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空招标采购公告(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第十房屋管理事务所2026)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第十房屋管理事务所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出租方联系人
张同连
出租方联系人电话
18601264225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所在地区
北京市朝阳区
坐落位置
朝阳区劲松九区904楼
房屋使用现状
空置
建筑面积
7893.6平方米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否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决策类型
房屋出租决定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批准文号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35928 元/年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个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42.79平方米
租赁期
3年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无
租金调整方式
无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租金季付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 由承租方支付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税费、门前三包及卫生费、停车管理费和室内设施维修费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住宅或宿舍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同意后可装修。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本项目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二)本项目承租方按照年平均租金的1.6%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基础服务费。 (三)承租方不得将承租房屋转租、分租、转借给第三方。 (四)意向承租方需自被确定为本项目承租方后3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五)合同生效期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租方应按要求腾退该房屋且承租方无权要求给予任何补偿。 (六)在承租期间若承租方装修该房屋,出租方收回房屋时出租方不给予任何补偿。 (七)人均使用面积和每个房间居住人数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承租方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法人授权文件。 2.如租赁房屋用于宿舍使用的,须由单位摘牌。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1.意向承租方承诺随时接受出租方和物业管理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并与出租方签订有关房屋的安全保卫、消防、水电能源、物业管理等的协议文件和管理规定。2.意向承租方承诺绝不在出租标的内从事违规违法的经营项目。3.意向承租方承诺在项目挂牌期间已充分了解并认可出租标的现状,并同意以现状进行租赁。4.意向承租方承诺在经营活动中无信用不良或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以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状态。5.意向承租方承诺已知晓本项目承租方按照年平均租金的1.6%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基础服务费。6.意向承租方已在信息披露期间查阅本项目出租标的权属证明文件中载明的用途,知晓并认可出租方披露的使用用途要求,未来不以不了解,不认可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为由拒绝承租,相关风险由我方自行承担。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00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金处置方式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保证金扣除条款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项目图片
项目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