区附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0%,农田灌溉水有近坝塘,主要在发生火灾时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30(立方米/万元)。4.2025年底前,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较2020年下降14%,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5.单位GDP能源消耗累计下降23.6%,不低本项目日常用水主要为生使用。水资源用量较少。本项目使用的能源主要为电能,无生产用电,主要为生活用电。符台5于省级下达目标。6.对照国家有关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实施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等17个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加快提升重点行业、企业能效水平。7.加强节能监察和探索用能预算管理,实施电机、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三年行动,推广先进节能技术。8.到2025年,钢铁行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9.加快推进有色、化工、印染、烟草等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10.到2025年,全市新建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绿色低碳等级达到4A以上,电源使用效率(PUE)达到1.3以下,逐步组织电源使用效率超过1.5的数据中心进行节能降碳改造。11.“十四五”期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4.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2%。12.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提升工程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Z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13.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7%。14.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0%以上,完成省级下达目标。1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23%,不低于省级下达目标。16.严把新上项目的碳排放关,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推动新建“两高一低”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17.以六大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全面梳理形成拟建、在建、存量“两高一低”项目清单,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加强“两高一低”项目全过程监管,严肃查处不符合政策要求、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超标用能排污的“两高一低”项目。18.加快淘汰落后和低端低效产能退出。19.指导金融机构加强“两高一低”项目贷前审核。表1-3项目与安宁市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表类别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安宁市空间布局约束1.原则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格限制大规模开发建设活动。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1.本项目主要建设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和值班室,占地面积5811.07m,其中仓符合6农业衣村面源污染重点管控单元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地发展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产业。2.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严禁过度放牧、无序采矿、毁林开荒、开垦草甸。3.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4.畜禽养殖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规定,对草原实行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制度,禁止过度放牧。库占地4891.07m,已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位于城镇开发范围内。不属于大规模开发建设活动。2.本项目不涉及。3.本项目不涉及。4.本项目不涉及污染物排放管控大气执行二级空气质量标准。近期水质目标为Ⅳ类,远期为类。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符台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区所在流域的水环境质量能够达到规划水质目标VV类水要求。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主要为车辆运输尾气及运输扬尘、厨房产生的油烟,采取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废水主要为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云南林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清运,不外排。符合环境风险防控严格管控类农用地,禁止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本项目为烟花爆竹仓储项目,用地类型主要为林地、园地、交通运输用地、祼地,不涉及种植农作物,不涉及使用农药。符合综上,项目建设与《昆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相符。3、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1月19日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本项目与之相关符合性分析见表1-4。表1-4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表序号内容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11禁止建设不符台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为烟花爆竹仓储,不属于码头或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为烟花爆竹仓储,不属于码头或过长江通道项目。符台符台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河道范围等,不涉及条款禁止行为。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用地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用地不涉及长江流域河湖岸线、《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保护区和保留区、《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符合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符合78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涉及捕捞本项目为烟花爆竹仓储,不属于化工、尾矿库、冶炼渣库及磷石膏库。符合符合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烟花爆竹仓储,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为仓储业,不属于石化、煤化工项目。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产能过剩行业、高污染高排放项目。符合综上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的相关要求。4、项目与《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与《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5。表1-5项目与《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本项目符合性1、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不符合《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等全国港口规划和《昭通市港口码头岸线规划(金沙江段2019年-2035年)》、《景洪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等州(市)级以上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左列禁止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建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旅游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建设任何生产设施,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符合符合3、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以及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会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风景名胜区。符合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符合5、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的土地: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内挖沙、采矿,以及建设度假村、高尔夫球场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等保护区域。符合6、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金沙江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金沙江干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7、禁止在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建设除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投资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批复同意以外的过江基础设施项目;禁止未经许可在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九大高原湖泊流域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符合8、禁止在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水生生物保护区和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开展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符合9、禁止在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和九大高原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金沙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长江一级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涉及左列区域禁止建设区域。符合10、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列入《云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的搬迁改造企业在原址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左列禁建项目。符合12、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能耗、环保、质量、安全不达标产能和技术落后产能。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推动退出重点高耗能行业“限制类”产能。禁止建设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生产装置,严控尿素、磷铵、电石、焦炭、黄磷、烧碱、纯碱、聚氯乙烯等行业新增产能。本项目不属于左列禁建项目。符合综上分析,项目建设符合《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相关要求。5、项目与《安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于2023年5月30日印发了《安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与该规划的符合性见下表:表1-6与《安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相符性分析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一)坚持水资源保护优先、总量控制、效率提升、节流开源并重的方针,实施水资源保护与总量控制,保障生态环境本项目经营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消防废水。生活污符合11需水量,建设节水型社会,努力实现安宁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区域水污染减排目标为约束,以源头控制、过程削减、末端治理、生态修复为主要手段,加强生活源、工业源和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开展以螳螂川为重点的河道综合整治和生态系统修复,全面改善安宁市水环境质量。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云南林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清运,不外排;消防废水暂时储存在事故池后采用罐车运送至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均不外排。(二)加强对公路、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在具有供水管网的主要干道及非隔离带或中间分车隔离带建设绿化带喷雾或喷淋设施,增加绿化喷洒频次,做好绿化植物保洁工作,减少道路绿化扬尘污染。进一步提高道路机械化作业率,全面执行“以克论净,深度保洁”标准,充分运用专用机械设备对道路进行“吸、扫、冲、刷”以及洒水、喷雾降尘作业。对交通隔离栏,人行道等区域开展机械化清扫保洁,推行低尘作业方式,加大降尘力度,改善环境质量。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力度,加大道路机械冲洗力度,加大道路洒水降尘力度,施工工地周边道路适当增加作业频次;加强交通隔离栏(护栏)清洗,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25年前,主城区达到60%以上,改善我市公路、市政道路工程扬尘治理督查力度。制定公路工程扬尘治理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强化措施,补齐短板。对市区公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各项扬尘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提升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精细化、网格化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细化规定》,有效压实属地网格化包保监管责任,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严格扬尘污染控制,所有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确保PM10符合要求。持续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环境影响较小且其影响将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主要为车辆运输尾气及运输扬尘、厨房产生的油烟。通过对车辆进场道路及时清扫,定期洒水降尘,厨房油烟设置油烟机收集后排放,对环境影响小。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环境影响较小且其影响将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主要为车辆运输尾气及运输扬尘、厨房产生的油烟。通过对车辆进场道路及时清扫,定期洒水降尘,厨房油烟设置油烟机收集后排放,对环境影响小。符合符合(三)建筑施工噪声控制。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对施工工地噪声实施严格建设审批制度。主要对所有施工场地申报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占地面积、施工总期限、各施工期环境噪声的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执行严格的制度管理。本次环评提出建设项目施工期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申报登记制度,要求在工程开工15日内向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提出申报,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管理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开工。符合(四)严防工业企业污染。1、防范建设项目新增污染。新(改、扩)建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制革、造纸、印染、汽车拆解、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焦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行业及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其他行业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按照相关技术导则对土壤环境进行调查及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仅对烟花爆竹等进行仓储,不进行生产,烟花爆竹均为固体状,过期、残损烟花爆竹形态及物理化学性质与烟花爆竹一致,采用容器和包装物收集后封存在仓库内贮存间,不直接接触地面,仓库在设计建设,满足安全、防水、防潮、防盗等要求。隔油池、化粪池、收集池、消防废水事故池、仓库防、危废贮存间的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达到<1.0x10cms符合经对照分析,本项目符合《安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6、项目与《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规划建设高标准的烟花爆竹C级仓库,为1.3级烟花爆竹成品仓库,可储存定级为1.3G、1.4G、1.5S的烟花爆竹成品,设计计算药量为20000kg.根据《安宁市烟花爆竹仓储物流配送项目选址踏勘论证报告》,项目外部规范要求距离和实际距离情况见下表。表1-7危险品总仓库1.3级仓库的外部距离一览表序号项目外部目标名称烟花爆竹成品库1.3级(20000kg)符合性规范距离实际距离1人数小于或等于50人或户数小于或等于10户的零散住户边缘、职工总数小于或等于50人的企业围墙、本企业生产区建(构)筑物边缘、无摘挂作业铁路中间站站界及建筑物边缘、110kV架空输电线路1#种植户(零星散户)85m164m符合2#种植户(零星散户)85m120m符合3#种植户户)(零星散85m458m符合4#种植户户)(零星散85m461m符合2人数大于50人的居民点边缘、职工人数大于50人的企业围墙、有摘挂作业的铁路车站站界及建筑物边缘、110kV区域变电站围墙、220kV架空输电线路东面、南面有人数大于50人小于500人的居民点和企业140m>700m符合东北面有220kV架空输电线路140m>280m符合3城镇规划边缘、学校、220kV及以上的区域变电站围墙、220kV以上的架空输电线路八街街道规划边缘250m8620m符合八街镇摩所营幼儿园250m4563m符合4国家铁路线、省级以上公路用地外缘、通航的河流巷道边缘/70m/符合5非本厂的工厂铁路支线、县级公路用地外缘、35KV架空输电线路县八一级路70m>2200m符合备注1)实际距离是根据《方案图》量取的距离,规范规定距离是指《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表4.3.3条规定的最小允许距离;2)表中“表示库区附近未见相应的建筑物或设施,或距离远大于外部距离。本项目外部距离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表4.3.3危险品总仓库1.3级仓库的外部距离的要求。建设单位已将项目区周14边85m范围内的土地进行了租赁(租赁合同见附件6),项目运营期用地周边85米范围内不得有建筑物、构筑物。根据《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本项目危险品仓库选址的内部距离检查情况如下表所示。表1-8危险品总仓库内1.3级仓库的内部距离一览表序号规范要求烟花爆竹成品库1.3级(20000kg)符合性规范距离实际距离1值班室50m54.6m符合综上所述,项目内部距离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的项目要求。7、项目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烟花爆竹仓库,项目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9本项目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行业规范要求内容项目实际情况相符性经营安全第十六条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禁止在城市市区布设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城市市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当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合理布设。本项目已委托云南盘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预评价工作,正在编制《安宁市烟花爆竹仓储物流配送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已经取得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项目选址意见的复函,同意该项目选址建设(附件7)。本项目选址于山区,未在城市市区。符合第十七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企业法人条件:2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④有保管员、仓库守护员: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有事故应急救援企业已拥有营业执照;库区已按安全部门要求设置安全距离;库区均按照消防、安全部门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设置专职人员轮班看管库区;项符合15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目正式运营前,将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厂区设置消防器材室,配备消防物资和器材,设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第十九条申请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本项目办理完相关材料后,将按程序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符合第二十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不得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项目向合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采购烟花爆竹。项目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不得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符合运输第二十二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门许可。项目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和配送烟花爆竹。符合第二十三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①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②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④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⑦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16第二十五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除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①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②不得违反运输许可事项;③运输车辆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④烟花爆竹的装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不得载人:运输车辆限速行驶,途中经停必须有专人看守;⑦出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报告当地***门。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8、选址合理性分析(1)用地合理性分析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宁市八街街道摩所营村委会老头箐水坝西南446米处,已于2026年3月23日取得安宁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用途为三类物流仓储用地,仓库用地面积4891.07平方米。根据项目用地范围与安宁市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套合的情况说明和套合图(附件5),项目用地不涉及占用安宁市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安宁市生态保护红线,仓库区4891.07平方米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综上所述,项目仓库用地为三类物流仓储用地,项目区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2)选址合理性分析根据《安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安宁市烟花爆竹仓储物流配送项目与安宁市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套合的情况说明》,该项目用地不涉及安宁市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安宁市永久基本农田,仓库用地(4891.07平方米)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本项目于2025年4月7日取得“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宁市烟花爆竹仓储物流配送项目选址意见的复函”(安应急函2025]30号),该项目建设选址符合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要求,同意该项目选址建设。2024年12月29日,建设单位邀请专家到现场进行踏勘,选址结论为17项目用地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及法规规定。(3)《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对烟花爆竹仓库的选址要求根据《安宁市烟花爆竹仓储物流配送项目选址踏勘论证报告》及现场踏勘情况,本项目外部距离及内部距离,均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4.3.1条和附表4.3.3危险品仓库区1.3级仓库的外部最小允许距离的要求。建设单位已将项目区周边85m范围内的土地进行了租赁(租赁合同见附件6),项目运营期用地周边85米范围内不得有建筑物、构筑物。本项目运营期各类污染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废水、噪声、废气均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固废得到合理处置,项目选址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综上,本项目选址合理。9、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5811.07m,分为仓库区和值班区。仓库区呈长方形,长轴沿西北-东南方向,仓库区设置一栋仓库,建筑面积为992.07m²,仓库东南侧为消防水池,东侧紧邻装卸区兼消防回车场,出入口设置在东侧,从入口进入后到达装卸区兼消防回车场,仓库区外围设置有防火隔离带。消防废水事故水池设置在仓库区东南侧。值班室单独设置在仓库区外东侧。仓库距值班室的距离为54.6m,大于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表5.3.6-3内部最小允许距离50m。因此,项目总平面布置符合危险品总仓库区的内部距离要求。库区周围设置密砌围墙,设置高度为2.2米,围墙与仓库距离均不小于5米,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第5.13条规定。在距离仓库四周5m内范围内设有防火隔离带,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距离仓库四周5m范围内设有防火隔离带。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第5.15条规定。整个库区功能分区明确,布置合理,物流线路短,人流和仓库区相对分开,便于管理和安全生产。仓库区出入口直接连接外部道路,方便物流及产品的运输,内部按流程合理布局,功能区分工明确,各区布局简单合理。项目平面布置见附图2。综上所述,本项目布局合理。10、环境相容性分析项目外环境关系为:北面为坝塘,项目仓库东北侧、东南侧紧邻乔木林,西侧、南侧均为果园。本项目属于烟花仓储项目,根据《安宁市烟花爆竹仓储物流配送项目选址踏勘论证报告》及选址意见:结合企业经营规模,初步规划的烟花爆竹仓库储存量为20000kg,经仔细查验,企业在落实上述建议满足要求时,位于云南省安宁市八街街道摩所营村委会老头箐水坝西南446米处的地宗符合GB50161-2022《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及法规规定。项目主要污染物为:厨房油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项目周边以山林为主,在项目采取本环评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影响。因此,本项目与周边的环境是相容的。综上所述,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项目选址合理。19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安宁市烟花爆竹仓储物流配送项目建设单位:安宁祥晟贸易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昆明市安宁市八街街道摩所营村委会老头箐水坝西南446米处,本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仓库区总用地面积4891.07m(7.34亩),建设烟花爆竹成品库一座,仓库建筑面积为992.07m,配套建设消防设施、消防水池、事故水池;值班区独立设置于仓库区外,用地面积300m,建筑面积400m,内设监控室、值班室、安全设备房、生活间等,外部配套建设专用运输道路。仓库为C级仓库,危险等级1.3级,仅用于储存C、D级烟花爆竹成品,设计存药量为20000kg(20t),成品年储存数量2万件。项目主要工程建设情况见表2-1。表2-1项目工程内容组成一览表分类名称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成品仓库位于库区西侧,1栋1层建筑,危险等级1.3级,建筑面积992.07m,高度为6m。仓库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现浇屋面,设计耐火等级为二级。仓库墙厚为240mm,室内净空高度为6m。仓库设有2个安全出口,库房内任意一点距安全出口的距离均小于15m,安全出口为双层平开门,外层为钢质防火防盗门,内层为钢格棚通风门,两层门均向外开启,门洞宽度为1.8m,无门槛,格栅通风门内面安不锈钢纱网。仓库的通风窗设为可启闭的高窗,上面罩有铁纱网。新建辅助工程值班区独立设置于库区外,值班区用地面积300m,建设1栋2层砖混结构建筑,建筑面积为400m,设置有监控室、值班室、安全设备房、生活间等。耐火等级:二级。新建消防水池位于东南角,1座,有效容积为270m,配置消防泵。消防水池周围设置护栏,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耐火等级:二级。新建20专用运输道路从已有防火通道连接至项目区,本项目对现有毛路进行改扩建,道路长度208m,路宽4.0m,路面为土路。改扩建公用工程供电由当地电网接入,可满足项目用电需求依托供水生活用水依托果园已建的生活水池,水源引自项目区西北侧山间溪流,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项目附近有老虎箐水库和天然的坝塘,可作为项目的消防水源。依托监控、报警系统设置1个固定电话、仓库区设置视频监控系统、配置专职人员查看视频监控、仓库门前设置有红外报警装置新建防雷仓库防雷类别按二类防雷设计。新建环保工程厨房油烟厨房油烟经过一套抽油烟机收集后引至屋顶排放,抽油烟机风量为600m/h。新增生活污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外排;厨房废水经隔油池(0.1m)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容积为5m)收集处理后,委托云南林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清运,不外排。新建消防废水事故池位于库区东南角消防水池旁,1座,容积不小于280m,将消防废水收集至事故池,收集后的消防废水应尽快采用罐车运送至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新建噪声库区设置“限速”、“禁鸣”标志,进出车辆减速慢行,通过距离衰减、山林阻隔等方式降低项目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新增固体废物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若干,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附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新增仓库内设置一个面积约为10m的危险废物贮存间,过期、残损烟花爆竹采样容积或包装物收集后封存在仓库内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交由***门组织销毁、处置。容积或包装物、贮存间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新建环境风险库房内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严禁使用手机”等安全标志。安装避雷和防静电设施,设置监控和报警系统,保证监控和报警设施完好无损,并定期检查接地电阻和避雷设施,以确保其完好性;加强导静电设施的巡视检查及危险工房相对湿度监测,防止静电积聚;消防设施齐全,定期检查其有效期,保证消防水源充足(设置一个270m消防水池);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及时将消防废水截排到消防废水事故池(280m废水事故池),按规范设置消防给水系统及消火栓,仓库任何部位有两支水枪能同时到达。新增213、储存方案项目储存方案详见表2-2。表2-2项目储存方案建筑物名称建筑面积危险等级设计最大存药量储存品种仓库992.07m1.3级20tC、D级烟花爆竹成品4、储存物质及主要原辅材料介绍(1)储存物质介绍本项目烟花爆竹是以烟火药为原料制成的工艺美术品,通过着火源作用燃烧(爆炸)并伴有声、光、色、烟雾等效果的娱乐产品。在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25)中,按照产品的药量、规格及危险性大小,将烟花爆竹分为以下四级:A级:含药量大、危险性大,需要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区域燃放的产品。B级:含药量较大、危险性较大,需要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区域燃放的产品。C级:含药量较小、危险性较小,适宜个人在室外开放空间燃放的产品,分为C级和C级:-C级相对药量较大,适宜个人在较空旷区域燃放;-C级相对药量较小,适宜个人相对较近距离燃放。D级:含药量小、危险性小,适宜个人近距离燃放。本项目储存的烟花爆竹主要为C级、D级,属于个人燃放类,不涉及A、B级烟花爆竹的储存。根据结构组成、燃放效果和运动轨迹等特点,将烟花爆竹产品分为以下11大类:①爆竹类筒体内装有爆响药等;燃放时产生爆响、闪光等效果,但筒体不升空,以听觉效果为主的产品。②玩具类22形式造型多样、燃放运动或辐射范围相对较小的低空产品,燃放时产生火花、火苗、爆响、烟雾等视听效果。③摩擦类用撞击、摩擦等方式直接引爆主体产生声响效果的产品。④旋转类筒体内装有动力药和效果药;燃放时主体自身旋转但不升空、伴有火焰、产生视听效果的产品。喷花类简体内装有发射(动力)药和效果药(件):燃放时从喷射口连续直向喷射火苗、火花、响珠、效果件为主的产品。吐珠类筒体内依次装有发射(动力)药和效果件,燃放时从筒体内有规律地发射出效果件,产生彩珠、彩花、声响等效果的产品。⑦升空类筒体内装有发射(动力)药和效果药(件)、爆响药;燃放时主体定向或旋转升空的产品。⑧小礼花类发射筒内装有发射药、效果件(不开炸),燃放时以释放纸伞、彩纸等效果的产品:发射筒内仅装有发射药和药粒型效果件的产品(即花東小礼花);发射筒内装有发射药、圆柱(球)型效果件的产品;或销售单元内带发射筒、燃放时需要将含发射药的圆柱(球)型效果件安装至发射筒内的产品。⑨礼花弹类发射筒内径大于或等于76mm,燃放时弹体或效果件从发射筒发射到高空燃烧或爆炸:产生各种光色、声响、烟雾、花形图案等效果的产品。可分为药粒型、圆柱型、球型。⑩架子烟花类以悬挂形式固定在架子装置上燃放的产品,燃放时喷射火苗、火花,形成字幕、图案、瀑布等画面效果。0组合烟花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小礼花、喷花、吐珠同类或不同类产品组合而成的产品本项目储存烟花爆竹种类包括上述11种。烟花爆竹生产中所用的原材料主要分为化工材料、约张与纸板、引火线、包装材料、粘土与封口剂、黏合剂,其他材料(底座、稳定杆、锯末、谷壳)等。直接影响烟花爆竹的燃放效果和储存安全的化工原材料,主要见下表。表2-3烟花爆竹产品中所涉及的原材料一览表作用原料名称氧化剂高氯酸钾、高氯酸铵、硝酸钾、硝酸钡、硝酸锶、硝酸钠、硝酸银、氯酸钾、氧化铜、氧化铋、四氧化三铅,重铬酸钾等可燃物硫磺、木炭、镁铝合金粉、铝粉、钛粉、磷黏合剂酚醛树脂、胶、聚乙烯醇染焰剂碳酸锶(红)、冰晶石、酸钠(黄)、碱式碳酸铜(蓝)、硝酸钡(绿)改焰色物质聚氯乙烯、六氯代苯、氯丁橡胶、氯化石蜡其他材料硬脂酸、石蜡、酒精、丙酮等(2)主要物质理化性质项目储存物质涉及主要物料理化性质如下:①高氯酸钾物化性质:白色粉末或无色结晶。相对密度2.52。无吸湿性。常温时稳定,加热至540-570℃左右渐渐熔融,在590-610℃左右急速分解而转变为氯化钾。如有二氧化锰及三氧化二铁等催化剂存在,可降低分解温度。微溶于水,水溶液呈中性,不溶于醇和醚。②硝酸钾物化性质:无色透明结晶或白色颗粒乃至结晶性粉末。有冷感和刺激性咸味。相对密度2.11,熔点338℃,400℃时分解,释出氧气,易溶于水、液氨及甘油。不溶于无水乙醇与乙醚。③氯酸钾无色或白色结晶性粉末,味咸而凉,强氧化剂。常温下稳定,密度2.32,熔点256℃,在400℃以上分解并放出氧气。易溶于水,也溶于碱溶液,但微溶于乙醇。24④硫磺物化性质:常温下化合力较迟钝,但在高温下则反应非常活跃,几乎能与金、白金以外的所有金属及氢化合而成硫化物。此外还能与氧、碳、卤素等化合。相对密度2.06;熔点112.8℃;沸点444.6℃。几乎不溶于水,微溶于乙醚、乙醇、苯、甘油。极易溶于氧化硫、二氧化碳。钛镁铝合金粉物化性质:银灰色至浅灰色金属粉末,有金属光泽。质地轻、浮力高、遮盖力强,稳定性好,反射光和热性能好。密度3.5-4.2g/cm,熔点约600-800℃,沸点约1200-1500℃,自燃点约450-550℃(粉尘云),不溶于水,可溶于氢氟酸、浓硝酸、浓盐酸。硝酸钡无色或白色立方结晶粉末,无臭,易溶于水,不溶于乙醇,熔点约592℃,常温下化学性质较稳定,具有强氧化性,受热易分解产生氮氧化物气体。⑦黑火药物化性质:黑色粒状粉末,为硝酸钾、硫磺、炭末的混合物,容易燃烧,爆炸时有烟,破坏能力较小。黑火药一般不易变质,但易吸潮,吸潮后将失去预期的使用效果。最大爆炸速度约500m/s。爆发点:270-330℃,爆轰气体体积280cm/g,爆热720cal/g,火焰温度2500℃左右,撞击感度:1.2-1.8kg.m/cm(落锤试验),在40℃以上时特别敏感。⑧烟火剂是一种具有燃烧和爆炸性质的药物,其热感度和机械感度都很高。在保存过程中不仅会发生物理性质的变化,而且会发生化学性质的变化。由于烟火剂具有吸湿性易引起药剂内部的化学变化,使其化学安定性大大降低。(3)储存要求①控制好温度和湿度。烟花爆竹的库房温度最好保持在20℃左右,至少应使温度控制在15~35℃之间。因为温度每升高10℃,烟火药的化学反应速度会增加3~4倍;同时温度太低,由于热胀冷缩的关系,花炮的药物可产生脱壳现象。库房要根据温、湿度情况,加强通风。一般库房温度在35℃以下,相对湿度在75%以下时,可以打开门窗通风。但在雨、雪天和外部温度及相对湿度大于库内时,不宜通风。②正确处理好物品的收发和晾晒。库房的收发工作应在白天进行,晚上不得收进和发出。由于未干透的烟火药和彩珠,以及刚晒干(或烘干)的彩珠在未摊开散热以前,都有自燃及自爆的危险,因此,均不得放入库内储存。对用过的余药和已受潮的烟火药、彩珠,同样亦不得放入库内。如果库存时受潮,应立即搬出库房,重新干燥后再摊晾入库。③防止虫蛀鼠咬和各种火源。烟花爆竹在库存过程中,库房内若有老鼠应及时扑杀灭净。因为老鼠喜欢啃咬花炮和粉珠,特别是有浆糊的烟火药和花炮,会引起着火和爆炸。同时,仓库应严禁烟火,不得穿有钉子的鞋入库,严禁在库房内拆包、封装、修理等,并不得使用可产生火花的工具。④不要储存过期的烟花爆竹。在正常情况下,烟花爆竹的保管期限为2年,过期应及时销毁。5、平面布置仓库区总规划用地面积4891.07m,仓库区呈长方形,长轴沿西北-东南方向,仓库区设置一栋仓库,建筑面积为992.07m²,仓库东南侧为消防水池和事故水池,东侧紧邻装卸区兼消防回车场,仓库区出入口设置在东侧,从入口进入后到达装卸区兼消防回车场。仓库区外围设置有防火隔离带,四周设置密砌围墙,高度为2.2m,仓库外墙与围墙距离均不小于5m。值班区单独设置在仓库区外东侧28m处,距离存储仓库54.6m,用地面积300m,内设监控室、值班室、安全设备房、生活间等用房,建筑面积共计400m。根据项目与《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的符合性分析(详见第一章),本项目外部距离符合表4.3.3危险品总仓库1.3级仓库的外部距离的要求。仓库距值班区的距离为54.6m,大于《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表5.3.6-3内部最小允许距离50m,本项目内部距离符合表5.3.6-31.3级仓库与危险品总仓库值班室的内部距离的要求。库区周围设置密砌围墙,设置高度为2.2米,围墙与仓库距离均不小于5米,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第5.1.4条规定。距离仓库四周5m内范围内设有防火隔离带,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第5.1.6条规定。整个库区功能分区明确,布置合理,物流线路短,人流和仓库区相对分开,便于管理和安全生产。仓库区出入口直接连接外部道路,方便物流及产品的运输,内部按流程合理布局,功能区分工明确,各区布局简单合理。综上所述,本项目布局合理。6、工程占地本项目仓库区用地面积4891.07m,现状土地利用类型为果园、有林地、灌木林地、农村道路用地、设施农用地和裸土地,该地块已于2026年3月23日取得安宁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用途为三类物流仓储用地。值班区用地面积300m,现状土地利用类型为设施农用地,建设单位已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进山的运输道路主要依托现有防火通道,从现有防火通道连接至项目区的路段为专用运输道路,长度为208m,现状为山间毛路,本次工程对其进行改扩建,路宽扩至4.0m,路面为土路。根据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本项目选址意见的回复(安林草函[2025]47号),本项目用地范围涉及三级、四级林地,涉及郁闭度大于0.5以上的天然乔木林地。根据林勘单位查询,用地范围内不涉及公益林,占地范围内天然林位于库区东北角,面积为301m,优势树种栎类。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贯彻落实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云林规(2022)4号)的要求,符合城镇规划的建设项目和符合乡村规划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符合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规定用地条件,确需使用郁闭度超过0.5的天然乔木林林地的,许可申请材料应当附有由县级林草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不可避让论证且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的意见,省、州(市)林草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论证结果进行复核,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本项目仓库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城镇规划,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政策要求不冲突。建设已委托云南林野林业勘查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林地占用手续。6、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本项目设有员工6人,年生产365天,项目实行每天3班,每班8小时工作制,值班室设置食堂,提供2餐。值班室设置有宿舍,供值班人员住宿。7、建设进度安排本项目计划于2026年7月开工建设,预计2027年3月底竣工,施工期约为9个月(270天),截至目前,项目尚未开工建设。8、消防设施仓库区内西北角布置一座消防水池,有效容积为270m,消防用水经供水管供至消防水池,经消防给水管网供给仓库区,并在仓库区泵房内配置手抬式机动消防泵,消防泵宜设有非电动备用泵。消防水使用后的补给恢复时间不超过48小时。消防水池保护半径不大于150m。根据《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中第9.0.5条规定:危险品总仓库库区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甲类仓库的规定执行。消防延续时间按3小时计算。本项目仓库建筑面积992.07m,建筑高度为6m,因此,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计算室外消防用水量25L/s,则一次消防用水量的体积V=3h×25L/s=270m,仓库区设置270m消防水池,能满足消防要求。表2-4项目主要消防设施一览表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备注1手抬式机动消防泵Q=15L/s,H=50m2套一用一备2手提式干粉灭火器MFIABC56具3推车式灭火器MFT/ABC208具4消防水池270m1座5消防水带/1套6消防应急灯/2具7人体防静电球装置16个9、防雷防静电本项目1.3级库危险场所分类为F1,防雷类别为二级。仓库区内危险性建28筑物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采取防雷措施。(1)外部防雷措施:A、用装设在建筑物屋顶的接闪带与接闪杆相结合的接闪器。b、利用构造柱钢筋作为引下线,沿建筑物四周均匀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小于18米。c、接地装置:外部防雷接地采用沿建筑物四周装设环形接地装置。冲击接地电阻<10欧。(2)内部防雷措施a、建筑物内部金属管线、金属门窗、金属构件、防静电等做等电位连接。b、电源进线重复接地、电子系统接地以及进出建筑物金属管线等均与上述等电位连接。C、内部防雷接地与外部防雷接地装置共用。连接不少于两处。d、防静电接地:在危险场所中,有可能积聚静电的金属设备,管道及其他导电物品,均应与接地装置相连。仓库区内建构筑物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采取防雷措施。所有防雷装置均经当地气象部门设计安装,并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防雷设计与当地气象部门要求不一致时,以当地气象部门意见为准,由有防雷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合格后投入使用。(3)防静电措施库房的出入口前设有消除人体静电装置,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0Ω,并在库房内配置温湿度计,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穿静电防护服。10、其他安全设施库房内设置温、湿度计,并在房门口均悬挂库房名称、危险等级、面积、最大存药量、定员、安全负责人等内容的警示牌;库区值班室值班人员通过固定电话进行通讯联系;仓库入口处设置消除静电装置,并配置红外线探测仪器。11、水平衡情况本项目运营期主要用水为员工生活用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劳动定员6人,其中运营期在厂区食宿的工作人员共4人,年工作365天,用水定额参考《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168-2026表14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用水定额按100L/(人·d)计,则生活用水量为0.4m/d、146.0m/a,产污系数按0.8计算,废水量为0.32m/d、116.8m/a。其中食堂用水量占生活总用水量的20%,其他办公生活用水占80%,则食堂用水量为0.08m/d、29.2m/a,废水量为0.064m/d、23.36m/a;其他办公生活用水量为0.32m/d、116.8m/a,废水量为0.256m/d、93.44m/a。运营期水平衡图见图2-1。0.0160.40.064图2-1项目运营期水量平衡图(m/d)12、环保投资一览表项目总投资978.87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36.825万元,占总投资的3.76%。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见表2-5。表25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时段项目数量、规模投资(万元)施工期废气洒水、帆布遮盖2.5废水临时排水沟、沉淀池5.0噪声施工场地四周围挡4.5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和清运1.5运营期厨房油烟厨房抽油烟机一套0.3声环境警示牌、减速带0.1水环境0.1m隔油池1个0.0155.0m化粪池1个5.0不小于280m消防废水事故池一座10.0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收集桶0.01过期、残损烟花爆竹贮存间1.5地下水、土壤防渗工程(隔油池、化粪池、收集池、事故水池、仓库等)6.50.08食堂用水0.064绿化、农肥0.32隔油池0.064办公生活用水0.256化粪池0.32收集池30环境风险警示标志、安全标志、视频监控、报警系统、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主体设计已经包含合计36.825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施工期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基础工程、新建仓库、围墙、值班室等工程内容,施工工艺流程及其主要产污环节见图2-2。扬尘、噪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扬尘、噪声、生活垃圾、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噪声、废包装、生活垃圾、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场地平整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图2-2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2、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情况运营期工艺流程简述:项目运营期主要用于成品烟花爆竹储存,不进行烟花爆竹的生产活动。本项目烟花爆竹的采购来自正规的烟花爆竹生产厂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与车辆运至仓库区后,经人工搬运入库,置于仓库中储存,需使用时再由人工搬运出库经运输车辆运配送至有零售资质的经营户。项目烟花爆竹批发给零售商,建设单位委托当地具有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单位进行配送及回收,本项目每日运输量与当地供求关系有关。项目烟花爆竹运进及运出均按照危险品运输的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公司运输,因此,本次评价不进行烟花爆竹运输环节的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运营期主要用于成品烟花爆竹储存,不进行烟花爆竹的生产活动,主要污染物为运输车辆的尾气、道路扬尘及噪声、储存过程中的过期或残损的烟花爆竹、消防废水和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项目运营期运行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见图2-3所示。装修工程投入运营31尾气、扬尘、噪声固废物品运入人工卸货登记入库、储存人工搬运出库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项目选址范围内现存果园管理用房,主要功能为管理人员日常住宿、农业生产物资堆放,目前场内常驻管理人员1人。现状主要污染物为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该部分污水经场内化粪池收集、简易处理后,就地用于周边果园农田灌溉,实现资源化利用,无污水外排现象。本项目开工建设前,将对场地内现有建(构)筑物全部实施拆除作业。拆除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分类收集、集中堆放,之后委托合规运输单位清运至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地进行妥善处置。经现场实地勘察、走访核实,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无历史工业生产活动,未遗留生产废水、废气、废渣、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土壤、地下水未见污染迹象,不存在原有环境污染问题。32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拟建项目位于昆明市安宁市八街街道摩所营村委会,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区。2026年3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表1过渡阶段浓度限值二级标准,2031年1月1日起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应达到表1浓度限值二级标准。根据《昆明市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公报》,2024年昆明市主城区外所辖的8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属于环境空气达标区。为了更好地了解项目及周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本次评价过程中收集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提供的2024年常规监测站全年监测数据,监测点位于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根据安宁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统计分析,SO2、NO2、PM10、PM2.5、CO、O的年平均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级标准要求。监测结果见下表。表3-1安宁市2024年空气质量现状统计结果分析表质量现状污染物评价指标现状浓度(ugm)GB3095-2026过渡阶段浓度限值(ugm)占标率(%)达标情况SO:年平均质量浓度7.626012.7达标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141509.33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16.284040.70达标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288035.00达标co°年平均质量浓度0.73一达标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0.9422.50达标O:年平均质量浓度91.19一达标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14216088.75达标PMo年平均质量浓度33.036055.05达标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5712047.50达标PM.s年平均质量浓度19.123063.73达标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356058.33达标综上,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现场调查,项目附近地表水体为北侧55m处的坝塘、东北侧446m处的老虎箐水库,属于螳螂川一级支流鸣矣河的汇水范围,位于鸣矣河通仙桥断面上游。坝塘和老虎箐水库现状功能为农田灌溉,未划分水环境功能。鸣矣河位于项目区东南侧5130m处,自西南向东北汇入螳螂川。根据《昆明市和滇中产业新区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报批稿),项目区附近的鸣矣河属于鸣矣河安宁开发利用区,由安宁市车木河水库库区起始至入螳螂川口,为安宁工业、农业用水区,规划水平年水质目标为Ⅳ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标准。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发布的“2025年二季度安宁市地表水水质状况”,2025年二季度,鸣矣河通仙桥断面水质类别为IV类,达到水质考核目标要求。综上所述,项目区所在流域的水环境质量能够达到规划水质目标Ⅳ类水要求。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应监测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并评价达标情况”,本项目所在地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故本次未进行检测。4、生态环境现状项目选址位于安宁市八街街道摩所营村委会,项目用地范围内受人为活动影响,区内不存在较为珍贵的动植物和大型珍稀野生动物,均为当地常见物种。根据现场踏勘,用地区域植被主要为果树、松树、栎树及杂草等,区域内动物主要为鼠类、鸟类、蛇类等小型动物。项目用地范围主要为杂草,用地范围内没有发现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也未发现野生保护物种和其它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及古树名木。5、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地下水、土壤环境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本项目在按照环评要求建设的前提下,不存在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途径,因此不开展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项目大气保护目标为500m范围内的4家种植户(为种植户的临时住房)。2、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距离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因此不涉及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表水环境项目附近地表水体为北侧55m处的2#坝塘、西侧146m处的1#坝塘、东北侧193m处的3#坝塘、东北侧446m处的老虎箐水库,位于螳螂川一级支流鸣矣河的汇水范围内。项目区周边坝塘和老虎箐水库现状功能为农田灌溉(项目区和周边坝塘不在老虎箐水库汇水范围内),未划分水环境功能,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农业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V类标准。鸣矣河规划水平年水质目标为Ⅳ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4、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项目无地下水保护目标。5、生态环境根据现场踏勘及查阅资料,项目用地范围内无重要物种、生态敏感区及其他需要保护的物种、种群、生物群落及生态空间等,项目仓库东北侧、东南侧紧邻乔木林,西侧、南侧均为果园,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用环境保护目标地范围内的动植物,项目周边果园、乔木林。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2,项目周边关系见附图3。表3-2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保护目标坐标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相对仓库/的距离执行环境标准经度纬度大气环境1#种植户102°2023.42024°44'52.444散户(1户)2人西南侧164m《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级标准2#种植户102°2023.15424°4457.269散户(1户)2人东北侧120m3#种植户102°2012.86124°4450.143”散户(1户)2人西侧458m4#种植户102°2042.37024°4445.025”散户(1户)4人东南侧461m地表水环境鸣矣河///1东南侧5130m《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1#坝塘/1//西侧146m《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2#坝塘////北侧55m3#坝塘11//东北侧193m老虎箐水库/1//东北侧446m生态环境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动植物、周边果园、乔木林不破坏周边园地及乔木林现状污染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施工期粉尘污染物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具体数值见表3-3。表3-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物排放控制标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监控点浓度限值(mg/m)准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环境保护目标项目食堂规模为小型,油烟排放参考《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相关限值执行,具体标准值见表3-4。表3-4油烟排放标准规模基准灶头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小型≥1,<32.0602、噪声排放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值见表3-5。表3-5建筑施工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昼间夜间7055项目位于安宁市八街街道摩所营村委会,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7.2乡村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要求,运营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标准值见表3-6。表3-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主单位:dB(A)项目适用区域时段昼间夜间2类厂界60503、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过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云南林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清运,不外排。运营期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云南林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清运,不外排。本项目不设废水排放标准。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施工期建筑垃圾的收集、处置执行《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1462-2026)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环境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37总量控制指标根据本项目的排污特征,结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原则,提出本项目运营期的总量控制指标:1、废气项目运营期不涉及国家废气总量控制指标,因此本次评价不设置废气总量控制指标。2、废水运营期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云南林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清运,不外排,不设总量指标。3、固体废物固体废弃物处置率100%。本项目无总量控制指标建议。3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一、施工废气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产生污染的主要为场地平整、基础施工、建筑施工、专用运输道路开挖平整等产生的施工扬尘、物料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其排放的污染物有TSP、NOx、CO等,施工期废气污染主要采取以下治理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布局,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不超范围施工作业(2)回填土方堆放时表面压实、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避开大风天气,遇到可造成扬尘污染的风力时,停止土方施工,做好遮盖工作;(4)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在施工场地内设置混凝土拌合站;(5)使用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6)对固定的机械设备以及燃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和推土机应进行规范操作、规范管理,定期维护保养以避免设备故障作业引起燃油燃烧不充分等问题;(7)施工场地粉(粒)状料堆应尽量选在避风处,并对其进行遮盖,防止大量扬尘产生:禁止在工地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气体和烟尘的物品;(8)施工方应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及时清理场地,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综上所述,施工期对空气环境的影响经过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环境影响较小且其影响将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二、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1、施工废水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基础开挖、结构阶段混凝土养护排水,石料、砖块的冲洗浸湿、建筑物的修筑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以及少量车辆冲洗水。根据《云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168-2026)表12建筑业用水定额,本项目建筑结构为混凝土框架结构,主要使用商品砼,用水定额为0.65m/m,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392.07m,施工用水量904.84m。根据经验类比,施工废水产生量约为用水量的5%,则施工废水量约45.24m,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建施工期约为3个月,按90天计,施工废水产生量约0.50m/d,主要污染物为SS2、施工生活污水项目施工人员预计为15人,不在施工场地食宿,生活用水主要为洗手等清洁用水,按照每人每天用水量20L计,用水量为0.3m/d,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80%计,为0.24m/d,主要污染物为SS。3、施工期废水处理措施施工废水中主要含泥沙颗粒、杂物等,主要污染物为SS,在施工场地修建1个临时沉淀池,容积约为2m,收集产生的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水质要求低的工序或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云南林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清运,不外排。综上所述,施工期各项废水均得到合理有效处置,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三、施工噪声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间使用的电锯、电钻、电锤、挖掘机等设备会产生噪声污染,源强约为75~105dB(A),其特点是具有突发性和间歇性。施工期采取以下措施防治噪声污染:(1)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的现象,同时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2)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布局施工设备,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对高噪声且固定设备加装减震垫;(3)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理,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保证场内运输畅通,减少噪声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5)施工过程所需块材等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1)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置,对其中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如废钢筋、包装袋、纸皮等)统一回收,并出售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地进行妥善处置。(2)根据本项目施工方案,项目基础开挖深度不大,土地平整及基础开挖的土石方可全部回填,无弃方产生;专用运输道路主要对原有毛路进行扩宽平整,开挖土方可全部用于道路回填,无弃方产生回填的土石方在施工现场临时堆放时,需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进行篷布覆盖或洒水降尘,防止二次扬尘污染。(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与村镇垃圾一起处置。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五、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现场踏勘及查询资料,项目仓库东北侧和东南侧紧邻乔木林,其余周边均为果园和荒地:专用运输道路现状路面为杂草覆盖,两侧为果园。施工期应采取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范围的划定,禁止超范围占用土地,基础工程基础开挖2645.54m基础回填2645.54m运输道路工程路基开挖832m路面回填832m41在施工过程中对占地范围外的乔木林、园地需进行避让及保护,严禁破坏乔木林及园地。(2)严禁猎杀任何兽类,严禁打鸟、捕鸟。(3)施工单位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设立环境保护管理,配备相应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负责施工区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及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教育工作,严禁破坏植被。(4)工程建设完工后,及时对该区内的空地及临时占地进行表土回覆及植被恢复,恢复植被应尽量选择当地原生的物种。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一、运营期废气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气产排污环节、类别、污染物种类本项目不进行烟花爆竹生产,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车辆运输尾气及运输扬尘、厨房产生的油烟。2、污染物源强核算(1)车辆运输尾气和运输扬尘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入库、进库及道路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尾气,主要污染物为总烃、CO、NOx等,产生量较少,本次环评不作量化计算,经自然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外部运输道路主要为土路,场内道路基本以水泥和沥青路面为主,车辆行驶过程中会产生道路扬尘,但车流量少,车辆行驶过程中扬尘量不大,采取控制车速、路面洒水降尘、加强库区内及进场道路的清扫工作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厨房油烟本项目设有职工食堂,设置一个灶头,使用电能和液化气,属于清洁能源,食堂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烟。项目就餐人数按4人计,每人每天食用油用量为25g,则用油量为0.10kg/d,0.037t/a。一般油烟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2-4%(本项目按3%计算),做饭时间为3小时,则本项目油烟产生量为:0.003kg/d,0.001ta,抽油烟机的排风量为600m/h,则油烟排放浓度为1.67mg/m,排放量为0.003kg/d,0.001ta。厨房油烟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4-1。表4-1厨房油烟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污染物种类产污环节产生情况治理措施排放情况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产生浓度mgm处理能力m/h治理工艺去除效率排放形式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油烟烹饪过0.0010.0011.67600抽油烟机/无组织0.0010.0011.6743程3、废气处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对车辆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控制车速、对破损路面及时进行修复;进入仓库区车辆减速慢行:在仓库区四周设置绿化带。通过上述控制措施,可有效降低车辆尾气和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厨房产生的油烟经过一套抽油烟机收集后排放,由于就餐员工数量较少,产生的油烟量较小,采用抽油烟机收集后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1中:小型餐饮服务业油烟2.0mgm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4、废气监测计划本项目属于仓储项目,无生产环节,无生产废气产生,无废气排放口,因此不设废气污染源监测计划。二、运营期废水影响分析及治理措施1、废水的产生种类及产生量本项目经营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消防废水。(1)生活污水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0.4m/d、146.0m/a,废水量为0.32m/d、116.8m3/a。其中食堂用水量为0.08m/d、29.2m/a,废水量为0.064m/d、23.36m/a;其他办公生活用水量为0.32m/d、116.8m/a,废水量为0.256m/d、93.44m/a。污染物源强类比《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中生活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污染源强及本项目实际情况,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290mgL、NH-N:29.6mg/L、TP:3.80mg/L、BODs:128mgL、SS:200mg/L、动植物油:4.38mg/L。参照《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胡名操主编)相关数据,一般化粪池的去除率为COD:15%,BODs:9%,SS:30%。44表4-2项目废水的产排情况产排污环境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116.8m/a污染物名称CODBODs氨氮总磷SS动植物油污染物产生浓度(mg/L)290.00128.0029.603.80200.004.38污染物产生量(ta)0.03390.01500.00350.00040.02340.0005治理设施处理能力隔油池0.1m、化粪池5.0m隔油池、化粪池处理效率15%9%3%030%60%治理工艺/是否为可行性技术是化粪池处理后浓度(mgL)246.50116.4828.713.80140.001.75产生量(ta)0.02880.01360.00340.00040.01640.0002排放方式不外排排放去向云南林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清运排放规律/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云南林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清运,不外排。(2)消防废水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第9.0.5条要求:危险品生产厂房和仓库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中甲类厂房和仓库的规定。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中标3.3.2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甲类仓库消防栓设计流量为25L/s,火灾延续时间按3h计,则消防用水量为270m。消防废水中有大量的硝态氮,其直接进入地表水体,会造成地表水严重污染。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建设1座不小于280m消防废水事故池,将消防废水及事故时雨水收集至事故池,收集后的消防废水采用罐车运送至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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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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