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饮水 水质检测招标变更公告(沈阳市于洪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2)



2022年于洪区农村饮水水质检测服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9 10:57












项目编号:




公告类型:

招标变更




招标方式:
询价采购



截止时间:




招标机构:






招标地区:
辽宁省


招标产品:
移动硬盘,水质检测服务



所属行业:
;数码产品及配件;其他服务;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2年于洪区农村饮水水质检测服务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8-09 至 2022-08-16

撰写单位:

中润(辽宁)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于洪区农村饮水水质检测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114-0015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于洪区农村饮水水质检测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部分评标细则的分值。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10日 10时3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解密电子文件及报价。供应商需要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 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
024-25311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润(辽宁)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鸭绿江东街80号16门

联系方式:
18204056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董韦

电  话:
1820405603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饮水 水质检测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沈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