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招标变更公告(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安金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1)



关于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的质疑答复




发布时间:2021-05-21 18:10












项目编号:




公告类型:

招标变更




招标方式:
询价采购



截止时间:




招标机构:






招标地区:
四川省


招标产品:
卫生、社会保障福利



所属行业:
;卫生、社会保障福利;












关于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的质疑答复
系统发布时间:2021-05-21 16:39

质疑人: 
供应商名称: 成都思创睿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工业园成致路 48 号 2# 底楼 
联系人:何柏熹;联系电话: 13618005684 
被质疑人 1 : 
采购人: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城南万盛东路 16 号 
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 18090515570 
被质疑人 2 :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金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 54-66 号 
联系人: 黄老师; 联系电话: 15282623906 

成都思创睿智科技有限公司因认为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项目编号: JYZB2021024 ,四川政府采购网所载项目编号: 5116012021000163 )的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向被质疑人 1 、被质疑人 2 (以下统称被质疑人)现场递交 书面质疑函。被质疑人依法予以受理,现将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概况 
质疑人认为招标文件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中 2 包的“超高效液相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仪”参数具有明显指向性,符合每一条参数要求的产品及品牌虽然满足三家,但完全同时符合所有参数要求的只有特定品牌的产品;认为因不满足参数要求而被扣的分值,需要减少投标报价来弥补,导致成本无法承受,损害投标人利益。 
二、针对质疑事项的答复 
经审查: 
第一,质疑人在质疑函中所述参数要求具有指向性,能够全部同时满足的只有特定品牌产品,其他品牌产品无法全部同时满足。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四)事实依据;……。”质疑人没有提供质疑函中各生产厂家(品牌)产品的相关参数指标证明材料 以及每一条参数要求符合的产品及品牌的生产厂家只有三家的证明材料 ,质疑内容缺乏事实依据。 
第二,质疑人在质疑函中所述因不满足参数要求而被扣的分值,需要减少投标报价来弥补,导致成本无法承受。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五条的“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采购人为实现质优价低的采购目标,合理设置综合评分细则,不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相关规定,被质疑人答复如下:质疑事项不成立,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人如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广安市财政局依法提起投诉。 


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安金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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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本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