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招标变更公告(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2019)
div,td{ font-size:14px;}.h1 { padding-top:10px; FONT-WEIGHT: bold; FONT-SIZE: 26px; COLOR: #003cc8; LINE-HEIGHT: 40px; text-align: center;}.h2{ margin-top: 10px; font-size: 16px; font-weight: bold;}.info{ margin-top: 15px; line-height: 2; text-indent: 2em;}.text-area{ text-indent: 2em; margin: 0 auto; padding-top:5px; padding-bottom:5px; text-align: left;}.sinfo , .text-area { text-decoration:underline}.txt18 { padding-top: 10px; FONT-WEIGHT: bold; FONT-SIZE: 26px; COLOR: #003cc8; LINE-HEIGHT: 40px;/* FONT-FAMILY: "宋体"; */ TEXT-DECORATION: none;}.btn { display: inline-block; padding: 6px 12px; margin-bottom: 0; font-size: 14px; font-weight: 400; line-height: 1.42857143; text-align: center; white-space: nowrap; vertical-align: middle; -ms-touch-action: manipulation; touch-action: manipulation; cursor: pointer; -webkit-user-select: none; -moz-user-select: none; -ms-user-select: none; user-select: none; background-image: none; border: 1px solid transparent; border-radius: 4px;}.btn { padding: 6px 20px;}.btn-default { color: #333; background-color: #fff; border-color: #cc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邱阳河左侧道路工程(施工) 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以侯发改审批(2019)53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上街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实施的左侧道路长度4013.663米,宽度按照规划红线宽度采用16米,景观绿化带宽度根据现场实际用地条件变化,宽度为0-30米之间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和内容:闽侯县上街镇邱阳河左侧道路工程,项目所在地为闽侯上街镇,起点位于庄前桥,终点接现状赤岸桥桥头。主要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排水管道、给水管道、电力及照明、电力排管、通信管道、交通标志标线、交通电气及安全设施等。 具体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9659.9396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9659.9396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659939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365, 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1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未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的有关资质参与投标。(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依据建市[2017]241号文的要求,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9-29 09:00:00 至 2019-10-08 18:00:00 通过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h.fuebid.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3.0.0及以上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10-25 09: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h.fuebid.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 地址:闽侯县上街镇金屿村金桥125号, 邮编:350108 电子邮件:/ 电话:0591- 22887422, 传 真:0591- 22887422 联系人:洪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马路504号福州市科技信息中心大楼三层东区, 邮编:350001 电子邮件:/ 电话:0591-87598876, 传 真:0591-87577385 联系人:陈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http://mh.fuebid.com/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0591-2206836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工程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