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灯具 路灯招标变更公告(湖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堰市路灯管理处2021)
十堰市路灯管理处LED路灯灯具采购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30 16:11
十堰市路灯管理处LED路灯灯具采购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30 16:07|发布单位:湖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十堰市本级|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XM3828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路灯管理处LED路灯灯具采购 3、首次公告日期:2021-11-21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3.1原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付款方式: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更正为:“付款方式:货到付合同总价的30%,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于年内支付到合同总价的97%,余款质保期满后,付清。”3.2原公告:“第四章商务评审评分标准中服务团队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贰级建造师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一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更正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一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3.3原公告:“第四章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中光源效果:投标产品LED光源光效≥170LmLm/w得5分;≥ 160Lm/w得3分;≥150Lm/w得1分,其它不得分。 (提供200w或70wLED路灯国家级相关检测报告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检测报告必须有二维码或其他有效验证方式,以便评委检验真假,无法验证的不得分)”更正为:“光源效果:投标产品LED光源光效≥170LmLm/w得5分;≥ 160Lm/w得3分;≥150Lm/w得1分,其它不得分。(提供200w或70wLED路灯国家级芯片光源光效检测报告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检测报告必须有二维码或其他有效验证方式,以便评委检验真假,无法验证的不得分)”3.4原公告:“第四章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中电源、芯片:根据所投产品全部优于基本要求的所有参数的得5分,部分优于的得3分,较差的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检测报告、厂商合作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更正为:“电源、芯片等:根据所投产品全部优于基本要求的所有参数的得5分,部分优于的得3分,较差的不得分。(参考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要求★(三)LED灯具基本性能,在此基础上,根据是否优于技术参数进行打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检测报告、厂商合作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更正日期:2021-11-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路灯管理处 地 址:人民中路50号 联系方式:0719-8622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路京华新天地八号楼8楼 联系方式:0719-86357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苇 电 话:0719-863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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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灯具 路灯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