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招标采购公告(2026)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市星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宠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8608601
传真:68608698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公示日期

天津市星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宠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
天津市星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岩丰西道与七号路交叉口东北180米天津信晟工业产业园内1#车间东侧车间
智慧摩天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7日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2、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3、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静海区政务服务办附件:
1、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文(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需上传《建设项目申请人承诺书》)

附件:

1天津市星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宠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1).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天津市星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宠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天津市星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6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天津市星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宠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项目代码2512-120118-89-05-70185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岩丰西道与七号路交叉口东北180米天津信晟工业产业园内1#车间东侧车间地理坐标117度00分56.983秒,38度58分31.53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其他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A0539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医疗废物处置、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津静审一函〔2025〕566号总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33.33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576m2(租赁现有厂房)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文件名称:《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2020年)》审批机关: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静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批复》审批文号:静海政批〔2013〕360号规划文件名称:《天津市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规划(2023—2027年)》规划情况审批机关: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北区控制性详细划(2012-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审批文件名称:《关于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批文号:静环保许可书〔2014〕0032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符合性分析1.1与《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2020年)》符合性分析2021年8月15日,天津静海经济开发区调整为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隶属子牙经开区党工委、子牙经开区管委会管理。但园区规划文件尚未更新,按原有文件《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2020)》计,根据《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2020)》,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区规划范围为:东至静王路、规划路三,西至津沧高速公路,南至齐小王路,北至京福公路,用地面积10.58km2。规划确定北区规划的主导功能为工业、商业金融业;南区规划的主导功能为工业。目前,《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4年8月7日通过了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原静海县环境保护局)审查(静环保许可书[2014]0032号)。规划确定北区规划的主导功能为工业、商业金融业;南区规划主导功能为工业。其中南北区工业主要以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轻工、食品、光电一体化为主导产业。根据园区规划:禁止发展项目指与国家产业政策不匹配,能源与资源消耗较大,产生的污染较重且难于治理达标,可能会对当地环境与农、渔业生产带来恶劣影响的项目。禁止引进对环境污染较大的产业项目,禁止发展对环境尤其是空气环境污染严重的产业,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如采掘工业、炼焦、造纸、化工、化纤等产业。本项目位于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岩丰西道与七号路交叉口东北180米天津信晟工业产业园1#车间东侧车间内,属于其他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其建设内容不属于与国家产业政策不匹配,能源与资源消耗较大,产生的污染较重且难于治理达标,可能会对当地环境与农、渔业生产带来恶劣影响的项目,不属于采掘工业、炼焦、造纸、化工、化纤等产业,故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1.2与《天津市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规划(2023—2027年)》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的建设与《天津市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规划(2023—2027年)》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本项目与《天津市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规划(2023—2027年)》符合性一览表《天津市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规划(2023—2027年)》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蓟州区、宝坻区、宁河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需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要求,适时更新升级设施设备,确保满足处理所有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的水平标准。武清区、静海区和滨海新区等养殖大区原则上各建设1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日处理能力应能满足辖区内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处理需求。鼓励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环城四区可就近委托本市集中无害化处理场实施跨区域运输和集中无害化处理。本项目位于静海区,项目的日处理能力可满足辖区内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处理需求。符合主要建设内容:处理厂房、办公用房、冷库、场区道路、车辆洗消站等土建工程,购置无害化处理机械、水电、病原检测等设备以及污水废气处理环保、防疫、冷链、运输、监控等附属配套设施,配备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专用运输车辆本项目设有处理厂房、办公用房、冷库、场区道路、车辆洗消站等土建工程,并配备无害化处理机械、水电、病原检测等设备以及污水废气处理环保、防疫、冷链、运输、监控等附属配套设施,及符合动物符合—3—等。防疫要求的专用运输车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应符合本规划并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销售无害化处理产物的,应当严控无害化处理产物流向,查验购买方资质并留存相关材料,签订销售合同;无害化处理应当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监管;建立并严格执行设施设备运行管理、清洗消毒、人员防护、生物安全、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理制度;配有具备相关专业技能、掌握必要安全防护知识的专门管理人员,建立台账,详细记录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的种类、数量(重量)、来源、运输车辆、交接人员和交接时间、处理产物销售情况等信息;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进(出)场、交接、处理和处理产物存放等进行全程监控;定期开展无害化处理设施和运输车辆病原检测;每年1月底前向所在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上一年度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运输车辆和环境清洗消毒等情况;按要求填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系统。本项目建成后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同时建立设施设备运行管理、清洗消毒、人员防护、生物安全、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理制度,并配备具备相关专业技能、掌握必要安全防护知识的专门管理人员。同时完成详细记录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的种类、数量(重量)、来源、运输车辆、交接人员和交接时间、处理产物销售情况等信息的台账。对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进(出)场、交接、处理和处理产物存放等进行全程监控,并定期定期开展无害化处理设施和运输车辆病原检测。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天津市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规划(2023—2027年)》相关要求。2、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的建设与园区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本项目与规划环评符合性一览表《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情况符合性项目要求规划范围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合计规划面积39.17平方公里。其中:北区东至京沪高速铁路、京福公路,西至津沧高速公路,南至京福公路,北至独流减河南路,用地面积本项目位于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岩丰西道与七号路交叉口东北180米天津信晟工业产业园1#车间东侧车间内,位于规划范围内。符合规划范围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合计规划面积39.17平方公里。其中:北区东至京沪高速铁路、京福公路,西至津沧高速公路,南至京福公路,北至独流减河南路,用地面积28.49平方公里;南区东至静王路、规划路三,西至津沧高速公路,南至齐小王路,北至京福公路,用地面积10.68平方公里。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产业定位北区主导功能为工业、商业金融业,北区商业金融业主要打造高端商务区;南区主导功能为工业。南区和北区工业主要以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轻工、食品、光电一体化为主导产业。本项目为其他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属于轻工业,不违背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的产业定位,且项目选址已通过《天津市静海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禁止发展项目禁止发展项目指与国家产业政策不匹配,能源与资源消耗较大,产生的污染较重且难于治理达标,可能会对当地环境与农、渔业生产带来恶劣影响的项目。禁止引进对环境污染较大的产业项目,禁止发展对环境尤其是空气环境污染严重的产业,如采掘工业、炼焦、造纸、化工、化纤等。本项目为其他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不属于环境污染严重的产业。限制发展项目建立入区产业准入制度,对那些耗费较多资源,产生较大环境污染并可能危及规划区及周边地区其它项目运行和发展的项目,以及不符合规划区发展定位的产业应予以严格控制。本项目为其他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规划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消防设施用地、二类居住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交通设施用地。本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7-2017,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项目属于A0539其他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经对照其他符合性分析《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不涉及《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环办综合函〔2021〕495号)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本项目建设内容不属于禁止准入事项;本项目不属于《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调整退出、不再承接的产业。本项目已取得了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天津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津静审一函〔2025〕566号),项目代码为2512-120118-89-05-701851。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2、选址符合性分析2.1与《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符合性分析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8号)“各场所之间,各场所与动物诊疗场所、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之间保持必要的距离;场区周围建有围墙等隔离设施”。经踏勘,本项目500米范围内无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场所,场区周围建有围墙隔离设施。因此,项目选址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关于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选址的相关规定。2.2与《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办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津农委规〔2025〕2号)“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距离居民生活区和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500米以上;距离动物饲养场、种畜禽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诊疗场所、生活饮用水源地3000米以上。”本项目选址已通过《天津市静海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表》,经现场踏勘,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居民区为3.55公里处天津市静海区朝阳街道香格里拉社区,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学校为3.22公里处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杨成庄砖垛小学,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医院为4.48公里处天津市静海区鹏海医院。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动物饲养场为3.6公里处静北畜禽养殖场。项目选址500米范围内无居民生活区和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3000米范围内无动物饲养场、种畜禽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诊疗场所、生活饮用水源地等,无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不会与周围的其他服务项目和设施产生冲突。本项目污染源采取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厂址所在地交通较为便利,有利于就诊。建设区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状况良好,为项目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客观条件。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可行。3、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3.1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政规〔2020〕9号)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政规〔2020〕9号),全市共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选址位于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岩丰西道与七号路交叉口东北180米天津信晟工业产业园1#车间东侧车间内,对照上述文件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环境治理”。主要管控要求为:以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深入推进中心城区、城镇开发区域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及生活、交通等领域污染减排,严格管控城镇面源污染;优化工业园区空间布局,强化污染治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加强沿海区域环境风险防范。根据本评价后续分析可知,本项目运营期间在采取相应环保治理措施后,废气和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上述环境因子均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同时本评价针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综上,本项目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政规〔2020〕9号)相关要求。3.2与《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天津市生态环境管控分区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2024年12月2日)要求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其相关要求的符合性见表1-1。表1-1本项目与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一览表管控维度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优先保护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天津市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照法律法规执行。在严格遵守相应地块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上,落实好天津市双城间绿色生态屏障、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等区域管控要求。对占用生态空间的工业用地进行整体清退,确保城市生态廊道完整性。本项目不占用任何生态保护红线;不在天津市双城间绿色生态屏障、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内。符合优化产业布局。加快钢铁、石化等高耗水高排放行业结构调整,推进钢铁产业“布局集中、产品高端、体制优化”,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相关建设项目须符合国家及市级产业政策要求。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不得新增围填海和占用自然岸线的用海项目,已审批但未开工的项目依法重新进行评估和清理。大运河沿岸区域严格落实《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要求。除与其他行业生产装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等高耗水高排放行业,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天津市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不在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内;符合《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关要求。符合—8—置配套建设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外,新建石化化工项目原则上进入南港工业区,推动石化化工产业向南港工业区集聚。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化工集中区、大港石化产业园区和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现有在津石化化工产业聚集区控制发展,除改扩建、技术改造、安全环保、节能降碳、清洁能源以及依托所在区域原材料向下游消费端延伸的化工新材料等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安排其他石化化工项目。在各级园区的基础上,划分“三区一线”,实施区别化政策引导,保障工业核心用地,保护制造业发展空间,引导零星工业用地减量化调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格环境准入。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等产能;限制新建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对人居环境安全造成影响的各类项目,已有污染严重或具有潜在环境风险的工业企业应责令关停或逐步迁出。严控新建不符合本地区水资源条件高耗水项目,原则上停止审批园区外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已审批同意并纳入市级专项规划的项目外,垃圾焚烧发电厂、水泥厂等原则上不再新增以单一焚烧或协同处置等方式处理一般固体废物的能力。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及工业炉窑,除在建项目外,不再新增煤电装机规模。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禁止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进入雨水管网;转运车辆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汇合一并由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北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符合生态建设协同减污降碳。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行动,不断增强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陆地碳汇功能。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加快岸线整治修复,因地制宜实施退养还滩、退围还湿等工程,恢复和发展海洋碳汇。提升城市水体自然岸线保有率。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落实不同生态功能区分级分区保护、修复、监管要求。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要求。本项目利用现有闲置生产车间进行装修施工,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扬尘,采用湿法作业、并对出入车辆清洗来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符合—9—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重点污染物替代。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要求。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按照以新带老、增产减污、总量减少的原则,结合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实行重点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两项大气污染物和化学需氧量、氨氮两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差异化替代。本项目严格执行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差异化替代。符合环境风险防控加强优先控制化学品的风险管控。重点防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化学品物质的环境风险,研究推动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工序转移,新建石化项目向南港工业区集聚。严格涉重金属项目环境准入,落实国家确定的相关总量控制指标,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等量替代”或“减量替代”。严防沿海重点企业、园区,以及海上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环境风险。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鉴别制度,积极推动华北地区危险废物联防联控联治合作机制建立,加强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加强放射性废物(源)安全管理,废旧放射源100%安全收贮。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依法关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快实现重大危险源企业数字化建设全覆盖。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涉及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强化本质安全。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提升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水平。本项目无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重金属等环境风险物质。天然气等风险物质均由市政管网提供,存放量较少,企业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并制定风险防范制度,泄漏、火灾等环境风险事故可防控。符合严格污染地块用地准入。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按照国家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项目采取防渗设计后,其各种状况下污染物不会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符合—10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动态更新土壤、地下水重点单位名录,实施分级管控,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完成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国家试点建设,探索开展焦化等重点行业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工程建设。深入实施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分类巩固提升地下水水质。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管理,妥善解决渗滤液问题。强化工矿企业土壤污染源头管控。严格防范工矿企业用地新增土壤污染。动态更新增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监督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依法将其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分类分级监管,推动高风险在产企业健全完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和工作措施。鼓励企业因地制宜实施防腐防渗及清洁生产绿色化改造。加强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防渗设计后,其各种状况下污染物不会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防控地下水污染风险。完成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2024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解析污染来源,探索建立地下水重点污染源清单。加快制定地下水水质保持(改善)方案,分类实施水质巩固或提升行动,探索城市区域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污染治理修复模式。项目采取防渗设计后,其各种状况下污染物不会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加强土壤、地下水协调防治。推进实现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新(改、扩)建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重点企业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污染隐患排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置;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医疗废物分类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呢,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符合—11查。加强调查评估,防范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周边土壤污染,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管理,对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行业企业和关停搬迁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工业集聚区等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加强石油、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腾退地块污染风险管控,落实优先监管地块清单管理。推动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覆盖,建立分级评审机制,严格落实准入管理,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根据本评价后续分析预测章节可知,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上述环境因子均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同时本评价针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了简要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采取本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政规〔2020〕9号)及《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天津市生态环境管控分区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2024年12月2日)中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与天津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3.2与《静海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5年2月)要求的符合性分析根据静海区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2月12日发布的关于发布《静海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公告,全区共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17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区)。其中,优先管控单元4个,重点管控单元12个,一般管控单元1个。根据静海区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一览表,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产业园区)”内,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12011820004。本项目与静海区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12区高新产业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见表1-2。表1-2本项目与静海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一览表普适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维度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天津市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河道等区域的保护和管理措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改变生态功能、面积和性质。符合2、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行动,不断增强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陆地碳汇功能。3、按照生态优先、产业集聚、资源节约、产城融合、区域协同等原则,优化工业空间布局,实现园区空间集聚和分类指引。4、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产能。本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涉及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等相关产业。符合5、大运河沿岸区域严格落实《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禁止类清单》要求。本项目不在大运河核心监控区范围内。符合6、除与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外,新建石化化工项目原则上进入南港工业区,推动石化化工产业向南港工业区集聚。本项目不涉及。7、在各级园区的基础上,划分“三区一线”,实施区别化政策引导,保障工业核心用地,保护制造业发展空间,引导零星工业用地减量化调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本项目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符合要求。符合8、除已审批同意并纳入市级专项规划的项目外,垃圾焚烧发电厂、水泥厂等原则上不再新增以单一焚烧或协同处置等方式处理一般固体本项目使用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符合—13废物的能力。9、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及工业炉窑。10、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禁止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制浆造纸、制革、染料、农药合成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制浆造纸、制革、染料、农药合成等行业符合12、新建排放重点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应当按照有利于减排、资源循环利用和集中治理的原则,集中安排在工业园区建设。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建设。符合13、严格控制占用湿地。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湿地,无法避让的应当尽量减少占用,并采取必要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本项目不涉及占用湿地。符合14、推动涉重金属产业集中优化发展,引导新建、扩建的重有色金属冶炼、电镀项目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符合15、结合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化发展和旅游开发等合理需要,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可规划布局有特定选址要求的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并按照“三区三线”管控和城镇建设用地用途管制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监督。本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符合16、构建以“东湖西林”为核心的生态环境体系,重点保护东部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和西部林海循环经济示范区两大生态组团。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本项目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9、严格涉重金属项目环境准入,落实国家确定的相关总量控制指标,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等量替代”或“减量替代”。本项目不属于涉重金属项目。符合20、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21、严格落实《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全面实施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符合—1422、加大PM2.5和和臭氧污染共同前体物VOCs、氮氧化物减排力度,选择治理技术时统筹考虑治污效果和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强化VOCs源头治理,严格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23、加快使用含氢氯氟烃生产线改造,逐步淘汰氢氯氟烃使用。24、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依效付费评价工作,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本项目不涉及。符合25、严格落实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符合26、积极推进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强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置。27、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推进电力、冶金、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有序限制、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广使用可降解可循环易回收的替代产品。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进入雨水管网;转运车辆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汇合一并由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北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符合28、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整治过度包装,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符合29、持续推进各级工业园区废水收集、处理,实现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加强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废水排放监管,涉水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实现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强化直排企业、工业园区废水处理设施(污水)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进入雨水管网;转运车辆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汇合一并由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北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符合30、全区涉气企业对照国家重污染绩效分级指南B级及以上标准,实施企业提升改造。31、加强生物质锅炉监管,禁止使用劣质燃料或掺烧垃圾、工业固废,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生物质锅炉进行整改或淘汰。32、监督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本项目不涉及符合—15严格落实油气回收、泄漏检测要求。所有新建原油、汽油、石脑油和煤油等存储项目要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同步安装油气回收及在线监控设施。33、加强畜禽粪污还田的环境管控,确保粪污经处理达标后还田。因地制宜建设生态拦截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34、严格环境准入,严控新建不符合本地区水资源条件高耗水项目,原则上停止审批园区外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新改扩建项目继续实行主要污染物减量替代。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进入雨水管网;转运车辆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汇合一并由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北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符合35、科学选择生态养殖模式,减少养殖尾水排放。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环境风险防控36、加强优先控制化学品的风险管控,重点防范持久性有机污染、汞等化学品物质的环境风险。37、加强放射性废物(源)安全管理,废旧放射源100%安全收贮。本项目不涉及高风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本项目风险物质为天然气等,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环境风险可防可控。符合38、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依法关闭。39、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涉及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强化本质安全。40、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提升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水平。符合41、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常态化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42、新(改、扩)建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重点企业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污染隐患排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置;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医疗废物分类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呢,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符合—16查。43、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科普和监测预警,强化外来物种引入管理。44、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45、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管理,妥善解决渗滤液问题。符合46、强化工矿企业土壤污染源头管控。严格防范工矿企业用地新增土壤污染。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分类分级监管,推动高风险在产企业健全完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和工作措施。鼓励企业因地制宜实施防腐防渗及清洁生产绿色化改造。加强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防渗设计后,其各种状况下污染物不会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符合47、加强石油、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腾退地块污染风险管控,落实优先监管地块清单管理。推动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覆盖,建立分级评审机制,严格落实准入管理,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符合48、将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电镀、制革、制药、农药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行业企业以及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工业集聚区涉及关停、搬迁的,都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49、对工业集聚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要采取措施加强防渗处理。加强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和未利用地土壤环境保护。50、防范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土壤污染,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管理。落实重点行业企业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持续推进耕地周边符合—17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51、加强保留的千吨万人农村集中式饮水水源地保护区管理,继续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强化饮用水水源监测和风险防范。52、依据天津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成果,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地下水污染源及周边风险管控。53、有序开展“两场一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54、大运河滨河生态空间、大运河核心监控区,严禁在地下水超采区开采地下水,非超采区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严禁其他矿产资源开采。本项目不在大运河核心监控区范围内。符合55、合理存蓄雨洪水、充分利用再生水、适度补充外调水,提升河湖生态用水保障水平。本项目不涉及符合56、严控新上耗煤项目,对确需建设的耗煤项目,严格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本项目不涉及符合57、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加快绿色能源发展。大力开发太阳能,有效利用风资源,有序开发中深层水热型地热能,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58、有序拓展用气领域,推动城镇燃气、工业燃料、公共服务等领域的高效科学利用,鼓励因地制宜发展燃气分布式能源。本项目不涉及符合59、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推进工业园区用水系统集成优化。60、持续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节能降耗,提高处理效率。本项目不涉及符合61、巩固多气源、多方向的供应格局,进一步提升外受电能力,持续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推动能源供给体系清洁化低碳化和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62、加强农业节水,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63、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支持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本项目不涉及符合—18推进以焚烧发电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64、支持企业自建光伏、风电等绿电项目,实施绿色能源替代工程,提高可再生资源和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支持企业利用余热余压发电、并网。支持企业利用合作建设绿色能源项目、市场化交易等方式提高绿电使用比例,探索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实验区。本项目不涉及符合65、加强河湖水系连通循环,实施西部片区、东部片区、马厂减河南片区、城区水系连通工程,打造“河湖连通、南北互济”绿色生态水网,实施生态补水工程,改善河道水质。本项目不涉及符合66、加强生物质能的开发和利用,鼓励开展包括垃圾、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和有机污(废)水等多种形式的生物质能综合利用。67、推进“光伏+光热”、“新能源+储能”、新能源与氢能融合利用等示范工程,鼓励多能互补系统工程的示范应用,提高清洁能源自给率。本项目不涉及符合68、严格控制增量煤耗,提升绿色能源使用比例。推动实现多热源联合供热格局,扩大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覆盖面。69、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交、城市邮政、环卫、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鼓励将老旧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替换为清洁能源车辆。70、开展节水行动,严格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环境治理重点管控单元(产业园区)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ZH1201182000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污染物排放管控1、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扩建北区污水处理厂。2、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3、加快节水和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4、依法推进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1、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进入雨水管网;转运车辆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汇合一并由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北区污水处理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5、探索推进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总量“双评双控”6、提升独立热轧、热镀锌、废酸焙烧、焊管行业企业环境绩效水平。7、持续完善企业工况用电监控体系,实现集群企业连续监测系统或工况用电监控系统全覆盖。8、完善重污染天气响应机制,持续细化企业“一厂一策”,保障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核查。9、进一步完善园区雨污管网覆盖,实现雨污分流及污水全收集全处理。集中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医疗废物分类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呢,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2、本项目建成后,按要求安装工况用电监控系统。3、本项目建成后按重污染天气响应机制,制定“一厂一策”。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落实国家《重点工业行业用水效率指南》要求,明确工业节水标准,引导企业对标达标;实施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对高耗水行业进行节水管理,严控单位工业增加值耗水量。2、利用闲置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提高终端绿色电力利用比例。3、严禁辖区内未经批准擅自凿井、取用地下水。1、本项目投产后加强管理,尽可能最大限度的节约水资源。2、本项目不取用地下水符合空间布局约束1、重点推动以机械设备、汽车零部件为代表的装备制造,以自行车电动车、家居为代表的轻工等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信创科技服务业。实施中心区“退二进三”、南区产能结构优化,盘活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2、对于规划区内现有不符合产业定位企业进行产业调整或搬迁。临近环境敏感目标处(居住区、学校等)地块招商时,选择污染轻、无污染的企业,并预留足够的卫生防护距离。1、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2、本项目周边50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防范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土壤污染,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管理。2、强化地下水污染源及周边风险管控。3、继续实施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制度。1、本项目危废间及医废间均做到防渗设计。2、本项目建成后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符合综上,本项目在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20控、资源开发效率等方面,均符合静海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的相关要求。4、与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4.1与“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津政发〔2024〕18号)要求,《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强调底线约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划定并严格管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筑牢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安全、能源资源安全、军事安全等国土空间安全底线。严格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城镇开发边界一经划定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按照相关程序执行。城镇开发边界内,各类建设活动严格实行用途管制,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制度的前提下,结合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化发展和旅游开发等合理需要,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可规划布局有特定选址要求的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并按照“三区三线”管控和城镇建设用地用途管制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监督。涉及的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统筹核算,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确保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国土空间格局,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完善主体功能分区体系,将主体功能分区与“三区三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有机融合,上下传导、逐层深化,实现国土空间综合效益最优化。主体功能分区在市域层面划定并传导至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海洋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等一级规划分区,探索二级和三级规划分区与主体功能区的衔接传导路径,进一步强化用途管制要求。生态控制区和乡村发展区在满足该功能分区主导功能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乡村振兴、休闲旅游、户外体育运动等建设活动。本项目位于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岩丰西道与七号路交叉口东北180米天津信晟工业产业园1#车间东侧车间内,属于城镇发展区,满足城镇建设用地用途管制要求。本项目在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中的位置详见附图。4.2与《天津市静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表1-3与《天津市静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一览表项目与本项目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第28条划定一级规划分区结合静海区实际,划定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等一级规划分区,探索二级和三级规划分区与主体功能区的衔接传导路径,进一步强化用途管制要求。5、城镇发展区:城镇发展区与城镇开发边界保持一致,全部为城镇集中建设区,严格按城镇开发边界相关管控要求执行。本项目位于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岩丰西道与七号路交叉口东北180米天津信晟工业产业园1#车间东侧车间内,属于城镇发展区,满足城镇建设用地用途管制要求。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天津市静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关要求。4.3、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津政发[2024]18号)、《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决定》(天津市人民代—22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号,2023年7月27日起实施),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国土空间格局,构建“三区两带中屏障,一市双城多节点”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三区”即北部盘山—于桥水库—环秀湖生态建设保护区、中部七里海—大黄堡—北三河生态湿地保护区和南部团泊—北大港生态湿地保护区,保障区域生态功能安全,稳步保障生态农业转型;“两带”即西部生态防护带和东部蓝色海湾带强化市域生态廊道建设,促进农林空间复合利用;“中屏障”即天津市绿色生态屏障,持续推进生态修复,支撑农业绿色发展;“一市”即中心城市;“双城”即活力魅力品质津城和宜居宜业美丽滨城;“多节点”指武清城区、宝坻城区、宁河城区、静海城区和蓟州城区等区域性节点城市。本项目位于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岩丰西道与七号路交叉口东北180米天津信晟工业产业园1#车间东侧车间内,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经现场勘查,本项目未在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东北侧约4.7km的独流减河河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与天津市三条控制线位置关系详见附图。5、与《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符合性分析根据《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及《关于印发的通知》(津发改社会规[2023]7号),天津市境内的大运河流经静海区、西青区、南开区、红桥区、河北区、北辰区、武清区等7个区,在天津市区的三岔河口交汇入海河。我市大运河两岸起始线与终止线距离2000米内的核心区范围划定为核心监控区。本项目与大运河(南运河段)两岸起始线最近距离约7.1km,不在大运河核心监控区范围内。本项目与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6、相关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符合性分析见表1-4。表1-4环境管理政策符合性分析表序号政策要求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性一《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1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提质增效行动。完善秋冬季长时间大范围污染过程区域联动减排机制,联动应对中重度污染天气,实施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生产调控。开展重点行业环保绩效提升行动,完成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淘汰高排放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持续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加强大气面源综合治理及消耗臭氧层物质、氢氟碳化物管理。本项目重污染天气实行生产调控。符合2推进合流制溢流污染治理,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强化汛期污染防治。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沿海地区合理开展海水淡化等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健全上下游贯通一体的水环境治理体系,加强密云水库、于桥水库水源地保护和官厅水库治理,支持永定河、子牙河等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强化入海河流总氮联防联控和近岸海域水质联合保障,打造渤海湾生态城—寨上岸段、临港岸段等美丽海湾。秦皇岛、唐山全域建设美丽海湾。到2027年,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成率分别达到42%、55%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进入雨水管网;转运车辆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汇合一并由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北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符合3强化源头防控,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探索开展“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推进京津冀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加大重点化工园区项目采取防渗设计后,其各种状况下污染物不会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符合—24地下水污染防治力度。到2027年,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国控点位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4深化“无废城市”协同共建,打造“无废细胞”。参与建设全国性再生资源利用网络,强化固体废物联控联治,推进构建危险废物全过程风险防控监管体系,开展难处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研发和应用。开展新污染物环境治理,建立健全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到2027年,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逐步降低,“无废城市”建设全覆盖,至少建成1个“无废城市”。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内,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符合二农业部关于印发《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7〕25号)1直接焚烧法工艺:1、可视情况对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进行破碎预处理。2、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或破碎产物,投至焚烧炉本体燃烧室,经充分氧化、热解,产生的高温烟气进入二燃室继续燃烧,产生的炉渣经出渣机排出。燃烧室温度应≥850℃。3、二燃室出口烟气经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4、烧炉渣与除尘设备收集的焚烧飞灰应分别收集、贮存和运输。焚烧炉渣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焚烧飞灰和其他尾气净化装置收集的固体废物如属于危险废物,则按危险废物处理。1、本项目不对动物尸体进行破碎预处理。2、本项目充分对动物尸体进行氧化、热解,对产生的高温烟气进行二燃室继续燃烧,燃烧室温度>850℃,产生的炉渣通过出渣通道排出。3、本项目二燃室出口设有烟气经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4、本项目产生的炉渣经收集后交由委托单位,焚烧飞灰等按危险废物处置。符合2操作注意事项:1、严格控制焚烧进料频率和重量,使物料能够充分与空气接触,保证完全燃烧。2、燃烧室内应保持负压状态,避免焚烧过程中发生烟1、本项目可严格控制焚烧进料频率及重量,并可使物料能够充分与空气接触,保证完全燃烧。2、本项目燃烧室内保持符合—25气泄漏。3、燃烧所产生的烟气从最后的助燃空气喷射口或燃烧器出口到换热面或烟道冷风引射口之间的停留时间应≥2s。4、二燃室顶部设紧急排放烟囱,应急时开启。5、应配备充分的烟气净化系统,包括喷淋塔、活性炭喷射吸附、除尘器、冷却塔、引风机和烟囱等,焚烧炉出口烟气中氧含量应为6~10%(干气)。负压收集状态。3、本项目燃烧产生的燃气从最后的助燃空气喷射口或燃烧器出口到换热面或烟道冷风引射口之间的停留时间可满足2秒以上。4、本项目二燃室顶部设有紧急排放烟囱,应急时开启。5、本项目配备烟气净化系统,包含活性炭喷射吸附、除尘器、冷却塔、引风机和烟囱等。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以上现行环保政策的相关要求。—26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建设背景天津市星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投资300万元租赁位于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岩丰西道与七号路交叉口东北180米天津信晟工业产业园1#现有车间车间内东侧车间,建设“天津市星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宠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租赁厂房占地面积1576m2,建筑面积1576m2,购置安装8台天然气宠物焚烧炉对死亡宠物做单体无害化处理服务,项目建成后年处理量为65000只。根据《2025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我国目前的宠物饲养以宠物狗和宠物猫为主,因此本项目处理的死亡宠物以犬类、猫类为主。本项目无害化处理尸体为宠物猫狗、军警犬及其他类型的宠物等,不接收处理国家规定的涉及医疗废物的动物尸体来源。本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场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死亡宠物主要来自天津市范围内各宠物医院,由建设单位通过专用冷藏车辆进行收运,收运车辆采用固定路线,在人口密集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不做停留。本项目的建设严格落实“《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办牧〔2017〕58号)”要求。本项目东侧为天津青烽永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侧为空置厂房,北侧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北区污水处理厂,西侧为空置厂房。本项目生产车间内各隔断分区见表2-1,工程内容见表2-2。表2-1本项目各建筑分区情况一览表序号建筑物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层数高度1生产车间15761576110其中车辆消毒清洗间707013污水处理间707013危废间202013医废间202013冷库303013—27内部通道12012013更衣间(入口处)7714.5处置间焚烧区25025014.5处置间尾气处理区450450110取灰间151514.5脱卸区6613更衣区(出口处)101013风淋消毒间6613办公室303013.15接待室303013.15卫生间262613.15杂物间121213.15类别项目名称本项目工程情况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车辆消毒清洗间建筑面积为70m²,用于转运车辆的卸料、日常清洗及消毒,医废转运车及危废转运车的收运点。车辆清洗消毒间配备高压清洗设备、次氯酸消毒设备、熏蒸消毒设备、紫外线消毒灯,地面铺设防滑地砖并设置坡度(≥2%)及排水地沟,防止清洗废水积存。处置间焚烧区建筑面积为250m²,设计放置8台焚烧炉,区域设计两个出入口,通往尾气处理区。处置间尾气处理区建筑面积为450m²,与处置间焚烧区通过隔墙进行隔断,区域设计两个出入口,通往处置间焚烧区。取灰间建筑面积为15m²,取灰间设计消毒传递窗与处置间进行连接,取灰间出入口与内部通道相连,中间设计隔离门。污水处理间建筑面积为70m²,用于放置厂区污水污物处理设备,污水处理间设置5号门作为维保出入口,为常闭状态,维保时临启。辅助工程更衣间(入口处)建筑面积为7m²,设置于内部通道末端,连接厂区内部处置间,更衣间设置衣柜、鞋柜及座椅,用于工作人员进入处置区域及其他污染区域前进行防护用品的穿戴。脱卸区脱卸区设置鞋柜、座椅等设施。建筑面积为6m²,工作人员进入出口更衣区前所穿戴的一次性防护用具在此区域进行脱卸,更换干净防护靴,并按规定将脱卸的一次性防护用品丢弃在定点医疗废物收集桶中。更衣间(出口处)建筑面积为10m²,在此处更换常服后进入人员风淋消毒室。风淋消毒间建筑面积为6m²,作为处置间的唯一出口处,风淋消毒间采用全智能感应门及智能化全身风淋消毒系统,工作人员先经过风淋消毒室后方可进入生活办公区。—28办公室建筑面积为30m²,用于日常办公。接待室建筑面积为30m²,用于日常接待。杂物间建筑面积为26m²,用于存放办公物料。卫生间建筑面积为12m²,设计洗手区及男、女卫。储运工程冷库(尸体储存)建筑面积为30m²,内部设立两个分区,分别为集体处置区、单独处置区。配置三个大型冷藏冰柜用于临时存放死亡宠物。运输运输车辆共设有2台专用小型冷藏货车,总质量:2760kg,核定载质量:965kg,整备质量:1665kg,外廓尺寸:4985×1800×1965mm。转运频次1车次/天。厂区入口厂区通道入口处设置车辆闸口及与门同宽的车辆消毒池,车道净宽6米,入口旁设置安检岗亭对进厂区车辆实行实名登记并存档保存。厂区出口厂区出口处设置单向出口车道,并在出口处设置与门同宽的车辆消毒池,所有离开厂区的车辆通过消毒池后离厂。晾晒区内部转运车专用停车位,经消毒后的车辆及用品的独立晾晒区厂区内部通道建筑面积为120m²,作为工作人员进入处置间的唯一入口处,与处置间焚烧区通过实墙进行隔断并完全独立封闭,通道末端设置人员更衣间,工作人员通过内部通道进入更衣间后通向处置间,内部通道与处置间中间设计透明隔热钢化玻璃便于日常巡检及委托人观察宠物处理过程。公用工程给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转运车辆清洗用水、消毒用水和员工生活用水。厂区现已具备完备供水条件,依托出租方供水管网提供。排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进入雨水管网;转运车辆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汇合一并由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北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采用喷雾方式进行消毒,消毒水直接蒸发。供电厂区已具备完备的供电系统,依托出租方市政供电系统提供。供热及制冷本项目办公区冬季供暖和夏季制冷采用单体空调。其他本项目不设食堂、住宿。环保工程废气处理项目共设有八台焚烧炉,每两台焚烧炉共用一台废气处理设备,共设有4套废气处理装置,焚烧炉始终保持负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入配套的“高效风冷降温器-火星拦截器-初级除尘器-脱硫脱酸系统-活性炭喷射装置-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一同汇入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9废水处理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厂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10m3/d,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气浮+过滤+消毒”,处理后的废水与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的员工生活污水一同通过污水总排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津市静海区北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噪声防治选用低噪声源强的设备,对设备基础采取减振和隔声措施。固废治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医疗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危废与医废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城市管理部门清运处理。序号宠物类型服务比例处理数量(具)平均重量(kg/具)总处理量(t/a)1宠物犬<20kg30%1950010195220-40kg20%1300030390340-70kg5%325050162.54宠物猫42%27300102735其他宠物3%19501019.56总计100%65000161040序号主要工艺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1宠物焚烧拣灰式高档专用宠物炉L×W×H=2800×2200×2600mm(±10%)8台—302环保设施高效风冷降温器L×W×H=2070mm×1220mm×4000mm(±10%)4台4台4台4台4台4台4台4台2台本项目冷库采用风冷制冷机进行,风冷制冷机制冷系统主要由制冷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膨胀阀和必要的风扇、管道、仪表等部件构成一个完整的密封系统。制冷系统中的压缩机、冷凝器等组成的制冷机在遗体冷藏区外,蒸发器安装在遗体冷藏区内,将冷量交换给遗体冷藏区内空气,使其温度下降。制冷系统R404A(由厂家添加制冷剂,不在厂区存储),通过制冷自身气态和液态的互变,将制得的冷量留在遗体冷藏区内,同时将热本项目所用的拣灰式高档专用宠物炉采用的是两级燃烧技术,由主燃烧室和二次燃烧室组成,主燃烧室(一级燃烧室)燃烧的是宠物尸体,二级燃烧室燃烧的是烟气,使烟气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在燃烧状态下被充分氧化分解。焚烧炉以轻900℃,烟气在二次燃室的停留时间≥3s。焚烧炉型控制器、全自动控制实现自动点火、自动调整炉膛压力、自动调整炉膛内燃烧用的空气量、自动控制炉膛内的温度在合适的范围内。主炉膛温度3火星拦截器过流面积>0.314m2火星拦截面积>7.85m24初级除尘器L×W×H=1500mm×1200mm×4000mm(±10%)5布袋除尘系统L×W×H=2680mm×2610mm×4500mm(±10%)6活性炭喷射装置L×W×H=1000mm×1000mm×1400mm(±10%)7排烟系统烟囱φ×H=≥400mm×(8000mm~12000mm)8脱硫脱酸系统外形尺寸φ=400mm×600mm高(±10%)9螺杆式空气压缩及脉冲系统储气包:≥0.8m310运输车辆专用封闭厢式运载车辆车厢四壁及底部应使用耐腐蚀材料,并采取防渗措施使用燃料每具耗气量火化时间天然气20~36m330~70分钟700℃~900℃—31炉体尺寸(长×宽×高)燃烧方式排烟方式次燃烧室温度2800×2200×2600mm二级燃烧机械排烟,上抽式800℃~1000℃运行极限处理规格操作方式设备重量可24小时运行<75kg手动、自动4t序号名称型号参数数量单位备注1提升泵25QW-1.6-10Q=1.6H=102台一用一备2高效斜管沉淀池GCD-0.50.5m3/h1套长2.6m宽1.6m(包含巡检平台600mm)高2.9m絮凝搅拌机0.75KW/1台/清水区//1座/3提升泵25SFBX-8D0.5m3/h2台1用1备4气浮机PRQ-0.50.5m3/h1台长3m宽0.8m包含巡检平台600mm高1.3m絮凝搅拌机0.75KW/1台/刮渣系统//1套/回流泵3KWH44m/1台/爬梯平台//1套/清水区//1座/5PAC200L/1套含搅拌机1台6PAM200L/1套含搅拌机1台7PAC/PAM添加泵电动隔膜计量泵20L/h6台5用1备9加药系统地撬、支架//1套/10过滤泵25ZX3.2-20Q=3.2,H=202台/—3211多介质过滤器∅300*17500.5m3/h1套包含滤料12精密过滤器5芯20寸0.5m3/h1台/13提升泵25QW-1.6-10Q=1.6H=102台一用一备14叠螺机101/1台包含底部碳钢支架15电控PLC+正泰10寸触摸屏1套/5主要原辅料使用情况项目助燃燃料为天然气,每具宠物尸体耗气量为20~36m3,以28m3计,则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使用情况见下表。表2-5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使用情况一览表序号名称年用量储存位置包装规格最大存储量1宠物尸体(年处理量)65000只/年冷库/600只2活性炭0.72t/a//0.72t3PAM0.09t/a污水处理间200L/PE桶200L4PAC0.3t/a污水处理间200L/PE桶200L510%次氯酸钠溶液16.564t/a消毒间25kg/桶1t6手部消毒凝胶50瓶/50ml/瓶200ml7天然气182万m3/a///8电5万kw·h/a///9水1326m3/a///化学品成分组成如下:表2-6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序号原材料成分及其性质—33110%次氯酸钠溶液次氯酸钠,一种常见的化学物质,俗称漂白剂、漂水等。10%次氯酸钠即次氯酸钠溶液的浓度为10%,其pH通常在6-8之间,总碱含量不超过0.5%。其杀菌作用是通过氯离子对细胞膜和蛋白质的氧化和氯化作用实现的。这种氧化作用可以破坏病原体的DNA、RNA和蛋白质,从而使其失去生命活力。24L/2PAC聚合氯化铝69~72%,氧化铝28~31%,黄色或灰色固体,一种新兴净水材料、无机高分子混凝剂,在水解过程中,伴随发生凝聚,吸附和沉淀等物理化学过程。3PAM聚丙烯酰胺>90%,水<10%。常温下为坚硬的玻璃态固体,是丙烯酰胺均聚物或与其他单体共聚而得聚合物的统称,白色粉末或者小颗粒状物,密度为1.302g/cm3(23℃),玻璃化温度为153℃,软化温度210℃。主要用于污水处理。组分CH4C2H6C3H8CO2H2SN2+H2含量96.889%0.806%0.11%2.185%≤20mg/m30.01%密度0.762kg/m3(常压下)比重0.589低位热值35386kJ/m3(8452kcal/m3)爆炸上限15.2%高位热值39256kJ/m3(9376kcal/m3)爆炸下限5.10%6公用工程(1)供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转运车辆清洗用水、消毒液配置用水、地面清洗水和员工生活用水。厂区现已具备完备供水条件,依托出租方供水管网提供,可满足日常生产、生活用水需求。1)转运车辆清洗用水本项目共设有两台小型冷藏货车,转运及清洗车辆频次均为1次/(台·天),参照《市水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津水综〔2023〕16号)中相关规定,小型车手动洗车用水定额先进值为—34(辆·天),则专用车辆清洗用水量为0.024m3/d(8.16m3/a)。2)消毒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人员消毒用水按0.5L/(人·d),宠物消毒用水按0.1L/只,场地道路浇洒及车间地面消毒用水按1.5L/(m2·d),车辆消毒用水按10L/辆·天计,则消毒用水量为2.387m3/d(811.62m3/a)。消毒液均为外购的次氯酸钠(10%)溶液,消毒液需要与新鲜水配置而成,按照次氯酸钠(10%):新鲜水=1:49比例配置,则配置用水为2.338m3/d(795.056m3/a)。3)生活用水本项目不提供食宿,生活用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盥洗、冲厕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15人,3班制工作,一班8小时,年工作340天,一班3人,行政人员6人。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中相关规定,员工用水定额为30~50L/人·d,本项目取50L/人·d,则生活用水量为0.75m3/d(255m3/a)。4)地面清洁用水厂区地面清洁采用拖布拖地的方式,每天清洁一次,用水标准按0.5L/m2计,本项目室内建筑面积约为1576m2,则地面清洁用水量为0.788m3/d(267.92m3/a)。(2)排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进入雨水管网,消毒用水全部蒸发,转运车辆产生的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由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北区污水处理厂。1)转运车辆清洗废水本项目转运车辆清洗水用量为0.024m3/d(8.16m3/a),排污系数以0.7计,则转运车辆清洗废水产生量为0.0168m3/d(5.712m3/a)。2)生活污水员工用水量为0.75m3/d(255m3/a),排污系数以0.8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6m3/d(204m3/a)。3)地面清洁废水本项目地面清洁水用量为0.788m3/d(267.92m3/a),地面清洁水排水系数按70%计,则地面清洁水排放量为0.5516m3/d(187.544m3/a)。本项目水平衡见下图。图2-1本项目给排水平衡图(单位:m3/d)(3)供电本项目用电由国家电网提供,项目主要用电为生产及办公。(4)供热及制冷本项目冷库采用风冷制冷系统,宠物焚烧炉采用天然气作为助燃燃料;办公区冬季供暖和夏季制冷采用单体空调。(5)其他本项目不设食堂、住宿。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15人,3班制工作,一班8小时,年工作340天,一班3人,行政人员6人。8平面布置项目整体位于地块的东北角,厂区通道入口处设置车辆闸口及与门同宽的车辆消毒池,车道净宽6米,入口旁设置安检岗亭对进厂区车辆实行实名登记并存档保存,岗亭旁设置内部工作人员专用通道,厂区出口处设置单向出口车道,并在出口处设置与门同宽的车辆消毒池,所有离开厂区的车辆通过消毒池后离厂。厂区内部设有内部转运车专用停车位,经消毒后的车辆及用品的独立晾晒区。处置间共设有5个门,1号门为车辆消毒清洗间(预处理区)入口,用于收运车辆卸料、消毒、清洁作用;2号门为设备维保专用通道入口,为常闭状态,维保时临启;3号门及4号门为常闭门;5号门为污水污物处理间维保出入口,为常闭状态,维保时临启。生产车间内设有员工内部通道,作为工作人员进入处置间的唯一入口处,与处置间焚烧区通过实墙进行隔断并完全独立封闭,通道末端设置人员更衣间,工作人员通过内部通道进入更衣间后通向处置间,内部通道与处置间中间设计透明隔热钢化玻璃便于日常巡检及委托人观察宠物处理过程。9开竣工时间本项目计划于2026年8月开工,2027年2月竣工,施工工期为6个月。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一、施工期工艺流程简述本项目利用现有建筑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为相关设备摆放安装,布局调整。施工期产生的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将随之消失。二、运营期工艺流程简述项目运营期宠物无害化处理的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图2-3项目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工艺流程简述:(1)宠物尸体接回本公司在收到宠物医院的委托收运处置预约后,派出派收运专员驾驶专用防渗封闭厢式运载车辆前往收运,收运专员将宠物尸体按照规定进行包装并贴上信息标签,与委托方签署《动物无害化处理收运转移联单》,通过车辆运回厂区。收运车辆易于装卸,操作人员不用直接接触宠物尸体,宠物尸体均在各收集中转站密封包装好,严格做到收集过程至厂区处理车间全过程密闭运行,确保无废物泄漏。收运车辆通过厂区车辆独立入口直接进入车辆清洗消毒间,厂区入口处设置单向车道及闸口并设置车辆消毒池。车辆清洗消毒间作为预处理区,配备独立衣柜及鞋柜。收运专员穿戴防护用品后,开始卸料收运的宠物尸体,与处置专员共同完成入库登记并双方签字确认,收运后的宠物尸体存于冷库中。确定完成后,处置专员将宠物尸体转移至冷库进行暂存,收运专员在车辆清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洗消毒间对车辆及收运周转箱进行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完毕后将车辆及收运周转箱放置指定露天区域进行自然晾干。(2)尸体处置本项目共设8台拣灰式高档专用宠物焚烧炉,使用的燃料为天然气。火化是通过高温和充足的供氧强制遗体燃烧,生成烟气和不可燃烧的无机物残渣-骨灰的过程,因此,火化机具有使遗体充分完全燃烧、有效防治污染物排放、收取骨灰的功能。由于遗体含有有机物质,火化过程产生的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有烟尘、SO2、NOx、CO、HCl、二噁英、汞等以及臭气浓度,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火化骨灰及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除尘灰、废活性炭等。拣灰式高档专用宠物焚烧炉运行原理:采用节能、高效二次燃烧技术。一次燃烧是将遗体由主燃室直接进行燃烧,工作温度≥850℃,综合遗体和热风供氧技术,配以主燃烧器助燃,使大部分烟气在主燃室烧掉,二次燃烧是指主燃室排出高温烟气,在二次燃烧器配给适量的氧气,并由特殊结构构成的烟气中未燃尽的粉尘多次碰撞,加速粉尘的燃烧和有害物质的分解、氧化,工作温度1100℃以上。二次燃烧技术延长了烟气在各燃烧室中的滞留时间,保证完成燃烧,使有害物质得以充分的分解,又有能最大限度的利用余热,充分利用遗体的可燃性,利用热风助氧,发挥微负压燃烧热损失小的优点,大量节省燃烧消耗。(3)骨灰装殓待尸体火化完毕后,骨灰通过传递窗运送至取灰区,并进行登记。工作人员将骨灰装袋后,运至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交由宠物主人。本项目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情况详见下表。表2-8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一览表类别序号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治理措施废气G1火化颗粒物、SO2、NOx、CO、HCl、二噁英、臭气浓度设置4套废气处理设施,每2台火花机配置1套“高效风冷降温器-火星拦截器-初级除尘器-脱硫脱酸系统-布袋除尘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废气汇总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pH、COD、BOD5、氨氮、总磷、总氮、悬浮设置1个消毒池,消毒池内消毒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转运车清洗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pH、COD、BOD5、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石油类、粪大肠菌群数、总氯。废水与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北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噪声N生产设施等效连续A声级产噪设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建构筑物隔声、距离衰减、风机管道做软连接等措施降噪。固体废物S1医疗废物防护服、防护手套、口罩等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S2危险废物除尘灰、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S3废消毒液包装桶S4废紫外线灯S5生活垃圾/由城市管理部门定期清运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租赁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岩丰西道与七号路交叉口东北180米天津信晟工业产业园1#车间东侧车间内现有空置厂房及厂院从事生产活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为1567m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厂房一直为闲置状态,厂区现状见下图。图2-4厂区现状图国—4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1.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1)基本污染物本项目所在区域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引用2025天津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统计数据,对项目选址区域内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PM2.5、PM10、SO2、NO2、CO和O3质量现状进行分析,并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达标判断,统计结果见下表。表3-12025年静海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³)过渡阶段浓度限值(μg/m³)占标率(%)达标情况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4130136.67不达标PM106960115不达标SO296015达标NO2314077.5达标CO第95百分位数24h平均浓度1.0mg/m³4mg/m³25达标O3第90百分位数8h平均浓度166160103.75不达标由上表可知,六项基本污染物中,SO2、NO2年均值及CO第95百分位24h平均浓度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2-2026)过渡阶段二级标准外,PM2.5、PM10年均值及O3第90分位数8h平均浓度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2-2026)过渡阶段标准,故该区域为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2)其他污染物为了进一步了解项目拟建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过程中委托益铭检测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对项目附近区域二噁英类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编号:QDYM2601271001A),监测时间为2026年2月2日至2月5日。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194-2017)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监测时间内风向已西南风为主,故结合现场踏勘结果,选取本项目监测点位于天津市星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址东北—41侧,为主导风向的下风向点位。表3-2监测点位基本信息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见下表。表3-3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监测日期监测项目监测结果(pgTEQ/Nm3)2026.2.2二噁英类0.00572026.2.30.00592026.2.40.042监测点位相对方位监测因子监测时段经度纬度天津市星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址东北侧117°00'57.487"38°58'31.574"二噁英类2026年2月2日~2月5日二噁英类参照执行日本年均浓度标准(0.60pgTEQ/Nm3)进行评价,项目区二噁英类可达到相应标准限值。1.2声环境依据《天津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22年修订版),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本项目所在范围执行3类标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要求,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应监测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并评价达标情况,根据调查结果,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不需要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1.3地下水、土壤环境本项目消毒池及污水处理站收集池均为半地下结构,消毒池地下埋深0.5m,收集池地下埋深2.0m。可能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途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项目建成后全厂可能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途径,因此本项目对该地块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1)地下水1)监测布点根据对本次调查区进行调查发现,调查区及周边无集中式城镇供水水源地,也无分散式饮用水源地,无居民饮水水井等。本次调查工作中,在厂区污水处理周边设置地下水监测井。—42图3-1地下水、土壤监测点位示意图2)监测因子根据项目特点、特征污染物和所在区域环境地质特征,项目地下水监测因子如下:基本因子:嗅和味、色度、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铝、钠、铁、汞、锌、铅、镉、硒、砷、铜、锰、氯仿、四氯化碳、苯、甲苯。3)监测时间及频次项目进行一期的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项目地下水水质监测时间为2026年2月2日至2月5日。4)监测方法本次监测分析方法见下表。表3-4地下水现状监测分析方法检测项目方法依据检测设备名称及型号S1地下水检测点位T1土壤检测点位—43臭和味GB/T5750.4-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第4部分: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6.1)嗅气和尝味法/色度GB/T5750.4-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第4部分: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4.1)铂-钴标准比色法/浑浊度HJ1075-2019水质浊度的测定浊度计法便携式浊度计WZB-175QDYM-XC-100肉眼可见物GB/T5750.4-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第4部分: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7.1)直接观察法/pHHJ1147-2020水质pH值的测定电极法便携式多参数分析仪DZB-718QDYM-XC-099总硬度GB/T7477-1987水质钙和镁总量的测定EDTA滴定法25mL聚乙烯滴定管QDYM-BL-48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GB/T5750.4-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第4部分: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13.1)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可见分光光度计721QDYM-JC-007耗氧量DZ/T0064.68-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第68部分:耗氧量的测定酸性高锰酸钾滴定法50mL聚乙烯滴定管QDYM-JC-484硫酸盐HJ84-2016水质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测定离子色谱法离子色谱仪ICS-600QDYM-JC-004氯化物氟化物铝HJ776-2015水和废水32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5110QDYM-JC-444钠铁汞HJ694-2014水质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原子荧光法原子荧光光度计AFS-8520QDYM-JC-323锌HJ700-2014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7900QDYM-JC-347铅镉硒砷铜锰5)地下水现状监测结果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见下表。—44表3-5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一览表监测时间检测项目单位检出限检测结果2026.2.2色度度55臭和味————无任何臭和味浑浊度NTU0.53.1肉眼可见物————无明显肉眼可见物pH无量纲——7.4总硬度mg/L0.05284氟化物mg/L0.0060.794硫酸盐mg/L0.01852.4氯化物mg/L0.007118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0.050.13耗氧量mg/L0.11.28铝mg/L0.0090.070铁mg/L0.010.13锌μg/L0.67126钠mg/L0.1264.3锰μg/L0.125.82汞μg/L0.040.04L铜μg/L0.080.94砷μg/L0.124.04硒μg/L0.410.41L镉μg/L0.050.05L铅μg/L0.120.81氯仿μg/L1.417.0四氯化碳μg/L1.51.5L苯μg/L1.41.4L甲苯μg/L1.41.4L注:数字加L表示未检出。6)地下水水质标准本项目地下水因子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进行评价。评价标准限值如下。表3-6地下水水质评价标准指标I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评价标准pH6.5~8.55.5~6.59《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8.5~9色(铂钴色度单位)≤5≤5≤15≤25>5嗅和味无无无无有浑浊度(NTU)≤3≤3≤3≤10>10肉眼可见物无无无无有溶解性总固体(mg/L)≤300≤500≤1000≤2000>2000氨氮(以N计)mg/L≤0.02≤0.10≤0.50≤1.50>1.50—45总硬度(以CaCO3计)mg/L≤150≤300≤450≤650>650铜(mg/L)≤0.01≤0.05≤1.00≤1.50>1.50钠(mg/L)≤100≤150≤200≤400>400铅(mg/L)≤0.005≤0.005≤0.01≤0.10>0.10锰(mg/L)≤0.05≤0.05≤0.1≤1.5>1.5镉(mg/L)≤0.0001≤0.001≤0.005≤0.01>0.01砷(mg/L)≤0.001≤0.001≤0.01≤0.05>0.05铁(mg/L)≤0.1≤0.2≤0.3≤2.0>2.0汞(mg/L)≤0.0001≤0.0001≤0.001≤0.002>0.002锌(mg/L)≤0.05≤0.5≤1.00≤5.00>5.00氟化物(mg/L)≤1.0≤1.0≤1.0≤2.0>2.0硫酸盐(mg/L)≤50≤150≤250≤350>350氯化物(mg/L)≤50≤150≤250≤350>35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不得检出≤0.1≤0.3≤0.3≤0.3氯仿(μg/L)≤0.5≤6≤60≤300>300四氯化碳(μg/L)≤0.5≤0.5≤2.0≤50>50苯(μg/L)≤0.5≤1.0≤10.0≤120>120甲苯(μg/L)≤0.5≤140≤700≤1400>1400铝(mg/L)≤0.01≤0.05≤0.20≤0.50>0.50由上水质分析可知,pH、色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铅、镉、硒、砷、铜、汞、锰、钠、锌、氟化物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类质量标准,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甲苯、铁、耗氧量、氯化物、硫酸盐、总硬度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类质量标准,苯、四氯化碳、氯仿、铝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质量标准综合分析,根据本次水质监测结果确定项目场地潜水含水层的地下水水质综合类别为III类。(2)土壤环境1)监测布点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途径,因此在污水处理站附近设置柱状样监测点,取样深度为0.2m。2)监测因子基本因子: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46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GB36600-2018中的基本项目45项)3)监测时间及频次本次评价工作于2026年2月2日至2月5日进行采样监测。4)监测方法本次监测分析方法见下表。表3-7土壤环境现状监测分析方法检测项目检出限检测方法依据检测设备名称及型号汞0.002mg/kgGB/T22105.1-2008土壤质量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原子荧光法第1部分:土壤中总汞的测定原子荧光光度计AFS-8520QDYM-JC-323砷0.01mg/kgGB/T22105.2-2008土壤质量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原子荧光法第2部分:土壤中总砷的测定原子荧光光度计AFS-230EQDYM-JC-001铜1mg/kgHJ491-2019土壤和沉积物铜、锌、铅、镍、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谱仪240FSQDYM-JC-348镍3mg/kg铅0.1mg/kgGB/T17141-1997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280ZQDYM-JC-221镉0.01mg/kg六价铬0.5mg/kgHJ1082-2019土壤和沉积物六价铬的测定碱溶液提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谱仪240FSQDYM-JC-348苯胺0.05mg/kgHJ834-2017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6890N-5975CQDYM-JC-2982-氯苯酚0.06mg/kg硝基苯0.09mg/kg萘0.09mg/kg苯并(a)蒽0.1mg/kgHJ834-2017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6890N-5975CQDYM-JC-298䓛0.1mg/kg苯并(b)荧蒽0.2mg/kg苯并(k)荧蒽0.1mg/kg苯并(a)芘0.1mg/kg茚并(1,2,3-c,d)芘0.1mg/kg—47二苯并(a,h)蒽0.1mg/kg氯甲烷1.0μg/kgHJ605-2011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8860-5977BQDYM-JC-364氯乙烯1.0μg/kg1,1-二氯乙烯1.0μg/kg二氯甲烷1.5μg/kg反-1,2-二氯乙烯1.4μg/kg1,1-二氯乙烷1.2μg/kgHJ605-2011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8860-5977BQDYM-JC-364顺-1,2-二氯乙烯1.3μg/kg氯仿1.1μg/kg1,1,1-三氯乙烷1.3μg/kg四氯化碳1.3μg/kg苯1.9μg/kg1,2-二氯乙烷1.3μg/kg三氯乙烯1.2μg/kg1,2-二氯丙烷1.1μg/kg甲苯1.3μg/kg1,1,2-三氯乙烷1.2μg/kg四氯乙烯1.4μg/kg氯苯1.2μg/kgHJ605-2011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8860-5977BQDYM-JC-3641,1,1,2-四氯乙烷1.2μg/kg乙苯1.2μg/kg间,对-二甲苯1.2μg/kg邻二甲苯1.2μg/kg苯乙烯1.1μg/kg1,1,2,2-四氯乙烷1.2μg/kg1,2,3-三氯丙烷1.2μg/kg1,4-二氯苯1.5μg/kg1,2-二氯苯1.5μg/kg检测项目单位T1-0.2汞mg/kg0.0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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