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清算服务招标变更公告(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2021)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清算服务中介机构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1-11-03 至 2021-11-10
撰写单位: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清算服务中介机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210132-004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清算服务中介机构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公告中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由“符合《辽宁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的条件;(1)经国家税务总局及其授权机构批准设立、通过年检,取得《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的税务师事务所”变更为“注册登记合法经营的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或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二、资格证明材料中和附件1资格审查表中第4条由“经年检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变更为“满足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注册登记合法经营的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或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证明材料”2.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一 投标人须知表第21条评标委员会组成由“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组成,共5人"变更为"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专家5人组成"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05日 14时4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3.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4.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
联系方式:
024-253732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10楼
联系方式:
024-31310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工、赵工
电话:
024-31310268-802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税务清算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