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招标采购公告(2026)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额济纳旗高聚星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高聚(海辰)储能额济纳200MW/8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新建220kV升压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辐射类)审批结果公示
额济纳旗高聚星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高聚(海辰)储能额济纳200MW8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新建22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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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额济纳旗高聚星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高聚(海辰)储能额济纳200MW8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新建220kV升压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额济纳旗高聚星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高聚(海辰)储能额济纳200MW/8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新建220kV升压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内环表〔2026〕141号额济纳旗高聚星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额济纳旗高聚星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高聚(海辰)储能额济纳200MW/8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新建220kV升压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经研究,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新建220kV升压站,建设1×240MVA主变,220kV出线1回。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境内。二、总体意见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和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建设。三、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应做好的工作(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生态保护与恢复工作。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合理布局,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二)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控制和改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法,监测值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三)运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场地绿化或道路冲洗,不外排。对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应全部回收,如不能全部回收,必须单独存放,集中送交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处置。(四)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的噪声值及防噪措施应满足《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监测值应符合国家评价标准限值要求。(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四、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五、我厅委托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六、本批复不具有其他行政审批前置效力。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6年7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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