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垃圾分类运营招标变更公告(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局2021)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和平区垃圾分类第三方运营服务采购更正公告有效期:2021-11-26 至 2021-12-03撰写单位: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和平区垃圾分类第三方运营服务采购)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210102-0023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和平区垃圾分类第三方运营服务采购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26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更正内容:第三章服务需求中二、运营服务范围“浑南站西“”变更为“”浑河站西”。更正日期:2021年11月27日 11时29分三、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单位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身负责。2、投标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单位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3、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投标单位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4、投标单位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投标单位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投标单位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局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a座16楼联系方式:024-3191238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56号甲2五楼512室联系方式:024-868031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全佳、徐征、孙凌飞电 话:024-86803188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关联计划附件:附件下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分类运营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沈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