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飞机相关设备招标变更公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2)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通航重点试验室通用飞机相关设备采购项目W2022161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通航重点试验室通用飞机相关设备采购项目W2022161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8-16 至 2022-08-18

撰写单位:
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通航重点试验室通用飞机相关设备采购项目W2022161)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000-2349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通航重点试验室通用飞机相关设备采购项目W2022161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由“2022年8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2年8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与更正相关内容的均与本更正通知一致。已报名供应商可在项目管理-项目查看中获取更正后的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22日 17时2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联系方式:
024-89723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
联系方式:
18642000769、024-86901525-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晓旭
电 话:
18642000769、024-86901525-817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通用飞机相关设备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