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招标采购公告(2026)



西陵区常刘路24-3一处153.73㎡住宅招租

项目名称
西陵区常刘路24-3一处153.73㎡住宅招租

项目编号
YCWJ20260165

挂牌价格(万元)
1.9259/年

挂牌公告期
2026-08-21至2026-09-03

所属地区
湖北省-宜昌市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及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单个的不得分拆受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它披露事项   1、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2、标的最长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最终承租方可结合自身经营发展需求,自主确定租赁期限。   3、本项目标的无装修免租期。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租金按季度支付

交易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仔细阅读、理解并认同《资产租赁合同》《评估报告》(中证(宜昌)估字(2026)第0017号)的全部内容。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已对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同意按照标的现状予以承租,对本次承租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划调整、拆迁置换、建筑物质量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原租户清退纠纷等)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不因承租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出租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三个月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一个月租金)以对公账户转账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之后按《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4、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如租赁该标的,将严格按照本项目公示的《资产租赁合同》中相关规定使用房屋,承担应尽责任,履行相关义务;保证租赁期间出租方及标的附近单位正常办公、居民生活不受影响;及时交纳相关费用;不得将标的分租、转租或转借给第三方;及时向出租方报告各类不安全情况。   5、意向承租方须同意标的交付后,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原有家具家电损坏或故障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更换以及赔偿,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小区管理规约,合法合规使用房屋。严禁利用房屋从事黄赌毒、传销、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腐蚀性危险物品及管制器具;严禁违规生产、仓储、开展危险作业;严禁产生超标油烟、异味、噪音;严禁破坏房屋外立面、主体承重结构、消防设施及公共配套等设施。   意向承租方须同意租赁期间如出现违法违规经营或消防、安全等事故,由承租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7、若本标的实测面积和现状与《评估报告》(中证(宜昌)估字(2026)第0017号)《挂牌清单》《不动产登记证》存在差异,意向承租方须同意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1000元

保证金支付
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达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账户时间为准)。指定账户户名: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账号1807 0800 1920 0154 215;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宜昌自贸区支行。

挂牌信息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若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 挂牌期满,若产生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为最终承租方,网络竞价的自由报价期为20分钟,限时报价期为60秒/周期,加价幅度为500元。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信息
  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各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2、经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交款账户。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有权取消意向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若造成出租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出租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公告期满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单方放弃承租资格的,或在挂牌公告期满收到《承租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最终承租方未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④最终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后,未按《资产租赁合同》中的约定支付首期租金的。 房屋租赁合同(模板).pdf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宜昌文交所 赵经理

联系电话
0717-6550977 192071705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