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招标采购公告(20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2日-2026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南太湖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2-2107903
通讯地址: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1301办公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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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沃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6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
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大漾路1277号
浙江吉沃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吉沃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对4#车间部分车间约1630平方米进行改扩建,新增建筑面积4816平方米。购置链板输送机点焊机器人工作站、立式加工中心、数控中走丝线切割、辊锻机、热处理、清洗探伤等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达到年产36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能力,同时提升产品品质,降低加工能耗,提升生产效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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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预处理,预处理达标后纳管进凤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气:焊接烟气经滤筒除尘器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铝件抛丸废气通过旋风式分离器+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钢件抛丸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加热炉、固溶炉、时效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高空排放;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高空排放;脱模废气经喷淋塔+除雾器+高压静电处理后高空排放。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固废:生活垃圾、生产固废均采取了合理妥善的处置方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