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工程 总承包 设计施工招标变更公告(20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第一批场地平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 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新发改[2021]161号 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110-440705-04-01-516363,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江门市新会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代建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第一批场地平整工程),位于新会区三江镇。本工程建设内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第一批场地平整工程)包括在核心区场地内的南面试验段地块1(45 亩)和东面地块2(500.85 亩),填土总面积为545.85 亩。地块1填土数量为12.03万立方米;地块2填土数量为127.55万立方米。总填土数量为139.58万立方米。本场地平整工程是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的第一批场地平整,为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提供良好的硬件条件。项目建安工程估算费用约8341.48万元,设计费约33万元。总工期:90日历天(总工期含设计工期为1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80日历天)。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施工(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招标内容: 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标段划分:公开招标。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新会区三江镇。工程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设计成果的深度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2)施工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第一批场地平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及以上 资质,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及以上 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资质要求补充说明:(一)①设计资质: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二)①项目经理(注: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担任,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市政类注册工程师、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②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类设计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③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方。(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5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除外) 3.6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1月21日 08时30分 至 2022年02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网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4.1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2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2月16日 09时30分 ,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开标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资质情形的确定 本项目只允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投标 7.其他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2年02月06日 17时3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的截止时间:2022年02月01日 17时30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02月06日 17时30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2022年02月16日 09时30分前 踏勘现场时间:前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02月16日 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允许使用保证保险形式。 关于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应当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款执行。 政府投资项目禁止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招标项目其他要求:(如有) 1、原招标公告第3项的3.5,修改为: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2、增加“3.6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江门市新会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 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容先生 联系人: 李小姐 电话: 0750-6607613 电话: 0750-6211265 电话: 13232403171 2022年01月21日 查看招标文件: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第一批场地平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pdf 查看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不适用.pdf 查看图纸: 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工程 总承包 设计施工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