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机械臂 智能变频控制柜 机箱柜体招标采购公告(2026)
索引号: 11330424002556213T/2026-1010404063
成文日期: 2026-07-09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监管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受理日期
环评文件链接
1
年产3000套机器人机械臂、10万套机箱柜体、500套智能成套变频控制柜建设项目
海盐县于城镇东至海盐县新型印染产业园、南至振兴路、西至联新路
浙江艾格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2026.7.9
浙江艾格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套机器人机械臂、10万套机箱柜体、500套智能成套变频控制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公示时间:2026年7月9日
联系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或建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3000套机器人机械臂、10万套机箱柜体、500套智能成套变频控制柜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浙江艾格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六年五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3000套机器人机械臂、10万套机箱柜体、500套智能成套变频控制柜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艾格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六年五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7-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91-六、结论………………………………………………………………………………….-94-附表……………………………………...………………………………...………………-95-专项评价:环境风险影响专项评价……………………………………………………………………………-98-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124-附图2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125-附图3厂区总平面布置示意图………….…………………………………………….-126-附图4海盐县于城镇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127-附图5海盐县于城镇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69-附图6用地规划图…………………………….……………………………………….-128-附图7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128-附图8现场踏勘照片………………………….……………………………………….-128-附件1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129-附件2营业执照…………………………………………………….………………….-131-附件3不动产证………….………………………………………….…………...…….-132-附件4规划条件…………………………………………………….………….………-135-附件5主要原辅材料MSDS…………………………………….………….…………-149-附件6污水接管申请…………………………………………….………….…………-166-附件7危废处置承诺…………………………………………….………….…………-166-附件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承诺书…………………..…………..……………….……-170-附件9总量平衡方案…………………………………………….………….…………-167-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000套机器人机械臂、10万套机箱柜体、500套智能成套变频控制柜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12-330424-04-01-22527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海盐县于城镇东至海盐县新型印染产业园、南至振兴路、西至联新路地理坐标(120度52分15.320秒,30度32分40.67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3491工业机器人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69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349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文号(选填)项目审批(核准/--总投资(万元)10267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0.97施工工期15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201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详见下表,根据表1-1,本项目设置环境风险影响专项评价。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的类别置专项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本项目废水处理过程中在碱性条件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下使用次氯酸钠,不产生氯气;排大气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放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否目标的建设项目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等废气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地表水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本项目不涉及工业废水直排否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是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1-续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的类别置专项取水口下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态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本项目不设置取水口否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否设项目规划情况规划名称:于城镇工业园区0573-HY-YC-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海盐县人民政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海盐0573-HY-YC-01(工业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1)规划规模a.用地规模:4.35平方公里。b.人口规模:3.8-4.2万人(含于城镇总体规划工业区人口数量)。c.产值规模:53亿元。(2)发展定位以汽车配件及机械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新型建材业以及相关产业链为产业特色的工业基地。(3)总体布局规划采用“十”字型的主干道路骨架,形成“二轴、二带、四片区”的空间结构,打造由西北向东南层层跌落的空间序列。二轴:以南北湖大道、海王公路主干道为轴,将整个规划区有机的由西向东、由南至北串联在一起,是区内发展的主要脉络,是空间跌落的分界线,是物流的主要运输通道。二带:主要指嘉于线绿化带和沿河人文生态景观带。四片区:通过“二轴、二带”将规划区划分为四个片区,分别是:A片区、B片区、C片区、D片区。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A北片区:现状为嘉于线西、海王公路北地块。规划二类工业为主,为服装、绢纺、仓储业区,规划用地面积21.95公顷。B北片区:现状为嘉于线西、海王公路北,南北湖大道西地块。规划一类、二类工业,为五金、新型建材、仓储业区,规划用地面积49.84公顷。C片区:现状为南北湖大道东、海王公路两侧、杭浦高速西地块。规划一类、二类工业,为五金、印染、印刷、服装、包装业综合区,规划用地面积205.95公顷。D片区:现状为海王公路北、杭浦高速东地块。规划二类工业,为五金标准件产业区,规划用地面积14.35公顷。规划工业用地总面积292.1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67.08%。(4)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海盐县于城镇东至海盐县新型印染产业园、南至振兴路、西至联新路,属于“四片区”中的“C片区”,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主要从事机器人机械臂、机箱柜体和智能成套变频控制柜的生产,符合规划中的土地利用规划与产业发展规划。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海盐0573-HY-YC-01(工业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共有6张清单,具体为:清单1“生态空间清单”、清单2“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清单3“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清单4“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清单5“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和清单6“环境标准清单”。与本项目相关的生态空间清单(清单1)、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清单5)见表1-2、表1-3,对照6张清单以及六张清单修订稿,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见表1-4。表1-2生态空间清单(清单1)工业区生态空现状调整内的规间名称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用地情况划区块及编号类型本项目位于海盐县于城镇东至海盐县新型印染产业园、南至振兴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路、西至联新路,从事机器人机械功能定位,实施分区差臂、机箱柜体、智能成套变频控制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柜的生产,已取得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符合产业准入要求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本项目从事机器人机械臂、机箱柜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体和智能成套变频控制柜的生产,业项目,控制三类工业属于《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项目布局范围和总体态更新方案》“工业项目分类表”规模,鼓励对现有三类中“103、通用设备制造业34(除提升改造为二类工业项目提高电力、化工、印染、造纸、化纤等重点行业本项目不属于电力、化工、印染、束环保准入门槛,控制新造纸、化纤等重点行业增污染物排放量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本项目位于海盐县于城镇东至海业企业全部进入工业盐县新型印染产业园、南至振兴功能区,严格执行相关路、西至联新路,属于工业功能区,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VOCS按照1∶1进行替代削减,工业代管理要求可以在海盐县内平衡用地为空间主、范围浙江省以及嘉兴市能区块,与工业区块、本项目位于于城镇工业功能区,与调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其他整,海盐县道路于城镇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根据产业集离带交通“三聚区产业集设施(ST-0聚重点本项目纳入总量控制的因子为用线一管控单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CODCr、氨氮、总氮、挥发性有机地、单”元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物、烟尘、SO2、NOX,均可以在商业管控(ZH33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海盐县内平衡;本项目不属于涉氮用方案042420污染物排放总量重点行业,仅对总氮进行总量控地、变更003)村庄管控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建设要求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营运期配套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用地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排放量较小,排放水平可以达到同等水平,推动企业绿色低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碳技术改造新建、改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强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化“两高”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控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废水全深化工业园区(工业企部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向周业)“污水零直排区”围水体排放,符合“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建设要求污分流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土壤染防治与修复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重点行业按照规范要编制指南(试行)》,本项目应编制求开展建设项目碳排环境影响报告表,且不在“附录一放评价纳入碳排放试点行业范围”,不要求开展碳排放影响评价3)空间布局约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属于一类工业项目外的)”类项,合理规划布局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功居住区之间设置了隔离带污染物排放管制,不进行区域削减替代续表1-2:工业区生态空现状调整内的规间名称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用地情况划区块及编号类型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工业环境和健康风险用地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为空间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主、范围浙江省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以及嘉兴市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其他调海盐县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本项目投产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道路整,产业集于城镇控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交通根据聚区产业集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设施“三(ST-0聚重点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用线一3)管控单建设地、单”元管控(ZH33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方案042420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本项目用水量较少,所有设备用变更003)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电、天然气驱动,符合清洁生产要村庄管控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求;建设单位应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建设要求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求表1-3环境准入条件清单(清单5)区块分类行业清单工艺产品制定调整情况清单清单依据不涉及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不涉及其他:与《海盐县浙江省嘉兴市禁止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管控措施要求不符合的行海盐县于城镇入产业业及《海盐县制造业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3版)淘汰类、产业集聚重点禁止类管控单元不涉及全部:①不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其他工业投资项目;(ZH3304242限制准②其他产能过剩行业和列入国家产业政策和省级规定限制类0003)入产业的产业、产品、设备和工艺技术③海盐县制造业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3版)限制类表1-4规划环评符合性对照表清单名称项目情况性业园、南至振兴路、西至联新路,主要从事清单1生态制柜的生产,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产品与工符合空间清单元3)中的管控措施管控单元(ZH33042420003)》的管控措施要求清单2现有产业结构与布产业政策;选址距离居民等环境敏感点较远,问题整改措周边给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业符合施清单管理标,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清单3污染本项目纳入总量控制的因子为CODCr、氨氮、物排放总量总氮、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SO2、NOx;管控限值清其中,总量控制因子按照1∶1进行削减替代,符合单环境风险防按照要求执行商业用地、用地等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范能力建设资源开发效率要能源利用效率管控要求符合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于城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ZH3304242000本项目海盐县于城镇东至海盐县新型印染产机器人机械臂、机箱柜体、智能成套变频控艺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于城镇产业集聚重点局、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环境本项目产品与工艺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已完善,能够满足本项目使用要求。营运期废水、废气可以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以达总量管控限值可以在海盐县区域内调剂平衡;本项目仅对总氮进行总量控制,不进行区域削减替代。-5-清单名称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清单4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规划目标、规划产业定位、规划布局、环保基础设施规划、风险防控本项目符合规划中的土地利用规划与产业发展规划,产品与工艺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周边基础设施业已完善;营运期配套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可以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以达标,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符合清单5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于城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2420003)本项目不属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于城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2420003)》中禁止准入产业与限制准入产业符合清单6环境标准清单空间准入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管控标准、行业准入标准本项目符合《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中的管控措施要求。营运期废水、废气可以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以达标,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总量指标可以在海盐县区域内调剂平衡。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可以达到相应质量标准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1、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所在地属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于城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2420003)”,相关要求对照分析见表1-5。其他符合性分析表1-5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于城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表序号环境管控单元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1空间布局约束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本项目位于海盐县于城镇东至海盐县新型印染产业园、南至振兴路、西至联新路,主要从事机器人机械臂、机箱柜体和智能成套变频控制柜的生产,已取得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符合产业准入要求符合2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控制三类工业项目布局范围和总体规模,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本项目从事机器人机械臂、机箱柜体和智能成套变频控制柜的生产,属于《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工业项目分类表”中“103、通用设备制造业34(除属于一类工业项目外的)”类项,为二类工业项目符合3提高电力、化工、印染、造纸、化纤等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不属于电力、化工、印染、造纸、化纤等重点行业符合4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全部进入工业功能区,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本项目位于海盐县于城镇东至海盐县新型印染产业园、南至振兴路、西至联新路,属于工业功能区,VOCS按照1∶1进行替代削减,可以在海盐县内平衡符合5合理规划布局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功能区块,与工业区块、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本项目位于于城镇工业功能区,与居住区之间设置了隔离带符合6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纳入总量控制的因子为CODCr、氨氮、总氮、挥发性有机物、烟尘、SO2、NOX,均可以在海盐县内平衡;本项目不属于涉氮重点行业,仅对总氮进行总量控制,不进行区域削减替代符合7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动企业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营运期配套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排放水平可以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符合8新建、改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强化“两高”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9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废水全部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向周围水体排放,符合“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要求符合10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符合11重点行业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编制指南(试行)》,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且不在“附录一纳入碳排放试点行业范围”,不要求开展碳排放影响评价符合-7-序号环境管控单元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12环境风险防控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按照要求执行符合13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本项目投产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范能力建设符合1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用水量较少,所有设备用电、天然气驱动,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建设单位应配合相关部门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符合由表1-5可知,本项目符合“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于城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中的相关要求。2、与“海盐县天仙河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符合性分析(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海盐县天仙河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以海盐县天仙河地面水厂取水口为基点,具体划分以下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武原镇姚桥村三家村至三环洞的1600米水域及两岸纵深50米陆域。二级保护区:三环洞至于城大桥约2700米水域;武原镇姚桥村(现为“城西村”)三家村至姚周村粮仓约800米水域;海盐塘接酱园港口向北延伸2000米水域;上述水域两岸纵深100米内的陆域;一级保护区两岸纵深50米到100米间的陆域。准保护区:于城大桥至沈荡镇翁东港水域及两岸纵深2000米内的陆域;武原街道姚周村粮仓至大曲港接口处水域及两岸纵深2000米内的陆域;千亩荡清墅漾全部水域(备用);一、二级保护区两岸纵深100米至2000米间的陆域。(2)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地属于“二级保护区两岸纵深100米至2000米间的陆域”,为准保护区。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8-(89)环管字第201号)(2010年修改)规定,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根据《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定,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水上加油站、油库、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严重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属于水上加油站、油库、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严重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具备污水纳管条件,营运期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排放杭州湾,不向周边地表水体排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以上规定。同时,海盐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水口目前已停用,海盐县全县饮用水取水来自千亩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水口。因此,本项目不会对海盐县饮用水水源产生不利影响。3、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中第九条要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等”;第十一条规定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的五种情形;本环评对照以上要求进行分析,具体见表1-6。表1-6不予审批情形对照分析表序号不予审批情形项目情况结论1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环评对照国家、地方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了符合性分析。本项目营运期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相关要求符合要求2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类型、选址、布局、规模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与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不属于不予审批情形3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区域内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海盐县2024年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随着政府部门各项大气治理工作的持续推进,环境空气质量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逐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级标准。本项目营运期废水经处理后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向周围水体排放;废气经收集治理后达标排放;设备噪声值较低。因此,本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功能区类别不属于不予审批情形4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经采取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营运期废水、废气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以达标,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不属于不予审批情形5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涉及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情况不属于不予审批情形6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报告表不存在此类问题不属于不予审批情形由表1-6可知,本项目不属于不予批准情形,符合审批相关要求。4、与《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符合性本项目符合《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中“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于城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的相关要求,“三废”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12-330424-04-01-225276”出具了《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同意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10-综上,本项目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中的相关要求。5、与行业整治规范符合性(1)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本项目使用塑粉,喷塑线烘道除进口、出口外其余密闭,在进口、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固化废气经收集后引入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通过15m及以上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本项目使用水性漆,VOCS含量约为107g/L,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表1水性涂料中“工业防护涂料-VOC含量限量值≤200g/L(工业防护涂料中的最低限值)”的要求,属于低VOCs含量涂料。补漆房密闭,人工补漆喷台水帘后方设吸风装置,补漆后直接在喷台晾干;补漆、晾干废气收集后经风机引入过滤棉干式过滤后,进入与丝印废气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与丝印、喷塑固化同一个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能够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中的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能够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本项目丝印使用少量溶剂型油墨,丝印车间密闭,丝印机、烘箱上方设置集气罩,丝印废气经收集后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通过与喷塑固化同一个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能够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中的标准限值。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中的相关要求。(2)与《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于2021年8月2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1]10号),对相关行业提出了综合治理要求。本环评主要对照浙环发[2021]10号文中的工业涂装、印刷VOCs综合治理相关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分析。具体见表1-7。表1-7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整治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优化产业结构。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限制高VOCs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依法依规淘汰涉VOCs排放工艺和装备,加大引导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力度,从源头减少涉VOCs污染物产生。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漆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表1”中“工业防护涂料-VOC含量限量值≤200g/L(工业防护涂料中的最低限值)”的要求。本项目使用的油墨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表1溶剂油墨-网印油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限值≤75%”的要求。本项目使用的AB胶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表3本体型胶粘剂中的“其他-聚氨酯类≤50g/kg”的要求。本项目使用的洗网水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表1中的有机溶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900g/L的要求。本项目使用的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符合不属于《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中需替代的范围是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修)订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等行业绿色准入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设区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2倍量削减,直至达标后的下一年再恢复等量削减。本项目VOCs排放量按照1∶1进行替代削减,可以在海盐县区域内调剂平衡是-12-续表1-7:整治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全面提升生产工艺绿色化水平。石化、化工等行业应采用原辅材料利用率高、废弃物产生量少的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等生产技术,鼓励工艺装置采取重力流布置,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超临界二氧化碳喷涂等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鼓励生产工艺装备落后、在既有基础上整改困难的企业推倒重建,从车间布局、工艺装备等方面全面提升治理水平。本项目使用水性漆,采用空气辅助喷涂方式;本项目使用塑粉,采用静电喷涂方式,属于环保性能较高的涂装工艺是全面推行工业涂装企业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选用粉末涂料、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等环境友好型涂料和符合要求的(高固体分)溶剂型涂料。工业涂装企业所使用的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应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规定的VOCs含量限值要求,并建立台账,记录原辅材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本项目部分使用粉末涂料。水性漆VOCs含量约为107g/L,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表1”中“工业防护涂料-VOC含量限量值≤200g/L(工业防护涂料中的最低限值)”的要求。是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全面排查使用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本方案指导目录(见附件1),制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计划,明确分行业源头替代时间表,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实施一批替代溶剂型原辅材料的项目。加快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研发、生产和应用,在更多技术成熟领域逐渐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使用量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要求。本项目水性漆用量约为10t/a、塑粉用量约为70t/a、溶剂型油墨用量约为0.8t/a、AB胶用量约为1.9t/a,洗网水用量约为0.6t/a,油性原料使用比例约为1%,比例极低;且本项目属于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349,未列入附件1《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指导目录》中。是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好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对VOCs物料储罐和污水集输、储存、处理设施开展排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本项目补漆房密闭,保持微负压状态,人工补漆喷台水帘后方设吸风装置,收集风速不小于0.6m/s;丝印车间密闭,保持微负压状态,在丝印机、烘箱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风速不小于0.6m/s,废气收集效率较高,无组织排放较少。是-13-续表1-7: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企业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造,应结合排放VOCs产生特征、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吸附装置和活性炭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换活性炭。组织开展使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或上述组合技术等VOCs治理设施排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当更换或升级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到2025年,完成5000家低效VOCs治理设施改造升级(见附件3),石化行业的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70%以上,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等行业的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60%以上。水性漆废气经风机引入活性炭装置治理后通过15m及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收集效率约为85%,治理效率约为75%,综合去除效率约为63.8%。固化废气经风机引入活性炭装置治理后通过15m及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收集效率约为85%,治理效率约为75%,综合去除效率约为63.8%。丝印废气经收集后引入活性炭装置治理后通过15m及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收集效率约为80%,治理效率约为75%,综合去除效率约为60%。是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按照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投运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治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治理设施。VOCs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本项目按照“先启后停”的原则,在治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治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涂装生产线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是规范应急旁路排放管理。推动取消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纺织印染等行业非必要的含VOCs排放的旁路。因安全等因素确须保留的,企业应将保留的应急旁路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应急旁路在非紧急情况下保持关闭,并通过铅封、安装监控(如流量、温度、压差、阀门开度、视频等)设施等加强监管,开启后应做好台账记录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本项目废气处理系统不设置应急旁路是由表1-7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的相关要求。(3)与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除外)行业整治提升技术规范符合性浙江省环境保护厅于2018年4月4日以“浙环发[2018]19号”文发布了《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除外)、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砂洗、氮肥、废塑料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的通知》。本环评对照“通知”中的《浙江省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除外)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对本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对照分析结果见表1-8。-14-表1-8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除外)行业整治提升技术规范对照表类别内容序号判断依据项目情况符合性政策法规生产合法性1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验收制度按照要求执行符合2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严格落实企业排污主体责任按照要求执行符合工艺装备/生产现场工艺装备水平3淘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明确的落后工艺与设备本项目未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明确的落后工艺与设备符合4鼓励使用先进的或环保的表面处理工艺技术和新设备,减少酸、碱等原料用量本项目酸洗槽上方加盖,酸洗时自动打开,减少盐酸挥发;盐酸重复使用,减少酸用量符合5鼓励酸洗设备采用自动化、封闭性较强的设计本项目酸洗磷化车间密闭,设置两道门,整条酸洗磷化线上方设置吸风装置,封闭性较强;酸洗槽上方加盖,酸洗时自动打开;磷化槽上方加盖,磷化时自动打开符合清洁生产6酸洗磷化鼓励采取多级回收、逆流漂洗等节水型清洗工艺本项目酸洗后先回到清洗槽1清洗,起到中和水质的作用,减少废水更换频率,再进入后道清洗槽2清洗;磷化后进入清洗槽4、清洗槽5清洗;清洗水重复使用一段时间后更换;清洗方式采用浸洗,清洗水更换频次较低,较为节水符合7禁止采用单级漂洗或直接冲洗等落后工艺本项目酸洗后先回到清洗槽1清洗,起到中和水质的作用,减少废水更换频率,再进入后道清洗槽2清洗;磷化后进入清洗槽4、清洗槽5清洗;清洗水重复使用一段时间后更换;清洗方式采用浸洗,清洗水更换频次较低,较为节水符合8鼓励采取工业污水回用、多级回收、逆流漂洗等节水型清洁生产工艺本项目酸洗后先回到清洗槽1清洗,起到中和水质的作用,减少废水更换频率,再进入后道清洗槽2清洗;中和后回到清洗槽2清洗,起到中和水质的作用,减少废水更换频率;磷化后进入清洗槽4、清洗槽5清洗;清洗水重复使用一段时间后更换;清洗方式采用浸洗,清洗水更换频次较低,较为节水符合9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符合工艺装备/生产现场生产现场10生产现场环境清洁、整洁、管理有序;危险品有明显标识按照要求执行符合11生产过程中无跑冒滴现象按照要求执行符合12车间应优化布局,严格落实防腐、防渗、防混措施按照要求执行符合13车间实施干湿区分离,湿区地面应敷设网格板,湿件加工作业必须在湿区进行本项目酸洗磷化车间实施干湿区分离,湿区地面敷设网格板,湿件加工作业在湿区进行符合14建筑物和构筑物进出水管应由防腐蚀、防沉降、防折断措施按照要求执行符合15酸洗槽必须设置在地面上,新建、搬迁、整体改造企业须执行酸洗槽架空改造本项目酸洗磷化线设置在地面以上,酸洗槽架空设置符合-15-类别内容序号判断依据项目情况符合性工艺装备/生产现场生产现场16酸洗等处理槽须采取有效的防腐防渗措施本项目酸洗磷化线各槽体均采用防腐防渗材质符合17废水管线采取明管套明沟(渠)或架空敷设,废水管道(沟、渠)应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废水收集池附近设立观测井本项目生产废水管线采取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设,其他按照要求执行符合18废水收集和排放系统等各类废水管网设置清晰,有流向、污染物种类等标示按照要求执行符合污染治理水理19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分质分流,建有与生产能力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本项目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并设置与生产能力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符合20含第一类污染物的废水须单独处理达标后方可并入其他废水处理本项目废水不涉及第一类污染物符合21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及污水回用管道需安装流量计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符合22设置标准化、规范化排污口按照要求执行符合23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按照要求执行符合气理24酸雾工段有专门的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设施运行正常,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酸洗磷化车间密闭,设置两道门,整条酸洗磷化线上方设置吸风装置;酸洗槽上方设置吹吸罩,酸洗废气经1套二级碱喷淋装置治理后通过15m及以上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符合25废气处理设施安装独立电表,定期维护,正常稳定运行按照要求执行符合26锅炉按照要求进行清洁化改造,污染物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不涉及锅炉符合污染治理固理27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处置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必须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中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危险废物运输应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技术要求厂区内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规定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运输委托专业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同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三防”要求建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符合28建立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相关情况建设单位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转移情况;同时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符合29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建设单位每年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符合30危险废物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转移过程中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符合-16-类别内容序号判断依据项目情况符合性环境监管水平环境应急管理31切实落实雨、污排放口设置应急阀门厂区雨、污排放口设置应急阀门符合32建有规模合适的事故应急池,应急事故水池的容积应符合相关要求且能确保事故废水能自流导入本项目厂区内设置一座容积约45m3事故应急池,能够满足应急要求符合33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具备可操作性并及时更新完善建设单位应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及时更新完善符合34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与设备厂区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与设备符合35定期进行环境事故应急演练按照要求执行符合环境监测36制定监测计划并开展排污口、雨水排放口及周边环境的自行监测建设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的监测计划开展自行监测符合内部管理档案37配备专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环境管理和“三废”处理建设单位配备专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环境管理和“三废”处理符合38建立完善的环保组织体系、健全的环保规章制度建设单位建立环保组织体系、环保规章制度符合39完善相关台账制度,记录每天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加药、电耗、维修情况;污染物监测台账规范完备;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及处置情况按照要求执行符合由表1-8可知,本项目酸洗后先回到清洗槽1清洗,起到中和水质的作用,减少废水更换频率,再进入后道清洗槽2清洗;磷化后进入清洗槽4、清洗槽5清洗;清洗水重复使用一段时间后更换。设置与生产能力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做到稳定达标排放。酸洗磷化车间密闭,设置两道门,整条酸洗磷化线上方设置吸风装置;酸洗槽上方设置吹吸罩,酸洗废气经1套二级碱喷淋装置治理后通过15m及以上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厂区内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事故应急池,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可以达到《浙江省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除外)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中的要求。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浙江省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除外)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在政策法规、工艺装备/生产现场、污染治理、环境监管水平等方面落实相关要求。(4)与《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符合性本项目主要从事机器人机械臂、机箱柜体和智能成套变频控制柜的生产,生产过程涉及酸洗、补漆工艺;对照《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17-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中的“表D.4工业涂装行业排查重点与防治措施”、“表D.14涉酸洗工序行业排查重点与防治措施”,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见表1-9。表1-9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对照表序号排查重点防治措施项目情况符合性表D.4工业涂装行业排查重点与防治措施1高污染原辅料替代、生产工艺环保先进性①采用水性涂料、UV固化涂料、粉末喷涂、高固体分涂料等环保型涂料替代技术;②采用高压无气喷涂、静电喷涂、流水线自动涂装等环保性能较高的涂装工艺;本项目使用水性漆,采用空气辅助喷涂方式;本项目使用塑粉,采用静电喷涂方式,属于环保性能较高的涂装工艺符合2物料调配与运输方式①涂料、稀释剂、固化剂、清洗剂等VOCs物料密闭储存;②涂料、稀释剂、固化剂等VOCs物料的调配过程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并设置专门的密闭调配间,调配废气排至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③含VOCs物料转运和输送采用集中供料系统,实现密闭管道输送;若采用密闭容器的输送方式,在涂装作业后将剩余的涂料等原辅材料送回调漆室或储存间;本项目水性漆采用密闭桶装储存,塑粉采用密闭包装袋储存在包装箱中;水性漆采用密闭桶输送,在补漆作业后将剩余的水性漆送回储存间符合3生产、公用设施密闭性①除进出料口外,其余生产线须密闭;②废涂料、废稀释剂、废清洗剂、废漆渣、废活性炭等含VOCs废料(渣、液)以及VOCs物料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密封储存于危废储存间;③其中液态危废采用储罐、防渗的密闭地槽或外观整洁良好的密闭包装桶等,固态危废采用内衬塑料薄膜袋的编织袋密闭包装,半固态危废综合考虑其性状进行合理包装;本项目人工补漆喷台设置于密闭水性喷房内,补漆后直接在喷台晾干;喷塑线除进出料口外,其余密闭;漆渣、废活性炭采用内衬塑料薄膜袋的编织袋密闭包装,贮存于危废暂存场所内符合4废气收集方式①在不影响生产操作的同时,尽量减小密闭换风区域,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降低能耗;②因特殊原因无法实现全密闭的,采取有效的局部集气方式,控制点位收集风速不低于0.3m/s;本项目集气罩罩口处收集风速不低于0.3m/s,废气收集效率较高符合5污水站高浓池体密闭性①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的区域加罩或加盖,使用合理的废气管网设计,密闭区域实现微负压;②投放除臭剂,收集恶臭气体到除臭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废水中CODCr浓度较低,采用隔油、中和、反应、曝气、混凝、沉淀处理工艺,恶臭气体产生量较小符合6危废库异味管控①涉异味的危废采用密闭容器包装并及时清理,确保异味气体不外逸;②对库房内异味较重的危废库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本项目漆渣、废活性炭采用内衬塑料薄膜袋的编织袋密闭包装,贮存于危废暂存场所内,异味较轻符合-18-续表1-9:序号排查重点防治措施项目情况符合性表D.4工业涂装行业排查重点与防治措施7废气处理工艺适配性高浓度VOCs废气优先采用冷凝、吸附回收等技术对废气中的VOCs回收利用,并辅以催化燃烧、热力燃烧等治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及VOCs减排。中、低浓度VOCs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宜采用吸附技术回收处理,无回收价值时优先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处理。本项目VOCs废气浓度较低,产生量较小,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符合8环境管理措施根据实际情况优先采用污染预防技术,并采用适合的末端治理技术。按照HJ944的要求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的名称、采购量、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VOCs含量,污染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设计参数、投运时间、启停时间、温度、风量,过滤材料更换时间和更换量,吸附剂脱附周期、更换时间和更换量,催化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本项目营运期按照HJ944的要求建立水性漆、塑粉台账以及活性炭吸附装置运行台账。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符合表D.14涉酸洗工序行业排查重点与防治措施1酸雾废气收集效果①优化生产工艺,使用酸雾抑制剂减少酸雾产生;②对酸洗工序优先采用区域全密闭的收集方式,或采用集气罩、吹吸罩兼全密闭的收集方式,确保密闭空间保持微负压,提供废气收集效率;本项目酸洗磷化车间密闭,设置两道门,整条酸洗磷化线上方设置吸风装置,车间内保持微负压;酸洗槽上方设置吹吸罩,废气收集效率较高符合2废气处理系统效率①污染防治设施与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转,保证在生产工艺设备运行波动情况下仍能正常运转,实现达标排放;②加强酸雾处理设备巡检,消除设备隐患,保证正常运行。碱洗装置采用自动加药装置,控制pH值;本项目酸洗磷化线废气采用1套二级碱喷淋装置治理,二级碱喷淋装置与酸洗磷化线同步运转;二级碱喷淋装置采用自动加药装置符合3环境管理措施根据实际情况优先采用污染预防技术,并采用适合的末端治理技术。按照HJ944的要求建立台账,记录污染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设计参数、投运时间、启停时间、风量,药剂添加量、添加时间、喷淋液pH值,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本项目营运期按照HJ944的要求建立二级碱喷淋装置、废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符合由表1-9可知,经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符合《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中的相关要求。-19-6、太湖流域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海盐县于城镇东至海盐县新型印染产业园、南至振兴路、西至联新路,属于《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中的“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于城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运营期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排入杭州湾,不向周围河流排放。CODCr、氨氮可以在海盐县内平衡。因此,本项目不涉及《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中的相关要求,符合《关于落实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中的“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等相关要求。-20-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根据《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412-330424-04-01-225276),本项目属于“3491工业机器人制造”业。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具体见表2-1。表2-1环境影响评价分类表受浙江艾格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现场踏勘、监测和资料收集等基础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及其它有关文件,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工程内容本项目总投资约10267万元人民币,选址于海盐县于城镇东至海盐县新型印染产业园、南至振兴路、西至联新路,新拍土地约12010平方米,新建厂房、门卫等,建筑面积约22237.38平方米。本项目以碳钢、盐酸、磷化液、硅烷剂、塑粉、水性漆、溶剂型油墨等主要原材料,经下料、切割、冲压、折弯、焊接、压铆、打磨、酸洗、中和、表调、磷化、脱脂、硅烷化、清洗、烘干、喷塑(配套)、固化、丝印、补漆、晾干、机加工等工艺,购置激光切割机、焊接机器人、打磨机、酸洗磷化线、喷塑线、人工补漆喷台、丝印机等设备,形成年产3000套机器人机械臂、10万套机箱柜体及500套智能成套变频控制柜的生产能力。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项目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涉及酸洗、磷化、硅烷化、喷塑、水性补漆、丝印等工艺,属于报告表中的内容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341;金属加工机械制造342;物料搬运设备制造343;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344;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345;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346;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347;通用零部件制造348;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349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21-项目组成见表2-2。表2-2项目组成一览表3、产品及产能本项目产品及产能见表2-3。表2-3产品及产能表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2-4。工程名称序号单元名称工程规模主体工程1用地与建筑选址于海盐县于城镇东至海盐县新型印染产业园、南至振兴路、西至联新路,新拍土地约12010平方米,新建厂房、门卫等,建筑面积约22237.38平方米。厂区内建设一幢生产车间,生产车间一层主要用于切割、冲压、折弯、酸洗、中和、表调、磷化、清洗、装配等,一层夹层用于机加工等,二层主要用于焊接、脱脂、硅烷化、水洗、喷塑、补漆、丝印等,三层主要用于仓储等公用工程1给水由海盐县于城镇供水系统供应2排水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排入杭州湾3供电由海盐县于城镇供电系统供应4供气由市政燃气管道提供5供热由浙江恒洋热电有限公司提供环保工程1废水处理设施设置1套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隔油池、集水池、中和池、反应池、初沉池、曝气池、回调池、反应池、二沉池等处理达标后纳管,废水处理能力为27t/d2废气治理设施设置1套布袋除尘装置+15m及以上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设置1套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5m及以上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设置1套二级碱喷淋装置+15m及以上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设置1套布袋除尘装置+15m及以上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设置1套大旋风除尘器+立式过滤器+15m及以上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3固废贮存设施生产车间西北角设置1个约25m2危险废物暂存场所,1个约10m2一般固废暂存场所依托工程1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12万m3/d;设计进水水质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采用预处理、A2O、MBR等工艺,设计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限值,其他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一级A标准。本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排放杭州湾序号产品名称单位规模备注1机器人机械臂套/年30002机箱柜体万套/年10大件面积约3.8m2,小件面积约1m23智能成套变频控制柜套/年500-22-表2-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序号原料名称单位本项目用量包装方式备注1碳钢吨/年散装仅碳钢酸洗2不锈钢吨/年散装不酸洗3模具钢吨/年散装不酸洗4铜材吨/年散装不酸洗5铝材吨/年散装不酸洗6镀铝锌板吨/年散装不酸洗7焊丝吨/年袋装8塑粉吨/年25kg/箱9电缆万米/年箱装10电阻、电容、电线万套/年袋装控制模块套/年箱装12其他配件吨/年袋装13溶剂油墨吨/年500ml/瓶型油14墨稀释剂吨/年500ml/瓶100%15洗网水吨/年1kg/桶16网版块/年箱装17水性漆吨/年20kg/桶18喷淋脱脂剂吨/年25kg/桶19陶化剂吨/年25kg/桶20硅烷剂吨/年25kg/桶21无磷脱脂粉吨/年25kg/袋用于酸洗磷化线脱脂22中脱剂吨/年25kg/桶23盐酸(浓度为31%)吨/年槽罐车使用时配比浓度18-20%24中和剂(32%液碱)吨/年25kg/桶25表调剂吨/年20kg/箱26皮膜剂吨/年25kg/桶27皮膜促进剂吨/年20kg/桶28磷酸吨/年35kg/桶29片碱吨/年袋装30PAM(水剂)吨/年25kg/桶污水处理31PAC吨/年袋装污水处理32氯化钙吨/年袋装污水处理3310%次氯酸钠吨/年25kg/桶污水处理34稀硫酸吨/年25kg/桶污水处理35液氮吨/年瓶装11主要成分为异氟尔酮用于小件喷塑线脱脂磷化液酸雾吸收和污水处理-23-序号原料名称单位本项目用量包装方式备注36液氧吨/年瓶装37机油吨/年170kg/桶38液压油吨/年170kg/桶39切削液吨/年170kg/桶40二氧化碳吨/年瓶装41氩气吨/年瓶装42超声波脱脂剂吨/年25kg/桶用于超声波清洗脱脂43AB胶A胶吨/年25kg/桶44B胶吨/年25kg/桶45PE膜吨/年卷装46攻牙油吨/年170kg/桶47水吨/年48电万千瓦时/年49天然气万立方米年50蒸汽吨/年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见表2-5。(1)水性漆符合性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漆的主要成分为丙烯酸乳液65%(单体含量不超过丙烯酸乳液的10%)、颜填料5%、水30%,则水性漆中水分含量约为30%,不挥发物含量约为63.5%。根据《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差值法》(GB/T23985)中的8.4计算公式:100-(NV)-wp(VOC)=wwXp.x1000100-p.×pwpCvoC)——“待测”样品扣除水后的VOC含量,单位为克每升(g/L);(NV)——不挥发物含量,以质量分数(%)表示;取63.5;w—水分含量,以质量分数(%)表示;取30;ps——试验样品在23℃时的密度,单位为克每毫升(gmL);取1.1;pw——水在23℃时的密度,单位为克每毫升(gmL)(23℃时,pw=0.997537gmL);-24-1000——克每毫升(g/mL)换算成克每升(g/L)的换算系数。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可得,本项目水性漆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含量约为107g/L,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表1”中“工业防护涂料-VOC含量限量值≤200g/L(工业防护涂料中的最低限值)”的要求。(2)AB胶符合性由A胶和B胶组成即配即用,满足《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表3本体型胶粘剂中的“其他-聚氨酯类≤50g/kg”的要求。(3)油墨符合性本项目油墨主要成分为聚酯有机树脂15%、有机颜料5%、二氧化钛20%、环己酮50%、异氟尔酮10%,满足《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表1溶剂油墨-网印油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限值≤75%”的要求。(4)洗网水符合性本项目洗网水主要成分为高沸点环保溶剂50%、橡胶防老剂20%、表面活性剂30%,VOCs含量为50%,即410g/L,满足《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表1中的有机溶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900g/L的要求。5、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见表2-6。表2-6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一览表序号单位本项目数量备注1冲压机台152折弯机台203台64台8条1脱脂槽个1尺寸约4m×1.5m×1.8m,蒸汽加热到40℃5酸洗槽个1尺寸约4m×1.5m×1.8m其中中和槽个1尺寸约4m×1.5m×1.8m表调槽个1尺寸约4m×1.5m×1.8m设备名称成型流水线焊接机器人酸洗磷化线-25-磷化槽个1尺寸约4m×1.5m×1.8m,蒸汽加热到40℃清洗槽个2尺寸约4m×1.5m×1.8m清洗槽个1尺寸约4m×1.5m×1.8m,蒸汽加热到60℃清洗槽个1尺寸约4m×1.5m×1.8m,蒸汽加热到80℃6大件喷塑线条1其中喷房个1尺寸约6.2m×4.5m×4.5m,配备2把人工喷枪烘道条1尺寸约7.2m×3.5m×4.5m,加热温度约180-220℃,天然气加热7小件喷塑线条1其中热水槽个1尺寸约1.8m×2m×1m,加热到40-50℃,蒸汽加热预脱脂槽个1尺寸约1.8m×2m×1m,加热到40-50℃,蒸汽加热主脱脂槽个1尺寸约19.5m×2m×2.1m,加热到40-50℃,蒸汽加热水洗槽个6水洗槽1、3、4、6尺寸约1.8m×2m×1m,水洗槽2、5尺寸约12m×2m×2.1m硅烷化槽个1尺寸约18m×2m×2.1m水分烘干炉条1尺寸约37.7m×1.6m×3m,加热温度约120-160℃,天然气加热喷房个1尺寸约7.7m×2.64m×2.2m,配备2套轻型同步带喷涂机(每套轻型同步带喷涂机配备4把喷枪)以及2把人工喷枪烘道条1尺寸约37.7m×3.2m×3.8m,加热温度约180-220℃,天然气加热8补漆房间1即丝印车间,尺寸约6米×10米×4米其中人工补漆喷台个1尺寸约3米×2.5米×1.5米,设置2把人工喷枪9剪板机台210开卷设备台111激光切割机台612激光切管机台213数控加工中心台7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本项目数量备注14点焊机台515测试、编程设备台516丝印机台517烘箱台118检测系统台319MES系统台120ERP系统套121打磨机台522锯床台123制纯水机套124柔性折弯中心套3-26-25压铆机套1026自动点焊机套227激光焊接机套1528自动螺柱焊机套229自动铜排冲孔机套230自动铜排折弯中心套231机器人码垛机套1032平面磨床套133精密磨床套134高速电火花小孔加工机套135钻床套1536铣床套137校平机套238自动研磨机套239自动车床套240高速自动弯管机套141覆膜机套142空压机套543压滤机套344精密钣金检测系统套245自动攻牙机套546数控冲床套347摇臂钻床套248二氧化碳气保焊机套1049氩弧焊机套550液压母线加工机套1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本项目数量备注51全自动涂胶机套352液压升降机套153储能柜套154全自动包装机套255行车套1156数字化仓库系统套157电子元器件焊接机套258超声波清洗线条2每条线设置5个槽,尺寸均约为1m×0.7m×0.5m,分别为1个除油槽、2个超声波清洗槽、1个清洗槽、1个热水洗槽59雕刻机台260砂轮机台1-27-61废水处理设施套162二级碱喷淋装置套1酸洗废气治理设施63布袋除尘装置套2激光切割1套、焊接打磨1套64大旋风除尘器+立式过滤器套1喷塑废气治理设施65活性炭吸附装置套2固化1套、丝印补漆1套设备名称喷涂类型涂装面积(m2)膜厚(μm)利用率(%)即用状态固含量(%)*固分密度(g/cm3)涂料理论用量(t/a)设计用量(t/a)设备名称喷涂类型涂装面积(m2)膜厚(μm)上漆率(%)即用状态固含量(%)固分密度(g/cm3)涂料理论用量(t/a)设计用量(t/a)补漆房喷水性漆47500505063.51.28.9810设备名称涂装类型单个喷房喷枪数量单把喷枪最大流量喷房数量最大涂装速率*(kg/h)涂装时间(h)涂装能力(t/a)设计涂装量(t/a)补漆房喷水性漆配备2把喷枪40cc/min15.28225011.8810-28-大件喷塑线喷塑22.8万120961001.56970小件喷塑线14万120961001.5表2-10喷塑设备产能匹配性表(喷涂能力)设备名称涂装类型单个喷房喷枪数量单把喷枪最大流量喷房数量最大涂装速率(kg/h)*上粉率(%)涂装时间(h)涂装能力(t/a)设计涂装量(t/a)大件喷塑线小件喷塑线喷塑配备2把喷枪180cc/min116.270420047.6370配备10把喷枪**45cc/min116.270280031.75*注:塑粉密度以1.5g/cm3计。**注:小件喷塑线喷房内的人工喷枪仅用于少量修补,喷粉量较小,可忽略不计。由表2-7~表2-10可知,本项目水性漆、塑粉的设计用量、设备的涂装能力与设计喷涂规模是匹配的。(3)酸洗设备本项目配套设置1条酸洗磷化线,为全自动连续化运行,平均处理能力合计约为1000kg/h,年最大工作时间为4200h,则最大处理规模为4200t/a。本项目设计产能合计约为3800t/a,故酸洗磷化线的处理能力与设计产能是匹配的。7、工作制度和劳动定员(1)工作制度本项目实行两班制生产,单班工作时间12h,全年工作日300天。(2)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250人,厂区内设置食堂,不设置宿舍。7、厂区总平面布置本项目选址于海盐县于城镇东至海盐县新型印染产业园、南至振兴路、西至联新路,新拍土地约12010平方米,新建生产车间、门卫等,建筑面积约22237.38平方米。出入口设置于厂区西侧;厂区内建设一幢生产车间(3F)。生产车间一层主要用于切割、冲压、折弯、酸洗、中和、表调、磷化、清洗、装配等,一层夹层用于机加工等,二层主要用于焊接、脱脂、硅烷化、水洗、喷塑、补漆、丝印等,三层主要用于仓储等。危废暂存场所设置于一层西北角。厂区总平面布置详见附图3。-29-本项目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见表2-11。表2-11建筑技术经济指标8、物料平衡本环评对水性漆、溶剂型油墨以及VOCs进行物料衡算。(1)水性漆本项目补漆、晾干过程中,水性漆中的固分物质部分附着于产品表面,部分成为漆雾被水帘+过滤棉拦截;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经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高空排放,水性漆中的水大部分挥发,小部分进入废过滤棉。水性漆物料平衡见表2-12与图2-1。表2-12水性漆物料平衡表产出量来源数量(t/a)去向数量(t/a)水性漆10进入产品2.85进入废气0.236VOCs(0.65)进入废活性炭0.414进入废过滤棉0.3水分(3)进入水帘2.7进入废过滤棉0.35进入水帘(漆渣)3.15合计10合计10投入量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总用地面积m2120102总建筑面积m222237.383建筑占地面积m27280.084建筑密度%60.625容积率2.8核增面积11528.56m26绿地率%7.5-30-0.138有组织排放2.85进入产品0.552活性炭吸附装置0.65VOCs挥发0.414进入废活性炭0.098无组织排放水性漆10补漆、晾干0.35进入过滤棉3.15进入水帘(漆渣)0.3进入废过滤棉3水分2.7进入水帘图2-1水性漆物料平衡图(单位:t/a)(2)溶剂型油墨本项目丝印过程中,油墨中的固分物质部分附着于产品表面,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经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高空排放。溶剂型油墨物料平衡见表2-12与图2-1。表2-12溶剂型油墨物料平衡表0.136有组织排放0.12进入产品油墨0.30.80.544活性炭吸附装置稀释剂0.5丝印、烘干0.68VOCs挥发0.408进入废活性炭0.136无组织排放图2-1溶剂型油墨物料平衡图(单位:t/a)(3)VOCs平衡本项目VOCs平衡见表2-13。表2-13VOCs平衡表投入量产生量类别年产生量(t)0.65进入废气0.599物料名称折VOCs量(t)水性漆投入量产出量来源数量(t/a)去向数量(t/a)油墨0.3进入产品0.12稀释剂0.5VOCs(0.68)进入废气0.272进入废活性炭0.408合计0.8合计0.8-31-塑粉0.081活性炭吸附0.964溶剂型油墨0.68洗网水0.15AB胶0.002VOCs合计1.563合计1.563水性漆(65%的10%挥发))有组织排放0.321塑粉(1.2kg/t原料挥发)溶剂型油墨(油墨60%挥发、1.5630.278稀释剂100%挥发)无组织排放洗网水(50%的50%挥发)涂胶(胶A0.1%挥发、胶B0.964进入废活性炭0.1%挥发)图2-2VOCs平衡图(单位:t/a)9、水平衡本项目水平衡见图2-3。-32-盐酸30损耗1420废酸36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中和液2表调液0.7损耗243.3磷化液20275废槽液54.4化、中和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无磷脱脂粉1.2中脱剂1.8损耗47.4损耗60012075.6脱脂蒸汽2000冷凝水1400损耗756238037803024喷淋脱脂剂12损耗284.5700预脱脂、427.5主脱脂硅烷剂12损耗164陶化剂10520硅烷化损耗360自来水1800水洗槽1、127282、3损耗3602400制纯1800水洗槽4水、、56浓水600损耗18019.6厂区废水8019.6处理设施10反冲洗9损耗30120热水洗90超声波脱脂剂0.3损耗34.8150超声波清115.5洗损耗3611394.6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盐酸溶液表调、磷清洗37814401440324360废气治理损耗12108120地面冲洗33喷枪清洗3750职工生活3375化粪池3375图2-3水平衡图(单位:t/a)-33-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图本项目主要从事机器人机械臂、机箱柜体和智能成套变频控制柜的生产,生产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见图2-4至图2-7。电缆、电阻、电容、切削液电线、控制模块PE膜碳钢不锈钢调试、编铜材机加工装配程包装入库铝材镀铝锌板边角料废切削液(含金属屑)图2-4机器人机械臂生产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图焊丝烟尘氩气烟尘配件粉尘超声波二氧化碳清洗剂碳钢不锈钢铜材切割冲压折弯焊接压铆打磨超声波清洗*铝材镀铝锌板边角料边角料废焊丝含水废油废除油液非甲烷总烃溶剂型油墨天然气燃烧洗网水非甲烷总烃酸洗磷粉尘废气网版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PE膜化线塑粉天然气水性漆臭气浓度*丝印涂胶补漆晾干检验包装硅烷化A胶线废塑粉废油墨废胶漆渣废次品废印版B胶无磷脱脂粉酸洗磷化线:中脱剂自来水自来水氯化氢自来水磷化液自来水蒸汽自来水31%盐酸自来水中和剂自来水表调剂蒸汽自来水蒸汽碳钢工件脱脂清洗酸洗两级清洗中和清洗表调磷化清洗热水洗含水废油废水废酸废水废中和液废水废表调液废磷化液废水废水废脱脂液槽渣槽渣槽渣硅烷化线:自来水喷淋脱脂剂、喷淋脱脂剂、硅烷剂/陶化蒸汽自来水、蒸汽自来水、蒸汽自来水自来水自来水剂、自来水纯水纯水纯水天然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碳钢工件热水洗废水预脱脂主脱脂第一道水洗含水废油、含水废油、废水废水废水图2-5机箱柜体第二道水洗废水生产工第三道水硅烷化/第四道第五道第六道烘干洗陶化水洗水洗水洗废水废水废水废水废水艺流程和产污环节图喷塑固化-34-电缆、电阻、电容、电线、控制切削液攻牙油模块、机箱柜体烟尘PE膜碳钢不锈钢调试、编铜材机加工攻牙装配程包装入库铝材镀铝锌板边角料边角料、废切削液(含废攻牙油金属屑)图2-6智能成套变频控制柜生产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图切削液切削液切削液纯水模具钢下料铜材机加工CNC加工电火花组模成品边角料、废切削边角料、废切削边角料、废切削液边角料、冷液(含金属屑)液(含金属屑)(含金属屑)却废液图2-7模具、夹具、治具生产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图(2)产排污环节说明本项目主要产污工序及污染物见表2-16。表2-16主要产污工序和污染物汇总表类别污染工序主要污染因子喷塑粉尘固化非甲烷总烃、天然气燃烧废气(烟尘、SO2、NOX)酸洗氯化氢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烟尘、SO2、NOX)切割、焊接烟尘废气打磨粉尘晾干、丝印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补漆漆雾颗粒、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涂胶非甲烷总烃食堂油烟废气脱脂、清洗、热水洗、水生产废水(pH、CODCr、SS、氨氮、总氮、总磷、LAS、石油类、波清洗、除油、喷枪清洗、总铁、总锌、氟化物)废水纯水制备、反冲洗废气治理水帘废水(CODCr、SS、氨氮、总氮)地面冲洗地面冲洗废水(CODCr、SS、氨氮、总氮)洗、硅烷化/陶化、超声-35-职工生活生活污水(CODCr、SS、氨氮、总氮、动植物油)噪声各类设备Leq(A)固体产物机加工边角料、废切削液(含金属屑)脱脂、超声波清洗含水废油酸洗废酸、槽渣中和废中和液、槽渣表调废表调液磷化废磷化液、槽渣喷塑废塑粉切割、冲压边角料焊接废焊丝涂胶废胶补漆漆渣检验废次品攻牙边角料、废攻牙油丝印废印版、废油墨纯水制备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膜生产过程废包装、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气治理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滤材、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水治理废滤布、污泥职工生活生活垃圾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选址于海盐县于城镇东至海盐县新型印染产业园、南至振兴路、西至联新路,新拍土地约1201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本项目使用要求。早期为农田以及村庄,后转为工业用地,一直闲置至今,无原有环境污染问题。-3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为了了解评价区域内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收集了海盐县环境空气常规监测站2024年基本污染物的全年监测数据。监测结果见表3-1。表3-1海盐县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根据表3-1监测结果,海盐县2024年环境空气中PM2.5百分位数(95%)日平均质量浓度达不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的过渡阶段二级浓度限值(60ug/m3),超标倍数约为0.22倍,其他污染物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的过渡阶段二级浓度限值。随着政府部门各项大气治理工作的持续推进,环境空气质量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逐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的过渡阶段二级浓度限值。(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其他污染物总悬浮颗粒物监测数据引用浙江云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监测报告,报告编号为“YGJC(HJ)-260422”,监测时间为2026年3月9日~3月11日(连续3天),监测点位为海盐县沈荡镇聚金村南王线东侧(本项目西北侧约4km处)。污染物年评价指标评价标准/(ug/m3)现状浓度/(ug/m3)占标率/%超标倍数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606100达标百分位(98%)数日平均质量浓度15085.30NO2年平均质量浓度402562.50达标百分位数(98%)日平均质量浓度806378.80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604676.70达标百分位数(95%)日平均质量浓度12011595.80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302893.30不达标百分位数(95%)日平均质量浓度6073121.70CO百分位数(95%)日平均质量浓度40001000250达标O3百分位数(90%)8h平均质量浓度16014892.50达标-37-具体见图3-1。嘉N沈荡镇WES南约4km本项目图例线于城镇为大气监测点图3-1监测点位图污染物监测点位基本信息和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见表3-2和3-3。表3-2其他污染物监测点位基本信息表3-3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监测点监测点坐标/m平均评价标准/监测浓度范最大浓度占超标率/达标名称XY时段(ug/m3)围/(ug/m3)标率/(%)(%)情况海盐县沈荡镇聚金村南292257.833383298.32日平均300138~168560达标王线东侧由表3-3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总悬浮颗粒物监测浓度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的二级浓度限值。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污染物总悬浮颗粒物显样率在V图¥程图媒率送显Z非王港咪暴X显圜韩率道监测点名称监测点坐标/m监测因子监测时段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kmXY海盐县沈荡镇聚金村南王线东侧292257.833383298.32总悬浮颗粒物2026年3月9日~3月11日,每天采样24hNW约4-38-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附近地表水体为海盐塘及其支流。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海盐塘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为了了解本项目所在区域内地表水的水质现状,本环评引用海盐县环境监测站2024年对海盐塘沈荡大桥监测断面的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2024年1月~12月。监测结果见表3-4。表3-4地表水现状监测结果统计表单位:除水温、pH外,mg/L由表3-4监测结果可知,海盐塘沈荡大桥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的平均值均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水体标准。因此,本项目附近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3、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声环境现状监测。断面采样日期水温(℃)pH值DOCODMnCODCrBOD5NH3-NT-P石油类沈荡大桥24.01.088.588.63.2132.60.870.10.0324.02.018.489.23.1162.70.940.150.0324.03.059.986.14.1163.31.020.170.0424.04.0216.586.13.2142.80.30.10.0224.05.0722.989.63.7172.80.470.140.0324.06.0425.573.83.2153.40.430.10.0324.07.042972.44.1173.71.130.20.0524.08.0733.4744.3173.10.060.140.0124.09.0431.4744.2172.60.130.120.0324.10.0921.976.23.8163.40.440.180.0524.11.0519.475.63.6163.10.360.150.0324.12.0911.878.13.6192.70.30.120.04平均值19.97.46.13.716.130.540.1390.03标准值--6~9562041.00.20.05标准指数--0.20.820.620.810.750.540.700.6-39-4、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海盐县于城镇东至海盐县新型印染产业园、南至振兴路、西至联新路,属于工业园区,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5、电磁辐射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6、地下水、土壤环境本项目酸洗磷化线设置在地面以上,各槽体均采用防腐防渗材质,酸洗槽架空设置;生产废水管线采用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设,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规定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无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无需进行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保护目标具体见表3-5。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详见附图2。表3-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表2、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名称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三联村居民约3户,约10人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N约80约30户,约105人W约190约20户,约70人SW约190三联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患约30人W约470-40-3、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海盐县于城镇东至海盐县新型印染产业园、南至振兴路、西至联新路,属于工业园区,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气排放标准本项目氯化氢(DA003)、切割烟尘(DA001)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相关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3-6。表3-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本项目打磨过程产生的粉尘、焊接烟尘(从严)(DA004);喷塑过程产生的粉尘(DA005),补漆过程产生的颗粒物、臭气浓度,丝印(从严)、晾干过程产生的臭气浓度(DA002)排放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汽车制造业排放限值以及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具体标准值见表3-7、表3-8。表3-7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高度(m)二级(kg/h)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120153.5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氯化氢100150.26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20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mg/m3)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颗粒物30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臭气浓度1000注:臭气浓度取一次最大监测值,单位为无量纲。-41-表3-8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本项目补漆、晾干、丝印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DA002)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中的相关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3-9。表3-9《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浓度从严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具体标准值见表3-10。表3-10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单位:mg/m3本项目烘干、固化过程中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相关限值,同时按照《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200毫克/立方米、30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进行控制。具体标准值见表3-11。表3-11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的排放限值污染物项目适用条件排放限值(mg/m3)非甲烷总烃所有4.0臭气浓度20注:臭气浓度取一次最大监测值,单位为无量纲。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mg/m3)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NMHC70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污染物项目特别排放限值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非甲烷总烃(NMHC)6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20污染因子排放浓度(mg/m3)颗粒物30二氧化硫200氮氧化物300氮氧化物本项目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大型规模标准(基准灶头数=6)。具体标准值见表3-12。表3-12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注: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为2000m3/h。2、废水排放标准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pH、总锌、氟化物纳管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太湖流域间接排放标准,总铁纳管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中的二级排放浓度限值,其他污染物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废水最终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排入杭州湾;由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中无氟化物排放要求,参照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CODCr、氨氮、总氮、总磷排海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限值,其他污染物排海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一级A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3-13。表3-13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除pH外,mg/L污水厂排放标准纳管标准pH6~96~9化学需氧量(COD)40500SS104002(4)**3512(15)**70总磷*0.38LAS0.520120污染物名称氨氮(以N计)*总氮(以N计)*石油类规模大型基准灶头数≥6对应灶头总功率(108J/h)≥10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m2)≥6.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0净化设备最低去除率(%)85-43-污染物名称污水厂排放标准纳管标准单位:dB(A)动植物油1100总铁--10总锌1.04.0氟化物1020总量控制指标1、总量控制原则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国家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有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烟粉尘、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用于建设项目的“可替代总量指标”昼间夜间7055时段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36555-44-不得低于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水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市县,相关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2倍进行削减替代。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均需进行2倍削减替代。同时,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修订护航经济稳进提质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嘉环发[2023]7号)文件要求,对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达标、水环境质量达到要求的区域,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三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按所需替代总量指标的1∶1进行削减替代。2、总量控制指标根据“环发[2014]197号”文相关意见,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为CODCr、氨氮、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同时本项目建议对总氮进行总量控制。总量控制建议值见表3-16。表3-16总量控制建议值表由表3-16可知,本项目总量控制建议值分别为CODCr0.456t/a、氨氮0.023t/a、总氮0.137t/a、烟粉尘1.864t/a、挥发性有机物0.597t/a、二氧化硫0.01t/a、氮氧化物0.468t/a。海盐县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达标,CODCr、氨氮、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按照1∶1进行削减替代,则CODCr削减替代量为0.456t/a,氨氮削减替代量为0.023t/a,烟粉尘削减替代量为1.864t/a,挥发性有机物削减替代量为0.597t/a,二氧化硫削减替代量为0.01t/a,氮氧化物削减替代量为0.468t/a。本项目所需总量指标在海盐县内平衡。本项目不属于涉氮重点行业,仅对总氮进行总量控制,不进行区域削减替代。项目总量控制因子排放浓度(mg/L)本项目排放量(t/a)替代量(t/a)建议值(t/a)废水废水量--11394.6--11394.6CODCr400.4560.4560.456氨氮20.0230.0230.023总氮120.137--废气烟粉尘--1.8641.8641.864挥发性有机物--0.5970.5970.597二氧化硫--0.010.010.01氮氧化物--0.4680.4680.468-4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1)土石方运输往来车辆采取遮盖措施,盖上笘布、防止遗落和风吹起尘;(2)施工现场道路加强维护、勤洒水,保持一定湿度,控制二次扬尘的产生;(3)限制车速,合理分流车辆,防止车辆过度集中;(4)科学调试,合理堆存,减少扬尘。对长工期堆存的物料如珍珠岩、水泥、石灰等要加遮盖物或置于料库中;(5)运输车辆途经居民敏感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1)砂石料筛分以及施工泥浆水应设置沉淀池处理。废水经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少量上清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向周围水体排放。(2)在施工场地修建临时隔油池,施工机械和车辆维修、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向周围水体排放。(3)施工期工地设置临时厕所,厕所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向周围水体排放。(4)加强机械设备维护,防止泄漏油,严格控制施工生产中用油的跑、冒、滴、漏。(5)地表开挖和填筑工程应尽量避开雨季。(6)施工场地周围应设置集水沟和沉砂池,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及时清理并复绿。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1)合理布局使用现场,将高噪声设备远离场界布置。(2)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及施工工艺。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3)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4)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施工。(5)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走行路线和走行时间,施工运输线路尽量避开集中居住区。(6)加强环境管理,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标准限值。4、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1)对施工垃圾、维修垃圾,要回收、分类、贮藏和处理,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尽量回收利用,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2)对砖瓦等块状和颗粒状废物可采用一般堆存的方法处理,由有关部门运到指定的建筑固废倾倒场。(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油漆、废油漆桶暂存于固定场所,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漏、防渗等措施,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4)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5、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1)施工场地、废土堆场等范围均作为施工临时占地,其防治措施以临时防护、后期的土地整治和复垦、绿化为主。(2)工程清表阶段剥离的耕植土(一般20~30cm)妥善储存,并采取临时防护、导排水措施。(3)临时占地就本项目厂区内土地使用,避免对作业区周围区域的扩大性破坏。(4)施工期要注重优化施工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尽量将挖填施工安排在非雨汛期,并缩短挖填土石方的堆置时间。(5)切实做好作业区周边植被的保护。对于部分裸露边坡采取补救措施,恢复生态和植被,尽量减少树木的移植。(6)工程做到挖填平衡,弃方纳入海盐县渣土管理办公室的管理系统,运至指定地点堆放,不新设弃渣场。-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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