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空招标采购公告(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2026)


起始价:225100.0
保证金:40000.0
加价幅度:1000.0
标的物所在地:四川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柏溪花园小区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系在网络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的咨询电话;拍卖界面中存在的各种推介业务和法院、辅拍机构无关,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附件材料等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附件材料等中载明的内容。
涉及标的物展示、介绍等材料包括平台提供的标的物位置定位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本院已委托四川省宜宾市港力公证处辅助机构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其收取的拍卖服务费用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标准执行,拍卖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后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减。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2026年7月21日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6年8月21日10时起至2026年8月22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ifa.jd.com/3094,户名: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名称、面积、评估价格、起拍价格、保证金、增价幅度、租赁情况(关于租赁的具体详情请电话咨询或线下查看相关租赁合同)
二、标的物情况表

序号
房产坐落
房权证号
建筑面积(㎡)
评估价格(万元)
一拍起拍价(万元)
一拍保证金(元)
一拍增价幅度(元)
租赁情况(有/无)

1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21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061号
55.76
48.57
48.57
90000
2000


2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22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062号
57
49.65
49.65
90000
2000


3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23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063号
27.02
23.53
23.53
40000
1000


4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24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065号
28.89
25.16
25.16
50000
1000


5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25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067号
37.89
33
33
60000
2000


6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26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069号
43.01
37.46
37.46
70000
2000


7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27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071号
43.01
37.46
37.46
70000
2000


8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30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10号
56.99
49.64
49.64
90000
2000


9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34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12号
24.58
21.41
21.41
40000
1000


10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35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15号
26.8
23.34
23.34
40000
1000


11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36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17号
31.26
27.23
27.23
50000
1000


12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52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20号
33.49
29.17
29.17
50000
1000


13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53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24号
30.14
26.25
26.25
50000
1000


14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54号、55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26号
70.32
61.25
61.25
120000
3000


15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58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29号
41.93
50.57
50.57
100000
3000


16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59号、60号、61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31号
112.60
135.8
135.8
260000
5000


17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62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39号
37.89
45.7
45.7
90000
2000


18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63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41号
43.01
51.87
51.87
100000
3000


19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64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42号
43.01
51.87
51.87
100000
3000


20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65号、66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44号
66.31
80.07
80.07
160000
3000


21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78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302227号
27.94
17.35
17.35
30000
1000


22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80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072号
27.03
16.79
16.79
30000
1000


23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83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073号
36.25
22.51
22.51
40000
1000


24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84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074号
36.25
22.51
22.51
40000
1000


25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85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075号
27.03
16.79
16.79
30000
1000


26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86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076号
27.03
16.79
16.79
30000
1000


27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87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092号
27.03
16.79
16.79
30000
1000


28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88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094号
27.03
16.79
16.79
30000
1000


29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89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095号
27.02
16.78
16.78
30000
1000


30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90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097号
28.89
17.94
17.94
30000
1000


31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91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099号
31.07
19.29
19.29
30000
1000


32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93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303020号
22.67
14.08
14.08
20000
1000


33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108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02号
25.16
15.62
15.62
30000
1000


34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109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04号
31.68
19.67
19.67
30000
1000


35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110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06号
31.07
19.29
19.29
30000
1000


36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集贸市场1层115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302405号
28.42
17.65
17.65
30000
1000


37
柏溪镇柏溪花园小区二期休闲中心1幢1层1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302301号
16.84
11.06
11.06
20000
1000


38
柏溪镇柏溪花园小区二期休闲中心1幢1层2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302510号
15.31
10.06
10.06
20000
1000


39
柏溪镇柏溪花园小区二期休闲中心1幢1层3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302384号
88.85
57.22
57.22
110000
3000


40
柏溪镇柏溪花园小区二期休闲中心1幢1层4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302386号
83.62
53.85
53.85
100000
3000


41
柏溪镇柏溪花园小区二期休闲中心1幢1层5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302388号
90.03
57.98
57.98
110000
3000


42
柏溪镇柏溪花园小区二期休闲中心1幢1层6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302297号
105.47
67.92
67.92
130000
3000


43
柏溪镇柏溪花园小区二期休闲中心1幢1层7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302400号
90.81
58.48
58.48
110000
3000


44
柏溪镇花园街柏溪花园二期1幢1层7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52号
63.85
57.27
57.27
110000
3000


45
柏溪镇花园街柏溪花园二期1幢1层9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51号
63.85
57.27
57.27
110000
3000


46
柏溪镇花园街柏溪花园二期1幢1层15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55号
62.33
41.51
41.51
80000
2000


47
柏溪镇花园街柏溪花园二期1幢1层17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56号
54.02
36.68
36.68
70000
2000


48
柏溪镇花园街柏溪花园二期1幢1层18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58号
62.33
41.51
41.51
80000
2000


49
柏溪镇花园街柏溪花园二期1幢1层20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59号
62.33
41.51
41.51
80000
2000


50
柏溪镇花园街柏溪花园二期1幢1层21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61号
54.02
36.68
36.68
70000
2000


51
柏溪镇花园街柏溪花园二期1幢1层22号、23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63号
116.35
78.19
78.19
150000
3000


52
柏溪镇花园街柏溪花园二期1幢1层25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68号
62.33
41.51
41.51
80000
2000


53
柏溪镇花园街柏溪花园二期1幢1层28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71号
63.15
42.06
42.06
80000
2000


54
柏溪镇花园街柏溪花园二期1幢1层30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73号
63.15
42.06
42.06
80000
2000


55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6幢1层1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74号
90.9
60.54
60.54
120000
3000


56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6幢1层2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77号
67.33
44.84
44.84
80000
2000


57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6幢1层3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79号
72.38
48.21
48.21
90000
2000


58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6幢1层4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80号
26.48
17.98
17.98
30000
1000


59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6幢1层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81号
390.07
260.13
260.13
500000
6000


60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6幢1层11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93号
67.33
44.84
44.84
80000
2000


61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6幢1层12号、13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95号
144.76
96.41
96.41
180000
3000


62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6幢1层14号、15号、16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99号
159.44
106.45
106.45
200000
5000


63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二期)10幢1层17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059号
38.25
33.32
33.32
60000
2000


64
柏溪镇梧桐街柏溪花园二期12幢2层1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302509号
115.23
53.24
53.24
100000
3000


65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1幢1层1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04号
57.49
69.33
69.33
130000
3000


66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1幢1层2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06号
76.21
90.16
90.16
180000
3000


67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1幢1层4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08号
56.16
67.73
67.73
130000
3000


68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1幢1层5号、6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10号
84.23
101.58
101.58
200000
5000


69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1幢1层7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23号
44.12
53.21
53.21
100000
3000


70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1幢1层8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25号
40.11
48.37
48.37
90000
2000


71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1幢1层9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27号
56.16
67.73
67.73
130000
3000


72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1幢1层10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29号
21.43
25.84
25.84
50000
1000


73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1幢1层11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31号
76.21
90.16
90.16
180000
3000


74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1幢1层12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32号
57.49
69.33
69.33
130000
3000


75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2幢1层1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35号
50.05
60.36
60.36
120000
3000


76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2幢1层2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37号
58.68
70.77
70.77
140000
3000


77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2幢1层5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39号
58.68
70.77
70.77
140000
3000


78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2幢1层6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15号
50.05
60.36
60.36
120000
3000


79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3幢1层1号、2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17号
113.9
135.97
135.97
260000
6000


80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3幢1层3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21号
25.16
30.34
30.34
60000
2000


81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3幢1层4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28号
60.3
71.33
71.33
140000
3000


82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3幢1层5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30号
52.26
63.03
63.03
120000
3000


83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3幢1层6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33号
56.28
67.87
67.87
130000
3000


84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3幢1层7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34号
76.38
90.36
90.36
180000
3000


85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3幢1层9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36号
68.34
80.85
80.85
160000
3000


86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3幢1层10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38号
33.42
42.21
42.21
80000
2000


87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3幢1层11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40号
26.67
32.16
32.16
60000
2000


88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3幢1层12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41号
34.75
41.91
41.91
80000
2000


89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4幢1层1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42号
46.54
31.6
31.6
60000
2000


90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4幢1层2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43号
43.18
29.32
29.32
50000
1000


91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4幢1层5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86号
44.07
29.92
29.92
50000
1000


92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4幢1层7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90号
42.85
29.1
29.1
50000
1000


93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4幢1层8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92号
43.75
29.71
29.71
50000
1000


94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4幢1层9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94号
48.04
32.62
32.62
60000
2000


95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4幢1层10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96号
34.8
23.63
23.63
40000
1000


96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4幢1层11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198号
31.14
21.14
21.14
40000
1000


97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4幢1层12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00号
29.7
20.17
20.17
40000
1000


98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4幢1层13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03号
24.66
16.74
16.74
30000
1000


99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5幢1层1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05号
41.71
25.53
25.53
50000
1000


100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5幢1层2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07号
50.14
30.69
30.69
60000
2000


101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5幢1层3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09号
15.06
9.22
9.22
18000
1000


102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5幢1层4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11号
15.06
9.22
9.22
18000
1000


103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5幢1层5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13号
50.14
30.69
30.69
60000
2000


104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5幢1层6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14号
40.58
24.83
24.83
40000
1000


105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5幢1层7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16号
40.58
24.83
24.83
40000
1000


106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5幢1层8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18号
46.4
28.4
28.4
50000
1000


107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5幢1层9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20号
15.06
9.22
9.22
18000
1000


108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5幢1层10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22号
15.06
9.22
9.22
18000
1000


109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5幢1层11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24号
46.84
28.67
28.67
50000
1000


110
柏溪镇翠柏大道柏溪花园三期5幢1层12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404226号
41.71
25.53
25.53
50000
1000


111
柏溪镇育才路(商住楼)A幢1层10号、11号
宜县房权证2002字第00002840号
99.98
125.53
125.53
200000
6000


112
柏溪镇育才路(商住楼)B幢1层11号
宜县房权证2002字第00002899号
94.17
53.39
53.39
100000
3000


113
柏溪镇育才路(商住楼)B幢2层1号、2号
宜县房权证柏溪镇字第201303022号
719.69
355.53
355.53
700000
10000


特别说明:
1.公告的内容和照片、附件等材料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等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各竞买人自行咨询了解。
3.上述房产采取带租拍卖,租赁情况可直接电话咨询。
4.请买受人在开拍前自行向叙州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产权以及过户情况,成交之后本院依法出具过户裁定书。
瑕疵说明:
(一)租赁情况:部分存在租赁,部分空置。
(二)房产状况:被执行人所有,无租赁,拍卖结束后按照现状交付。
(三)行政限制:该住房是否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确定自己是否具有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四)改建情况:无。
(五)特别提示:多人合资竞拍的,需在开拍之日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资竞买申请书,授权参拍委托书,如未向本院提前提交上述材料,竞买成功后造成过户分配产权问题自行负责。
(六)网络询价/评估报告情况:网络询价报告/评估报告作为公告附件,由于部分询价/评估报告内容较多,未上传部分,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向人民法院咨询。并且请竞买人认真查阅所载报告。(由于评估报告内容较多,如意向买受人需要了解查看,请买受人自行与辅拍机构宜宾市港力公证处工作人员联系)
(七)其他说明: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水电气欠费情况不详,请意向竞买人于竞拍开始前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该房产若产生维修基金未缴纳的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有物业及水电气欠费等情况由竞买人承担。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8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房产调查情况表

本次拍卖标的物的名称:详见标的物信息表
房权证号
详见标的物信息表

房屋用途、结构
商业服务用房、框架结构

查封状况
翠屏区人民法院已查封

抵押状况
有抵押

建筑面积
详见标的物信息表

土地权利性质
-

租赁情况
详见标的物信息表

买家税费预估
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咨询确认。(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等税费以税务部门核准为准)

卖家税费预估
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咨询确认。(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以税务部门核准为准)

特别说明
税费金额与房屋面积大小、取得方式、初始价格、产权办理时间及竞买人和被执行人的房屋套数等情况有关,可能产生个人所得税、契税、增值税等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行政部门了解,所有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等),委托手续应在开拍3日以前提交(工作日),资格经本院审查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竞买标的的,可以委托其中之一作为代理人参与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联合竞买人承担。如果买受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领取标的物或办理交接手续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或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向我院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和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书面申请,经我院审查通过后输入京东拍卖平台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特别提醒: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未能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或交付不能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
三、咨询及看样
关于贷款的咨询:
本院为减轻买受人资金压力,切实提高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率,已与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法拍贷”协作备忘录,该行可提供本标的物的“法拍贷”贷款,意向贷款竞买人可向该行申请,申请通过后该行在开拍前出具贷款发放意向书,具体贷款政策以及申请流程请咨询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地支行:0831-3702475、张行长18048776608(特别提示:意向贷款竞买人请在确保银行能向自己发放足额贷款后再参与竞拍,否则因不能贷款造成悔拍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关于看样的咨询:
本院已委托四川省宜宾市港力公证处在拍卖期间负责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解释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可通过GLNotary微信公众号预约看样专栏进行预约,也可以直接发送短信至手机号码为18380898971工作手机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请耐心等待通知统一安排看样。(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短信预约格式:李某某,18380898971,预约看样XXXX小区房屋,身份号码:511527****0327****)
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四川省宜宾市港力公证处统一安排。有关看样、产权过户、按揭贷款等咨询服务请咨询电话18380898971(微信号:Vivhrpass),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特别提示:
辅拍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机构负责并承担责任,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拍卖方式:此次拍卖的标的物采用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若有二人以上(含本数)竞买人竞买则出价高者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五、拍卖款项支付
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拍卖平台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保证金(平台技术咨询:400-622-9586)。拍卖结束后,未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六、标的物交付
(一)权属转移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七日内交纳尾款,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人民法院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有购买意向者请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了解过户等相关事宜),基于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交易的权属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该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七日内凭相关完税凭证至本院办理退费手续,由本院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拍卖成交之后应在法院通知的期限内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实物交付
拍卖标的物无租赁等可排除直接交付情形的,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当事人之后,本院指定的时间内由本院或者本院指定的保管人交付买受人,买受人要求通过邮寄等方式交付的,由此产生的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租赁的,由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占有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的租金由承租人向买受人支付,租赁到期后由承租人与买受人协商处理,本院不负责交付。租赁到期后,承租人不再续租的,由买受人先行退还保证金后自行向被执行人追偿。
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确认地址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八、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自动生成相应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8380898971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可对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操作、模拟拍卖进行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831-2321752(该电话只接受对网拍平台、辅助机构、恶意竞买人的投诉及其他重要情况反映)
联系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翠微路777号。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竞买须知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8月21日10时起至2026年8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ifa.jd.com/3094,户名: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进行公示和特别提示,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但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委托代理人)须在竞价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
提示:委托关系成立前已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
四、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我院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和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书面申请,经我院审查通过后输入京东拍卖平台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保留价的,拍卖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是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
本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情况等,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京东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照京东网拍卖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公告所示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对于保证金,竞买人也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预付。欲使用贷款方式预付保证金的竞买人还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关流程。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2026年8月29日)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缴款时备注执行案号(2026)川1502执恢153号,(户名: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长江路支行,账号:9558852314005261591),竞买人以贷款方式取得拍卖标的物的,经贷款银行审查未批准的,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须在本院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缴纳拍卖余款,逾期未支付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买受人悔拍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由原买受人补齐差价,拒不补齐的,依法强制执行。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须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者买受人本人与其委托代理人一同,按本院通知的时间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拍卖标的物。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前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拍卖标的物的,应向本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办理前述手续。
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经本院通知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逾期不领取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后果。
十二、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特别提示: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自行到本标的物登记所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房产当地的相关过户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标的物在限购区域内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指定期限内向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迫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须知及其他拍卖资料。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宾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