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招标采购公告(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2026)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3日10时起至2026年8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826/01)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三亚市吉阳区荔枝沟社区三亚南新机关东住宅项目一期8号楼2单元1601号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书:无】,实测建筑面积:118.73平方米,评估价:166.2263万元,起拍价:133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标的情况:
上述标的物小区名称为“南新悦城”,系三室两厅一厨两卫,现空置。
瑕疵说明:
1、上述不动产尚未办理产权证书,可能存在二次过户情况及历史欠税记录,竞买人应自行向不动产登记机关了解能否过户、向税务机关了解需缴纳的税费情况后,审慎参与本次拍卖,本院不做过户及出证的承诺。
2.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并交付,具体详情以标的物现场实际为准,不包含内部软装及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清场交付需要一定时间,待法院安排。因此本院提醒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请务必参与拍品看样或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周边环境进行了解,请勿自行进入房屋内。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则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竞买人须符合海南房产限购政策的规定,海南省目前有房产限购政策,竞买人应自行了解并符合海南省房产相关限购政策。自然人购房应符合海南房产限购政策文件的要求,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实条件。不符合房产限购政策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拍。因不符合房产限购政策参加竞拍的,如拍卖成交将导致本院无法出具成交确认书及裁定书,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需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拍卖成交后,十日内向本院提交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本院将不予出具成交裁定。如不符合海南房产限购政策的规定参与竞拍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拘留等法律责任)。
特别说明:
1.公告的内容和照片、附件等材料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等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7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本次拍卖标的物拍卖信息如有更新,以淘宝网发布的最终信息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可通过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海易办或椰城市民云等平台申请“购房资格码”,确认本人拥有购房资格方可参与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与竞拍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法院提交委托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竞买标的的,可以委托其中之一作为代理人参与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联合竞买人承担。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在竞买时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 1至 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特别提醒: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未能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或交付不能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
三、咨询及看样
本院现已委托四川广安天晟拍卖有限公司辅拍机构对拍卖标的进行咨询解答和组织看样。具体看样时间:视预约情况安排统一看样(看样需提前电话预约,法院根据预约情况决定是否如期进行)
咨询电话:400-0019168、17528109826,上述手机微信同号。
特别提示:辅拍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机构负责并承担责任,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 5分钟。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五、拍卖款项支付
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拍卖平台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保证金(平台技术咨询:4008222870)。拍卖结束后,未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六、标的物交付
(一)权属转移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2026年8月11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市前锋区支行,账号:95116401300019645619140),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人民法院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有购买意向者请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了解过户等相关事宜),基于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交易的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转移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该在法院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凭相关完税凭证至本院办理退费手续,由本院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付清尾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实物交付
拍卖标的物无租赁等可排除直接交付情形的,本院将根据案件执行情况而确定交付时间,由本院或者本院指定的保管人交付买受人,买受人要求通过邮寄等方式交付的,由此产生的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租赁的,由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占有拍卖标的物,租赁到期后由承租人与买受人协商处理,本院不负责交付。
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确认地址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八、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平台咨询电话:4008222870(可对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操作、模拟拍卖进行咨询)。
标的物咨询电话:400-0019168、17528109826(对拍卖财产信息的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826-2883911(该电话只接受对网拍平台、辅拍机构、恶意竞买人的投诉及其他重要情况反映)。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五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