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业 餐饮招标变更公告(沈阳市沈北新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2022)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新城子老区政府集中办公区域物业餐饮服务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8-02 至 2022-08-09

撰写单位: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新城子老区政府集中办公区域物业餐饮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113-0019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城子老区政府集中办公区域物业餐饮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2年8月19日09:30分采购文件中:第三章服务需求部分、第四章评分细则部分变更,详见变更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01日 15时1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温馨提示:由于疫情影响,开标室不对外开放,建议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联系方式:
024-88042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

联系方式:
024-89613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丽

电话:
024-8961300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 餐饮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沈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