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常保养维护设计与施工工程招标变更公告(浙江图书馆20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TSC-2022-07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江图书馆旧址之孤山路馆舍(青白山居)日常保养维护设计与施工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 2022年 8月12日 9点 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 2022年 8月18日 9点 00分(北京时间)

2
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2年 8月12 日 9点 0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 2022年 8月18 日 9点 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图书馆
地 址:曙光路73号 浙江图书馆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988585
质疑联系人:张士金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988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紫金广场A座121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336537937
质疑联系人:胡亚军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06101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 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

附件信息:

(8.8更正稿)竞争性磋商文件文本(青白山居).docx(8.8更正稿)竞争性磋商文件文本(青白山居).docx251.6K

采购人:浙江图书馆编号:CTSC-2022-074(电子交易)竞争性磋商文件浙江图书馆旧址之孤山路馆舍(青白山居)日常保养维护设计与施工工程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目录二〇二二年七月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图书馆旧址之孤山路馆舍(青白山居)日常保养维护设计与施工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18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部分评审办法采购需求:浙江图书馆旧址之孤山路馆舍(青白山居)日常保养维护设计与施工工程主要内容: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设计需保持原有建筑原有风貌,满足日常业务使用需要,合理利用,并且对局部重点区域进行优化深化设计,本项目为设计与施工。设计及方案需全面考虑现场整体风貌和需求,充分考虑文保区域环境与文保建筑风貌协调,合理调整配置总体功能布局,满足馆方功能配套使用和未来拓展的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元):346000预算金额(元):346000项目名称:浙江图书馆旧址之孤山路馆舍(青白山居)日常保养维护设计与施工工程项目编号:CTSC-2022-074一、项目基本情况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是,☐否。合同履约期限:9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和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4联合体单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明确各单位分工及各部分负责人。4.3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且须注册在投标供应商所在单位(或联合体中的施工负责单位);4.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负责单位)需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1投标人需同时具有国家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售价(元):0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时间:/至2022年8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六、公告期限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启时间:2022年8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截止时间:2022年8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交易的说明:①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奎传真:/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73号名称:浙江图书馆1.采购人信息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12室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质疑联系方式:0571-87988081质疑联系人:张士金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98858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质疑联系方式:0571-85061019质疑联系人:胡亚军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336537937、13757153226项目联系人(询问):俞工、唐工传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联系人:倪文良、吴聪瑜传真:/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1.适用范围一、总则前附表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工程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施工,属于建筑业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请各供应商自行现场考察,杭州市孤山路28号。☐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审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解次序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磋商小组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11.1。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无效。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报价单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总价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无效:1、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2、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12室;备份响应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俞工,电话:15336537937。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3其它说明联合体或者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联合体各方(供应商与分包供应商)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4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计费标准:以中标价为计费基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和[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的75%计取,不足叁仟元按叁仟元计取。采用网银、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方式提交。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3“供应商”系指是指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采购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2.1“采购人”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定义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采购邀请、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磋商、评审、成交供应商确定、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2支持绿色发展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文件无效。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3.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支持创新发展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1供应商询问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2.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4事实依据;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供应商投诉4.2.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2.5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二、采购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4在线质疑、投诉。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4.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1.4评审办法;5.1.3采购需求;5.1.2供应商须知;5.1.1竞争性磋商公告;5.1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采购文件的构成6.2采购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6.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9.磋商保证金采购人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的,潜在供应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磋商前答疑会。8.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7.采购文件的获取三、提交响应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资格文件:1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响应文件的语言本项目不需缴纳磋商保证金。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1响应函;11.2商务技术文件: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磋商公告)。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3报价文件:11.2.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2.6商务技术偏离表;11.2.5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2.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文件无效;11.3.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3.1报价单;13.3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2.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5.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5.备份响应文件14.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4.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有采购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16.响应文件的无效处理15.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5.3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15.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合体参与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8.响应文件开启四、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7.3在原定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7.2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有效。17.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响应文件无效。17.响应文件有效期19.2采购人、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1响应文件开启后,采购人、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资格审查18.3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8.2响应文件开启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1采购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信用信息查询19.5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审。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3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响应文件无效。22.确定成交供应商六、成交供应商确定21.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审工作职责,并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成交的供应商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办法。五、评审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合同授予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成交情况说明、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成交通知。23.成交通知与成交结果公告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5.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2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合同的签订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6.履约保证金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验收九、验收工程预算:34.6万元工程承包方式:总价包干合同,为施工采购设计一体化的项目工程。工程地点:杭州市孤山路28号工程名称:浙江图书馆旧址之孤山路馆舍(青白山居)日常保养维护设计与施工工程一、项目概况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二、总体要求青白山居:预估的工程量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最终审计为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浙江图书馆旧址之青白山居,创建于民国二十五年(1936),1954年并入浙江图书馆孤山馆舍。青白山居建筑面积约1038.13平方米。根据省文物局批复意见,本次青白山居日常维护保养主要为屋面翻修、屋脊、混凝土栏杆修补、部分油饰工程。其他包括青白山居不涉及文物建筑主体结构的内部装饰整理维修、外墙清洗、修漏、强弱电整修等。本次工程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清单提供、建筑修缮施工。按交钥匙工程方式完成全部内容,并提供质保期的保修服务和其他售后服务等。本次采购范围为:名称:青白山居-日常保养维护工程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备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备注1水洗石栏杆保护性整修锈蚀及缺失钢筋需重新植筋m208.002室外水洗石台阶修复步1023室外墙面、栏杆及台阶面青苔保护性铲除m276.004混凝土门楼柱子调和漆修复根65钢窗油漆(桐油灰)保护性修复原有油漆保护性清除樘496屋面檐口油漆保护性修复m2143.577斗拱油漆保护性修复只708零星霉烂飞椽保护性拆除并按原样修复m30.509门楼处屋面排水系统修复(疏通)排水不畅,墙体渗水霉烂严重m37.0010室内起翘木地板保护性拆卸,并按原样翻铺修复柳桉地板更换率10%(暂估)m2136.0011虫蛀实木踢脚线更换m64.0012室内起翘破损墙布保护性揭除,并刷内墙乳胶漆修复m266.0013室内霉烂墙布及墙面抹灰层保护性凿除,抹灰修复,墙布按原样修复m261.0014室内空鼓、起翘处乳胶漆墙面修复m2106.0015室内吊顶乳胶漆修复m248.0016屋面破损琉璃瓦保护性揭除,并按原样修复屋面瓦零星瓦屋面更换m230.0017地下室室内顶板破损脱落处按原样修复处318地下室木门新做樘219地下室电器线路规整地上二层的线路通电整修m2705.0020外墙脚手架搭拆费m2800.0021材料二次搬运费(上山及下山搬运)m20.0022垃圾打包清理外运m3270.0023垂直运输费(地上二层)m2682.0024室内满堂脚手架m290.00可识别的原则;坚持最低限度干预的原则;坚持文物保护“不改变原状的原则”,保障文物安全,保持文物真实性、完整性;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1、原则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设计需保持原有建筑原有风貌,满足日常业务使用需要,合理利用,并且对局部重点区域进行优化深化设计,本项目为设计与施工。设计及方案需全面考虑现场整体风貌和需求,充分考虑文保区域环境与文保建筑风貌协调,合理调整配置总体功能布局,满足馆方功能配套使用和未来拓展的需求。现状测绘图纸:应包括总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大样图。现状照片:应包含保护标志牌;体现整体环境的鸟瞰;立面;屋面形式;内部风貌;建筑细部;现状残损部位;具有历史意义的室内布置、设备等。建筑群及院落应进行分幢、分部位拍摄和记录。现状查勘报告:应包括历史沿革、文物建筑概况、建筑查勘、结构查勘、设施设备查勘和综合性分析研究等内容,必要时包括专项查勘内容。根据文物修缮方案编制要求,涉及文物本体维护的方案设计应包括现状勘察、现状图纸、现状照片、方案设计说明、方案图、工程概算等。2、方案设计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可发挥自身特长与优势,提出其它具有开创性的设计理念,使成果能够充分表达本项目文旅融合的内容和深度。3、其它方面工程概算应依据适用的定额;当无定额依据时,可以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编制。概算书:应以相应的设计文件为基准进行编制。概算所列项目、数量应与方案设计文件相符。方案设计图纸:包括总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大样图等。方案设计说明:应包括工程概况、设计依据、设计原则、设计修缮内容和措施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进场正式施工前需经采购人及监理确认,征得采购人同意方可进行施工。混凝土栏杆修补和油饰工程应进行现场试样,并经设计确认,以最接近原始状态为佳;其他涉及文物主体的维修材料,严格遵守文物保护要求和规范选择。3、为保证修缮后外观效果的统一性,修缮文物本体材料需满足以下要求:2、用于本项目的全部设备材料均应符合或优于现行建筑、节能、环保等的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以高可靠性和先进以及可持续利用为原则。1、在采购人指定的区域完成工程内容,直至按交钥匙工程方式完成全部内容,并提供质保期的保修服务和其他售后服务等。三、施工要求4.5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成品保护,因失窃或失火造成的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凡由此而损及采购人利益时,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索赔。4.4施工现场应做到“落手清”,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废建筑材料、建筑施工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4.3施工时注意做好必要的劳动保护工作,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所承包工程承担生产安全责任,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专业操作技术规程进行安全施工,在施工中造成的一切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财产损失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负。施工前成交供应商须为所有施工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4.2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其他材料生产商提供的保证书而减轻或更改;4.1免费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对有缺陷的部位必须无偿地给予修理与更换,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对采购人或第三者的直接损失,除非该缺陷是由于人为破坏或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坏;4、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达到各项拟定的设计指标;5、采购人有权监督、检查、检验供应商的施工质量、进度。供应商应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加强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认真地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4、隐蔽工程必须经采购人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3、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提供检测报告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用于本项目;2、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招标说明、工程技术要求及行业规范进行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1、本项目完工后质量必须保质保量保进度;四、工程质量要求:1、服务承包商应具有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设备;具有相应的管理机构、人员、措施和制度;具有专业的设计、施工操作与管理能力;具有承担相类似装修设计和施工经验及能力。五、其他要求:9、用于本项目的主要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品牌等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列明。主要材料品牌推荐表中的材料供供应商选择,若在实施阶段使用到表中材料的,原则上在该表中选择材料品牌,材料选取须征得采购人认可;若在实施阶段使用的材料未在材料品牌表中,需双方一致确定。8、招标文件中需要提供各专业设计的图纸。7、本项目依采购成交价进行限额设计。各项施工图完成后,供应商应随同图纸报送预算资料。6、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4)投标文件应提供详细的修缮设计和施工方案所需要的材料、设备清单及报价。其中应包括:修缮后整体效果图、修缮后重点部位效果图等。(3)施工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施工期间应严格落实施工安全规范要求。(2)用于本项目的全部设备材料均应符合现行建筑、消防、节能、环保等的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所需使用的材料品牌型号。(1)设计施工要求满足采购人日常运营服务要求。3、设计和施工要求:2、本项目涉及的施工区域为本次项目设计所涉及到的范围。(1)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为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交钥匙工程。6、报价要求服务商须构建由足够数量的各类专业服务人员组成的项目服务团队为本项目服务,团队负责人应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具有专业的修缮施工、操作与管理统筹能力、组织和安排的能力;具有承担相类似修缮项目、组织管理等经验。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团队人员组成清单。5、人员配置供应商须制定周密、可靠的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各种情况下的安全、有序。投标文件应包括安全管理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详细说明。4、安全管理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施工负责人到位率应在90%以上,其他管理人员到位率应为100%。3、成交人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设计负责人、设计班子主要成员、项目经理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人不得调换和撤离,并按工程进度及时到位。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直至项目经理,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如项目经理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要求到位,视作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2、成交人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和已确认的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1、本项目发包范围内的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六、项目管理的要求(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整体的设计、施工方案,考虑到项目实际需求,采购人可对供应商提出的修缮设计方案提出修改建议与要求,供应商应无条件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所有合理改动要求(采购人可能针对设计、施工方案所提出的改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内,超出部分采购人不予支付。但改动后的整体费用最多不会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2、工期要求:1、质保期: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部分为八年)。七、商务要求7、成交人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消防措施。工地现场及时清除易燃、可燃物品,配置消防器材,落实专人监护,保证现场的消防安全。6、成交人须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要求无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施工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一切事故,由成交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和相关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人负责赔偿。成交人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各类保险,并自行承担费用。5、成交人在施工期间,必须对自身及项目其他参建单位的进场材料设备、已完工的工作面进行成品保护,如有损坏,自行妥善处理;自身不能妥善处理、影响任一方工程进度的,采购人有权作出赔偿决断,费用从工程款或结算款中扣减。(1)本项目保修期为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二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部分为八年)。3、售后服务要求(4)合计工期90日历天。(3)深化的设计方案和设计施工图要求联合采购人上报文物主管部门审核,中标人对审核结果进一步完善,直到审核通过后,采购人确认施工图和清单预算报价后,中标供应商需在90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内容;(2)采购人确认设计方案后,中标供应商需在7天内完成施工图(符合规范及施工图深度要求的,并加盖设计院出图章的合法图纸)和清单预算报价(不得高于投标价),提交采购人;(1)自合同签订后3天内完成方案修改完善,提交采购人;4、付款方式:(6)质保期满后,仅收取零配件成本费用,人工免费。具体实施响应要求:现场免费提供安装、调试服务,在保修期内免费上门安装、调试服务;供货时提供相应保修证明资料。(5)质保期内因不能排除的故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保期相应延长60天,质保期内因系统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成交人免费予以更换,否则将扣除质量保证金作为对采购人的补偿。(4)投标人必须做出项目完工后的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的书面承诺。(3)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的24小时后仍不能有效解决问题,或24小时无法联系到成交人,以致影响招标人的正常工作,招标人有权要求成交人给予合理的经济赔偿。(2)在保修期内,成交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二十四小时内到场提供免费服务(包括因质量原因,免费更换材料等);若无法进行有效性的维修处理,应立即给予调换或经采购方认可的应急方案,以保证招标人正常工作。由此所发生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工程施工至进度80%并经采购人确认已完工程量达到80%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0%;;▲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2)合同款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承包人以合同总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缴纳至发包人帐户,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及合同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8、验收:7、成交人进行免费的详细培训,成交人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培训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在培训结束后,招标人遇到问题,成交人及时响应解决问题。6、在设计各阶段,成交人应根据采购人或相关部门的意见,及时修改、完善设计,负责完成由于设计失误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5、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成交人不得对已由招标人确认的设计作重大修改、增减或删除。在深化设计及施工过程中,成交人应充分尊重和理解招标人、代表招标人的咨询对设计提出的书面意见与要求,如无充分的否定理由应尽快予以处理和实施。对合同没有约定的部分和没有描述的部分,双方应另行协商。▲除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部分以外的工程内容为二年质保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部分八年质保期。▲全部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经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结算审计结果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结算审计价的100%。结算审计价低于采购人已付全部款项,供应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0日内需将差额退回。12、乙方根据投标方案及甲方的技术条件、方案优化要求、施工图深化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根据施工图纸编制施工图预算,该施工图预算须经甲方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审定。11、因本项目的特殊性,供应商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现状情况、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行政处罚、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1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前自行前往现场勘察,以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中标后不得以未勘察现场不了解现场情况等原因提出工程变更或任何增加工程费用的要求,也不得以此为由延误工期。9、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投标时标明常用备品备件及耗材的投标价。所投标的主要产品在发生故障的时候能够提供备品。若验收不合格,重新完善施工中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方(若有)等共同组织工程整体验收评定,其中青白山居涉及文物本体结构的部分,以文物主管部门验收通过为准。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一、评审方法*备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第四部分评审办法13.乙方接受甲方聘请的全过程咨询单位的监督管理。序号评标标准权重响应文件中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1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1个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2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以提供的完整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两份材料缺一不可):每提供1份业绩得0.5分,最高得1.5分。1.53根据供应商拟派人员组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团队、施工负责人及团队)的人员配置进行评分:人员配备充足、满足项目建设要求且分工合理、权责清晰的得2-3.5分;人员配备能基本满足项目要求,未能体现人员安排详细分工的得1-2分;人员配备难以满足项目要求的得0-1分。3.54项目现状残损调查分析:对文物建筑整体情况勘察是否到位、残损情况调查是否完整、现状描述和残损部位是否准确、残损程度和病害原因分析是否合理、残损照片是否齐全。设计方案理念与构思,是否符合文物保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修缮设计措施具有施工可操作性,能对修缮措施提出具体设计。理解充分、描述细致、各项功能全面、针对业主行业性质及历史进行深化优化的得4-5分;理解相对片面、描述粗略、部分功能未完全达到业主要求,未针对业主进行深化优化的的得2-4分;未进行理解,大部分功能无法达到业主要求,理解内容泛泛而谈的得1-2分;未进行的得0分。55文保修缮设计方案符合性:总体文本编制深度及质量:满足《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图纸内容完整,专业齐全,表达清晰。设计内容及理全满足业主要求、描述表达清晰有条理、设计方案有针对性的深化、重点难点的阐述及应对措施,设计方案重点考虑了杭州市文物保护建筑相关要求的且给出了详细的方案描述的得4-5分;设计内容考虑相对片面、未对重点部分进行深化、内容欠缺、描述表达不清晰、重点难点略偏离本项目要求,设计方案初步考虑到了杭州市文物保护建筑相关要求但未针对本项目进行深化设计或设计不满足实际需求的得2-4分;设计内容粗略、设计方案泛泛而谈的得0.1-2分;此项未提供得0分56文保修缮设计方案主题与创意:定位明确,符合业主日常工作建设所要求的设计原则,设计新颖,设计创意与构思能能结合文旅融合,具有文化内涵与底蕴,具有先进设计理念,有艺术感染力,风格突出等方面进行评审。定位明确,设计符合业主行业特性,设计风格体现图书馆定位的、理念先进、感染力强的得4-5分;定位不明确,设计风格未进行行业深化、设计风格等较为普通得2-4分;设计内容粗略、设计方案泛泛而谈的得0.1-2分;此项未提供得0分。57文保要求:其设计思想和理念是否符合文物保护基本原则和要求。设计方案中对文保区域环境与文保建筑风貌协调性专项说明是否合理、可行、有针对性进行评分。符合业主要求,有深化设计、主次清晰、突出重点、总体风格契合得4-5分;方案较为普通,未根据业主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深化调整,无法较好体现中医药文化及医院文保的,重点未突出的得2-4分;设计内容粗略、设计方案泛泛而谈的得0.1-2分;此项未提供得0分。58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现场效果图图纸数量和质量的响应程度及偏离程度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屋面、墙面、地面、庭院等区域的修缮效果图和整体效果图,及其他能清晰反映其修缮思路、形式、效果的相关图纸。不提供或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不得分。供应商所提供的效果图的数量及质量均符合业主要求,效果图清晰反应思路及形式,各效果图齐全、不少于10张的得4-5分;供应商所提供的效果图的数量及质量大部分符合业主要求,效果图未能清晰反应思路及形式得2-4分;供应商所提供的效果图的数量及质量大部分不符合业主要求,效果图未能清晰反应思路及形式得1-2分;此项未提供得0分。59文保修缮施工专项方案、工序及关键技术内容、进度计划等是否满足本工程需要进行评审;文保修缮施工专项方案、工序及关键技术内容等描述详实、充分、施工方案结合场地实际情况进行优化,对重难点进行阐述并给出解决方案的得4-5分;文保修缮施工专项方案、工序及关键技术内容等结合实际场地给出了一定的优化,关键内容描述略为粗略的得2-4分;施工方案泛泛而谈的,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的1-2分;此项未提供得0分。510施工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描述充分,考虑周到,机械配备、人员力量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的得4-5分;对施工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有一定的描述,对项目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力量保证有一定考虑,机械配备、人员力量配备可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4分;施工方案泛泛而谈的,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的1-2分;此项未提供得0分。511针对项目现场文保修缮的特点,结合现场周边较为复杂的交通情况,现场投入劳动力及各工种是否充足、齐全,对于现场修缮、外围维护、垃圾清运等是否均配备满足采购人工期要求及项目质量要求的人员力量。结合项目质量要求及进度要求,场地现状,各出入口情况,配备了充足却符合实际的人员力量,各专业人员分工明确的得4-5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配备了人员力量,但人员安排不符合实际情况,分工并不明确,对质量及工期无法进行确切的保障的得2-4分;未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人员描述粗略的,分工模糊的得1-2分;此项未提供得0分。512对现场的了解情况,原始拆除和垃圾清运等措施。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原始拆除、垃圾清运,且对于每日的建筑垃圾清运有详细可行的方案的得4-5分;对场地情况有一定了解,根据情况制定专门的清运方案较为简略的的得2-4分;不了解现场情况、对场地清理方案未明确各项措施得1-2分;此项未提供得0分。513安全、文明施工及市政、市容、环保、消防等的目标及保证措施等。充分明确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及市政、市容、环保、消防等的目标及保证措施的得4-5分;关于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及市政、市容、环保、消防等的目标及保证措施均有所描述,但内容未进行深化阐述、流于表面的得2-4分;关于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及市政、市容、环保、消防等的目标及保证措施描述并不全面的得1-2分;此项未提供得0分。514根据售后服务承诺的范围和完善程度(包括质保期限,保修范围,保修、服务标准,人员配备,故障响应修复时间方式及保障措施)。售后服务内容承诺范围描述全面,针对采购人实际工程情况进行了专门优化的等得4-5分;售后服务内容承诺范围均有所描述,但未进行针对性优化的得2-4分;售后服务内容承诺不完全的得1-2分;此项未提供得0分。515如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做好本项目的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进场前工作人员对于新冠疫情的防控手段、进场后在施工现场内对新冠疫情的防范方案及单位内部监督管理条例及方案。防疫方案详实、细致的、针对性的;防疫承诺、条例满足杭州市及采购人防疫规定的得3-5分;防疫方案相对较为笼统的、泛泛而谈的;防疫承诺、条例无法完全满足杭州市及采购人防疫规定的得1-3分;防疫方案粗略,无详细说明的或未提供方案的得0-1分。516节能环保:所投材料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得1分,环境标志产品得1分。(根据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信息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进行评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17 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303.2.1供应商逐家回答磋商小组的提问;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3.2磋商。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本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主要就资信、服务方案内容、服务承诺等磋商小组认为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因素与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3.1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无效。三、评审程序2.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二、评审标准3.3.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3.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3.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3.3最后报价3.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号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中的“※”号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3.2.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在线或以邮件回复做出承诺或回复,承诺或回复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3.6.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6.1.1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为准;3.6.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6报价评审。3.5汇总商务技术得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3.6.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6.3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无效。3.6.2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无效。3.6.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6.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6.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6.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2.1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响应文件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4.1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评审中的其他事项3.8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7排序与推荐。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4.2.7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6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4.2.5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4.2.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2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13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2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4.2.11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0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4.2.9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6.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6.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2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1未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浙江图书馆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参考住房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成交无效的,依照6.1-6.4规定处理。4.资金来源:财政。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工程地点:杭州市孤山路28号。1.工程名称:浙江图书馆旧址之孤山路馆舍(青白山居)日常保养维护设计与施工工程。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浙江图书馆旧址之孤山路馆舍(青白山居)日常保养维护设计与施工工程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工期6.工程承包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及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5.工程内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及其所附工程量清单、图纸(如有)所包含全部内容。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三、质量标准(2)响应函及其附录;(1)成交通知书;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五、项目经理(8)其他合同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图纸(如有);(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磋商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本合同在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贰份。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补充协议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用来指导施工项目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5设计人:通信地址:。电子信箱:;1.1.3.10临时占地包括:指永久占地之外为实施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施工范围内为实施本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电子信箱:;(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32号)(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建设的通知》(杭建工发【2012】426号)(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30号)(1)《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3法律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按通用条款约定;1.4标准和规范(8)其他:地**府或部门颁发的其他相关规定(7)《关于进一步明确杭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工程增加费计取规定的通知》(杭建市【2012】240号)(6)《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市【2011】198号)(5)《关于落实建筑工棚安装空调事宜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237号)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详见设计文件和磋商技术要求。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6)技术标准和要求;(5)通用合同条款;(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响应函及其附录(如有);(2)成交通知书(或项目发承包基本情况表);(1)合同协议书;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②其他:/。①施工组织设计;(9)其他合同文件:(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7)图纸(如有);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发包人和政府规定要求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1.6.1图纸的提供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双方协商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发包人提出要求后3天内;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待定。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现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待定。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现场办公室;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叁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待定。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现场办公室;本工程的超重件:。本工程的超大件:。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利用现有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如需新建,承包人自行建设,并承担费用。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施工现场围墙(挡)为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除发包人指明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非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用于本合同之外目的或向第三方泄露、转让。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非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用于本合同之外目的或向第三方泄露、转让。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所有。1.11知识产权发包人应根据工程所需配备发包人代表,同时配备1-2名相关人员到岗履职。2.发包人调整合同价格的修正时间:发生时双方协商确定。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10.4条执行;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联系电话:;职务:;身份证号:;姓名:;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对质量、成本、安全、进度进行监督,涉及合同价格变更、工期、工程量、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等重大事项的处理,发包人代表无权处理,须以发包人领导班子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准。通信地址:。电子信箱:;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已提供。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除通用合同条款第2.4.2条规定外,开工日3天前,由发包人组织设计人、承包人、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人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4.2提供施工条件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一式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后,认为工程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或承包人提交人竣工验收资料不完整的,有权不组织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符合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或竣工验收资料完整。若工程验收时,竣工验收资料尚不完整,或不完全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的,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承包人仍应按要求提交完整的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存档备案要求的竣工图、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并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将该些资料存档备案。归档资料应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③成品保护:承包人应做好施工现场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管线的保护工作,并对所造成的损伤、损害负全部责任,承担全部费用。对采取的保护措施发生的费用列入措施费;发现损坏应及时抢修,确保在影响范围内的设备、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并承担有关费用。与此相关的技术措施费包含在磋商响应报价中。②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①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向发包方提供竣工图、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并附U盘(含影像资料、图片等)。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前7天。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省、市颁发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按主管部门要求,如必要设立民工学校应按规定设立,费用自理。若在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的责任发生违法、违规事件,后果由承包人自负。造成发包人损失或承担责任的,由承包人全额赔偿发包人损失。⑧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引起第三方与发包人或承包人的纠纷或第三方向发包人或承包人提出的索赔等,由承包人全权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与发包人无关。造成发包人损失或承担责任的,由承包人全额赔偿发包人损失。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自始至终将安全和质量管理放在首位;除按发包人要求做好安全质量管理外,应采取应急预警措施以确保本项目工程的安全和质量以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设施的安全。⑥参加发包人召开的与本工程相关的会议,并作好会前有关资料的准备。在保修期内要及时做好回访工作,属保修责任范围的事项应及时按质检标准修好。⑤所有施工车辆必须按发包人指定的行车路线进出施工场地,承包人必须随时对施工车辆散落在公共道路上的杂物进行清扫,保持道路整洁,避免扬尘,施工场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造成发包人损失或承担责任的,由承包人全额赔偿发包人损失。④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求:按浙江省、杭州市标化工地管理的有关要求、规定执行。所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临时性收费、临时性占用场地费、临时性设施费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固定总价内。姓名:;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⑫承包人对其递交的变更、签证、结算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不由于发包人和监理人的签认免除承包人的责任。⑪上述(包括但不限于)各条款涉及的各类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固定总价内,发包人不再向承包人另行支付。且如果因此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⑩文明施工按市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文明施工要求及磋商文件中技术条款执行,施工时不影响经交管部门审批确认的道路交通的正常运行和保证排水畅通。施工区域范围内必须采取全封闭措施,搞好市容环境卫生,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和发包人、监理人的检查;环境控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执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罚款、财产或人身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造成发包人损失或承担责任的,由承包人全额赔偿发包人损失。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身份证号:;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按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天从结算款中扣除。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改正,并从结算款中扣除1万元的违约金。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到位率为90%(每天工作8小时考勤),重要施工工序或环节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必须到场。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负责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及成本控制。通信地址:;电子信箱:;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生效后7天内。3.3承包人人员3.2.4经发包人确认,项目经理无法胜任本项目的,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从结算款中扣除5万元/人/次的违约金。(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在施工期间不准更换,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取消其成交资格。特殊情况要求更换的项目经理的,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并按照0.5万元/人•次付给发包人违约金。(1)承包人确需更换项目经理的,继任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不得低于原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5分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出勤率不足磋商响应承诺,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天/人;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出勤率不足响应承诺,支付违约金800元人民币/天/人。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在施工期间不准更换,特殊情况要求更换的,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的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并按照2000元/人•次付给发包人违约金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从结算款中扣除2万元/人/次的违约金。3.3.2承包人需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继任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不得低于原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未经发包人事先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如发现擅自分包,除立即取消分包人的分包资格外,承包人还应按合同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发生时双方协商确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7履约担保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4.监理人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解除的,履约担保金不返还;乙方未能按响应承诺和合同要求履约,甲方将有权扣除相应甚至全部履约保证金。3.提交方式:支票、汇票、电汇或其他保函保单等非现金形式;2.退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签订的合同条款执行;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1.合同总价的1%,提交时间为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总监理工程师: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免费提供,如有其它费用由监理人自行承担。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约定实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约定实行。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职务:;姓名:;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1)/。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4.4商定或确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隐蔽工程必须做好影像资料收集、整理。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定达到“合格”标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工程廉政责任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的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约定:(4)上述手续办理费用约定如下:由承包人支付。(3)其他:承包人应严格按浙江省和杭州市双标化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承包人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教育,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2)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1)承包人遵守地**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安全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造成发包人损失或承担责任的,由承包人全额赔偿发包人损失。发包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2)其他:/。(1)政府政策文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工期顺延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3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已经完成。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3天。7.3.1开工准备①重大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明显增加的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天。7.4测量放线7.6不利物质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全部履约保证金。工期延误10天以内每延误一天,按0.1万/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延误10天以外20天以内每延误一天,按0.2万/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按倍数支付违约金。工期延误超过60天的,发包人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此项违约金,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免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②其他:/。7.9.2提前竣工的奖励:/。7.9提前竣工的奖励日最高气温达到40度及以上的天气;启动台风橙色及以上的预警的天气;启动防汛预案一级响应的天气;启动防冻预案一级响应的天气。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1)磋商时已明确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保管费用、安装过程中的二次搬运和设备就位费、检验试验费由承包人响应时报价包干;(2)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新增的由发包人供应,并由承包人施工的材料设备,计取材料设备价的1%的费用(该费用已包含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安装过程中的二次搬运和设备就位费、检验试验费等费用);(3)因承包人原因发生材料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材料与设备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试验、检测单位选择约定:承包人选择单位后报监理人、发包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确定试验、检测单位;试验、检测单位资质条件约定: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以发包人加盖公章的书面变更通知为准。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试验、检测费用约定:工程有关试验、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政府有关部门明确规定需要发包人支付的除外),并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计算。(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其单价的确定,按以下约定:直接费按浙江省建筑安装预算定额2018版计,人工费按原磋商响应单价,材料、设备价格原响应文件中有相同材料的其价格按原磋商响应报价,无相同材料的价格按施工当期杭州市(杭州市无的,按浙江省)信息价补差,综合费用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按相应类别工程费率取下值计算,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进入结算。(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确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确定。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10.7暂估价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4)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在磋商范围未发生变化情况下,按磋商响应报价包干。在磋商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引起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明显增加或减少时,根据相关变更依据进行相应调整,原措施费项目清单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或单价调整;原措施费项目清单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组价方法按以上调价精神执行。如有甩项工程,采购人将对相应施工组织措施费和技术措施费按上述方法予以扣除。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使用。10.8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2)其他:(1)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工、料、机在磋商响应编制期或预算书编制期与合同实施期间所发生的市场价格波动。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单价合同。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上风险范围之内费用已由承包人自行预测并计入磋商响应总价中。E、其他磋商文件及合同中明示的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除专用条款中约定可调整合同价款的因素为风险范围以外的因素外,其余因素均属于合同价款所包含的风险范围,均不影响本合同的固定价格。D、国家政策变化以及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可以或应该能预见的风险;C、承包人对工程现场环境以及发包人提供的磋商文件、图纸等资料作出错误的推论、理解而导致报价失误,属于承包商风险,结算时合同价款将不予调整;B、所有磋商文件或工程量清单明示要求报价的内容而承包商未予报价的,将被认为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结算时合同价款将不再追加;A、工程所需、技术规范要求的所有施工组织措施费和承包人报价时补充的施工技术措施费都已包括在签约合同价中;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2、总价合同。(5)现有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费用已经计入包干总价,不再另行计取。实施过程中新发现的,其保护费用按实计算,可参照本合同10.4.1条款精神执行。(4)其他:变更估价按本合同10.4.1的约定计算。(1)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技术措施变更,如发包人批准其相应费用调整,竣工结算原则上可参照本合同10.4.1条款精神执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的40%。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3、其他价格方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3.2计量周期(2)不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省、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各专业工程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国家标准工程量计算规范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补充规定执行。工程量计算规则:12.3.1计量原则(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3)全部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经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结算审计结果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结算审计价的100%。结算审计价低于甲方已付全部款项,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0日内需将差额退回。(2)工程施工至进度80%并经甲方确认已完工程量达到80%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0%;;(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5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条款执行。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3.2.2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3日内,承包人须向发包人移交全部工程,逾期移交的,每逾期一日,按人民币5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因逾期交付工程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损失。同时,承包人移交所有工程之前,发包人有权拒绝结算、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3.3.3投料试车(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试车内容: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范围相一致,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1竣工付款申请14.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13.6.1竣工退场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增加以下内容:(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肆份。15.2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D.最终价款以发包人委托的中介机构出具的结算审计报告为准。C.发包人委托中介机构对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进行结算审计时,承包人必须根据发包人及中介机构的要求履行配合义务,因承包人不配合中介机构,导致中介机构无法及时完成结算审计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以此要求发包人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且承包人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B.承包人应遵循实事求是,严禁高估冒算的原则,编制工程结算书。工程审计基本费(计算公式:(送审结算价×5%)×10%)由发包人承担;工程决算审计追加费用(以超过5%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按10%计算,[计算公式为:(审计净核减额-送审结算价×5%)×10%]),费用由承包人支付,承包人支付部分由承包人另行支付给发包人。A.发包人对承包人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进行内部初步审计(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实施内审),承包人应根据内审意见,修改结算资料,承包人必须根据发包人及中介机构的要求履行配合义务。因承包人不配合中介机构,导致中介机构无法及时出具内审意见或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按内审意见修改工程结算书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以此要求发包人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且承包人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否。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2)/的工程款;(4)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如本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系由承包人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不包括甲供材料)引起的,发包人有权无限期追索,承包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维修问题详见双方签署的质量保修书。(2)工程移交后,如发包人或者本工程有关的接收人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有权扣除承包人的全部保修金,要求承包人及时维修,并赔偿给发包人带来的各种直接、间接经济损失。(1)工程移交后,如发包人或者本工程有关的接收人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有权要求承包人及时维修,并赔偿给发包人带来的各种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关于质量保证的补充约定:(3)其他扣留方式:。发包人的保修通知采用口头通知、书面通知、书面留置通知等方式,承包人应无条件承认。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小时。15.4.3修复通知工程保修期为:按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执行。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无正当理由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60日内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并按照应付未付金额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起算逾期违约金。(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16.2承包人违约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前完成,每延误一天,按0.1万/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延误10天以外20天以内每延误一天,按0.2万/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按倍数支付违约金;工期延误超过60天的,发包人同时有权解除合同。(4)承包人违反第8.9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立即停止该行为,并承担相应损失;经监理单位检查或发包人抽检,发现承包人不按设计要求或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有偷工减料现象,每发现一次,承包人按照人民币2000元/次支付违约金,承包人并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及时整改,承包人应承担全部整改费用,直到质量合格为止。如果承包人出现2次及以上的,发包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将其清退出场并解除合同。(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把好每道工序的质量关,确保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等级。经验收,如有不合格工程,承包人应无条件返工、整改、采取相应的补救、修复措施,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如无法修复或严重降低工程整体质量,则发包人有权扣除其全额质量履约保证金,并处以工程结算总造价的3%的违约金。承包人并承担由此造成发包人的经济损失;如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还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重新采购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必须及时改正并承担相应损失;(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如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份予以全额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①由发包人或监理召集的例会和其它重要会议,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指定人选准时参加,无故缺席或迟到的,发包人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照1000元/次计取违约金,因此导致对会议内容不了解的,其后果由承包人自负,该违约金由发包人在结算中直接扣除;因此导致对会议内容不了解的,其后果由承包人自负。(8)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违约责任:(7)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承包人退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发包人的一切损失;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如本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系由承包人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不包括甲供材料)引起的,发包人有权无限期追索,承包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工程移交后,如发包人或者本工程有关的接收人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有权扣除承包人的全部保修金,要求承包人及时维修,并赔偿给发包人带来的各种直接、间接经济损失。(6)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违约责任:工程移交后,如发包人或者本工程有关的接收人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有权要求承包人及时维修,并赔偿给发包人带来的各种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承包人不及时维修的,发包人有权代为扣除该保修金用于维修以及发包人的维修管理费用(按维修费用的15%计算),保修金不足的承包人应继续足额支付。⑦承包人应确保工程安全进行,如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一般安全责任事故,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5万元/起的违约金;出现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10万元/起的违约金;所有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造成发包人损失或承担责任的,由承包人全额赔偿发包人损失;⑥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严格实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如有未经监理方验收自行隐蔽,监理和发包人有权要求复验,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视情节轻重对承包人处以人民币壹万元/次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由发包人在结算中直接扣除;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现场施工投入和管理未能履行响应文件及询标纪要等相关文件中的承诺,不履行总包职责或分包与总包管理不协调,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进度、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发包人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力量,加强管理,承包人必须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效或未采取时,发包人可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将承包人清退出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及损失由承包人负责承担;④合同及本协议履行期间,承包人保证不拖欠民工工资,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若发包人因此为承包人垫款支付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垫付款项金额的5%向发包人偿付违约金,发包人代为垫付的款项及该违约金由发包人在结算中直接扣除;③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论遇到何种困难(发包人原因及不可抗力除外),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例如发包人未签证费用)擅自停工或变相停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按照10000元/天计取违约金,该违约金由发包人在结算中直接扣除;②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合理的现场管理,若项目班子主要人员由于工作态度等原因,使发包人及监理不满意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在施工中出现的恶意违规及不服从管理等行为按照500-1000元/次计取违约金,该违约金由发包人在结算中直接扣除;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费用另行约定,由发包人承担。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退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发包人的一切损失。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⑩合同生效后,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照合同总价的10%计取,并赔偿发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扣罚及损失赔偿款,发包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直接扣减。⑧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的,以实际行为发生之日为违约金缴纳的时间;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18.7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设备及第三方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人员、财产等意外伤害、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1工程保险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4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21.3工程的保管对放线验线、隐蔽工程等关键工序,在发包人和监理方验收后,发包人仍可请权威机构进行复核或复验,如复核或复验合格,则由发包人承担相应的复核、检验费用;如不合格,则由承包人承担相应复核、检验费用、返工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21.2工程质量与进度的补充约定21.1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程质量低下、进度迟缓、延迟开工15天以上、管理混乱,发包人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应赔偿因此造成的发包人一切经济损失、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其他补充事项的约定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1.4合格工程的移交21.3.5在承包人保管期间,发生工程、物资、设施设备等损坏、减少、灭失的,承包人应及时自费修复、补足、恢复原状。若承包人无法自行修复、补足、恢复原状的,应及时书面告知发包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赔偿责任。造成的工期延期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1.3.4依据专用条款确定的工程移交日后,对于承包人已经移交给发包人的竣工工程(包括附属设备、设施),由发包人负责保管并负担保管费用;对于承包人尚未移交给发包人的竣工工程(包括附属设备、设施),由承包人负责保管并负担保管费用。21.3.3竣工日后到依据专用条款确定的工程移交日前,竣工工程(包括附属设备、设施),由承包人负责保管并负担保管费用。21.3.2施工期间,承包人实施的在建工程,承包人采购的物资、使用的设备,以及发包人采购但已经交付给承包人的物资、设备,由承包人负责保管并负担保管费用。21.3.1开工日后,施工场地由承包人负责保管并负担保管费用。④其他属于承包人移交义务的工程、设施、设备、文件资料。③工程竣工资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规定的其他应交资料、各种管线图纸、附属设施以及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维修卡等);②工程的全部附属设施、设备(包括房屋钥匙、设备使用密码及配套工器具);①承包人实施承包的全部工程;21.4.2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实施工程移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1.4.1通过竣工验收程序、发包人确认竣工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通知的期限内向发包人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在发包人通知的期限内完整地向发包人移交工程,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办理竣工结算及支付剩余的工程价款。21.10、成交单位应严格按《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防尘设施,采取防尘措施,防止施工工地周围扬尘污染,相关费用已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21.9废弃材料不得丢弃或随意堆放在工地内,清理产生的拆除费、搬运费、交通运输费等各项费用均由均由承包人在合同价中综合考虑。21.8本工程施工难度较大,承包人应到现场详细踏勘,结合现场实际状况综合施工所需采取的技术措施费及风险,所需费用均计入合同价中。结算时费用不作调整。21.7承包人应落实或提供在后期交房期间的维保人员,并接受发包人的整改意见,承诺于24小时内作出回复,如有延误,发包方有权自行安排整改,其费用在承包人的费用中扣除。21.6承包人在成交后,对磋商文件中和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不得随意提出材料品种和规格的变更,除非事先经过发包人和设计的书面同意,也不得以采购困难等理由延误工期,否则发包人可自行组织采购,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21.5承包人的响应文件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中一切有悖于磋商文件的条款均视作无效条款;承包人在响应文件中单方面设置限制采购人的条款和内容均将被视作无效内容,并且出现上述现象时,承包人应自行承担废标风险。响应文件中所有在磋商文件约定内容之外的与费用、进度、质量、索赔等有关的制约性内容在经发包人作出书面确认之前,均视作无效。附件1: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1.14施工期间,如遇校内重大活动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工程暂停的,承包人需无条件配合,工期依据发包人书面认可的暂停时间自动顺延,但因此产生的其他影响或成本支出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1.13疫情防控期间,承包人施工人员须主动配合校区疫情防控工作,制定疫情防控措施方案、加强施工场地消毒防疫工作、配置充足防疫物质,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费用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21.12本项目施工进出场地所需的停车费由承包人自行考虑,费用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21.11承包人施工人员的住宿、用餐、用水、个人生活等均自行解决,材料的堆放及停车必须服从发包人的安排。承包人已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并计入合同价中且一次性包干。承包人(乙方全称):发包人(甲方全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1:附件3:建筑施工安全承诺书附件2:廉政协议书二、质量保修期保修范围为承包人所承包项目的全部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暂行办法》、《浙江省实施办法》及相关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对项目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3.装修工程为2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8年;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2、乙方承诺专设24小时值班电话,提供全面及时的电话技术支持服务。1.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进场维修,响应时间(到现场)不得大于24小时,一般质量维修需在2天内维修完毕,严重质量问题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拿出维修方案(须经甲方认可),按维修方案进行维修。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派人维修的,缺陷责任期内,甲方有权扣除该履约保证金用于委托他人或自行组织维修;缺陷期外,乙方仍须提供免费、及时的维修维护,直至质保期满。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追究乙方延误维修时间造成的一切损失。三、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工程所包含的所有项目,质量保修期未明确的均为两年。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五、其他属于质量保修范围内的维修费用在质保期内均由乙方承担(缺陷责任期内,甲方可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履约保证金不足的,由乙方根据维修发生的费用全额承担)。四、保修费用4、乙方承诺在质量保修期结束时,由专业工程师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测试,发现由质量缺陷造成的任何故障由乙方负责自费解决并必须得到甲方的同意。3.质量维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经甲方签字确认满意后方可视为验收合格及完成本次维修工作。在完成维修后3天内,乙方必须提供一式两份报告给甲方,包括故障原因,解决措施,完成修理所费时间及恢复正常运行日期。其委托代理人: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前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甲方在保修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并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派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如乙方未及时派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甲方有权请其它人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将承担因维修延误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归还,不计利息。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甲乙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协议书。施工单位(乙方):建设单位(甲方):廉政协议书附件2: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四)发现对方在工程建设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纠正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院校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三)工程建设的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而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文件,自觉履行合同的约定。(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五)不准向乙方推介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第四条违约责任(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第六条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五条本协议书作为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项目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依据“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治安消防管理,切实有效的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人员在校内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校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就相关项目施工订立本责任书:建筑施工安全承诺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3.承诺文明施工,保证现场不出现消防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发包人现场监管人员若发现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时,随时有权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施工方不得继续违章操作强行施工。如因施工发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员伤亡,施工方承诺承担完全负责,与发包人无关。需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安全事故,一切手续由施工方负责处理,无需发包人办理。2.承诺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施工人员遵守相关规范,服从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1.承诺在施工期间,严格按发包人的要求,依照国家及省市安全法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明确安全责任,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发包人相关部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施工单位责任管理目标及承诺项目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在责任期限内杜绝发生火灾事故,落实各级消防制度。8.以人为本,关心员工,努力做好各种疾病和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减少或消除各类疾病和职业病的发生。同时现场员工必须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7.施工过程中有责任在施工单位区域内和作业点做好文明施工,减少施工噪音,施工污染、杜绝扬尘,控制污染源并及时处理,严禁建筑垃圾随意堆放。6.在责任期内,杜绝发生重大事故,包括火灾事故、现场交通事故等。5.在责任期内的施工过程中,各级部门安全文明检查中合格率达到100%,杜绝不良影响。4.承诺施工期间不影响发包人生正常工作、生活、卫生、环境安全,对本单位施工人员造成的一切不良影响负责。2.进场施工前向我校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材料,并负责为所有施工方安装施工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1.施工时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为了完成上述管理目标,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行使下列职责:二、施工单位安全责任11.如涉及高空作业,施工单位则需另外签订《高空作业安全施工承诺书》10.注意和加强内部治安宣传教育管理,杜绝重大治安事件和刑事案件的发生。8.施工现场应设安全防护设施,采用护栏、挡板及警示禁行标志;如工程过程中存在洞、坑、沟等危险部位,除采用防护设施外,还应采用木板、毛竹片或钢板等对危险部位进行有效覆盖,防止跌落;未经甲方管理人员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7.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6.施工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5.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4.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3.应对现场安装施工的行为完全负责,施工方安装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14.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13.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12.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11.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10.不得在施工现场烧火,不得违反用电、明火作业、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管理制度9.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20.施工单位有责任保护学校财产物品,施工过程中不得拆卸校园内公共设施,如确因工程实际需要,须对其移除或拆卸,应报建设单位同意或与建设单位协商处理。工程结束后,应及时复原公共设施。对擅自损坏、拆卸、移动所造成的后果要承担主要责任。19.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采取袋装,不得放置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合,同时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做到人走场清,建筑垃圾最长堆放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18.现场所有的材料应统一摆放整齐,且不得放置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合,保证校园环境整洁。17.不得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合搅拌水泥、混凝土、制作各类预制件,如场地狭小,确需在公共场合施工,必须及时清理,恢复地面原貌。16.不应疲劳作业,不得在操作面上及楼层上睡觉。15.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26.施工方人员如需进入楼层作业,应事先提供当天现场作业人员相关证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报甲方备案,并及时办理所需相关证件。25.施工方人员进入校内楼栋应服从学校相关人员(宿管员及楼宇管理员等)管理,不得随意翻阅室内任何物品,如室内发生失窃事件,应积极配合相关人员检查。24.做好本单位施工区域和作业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并服从建设单位统一布置安排。23.把好现场安全防护用品、设备、设施安全使用关,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22.对人身安全健康存在威胁工程(如电焊、切割、油漆工程等),必须在我校相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施工作业,不得在人员密集的办公、学习、生活区、公共场地施工;如确因工程实际需要,必须在上述场合施工,应报管理部门同意,且避开人员办公时间施工作业。21.如工程项目地点在绿化范围内,施工单位施工前三天应告知建设单位绿化相关人员,上报在施工范围内可能损害到的绿化植物数量、品种等,在施工前一天应在建设单位绿化人员指导下完成施工范围内绿化的移除工作;施工单位完成施工项目之后,在3天时间内完成绿化的复原工作,相关的种植技术问题及时与建设单位绿化工作人员商榷已保证绿植的成活率,不能擅自复原,需要另行采购绿植所产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2.由于施工方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和相关责任者已触及刑律的,报检察院或劳动监督部门处理;1.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应由甲方主管部门牵头,双方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上级报告;三、处罚条款29.安全问题包括不仅限于上述情况,如有未尽详细事宜,参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28.施工方人员如需进入校内楼栋施工,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建设方报备,不得擅自进入楼内施工。27.施工方人员进出校内楼栋应积极配合学校相关人员检查:如包裹口袋、工具箱(盒)、器械等。三、本承诺书是发包人对外来施工安全监管的有效证明文件,是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7.在施工中产生严重安全问题,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本单位进行任何施工。6.如施工方未经建设方允许,擅自进入楼内施工,需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且建设方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5.如因施工方或施工方安装施工人员过错给学校造成损失,由施工方负责向校方赔偿,校方有权直接从施工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4.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导致重大伤亡的,相关赔偿责任全部由施工方承担。3.施工方安装施工人员违章违纪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施工方负全部责任,并由施工方事故责任者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资格文件部分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施工单位(盖章):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发 包 人:(公章)住 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账 号:承包人:(公章)住 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开户银行:账 号: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申明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目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三)不存在以下情况:(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二、联合协议(如果有)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负责单位)需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投标人需同时具有国家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建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1)响应函……………………………………………………………………………(页码)目录商务技术文件部分4.联合体单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明确各单位分工及各部分负责人。3.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且须注册在投标供应商所在单位(或联合体中的施工负责单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响应函(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5)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1承诺函;2.1资格文件: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提交响应文件及报价。为此: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1响应函;2.2商务技术文件: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3.1报价单;2.3报价文件2.2.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2.6商务技术偏离表;2.2.5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4符合性审查资料;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2.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2.3.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5、其他补充说明:。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4.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响应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响应)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响应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响应)签发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特此告知。日期:年月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特此告知。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身份证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供应商参加响应)正面: 反面: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成交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成交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三、分包意向协议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见响应文件第 页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无需提供)见响应文件第 页3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4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采购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采购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响应文件第 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供应商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六、商务技术偏离表(按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前附表中“响应文件中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五、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序号采购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响应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七、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一、报价单(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页码)(1)报价单…………………………………………………………………………(页码)目录报价文件部分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无效;。注:报价单(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按你方采购文件要求,我们,本响应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报价单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备注(如果有)磋商报价(小写)磋商报价(大写)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注:按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符合采购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报价单》名称栏中,供应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文件无效。市财政局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建设信用融资模块,并与“浙里办”浙江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进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信息、合同信息等信息资源共享,鼓励各银行采用线上融资模式,将银行业务系统与信用融资模块对接,实现供应商“一次也不跑”,同时提供相关的服务支持,做好协调工作。二、相关信息获取方式凡已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并取得杭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一、适用对象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杭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定《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有关精神,发挥政府采购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政策引导作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杭州市财政局、4.审批通过后,在线办理放贷手续。3.采购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或“浙里办”向合作银行发出融资申请;2.供应商中标后,可通过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或“浙里办”测算授信额度;1.供应商根据合作银行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金融产品,并办理开户等手续;(一)线上融资模式: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操作流程:(三)杭州e融平台申请融资4.审批通过后,合作银行应按照合作备忘录中约定的审批放款期限和优惠利率及时予以放款。3.合作银行在信用融资模块受理申请后,供应商提供审批材料。合作银行应对申请信用融资的供应商及备案的政府采购合同信息进行核对和审查;2.采购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或“浙里办”向合作银行发出融资申请;1.供应商根据合作银行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金融产品,向合作银行提出信用资格预审,并办理开户等手续;(二)线下融资模式:附件1:附件2、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违规获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或不及时还款,或出现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情形的,按融资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对拟用于信用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注明融资银行名称及账号,作为在该银行的唯一收款账号。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杭州e融平台政采贷专区,自行选择金融产品,按规定手续办理贷款流程。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日期: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范本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日期:投诉人: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书范本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邮编:地址:邮编:相关供应商:……被投诉人2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项目名称: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三、质疑基本情况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法律依据: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签字(签章):公章:请求: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投诉事项2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投诉书制作说明:日期:我方(供应商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供应商法定名称章(印模)供应商“XX专用章”(印模)附: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法定名称章):特此说明。三、本次联合响应中,分工如下: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响应。(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附件5:联合协议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全部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2%的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六、有关本次联合响应的其他事宜:五、如果成交,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一、分包标的及数量(供应商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的成交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成交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成交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日期:年月日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工程全部由小微企业承建,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1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六、违约责任五、价款或者报酬四、质量……分包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七、争议解决的办法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附件8:图纸(另附)(图纸仅供参考,以现场踏勘为准)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日常保养维护设计与施工工程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