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泡膜生产招标采购公告(202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项目名称:
气泡膜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滨海街道德海路99号

建设单位:
青岛杰特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
关于青岛杰特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气泡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文号:
青环审(黄岛)〔2026〕101号

发文时间:
2026年07月15日

审批决定全文:
关于青岛杰特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气泡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公示时间:
2026年07月15日 至 2026年07月23日

审 批 单 位
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0532-85166723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三楼

邮政编码:
266400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青环审(黄岛)[2026]101号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青岛杰特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气泡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青岛杰特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你公司申请的《青岛杰特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气泡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经审查,批复如下:一、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滨海街道德海路99号,租赁青岛荣泰鑫海置业有限公司现有厂房扩建,建筑面积3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在现有帆布生产车间南侧闲置区域建-1设,设置塑料气泡膜生产线1条。项目新增主要生产设备与设施:新增挤出机1台、成型辊(配套真空泵)1台、复合辊1台、冷却辊1台、分切机1台、收卷机1台、撕碎机1台、循环水池1座等;新增原辅材料及用量:新增聚乙烯(PE)495t/a、色母5t/a、机油0.01t/a、液压油0.1t/a等,不涉及再生塑料。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气泡膜500吨。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7万元。根据《报告表》结论和青岛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外购补充纯水,不外排:新增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胶南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处埋,外排废水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按昭“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各生产工序均位于封闭车间,挤出、成型、复合废气经生产线(挤出机、成型辊、复合辊)上方围挡式集气罩收集,成型辊配套真空泵排气口接入-2-废气管道,上述有机废气进入1套“干式过滤(一层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要求。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的二级排放限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有关排放限值。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过滤棉、活性炭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废气污染物VOCs排放量控制在0.23吨/年以内。(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西、南厂界噪声执-3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新建15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等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新建10平方米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须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4-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沔口规汜化熬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八)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以新带老”问题整改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并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三、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须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本《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四、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和施工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办理其他手续的,你公司应按规定办理后方可开工建设或运行。五、如你单位认为本批复侵害了你单位的合法权益,可自收-5-到本批复之日六十日内依法向青岛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或李沧区人民法院、崂山区人民法院、青岛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青岛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7月15日项目代码:2606-370211-04-01-486125抄送:山东博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黄岛(西海岸新区)大队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2026年7月15日印发-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气泡膜生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