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招标采购公告(阳春市交通运输局2026)



公告编号
阳产网竞告字〔2026〕101号
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6-08-05 16:00

标的编号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2026-07-23 08:30

交易类型
租赁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6-08-06 15:00

标的名称
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百花站房商铺(2)五年租赁使用权

交易发起方
阳春市交通运输局

标的类型
国有产权交易
所属区域
阳春市

保证金
0.5万元
起始价
3.0888万元/年

加价幅度
0.01万元/年
审核方式
资格后审

状态
未成交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该标的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百花站,前临南新大道,周围土地主要以商业用途为主,住宅为辅,所在区域人口密**大,人流量大,临路房屋均作为商住用途利用,面积102.96平方米。停车以路边为主,交通便利。 (二)本交易标的租赁期限为5年,租金按月收取,承租方必须于10日前以银行转账或存款的方式一次性把当月租金付入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出租方自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标的交付给承租方使用。 (四)自交易标的交付使用之日起,承租方享有1个月免租期,租赁期不包含免租期,租赁期自免租期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承租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的租金,承租方必须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账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六)租赁期间,承租方如逾期1个月未缴纳租金,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因此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七)标的现处于空置状态,按标的现状出租,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八)租赁标的仅作商铺用途,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其使用功能和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如承租方违反前述约定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用途和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并不再返还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九)承租方如需装修,在装修期间,有关责任风险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自行承担商铺装修费用(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应当保障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条件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查看公告:
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百花站房商铺(2)五年租赁使用权.pdf

产权网上交易公告阳产网竞告字(2026)101号我中心受阳春市交通运输局委托以网上竞价方式交易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次网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标的名称使用面积(平方米)租赁期(年)起始价(万元/年)竞买保证金(万元)加价幅度(万元/年)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百花站房商铺(2)五年租赁使用权102.9653.08880.50.01二、竞买资格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竞买,但不允许联合竞买。(二)在“信用中国”(或“信用广东”)系统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被列入失信企业或失信个人的不得参加竞买。三、申请人可于2026年7月23日8时30分至2026年8月5日16时00分前,通过互联网登录“阳江市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https://jy.yjggzy.cn:8088/)或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https://ygp.gdzwfw.gov.cn/#/441700/jyxt)进入网上竞价系统申请参加竞买。四、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8月5日16时00分。五、自由报价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8时30分至2026年8月6日15时00分六、本次网上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交易文件,申请人即日起可登录网上竞价系统获取本次交易文件,请详阅“应用指南”悉知相关的网上交易流程、保证金缴纳等操作方法。联系电话:阳春市交通运输局:周先生13537996661;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662-3387979。阳春市交通运输局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7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