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维修车间建设招标变更公告(广船国际有限公司2022)
广船国际有限公司综合维修车间建设项目补充公告补充公告
广船国际有限公司综合维修车间建设项目
补充公告
广船国际有限公司综合维修车间建设项目[项目编号: JG2022-13898]招标项目于2022年7月9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一、对招标公告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条款
原文
现文
招标公告
第二条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4986039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企业投资类项目)
监督电话:020-39053237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备案管理机构: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20-39910644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栋4楼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总报价(不含报价明细)、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条款
原文
现文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11.2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清晰扫描件即可):
11.2.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需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的格式填写,具体格式以《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技术标)》为准;电子投标管理软件编制的“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11.2.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一)、(二)、(三)(须按招标公告附件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提供清晰扫描件或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3)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上述第11.2.2(3)—(12)条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按《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要求提交。
11.2.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11.2.5按照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有);
(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企业业绩信息表》(格式见第四章)(如有);
(2)按照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1.2.6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清晰扫描件即可):
11.2.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需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的格式填写,具体格式以《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技术标)》为准;电子投标管理软件编制的“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11.2.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须按招标公告附件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提供清晰扫描件或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3)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上述第11.2.2(3)—(12)条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按《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要求提交。
11.2.4按照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有);
(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业绩一览表》(格式见第四章)(如有);
(2)按照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1.2.5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
27.4
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总报价(不含报价明细)、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条款号:
33.
33.投标人信誉的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限制其投标(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定方法)
(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33. 投标人信誉的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限制其投标(以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三、招标文件全文出现“电子签章”之处均修改为“电子印章”。
四、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五、本项目原定的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间及场地、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2日
附件:补充公告.pdf公告.docxSL202207070002-202207221149.GZZB
广船国际有限公司综合维修车间建设项目
补充公告
广船国际有限公司综合维修车间建设项目[项目编号: JG2022-13898]招标项目于2022年7月9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一、对招标公告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条款
原文
现文
招标公告
第二条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4986039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企业投资类项目)
监督电话:020-39053237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备案管理机构: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20-39910644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栋4楼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总报价(不含报价明细)、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条款
原文
现文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11.2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清晰扫描件即可):
11.2.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需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的格式填写,具体格式以《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技术标)》为准;电子投标管理软件编制的“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11.2.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一)、(二)、(三)(须按招标公告附件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提供清晰扫描件或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3)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上述第11.2.2(3)—(12)条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按《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要求提交。
11.2.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11.2.5按照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有);
(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企业业绩信息表》(格式见第四章)(如有);
(2)按照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1.2.6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清晰扫描件即可):
11.2.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需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的格式填写,具体格式以《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技术标)》为准;电子投标管理软件编制的“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11.2.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须按招标公告附件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提供清晰扫描件或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3)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上述第11.2.2(3)—(12)条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按《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要求提交。
11.2.4按照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有);
(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业绩一览表》(格式见第四章)(如有);
(2)按照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1.2.5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
27.4
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总报价(不含报价明细)、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条款号:
33.
33.投标人信誉的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限制其投标(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定方法)
(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33. 投标人信誉的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限制其投标(以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三、招标文件全文出现“电子签章”之处均修改为“电子印章”。
四、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五、本项目原定的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间及场地、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2日
附件:补充公告.pdf公告.docxSL202207070002-202207221149.GZZB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维修车间建设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