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招标采购公告(八冶(金昌)置业有限公司2026)
挂牌价
详见交易公告
保证金
详见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甘肃省金昌市10区新芽幼儿园、十七公里仓库、八冶农场管理中心商铺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7月9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7月15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60个周期。公告期内或任意一个延长周期内项目成交的,公告终结。
标的概况
序号
标的位置
建筑面积约(㎡)
年租金(元)
租期(年)
租金支付方式
交易保证金(元)
租赁押金(元)
用途
1
10区新芽幼儿园
1638
151351.2
1
年租
50000
50000
商用
2
十七公里仓库
18370.5
183705
1
年租
55000
55000
商用
3
八冶农场管理中心
660
50000
1
年租
16000
16000
商用
标的现状
闲置,以实物现状为准。
特别告知:
1.标的挂牌租金不含物业费、供暖费、水电等使用费用。2.租赁押金由承租方直接向出租方交纳。3.承租方需自行办理经营项目所需审批、消防安全、环保检验等手续,所从事行业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工商等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4.若该房产市政规划拆除、出租方决定进行资产处置、承租方改变房屋用途,出租方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八冶(金昌)置业有限公司
出租方承诺
我方作为出租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出租,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公开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公开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八冶(金昌)置业有限公司第四次经理层会议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交易条件
租金交纳方式
一次性支付
交易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承租方应在付清首期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共同办理租赁标的交接相关事项,承租方不及时办理租赁标的交接相关事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按要求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甘交所集团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承租方,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2.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租赁合同》(合同内容以出租方格式文本为准),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3.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4.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行业监管及出租方等有关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存储违禁物品、危险物品。房屋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对承租房屋承担消防安全责任,以合理方式,保证消防安全。否则,造成承租方不能按规(约)定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租赁标的的物业费、水电费、日常修缮以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维护,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在租赁期间内,因为第三方原因导致房屋本身以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有权向第三方追偿,出租方予以协助。6.意向承租方应实地踏勘租赁标的并到出租方及有关部门咨询,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意向承租方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认可租赁标的面积、范围、租赁要求及瑕疵等现状并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内容,自行承担租赁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面积差异、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7.公告期内因相关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变化造成出租方须调整租赁方案的,按照相关规定中止本公告并撤回租赁标的,及时如数无息退还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出租方、甘交所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8.其他详见《租赁须知》《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等租赁文件。9.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承租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交易指南
交易规则
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意向承租方请务必在提交《租赁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保证金交纳、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租赁。
现场展示
意向承租方自行踏勘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日):09:00-12:00,14:30-17:00
报名手续
1.意向承租人应按照公告要求办理完成报名登记手续,未按公告要求完成的,视为放弃承租意向。报名流程具体如下:(1)踏勘租赁标的,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2)报名登记,包括两个环节:①签署纸质报名资料,并在公告期内邮寄或送至甘交所集团(邮寄地址以项目公告的联系地址为准);②应在E交易官网完成用户注册和项目报名登记(应登录E交易官网平台https://www.ejy365.com/),网上报名详见项目公告附件《E交易系统报名及网络竞价操作指南》。(3)甘交所集团审核意向承租人已提交的纸质报名资料和E交易官网项目报名登记。(4)通过资格审核后,应在公告截止日17:00:00之前交纳交易保证金到甘交所集团的指定银行账户(具体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2.上述项目报名资料均为一式壹份,自然人报名的,应签字并捺印;企业法人报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相关人员签字。报名资料具体包括以下文件:(1)意向承租人即报名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若存在授权情形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租赁申请材料原件,包括现场踏勘确认书、租赁须知、租赁申请与承诺书、项目交易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登记表、交易服务费发票信息登记表。注:上述资料中提供复印件的,须按本报名流程的规定签字或加盖公章,且原件备查。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意向承租人应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17:00:00之前交纳交易保证金至甘交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2.若意向承租人未成为承租人,甘交所集团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交易保证金。3.若意向承租人成为承租人,甘交所集团向出租人及承租人出具《成交通知书》,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交清首期租金后,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划转至出租人指定账户。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甘交所集团可以按照《租赁公告》中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约定,在扣除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划转至出租人指定账户,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出租人损失的,由出租人向意向承租人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1)意向承租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人和甘交所集团损失的;(2)意向承租人故意泄露出租人商业秘密,侵害出租人合法权益的;(3)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竟争,侵害出租人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人无故放弃承租的;(5)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因承租人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6)意向承租人与出租人私自达成交易的;(7)意向承租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人和甘交所集团造成损失的。特别提示:因承租人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交易价款低于本次交易价款时,该承租人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
挂牌出租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秒)
--
服务费
详见《租赁须知》《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等报名材料。
附件下载
附件3:交易须知.pdf附件4:风险提示书.pdfE交易系统报名及网络竞价操作指南v6(1).pdf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索经理 18993665505
踏勘联系人
王部长 15309450716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0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技术支持
--
其 他
甘交所集团网站 www.gscq.com.cn微信公众号:GSCQ456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甘肃省金昌市10区新芽幼儿园、十七公里仓库八冶农场管理中心附件3交易须知一、总则第一条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所”)依据转让方申请,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第二条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第三条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所发布的项目完整公告、风险提示书、交易须知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第四条交易平台(xiaoe.gscq.com.cn)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受让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二、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第五条意向受让方在项目公告期内,如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要求。第六条意向受让方向转让方提出查阅申请,转让方同意后,意向受让方携带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在转让方指定场所—1—查阅,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第七条意向受让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三、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第八条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第九条本所不提供任何网络终端设备。意向受让方自备网络终端设备并自行注册登录账户。账户名、密码等所有账户信息完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设定,其安全性及保密性也由意向受让方自行负责,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第十条本所已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对项目交易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交易标的的现状、品质作出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应对项目交易标的进行实地踏勘和尽职调查。第十一条意向受让方报名应具备项目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十二条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2—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负责。交易保证金原则上不接受代收代付。第十三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受让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第十四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受让方应遵循项目公告的相关规定。第十五条若意向受让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第十六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受让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四、关于中止或终结的说明—3—第十七条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交易活动中止或终结:(一)没有意向受让方按照本项目公告规定的程序提交报名材料及交纳交易保证金,本次交易活动终结;(二)经资格审查,没有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活动终结;(三)在交易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根据情况对交易活动予以中止或终结;(四)项目中止的,当导致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因素消失后,交易活动在调整时间后继续进行。五、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第十八条意向受让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受让方应遵循《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第十九条意向受让方应遵守交易平台的交易规则,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位意向受让方使用。凡使用该账户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均视为意向受让方自行办理,报价与交易结果由该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二十条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如发生操作系统故障等无法继续竞价的情形时,交易平台将视具体情况作出中止、重新开始或调整网络竞价时间等的决定,并在本所交易平台或官网予以公告,并按照本须知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的方式通知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应无条件接受此相应安排,本—4—所和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的规则如下:(一)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继续竞价时将增加一定时间的自由报价期,起始价为中止时意向受让方的最高有效报价;(二)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挂牌价为起价重新竞价。六、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第二十一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第二十二条意向受让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第二十三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出具交易凭证。—5—第二十四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6—附件4风险提示书特别提示:本交易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受让方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受让方参与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所”)各项交易活动的所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尊敬的意向受让方:您通过本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报名承诺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本所相关人员。意向受让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经济和市场风险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本所无法继续为意向受让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二、信息披露风险本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1—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本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本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本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受让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踏勘交易标的实物。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三、交易风险意向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1.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受让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相关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内容。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本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2—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受让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受让方终端软硬件与本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受让方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受让方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受让方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受让方的风险。四、其他风险1.宏观经济风险。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可能引起价格等方面的异常波动,意向受让方有可能遭受的损失;2.政策风险。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价格等方面异常波动或导致相关资产、权利等不能变更过户,意向受让方有可能遭受的损失;3.利率风险:市场利率变化可能对购买或持有产品的实际收益产生的影响;4.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5.违约风险:因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或其他交易方无力或无意愿按时足额履约,意向受让方有可能遭受的损失;6.因意向受让方自身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决策失误、操作不当、盲目竞价(加价)、使用电子竞价系统时遗忘或泄露密码或密码被他人破解或使用—3—的计算机系统被第三方侵入、委托他人代理交易时他人恶意或不当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等。7.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本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8.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本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9.意向受让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以上并不能揭示意向受让方通过本所进行交易的全部风险及市场的全部情形。意向受让方在作出交易决策前,应全面了解相关交易,根据自身的交易目标、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状况等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本所敬告各意向受让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本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受让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4—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甘肃省金昌市10区新芽幼儿园、十七公里仓库八冶农场管理中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铺租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