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服务站招标变更公告(浦北县民政局2022)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浦北县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的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ZZC2022-C3-220087-ZDYR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浦北县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A、B、C分标)2.3项 项目拟投入实施人员配置方案
一档(3分):配备项目团队,全程跟进项目策划、执行和跟进工作;
二档(6分):配备具有社会工作服务资质、经验的项目团队至少4人,全程跟进项目策划、执行和跟进工作;聘请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督导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能力的督导人员对项目执行团队进行监督、指导;
三档(10分):配备社会工作服务资质深、经验丰富(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的项目团队至少4人,全程跟进项目策划、执行和跟进工作。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A、B、C分标)2.3项 项目拟投入实施人员配置方案
一档(3分):配备项目团队,全程跟进项目策划、执行和跟进工作;
二档(6分):配备具有社会工作服务资质、经验的项目团队至少2人,全程跟进项目策划、执行和跟进工作;
三档(10分):配备社会工作服务资质深、经验丰富(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的项目团队至少2人,本地化及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项目策划、执行和跟进工作。 2 采购文件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A、B、C分标)2.4项 服务承诺(满分15分)
一档(5分):承诺满足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达到相应服务内容要求标准,提供了服务质量承诺,承诺内容相对简单;
二档(10分):在满足一档要求的基础上,服务质量承诺描述详细,有完成时间、步骤、目标的实现、服务态度、廉洁承诺等方面的内容。
三档(15分):在满足二档要求的基础上,服务质量承诺描述更具体详细,有一定的针对性,完成时间、步骤、目标的实现、服务态度、廉洁承诺等方面的内容更完善、清晰、可行性强,确保项目实施更有保障。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A、B、C分标)2.4项 服务承诺(满分28分)
一档(7分):承诺满足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达到相应服务内容要求标准,提供了服务质量承诺,承诺内容相对简单;
二档(14分):在满足一档要求的基础上,服务质量承诺描述详细,有完成时间、步骤、目标的实现、服务态度、廉洁承诺等方面的内容。

三档(28分):在满足二档要求的基础上,服务质量承诺描述更具体详细,有一定的针对性,完成时间、步骤、目标的实现、服务态度、廉洁承诺等方面的内容更完善、清晰、可行性强,确保项目实施更有保障。 3 采购文件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A、B、C分标)3.1项 业绩分(满分8分)
2019年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成功案例的(类似项目是指社会服务项目、社会调查核查类项目等相关业绩),每项得2 分,满分8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A、B、C分标)3.1项 业绩分(满分2分)
2019年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成功案例的(类似项目是指社会服务项目、社会调查核查类项目等相关业绩),每项得2 分,满分2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4 采购文件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A、B、C分标)3.2项 履约能力分(满分7分)
(1)供应商、拟投入全职工作人员或所运营项目获得民政部门颁发的奖章的,国家级每个得3分,省级每个得2分,市级每个得1分,满分7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属个人获奖的,需另外提供证明该人员属于供应商人员的相关政府部门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删除履约能力分(满分7分))。 (删除履约能力分(满分7分))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变更内容的做相应调整,请按以上更改通知执行,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北县民政局
地 址:浦北县-东风街19号
联系方式:0777-8218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钦州市下勒路安置小区27-28地块(大众牛杂后面)
联系方式:0777-3666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芳艳
电 话:0777-3666789

附件信息:

浦北县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采购文件更正后文件.doc浦北县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采购文件更正后文件.doc618.6K

项目编号:QZZC2022-C3-220087-ZDYR项目名称:浦北县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全流程电子化评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MD第二章采购需求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目录2022年08月采购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浦北县民政局三、响应文件的编制38二、磋商文件37一、总则35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35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第三章供应商须知30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45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5七、其他事项44六、验收43五、成交及合同41四、评审及磋商40第三节商务技术文件格式66第二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56第一节封面格式5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54第三节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53第二节评标报告5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浦北县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9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浦北县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9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109第六章合同文本89第五节其他文书、文件格式87第四节报价文件格式815.最高限价(如有):与采购预算金额一致4.预算金额:100.00万元【A分标:30万元;B分标:40万元;C分标:30万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浦北县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1.项目编号:QZZC2022-C3-220087-ZDYR一、项目基本情况(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6.采购需求:分标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简要服务要求或者技术需求A分标平睦镇、寨圩镇、乐民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1项详见采购需求表B分标大成镇、三合镇、福旺镇、官垌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1项详见采购需求表C分标张黄镇、石埇镇、安石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1项详见采购需求表(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四)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0元。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需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或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跳转到政采云系统获取)。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有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政采云平台编制及上传响应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六)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六、公告期限2.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1.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9月13日14时30分五、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竞标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9月13日14时30分(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二)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浦北)、浦北县人民政府网(一)磋商保证金:A分标:3000.00元;B分标:4000.00元;C分标:3000.00元(具体交纳方式、账户信息详见采购文件)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七)针对各分标的特别说明:投标人可以投其中一个分标也可以同时投两个分标,但为了确保该项目的服务质量,本项目确定中标人顺序为A分标→B分标→C分标(即首先确定标A分标的中标人,再确定B分标的中标人,最后确定C分标中标人),同一个投标人不得同时中标两个分标。(六)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五)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0777-8218026项目联系人:陆凡泉地址:浦北县-东风街19号名称:浦北县民政局1.采购人信息电话:0777-3666789项目联系人:袁芳艳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7-3666789地址:钦州市钦北区下勒路(大众牛杂后面)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可给予价格扣除,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如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可给予价格扣除,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说明:第二章采购需求2022年9月2日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8.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生产供应商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生产供应商的情形。供应商可参照或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生产供应商替代。7.“实质性要求”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6.根据《钦州市民政局中国共产党钦州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财政局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积林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其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细则》(钦民规〔2019〕3号)和钦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钦州市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钦民发〔2021〕5号)的规定,如本项目资金从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中安排的购买服务资金不得超过当年社会救助资金总量的2%。项目中驻站社工人力成本不少于项目经费的80%,办公场所装修和办公设备等基础设备费用、督导经费、业务活动费、管理费、服务险和税费、人员培训费等其他费用总和不得超过项目经费20%。5.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品目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产品时,供应商的竞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给予价格扣除,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附件:9.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磋商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服务需求一览表标段A分标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标号标的名称单位数量服务参数分项预算合计(万元)备注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A平睦镇、寨圩镇、乐民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项1一、项目服务内容聚焦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三留守”人员、困境老年人(含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老人)、残疾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等各类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中发挥专业作用。在城市社区,主要着眼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城市居民小区党建工作,引导社工对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赋能,着力培养骨干社区志愿者,培育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志愿服务类、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挖掘、链接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增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促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在农村社区,主要着眼于乡村振兴和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发挥社工桥梁纽带作用,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的其他民政服务对象提供关爱服务,注重解决特困群体个案问题,培育发展文体类、生产服务类、互助类、志愿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着力推广积分管理,激发乡村活力,为兜底保障、乡村治理提供重要支持力量、支持配合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开展公共服务。(一)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受理评估、满意度调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事务,并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照料护理、康复训练、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二)养老服务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对特困供养老年人(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留守老人、建档立卡贫困老人等老年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社区参与、权益保障、临终关怀等服务。协助有关老年群体信息台账收集和高龄补贴发放核查工作。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为老助老服务。(三)儿童福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对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开展走访核查、家庭探访督导检查,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等开展政策宣传、法制宣传、监护评估、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重点解决服务对象在监护管理、心理慰藉、权益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同时,配合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核查及儿童关爱动态信息收集工作。(四)社区治理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为社区居民提供就业政策咨询、福利、精神卫生等服务。推进“五社联动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志愿服务队伍,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在社区照顾、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等方面发挥作用,对有需求的辖区群众提供情绪引导、心理辅导、资源链接、困难纤解、社会支持网络修复等服务,大力培育村(社区)社会组织,助推村(居)民自治。(五)社会事务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宣传婚姻政策法规、婚俗改革、新时代婚姻家庭文化建设,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咨询和辅导等服务。宣传殡葬政策法规,引导文明节俭办丧事,提供丧葬需求咨询服务。对残疾人开展家庭排查、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摸底排查,提供心理支持、社会融入等服务。推动基层建立慈善捐赠、慈善资源、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机制,促进基层慈善事业发展。(六)其他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注重对接协助妇联、退役军人局等部门,为留守妇女、退役军人、戒毒人员、艾滋病人等群体提供专业服务。(七)开展社会组织孵化服务。以社会工作服务站为依托,设立镇级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开展社会组织服务(孵化)活动等工作。二、项目服务要求(一)硬件设置要求。由乡镇提供办公场地,乙方负责配备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用品等(使用社工站项目专项资金购买的有关设施设备产权属于购买主体);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应根据实际和服务需求整合现有场所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二)制度建设要求。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服务对象数据管理等制度;有服务承诺、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等机制。(三)人员配备要求。根据协议及时、足额配备驻站社工,每个社工站至少配备2名驻站社工。驻站社工身份为承接主体聘用的工作人员。驻站社工要求年龄4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社工站项目主管应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资质,项目实施2年内所有驻站社工均要求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资质。(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或是累计接受社会工作专业培训满60学时的人员。社会工作专业培训是指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具备社会工作行业督导与培训资质的社会组织集中开展的专业培训。)(四)统一标识要求。落实“l+N”模式,采用户外挂牌和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镇(街道)标牌样式:“中国社会工作标识+××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浦北县××镇(街道)社会组织孵化活动中心。村(社区)标牌样式:“中国社会工作标识+××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室”。 三、其他要求(一)开展驻站服务。项目承接主体在服务协议签订后的1个月内将驻站社工安排到镇(街道),并组织社工按规范、标准完成站点设置、驻站社工配备,组织社工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痕迹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市、县(区)民政部门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末期工作报告。采购方成立监督检查组,不定期检查成交社工机构的机构或者项目开展情况,如发现成交社工机构在项目进行中有违约行为,第一次给予警告,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一个月内整改完成;第二次违约停止支付合同经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二)经费投入。项目中驻站社工人力成本不少于项目经费的80%,办公场所装修和办公设备等基础设备费用、督导经费、业务活动费、管理费、服务险和税费、人员培训费等其他费用总和不得超过项目经费的20%。(三)阶段性评估及中期评估。社工站服务每个季度,形成季度报告1篇,包括文字和PPT;社工站服务满半年,形成中期报告1篇,包括文字和PPT;以自治区民政厅和钦州市民政局督导和评估结果为依据,阶段性评估及中期评估合格,继续支持其开展服务项目;评估不合格,进行项目整改,整改合格,继续支持其开展服务项目,整改不合格,项目终止,追回前期项目资金。(四)结项评估。服务满1年,形成1篇完整的工作报告,项目服务结束后1个月内,采购方组织评估团(第三方)开展结项考核评估。评估合格,项目资金全额拨付;结项考核评估不合格,进行项目整改。整改合格,项目资金全额拨付。整改不合格,项目终止,追回项目资金。情节严重者,依法依约追究法律责任。站点固定资产移交给采购人钦州市浦北县民政局,未移交,不拨付结项资金。30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二、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付款条件:共分三期拨付。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拔付合同的50%作为预付款,用于办公场所装饰布局及办配置办公设备、人员聘用等;中期(即服务满半年),并经评估合格后拔付合同的30%;末期(即服务满一年)并经评估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支付前成交人应先开具等额发票给采购人后,采购人再进行支付。▲五、报价要求:1.报价须含(但不限于)以下部分:(1)服务的价格;(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3)项目技术服务费、专家咨询费、人工、交通、通讯、办公场地、物资等;(4)其他费用[如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及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2.本项目实行费用包干制,磋商报价包含完成上述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调研、编制等)。供应商实施项目工作期间如出现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事故、损失等由供应商全部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项目验收: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六、其他要求:1.为了确保采购质量和维护公平的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服务)。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恶意低价的竞争。2.供应商需承诺所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不会发生任何的知识产权或经营权的纠纷和第三方提出侵犯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或设计权的纠纷。供应商应对采购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业主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成交人负责。所使用的服务设备、服务技术、材料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服务需求一览表标段B分标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标号标的名称单位数量服务参数分项预算合计(万元)备注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B大成镇、三合镇、福旺镇、官垌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项1一、项目服务内容聚焦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三留守”人员、困境老年人(含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老人)、残疾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等各类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中发挥专业作用。在城市社区,主要着眼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城市居民小区党建工作,引导社工对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赋能,着力培养骨干社区志愿者,培育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志愿服务类、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挖掘、链接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增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促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在农村社区,主要着眼于乡村振兴和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发挥社工桥梁纽带作用,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的其他民政服务对象提供关爱服务,注重解决特困群体个案问题,培育发展文体类、生产服务类、互助类、志愿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着力推广积分管理,激发乡村活力,为兜底保障、乡村治理提供重要支持力量、支持配合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开展公共服务。(一)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受理评估、满意度调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事务,并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照料护理、康复训练、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二)养老服务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对特困供养老年人(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留守老人、建档立卡贫困老人等老年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社区参与、权益保障、临终关怀等服务。协助有关老年群体信息台账收集和高龄补贴发放核查工作。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为老助老服务。(三)儿童福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对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开展走访核查、家庭探访督导检查,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等开展政策宣传、法制宣传、监护评估、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重点解决服务对象在监护管理、心理慰藉、权益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同时,配合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核查及儿童关爱动态信息收集工作。(四)社区治理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为社区居民提供就业政策咨询、福利、精神卫生等服务。推进“五社联动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志愿服务队伍,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在社区照顾、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等方面发挥作用,对有需求的辖区群众提供情绪引导、心理辅导、资源链接、困难纤解、社会支持网络修复等服务,大力培育村(社区)社会组织,助推村(居)民自治。(五)社会事务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宣传婚姻政策法规、婚俗改革、新时代婚姻家庭文化建设,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咨询和辅导等服务。宣传殡葬政策法规,引导文明节俭办丧事,提供丧葬需求咨询服务。对残疾人开展家庭排查、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摸底排查,提供心理支持、社会融入等服务。推动基层建立慈善捐赠、慈善资源、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机制,促进基层慈善事业发展。(六)其他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注重对接协助妇联、退役军人局等部门,为留守妇女、退役军人、戒毒人员、艾滋病人等群体提供专业服务。(七)开展社会组织孵化服务。以社会工作服务站为依托,设立镇级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开展社会组织服务(孵化)活动等工作。二、项目服务要求(一)硬件设置要求。由乡镇提供办公场地,乙方负责配备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用品等(使用社工站项目专项资金购买的有关设施设备产权属于购买主体);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应根据实际和服务需求整合现有场所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二)制度建设要求。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服务对象数据管理等制度;有服务承诺、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等机制。(三)人员配备要求。根据协议及时、足额配备驻站社工,每个社工站至少配备2名驻站社工。驻站社工身份为承接主体聘用的工作人员。驻站社工要求年龄4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社工站项目主管应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资质,项目实施2年内所有驻站社工均要求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资质。(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或是累计接受社会工作专业培训满60学时的人员。社会工作专业培训是指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具备社会工作行业督导与培训资质的社会组织集中开展的专业培训。)(四)统一标识要求。落实“l+N”模式,采用户外挂牌和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镇(街道)标牌样式:“中国社会工作标识+××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浦北县××镇(街道)社会组织孵化活动中心。村(社区)标牌样式:“中国社会工作标识+××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室”。 三、其他要求(一)开展驻站服务。项目承接主体在服务协议签订后的1个月内将驻站社工安排到镇(街道),并组织社工按规范、标准完成站点设置、驻站社工配备,组织社工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痕迹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市、县(区)民政部门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末期工作报告。采购方成立监督检查组,不定期检查成交社工机构的机构或者项目开展情况,如发现成交社工机构在项目进行中有违约行为,第一次给予警告,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一个月内整改完成;第二次违约停止支付合同经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二)经费投入。项目中驻站社工人力成本不少于项目经费的80%,办公场所装修和办公设备等基础设备费用、督导经费、业务活动费、管理费、服务险和税费、人员培训费等其他费用总和不得超过项目经费的20%。(三)阶段性评估及中期评估。社工站服务每个季度,形成季度报告1篇,包括文字和PPT;社工站服务满半年,形成中期报告1篇,包括文字和PPT;以自治区民政厅和钦州市民政局督导和评估结果为依据,阶段性评估及中期评估合格,继续支持其开展服务项目;评估不合格,进行项目整改,整改合格,继续支持其开展服务项目,整改不合格,项目终止,追回前期项目资金。(四)结项评估。服务满1年,形成1篇完整的工作报告,项目服务结束后1个月内,采购方组织评估团(第三方)开展结项考核评估。评估合格,项目资金全额拨付;结项考核评估不合格,进行项目整改。整改合格,项目资金全额拨付。整改不合格,项目终止,追回项目资金。情节严重者,依法依约追究法律责任。站点固定资产移交给采购人钦州市浦北县民政局,未移交,不拨付结项资金。40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二、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付款条件:共分三期拨付。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拔付合同的50%作为预付款,用于办公场所装饰布局及办配置办公设备、人员聘用等;中期(即服务满半年),并经评估合格后拔付合同的30%;末期(即服务满一年)并经评估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支付前成交人应先开具等额发票给采购人后,采购人再进行支付。▲五、报价要求:1.报价须含(但不限于)以下部分:(1)服务的价格;(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3)项目技术服务费、专家咨询费、人工、交通、通讯、办公场地、物资等;(4)其他费用[如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及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2.本项目实行费用包干制,磋商报价包含完成上述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调研、编制等)。供应商实施项目工作期间如出现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事故、损失等由供应商全部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项目验收: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六、其他要求:1.为了确保采购质量和维护公平的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服务)。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恶意低价的竞争。2.供应商需承诺所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不会发生任何的知识产权或经营权的纠纷和第三方提出侵犯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或设计权的纠纷。供应商应对采购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业主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成交人负责。所使用的服务设备、服务技术、材料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服务需求一览表标段C分标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标号标的名称单位数量服务需求分项预算合计(万元)备注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C张黄镇、石埇镇、安石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项1一、项目服务内容聚焦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三留守”人员、困境老年人(含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老人)、残疾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等各类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中发挥专业作用。在城市社区,主要着眼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城市居民小区党建工作,引导社工对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赋能,着力培养骨干社区志愿者,培育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志愿服务类、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挖掘、链接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增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促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在农村社区,主要着眼于乡村振兴和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发挥社工桥梁纽带作用,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的其他民政服务对象提供关爱服务,注重解决特困群体个案问题,培育发展文体类、生产服务类、互助类、志愿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着力推广积分管理,激发乡村活力,为兜底保障、乡村治理提供重要支持力量、支持配合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开展公共服务。(一)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受理评估、满意度调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事务,并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照料护理、康复训练、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二)养老服务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对特困供养老年人(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留守老人、建档立卡贫困老人等老年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社区参与、权益保障、临终关怀等服务。协助有关老年群体信息台账收集和高龄补贴发放核查工作。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为老助老服务。(三)儿童福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对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开展走访核查、家庭探访督导检查,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等开展政策宣传、法制宣传、监护评估、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重点解决服务对象在监护管理、心理慰藉、权益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同时,配合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核查及儿童关爱动态信息收集工作。(四)社区治理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为社区居民提供就业政策咨询、福利、精神卫生等服务。推进“五社联动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志愿服务队伍,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在社区照顾、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等方面发挥作用,对有需求的辖区群众提供情绪引导、心理辅导、资源链接、困难纤解、社会支持网络修复等服务,大力培育村(社区)社会组织,助推村(居)民自治。(五)社会事务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宣传婚姻政策法规、婚俗改革、新时代婚姻家庭文化建设,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咨询和辅导等服务。宣传殡葬政策法规,引导文明节俭办丧事,提供丧葬需求咨询服务。对残疾人开展家庭排查、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摸底排查,提供心理支持、社会融入等服务。推动基层建立慈善捐赠、慈善资源、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机制,促进基层慈善事业发展。(六)其他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注重对接协助妇联、退役军人局等部门,为留守妇女、退役军人、戒毒人员、艾滋病人等群体提供专业服务。(七)开展社会组织孵化服务。以社会工作服务站为依托,设立镇级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开展社会组织服务(孵化)活动等工作。二、项目服务要求(一)硬件设置要求。由乡镇提供办公场地,乙方负责配备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用品等(使用社工站项目专项资金购买的有关设施设备产权属于购买主体);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应根据实际和服务需求整合现有场所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二)制度建设要求。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服务对象数据管理等制度;有服务承诺、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等机制。(三)人员配备要求。根据协议及时、足额配备驻站社工,每个社工站至少配备2名驻站社工。驻站社工身份为承接主体聘用的工作人员。驻站社工要求年龄4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社工站项目主管应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资质,项目实施2年内所有驻站社工均要求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资质。(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或是累计接受社会工作专业培训满60学时的人员。社会工作专业培训是指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具备社会工作行业督导与培训资质的社会组织集中开展的专业培训。)(四)统一标识要求。落实“l+N”模式,采用户外挂牌和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镇(街道)标牌样式:“中国社会工作标识+××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浦北县××镇(街道)社会组织孵化活动中心。村(社区)标牌样式:“中国社会工作标识+××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室”。 三、其他要求(一)开展驻站服务。项目承接主体在服务协议签订后的1个月内将驻站社工安排到镇(街道),并组织社工按规范、标准完成站点设置、驻站社工配备,组织社工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痕迹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市、县(区)民政部门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末期工作报告。采购方成立监督检查组,不定期检查成交社工机构的机构或者项目开展情况,如发现成交社工机构在项目进行中有违约行为,第一次给予警告,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一个月内整改完成;第二次违约停止支付合同经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二)经费投入。项目中驻站社工人力成本不少于项目经费的80%,办公场所装修和办公设备等基础设备费用、督导经费、业务活动费、管理费、服务险和税费、人员培训费等其他费用总和不得超过项目经费的20%。(三)阶段性评估及中期评估。社工站服务每个季度,形成季度报告1篇,包括文字和PPT;社工站服务满半年,形成中期报告1篇,包括文字和PPT;以自治区民政厅和钦州市民政局督导和评估结果为依据,阶段性评估及中期评估合格,继续支持其开展服务项目;评估不合格,进行项目整改,整改合格,继续支持其开展服务项目,整改不合格,项目终止,追回前期项目资金。(四)结项评估。服务满1年,形成1篇完整的工作报告,项目服务结束后1个月内,采购方组织评估团(第三方)开展结项考核评估。评估合格,项目资金全额拨付;结项考核评估不合格,进行项目整改。整改合格,项目资金全额拨付。整改不合格,项目终止,追回项目资金。情节严重者,依法依约追究法律责任。站点固定资产移交给采购人钦州市浦北县民政局,未移交,不拨付结项资金。30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二、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付款条件:共分三期拨付。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拔付合同的50%作为预付款,用于办公场所装饰布局及办配置办公设备、人员聘用等;中期(即服务满半年),并经评估合格后拔付合同的30%;末期(即服务满一年)并经评估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支付前成交人应先开具等额发票给采购人后,采购人再进行支付。▲五、报价要求:1.报价须含(但不限于)以下部分:(1)服务的价格;(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3)项目技术服务费、专家咨询费、人工、交通、通讯、办公场地、物资等;(4)其他费用[如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及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2.本项目实行费用包干制,磋商报价包含完成上述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调研、编制等)。供应商实施项目工作期间如出现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事故、损失等由供应商全部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项目验收: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六、其他要求:1.为了确保采购质量和维护公平的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服务)。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恶意低价的竞争。2.供应商需承诺所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不会发生任何的知识产权或经营权的纠纷和第三方提出侵犯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或设计权的纠纷。供应商应对采购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业主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成交人负责。所使用的服务设备、服务技术、材料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一、总则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条款号条款内容具体要求3.1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详见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5.2联合体竞标要求无6.1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分包12.1.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2 年2月至 2022 年7月]连续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2年2月至 2022 年7 月]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应按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上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上述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供应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以下称“四表一注”);供应商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以下称“三表一注”);供应商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及其附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资格声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联合体协议书;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对应的特定资格要求及特定条件设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联合体竞标时,第1-5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联合体各方分别盖章和签字,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商务文件组成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竞标人情况介绍;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技术文件组成1.服务需求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组织服务方案;(如有)5.售后服务承诺;(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5.对应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报价文件组成1.响应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报价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中小企业声明函。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编写(第五章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在规定加盖公章处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平台有效CA加密后在“政采云”平台投送。15.2响应报价要求响应报价必须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日。17.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A分标:3000.00元;B分标:4000.00元;C分标:3000.00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A分标:开户名称:浦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西浦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银行账号:20332220839000169B分标:开户名称:浦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西浦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银行账号:20332220839000170C分标:开户名称:浦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西浦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银行账号:20332220839000171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指定的账户,否则因未及时查询到账情况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0.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0.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0.6备份响应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备份响应文件。21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6.2负偏离要求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服务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26.2磋商的顺序£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通知磋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磋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R随机排序。参与磋商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向磋商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或者护照的其中一项],若参与磋商的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与磋商。2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9.5签订合同携带的材料使用的有效CA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公章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31.2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7-3666789,通讯地址:钦州市钦北区下勒路(大众牛杂后面)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1.2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8时30分到 12 时00分,15 时00分到18时00分31.6受理投诉方式1、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2、邮寄地址:名称:浦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777-8314622。33采购代理费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分标(□中标金额/□采购预算/□暂定中标金额/□其他 )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9.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 %/□收费基准价格上浮 %)收取。□固定采购代理收费 3.开户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开户银行:工行钦州向阳支行银行账号:2115 5900 1930 0031 51734.1解释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1.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2.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电子开评标规程执行项目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的“项目管理”—“采购文件管理”内开评标规则设置作为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截标之后不可更改,因代理机构开评标规则设置错误导致采购活动无法开展下去的情况,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并承担其后果。34.2其他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4.自然人竞标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定义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适用范围2.8“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7“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13“评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并经修正(如有)和政策功能价格扣除(如有)后的价格。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2.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9“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联合体竞标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4.磋商费用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特别说明6.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6.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6.转包与分包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或者编制响应文件硬件设备CPU编号、硬盘编号、网卡地址一致的情况。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8.磋商文件的构成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9.供应商的询问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0.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竞谈时间,将变更时间将在“采购文件公告”中“七、其他补充事宜3.网上查询地址”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10.4采购信息更正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10.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目前为网上公告和系统短信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0.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1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应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按照本章10.3的内容处理。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2.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4.竞标的风险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3.计量单位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须知前附表12.1.3报价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2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5.3.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5.3响应报价要求15.2响应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1响应报价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报价表”格式填写。15.响应报价要求和构成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竞标有效期15.3.3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5.3.2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18.1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磋商保证金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9.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5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电子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18.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报价分别编制,商务技术文件合并编制,本磋商只接受电子版响应文件,要求见本章“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20.3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谈判。20.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20.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提交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9.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该项目采购公告附件。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0.6备份响应文件。详见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5采购机构不可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磋商小组成立四、评审及磋商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电子响应文件。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电子响应文件由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概不退回。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谈判的,视同认可谈判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谈判。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要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6.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5.2响应文件解密25.1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6.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6.2采购需求负偏离要求及磋商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1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五、成交及合同26.4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履约保证金27.5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7.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竞磋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7.2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的时间不得超过25日。27.1确定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直接委托评审专家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9.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给予通报。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9.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9.签订合同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1.询问、质疑和投诉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以下媒体上发布“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29.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在线签订须携带的材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无特殊约定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六、验收31.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受理投诉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七、其他事项32.4验收合格的项目,实际使用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2.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2.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2.1采购人会同实际使用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2.验收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4.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3.代理服务费2.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2.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确认磋商文件。1.确认磋商文件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A、B、C分标)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1)查询渠道:“政采云”平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链接入口。3.符合性审查2.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3.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已电子回函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商务技术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3.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4)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3)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无效。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12)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磋商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竞标方案;11)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0)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9)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7)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报价表”;(2)报价评审1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4)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3)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3.7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3.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4)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4.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电子澄清函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4.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磋商程序4.8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7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3)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2)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人员名单;(1)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4.6磋商小组应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作为评标报告一部分,磋商小组在记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内容包括:5.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5.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5.3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5.最后报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1)供应商不确认的(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采取在线确认);5.8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5.7最终响应文件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3.4条的规定修正。5.6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6.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6.比较与评价5.11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5.10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5.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6.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6.4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6.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7.4.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7.3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7.2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均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除外。出现上述除外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现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7.1评审报告签署前,评审委员会要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复核意见要体现在评审报告中。评审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具体内容分值1价格分1.评审报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报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2.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规定的规定,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服务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20%的扣除。(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对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的竞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报价,即评审报价=竞标报价×(1-20%)。除上述情况外,评审报价=竞标报价。(5)除上述情况外,评审报价=最后报价。(6)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 10分。(7)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10分10分2技术分评审因素2.1对项目需求、相关政策的理解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服务目标和交付要求的理解程度,对与项目相关政策的跟踪及了解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一档(10分):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服务目标和交付要求理解上有偏差,工作计划与编写方案不够完整;对相关政策认识不到位的;二档(15分):能够基本理解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服务目标和交付要求,且能提出完整的工作计划与编写方案;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基本的学习和解读,但不够全面深刻的;三档(20分):能充分理解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服务目标和交付要求,且能提出完整的、有针对性的工作计划与编写方案;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全面的学习和解读,认识全面深刻的;四档(25分):能够充分理解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服务目标和交付要求,且能提出完整的、有针对、实效性和延展性的工作计划与编写方案,对项目有建议性的方案;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全面系统学习和深刻解读,对政策有全面深刻的认识。25分2.2项目服务实施方案制定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服务实施方案,包括前期准备、调研、项目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项目实施周期等进行综合评分。一档(10分):实施方案内容基本完善,内容不够详尽,进度安排无充分保障,不能很好达到项目考核标准;二档(15分):在满足一档的基础上,实施方案内容更完整,工作内容相对详尽、合理,进度安排能达到要求,项目实施周期等内容较详细,建立相关运营管理制度性文件;三档(20分):在满足二档的基础上,实施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明确、有延展性,工作内容详尽、有条理、可行性强,进度安排明确、有保证,能达到项目要求,项目运作机制比较成熟;四档(25分):在满足三档的基础上,实施方案内容完整、整体把握很好地对应各阶段项目服务要求,工作内容详尽、清晰有条理、工作方法科学并能对项目提出很好的建议,进度安排充分,切实可行,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并能充分保证项目履行,志愿者管理、项目服务方法创新实用、项目服务质量内控、财务管理等运营管理制度性文件,规章制度完善,项目运作机制成熟。25分2.3项目拟投入实施人员配置方案一档(3分):配备项目团队,全程跟进项目策划、执行和跟进工作;二档(6分):配备具有社会工作服务资质、经验的项目团队至少2人,全程跟进项目策划、执行和跟进工作;三档(10分):配备社会工作服务资质深、经验丰富(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的项目团队至少2人,本地化及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项目策划、执行和跟进工作。10分2.4服务承诺一档(7分):承诺满足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达到相应服务内容要求标准,提供了服务质量承诺,承诺内容相对简单;二档(14分):在满足一档要求的基础上,服务质量承诺描述详细,有完成时间、步骤、目标的实现、服务态度、廉洁承诺等方面的内容。三档(28分):在满足二档要求的基础上,服务质量承诺描述更具体详细,有一定的针对性,完成时间、步骤、目标的实现、服务态度、廉洁承诺等方面的内容更完善、清晰、可行性强,确保项目实施更有保障。28分3商务分评审因素3.1业绩分2019年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成功案例的(类似项目是指社会服务项目、社会调查核查类项目等相关业绩),每项得2 分,满分2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2分总得分=1+2+3100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评标争议事项处理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一家供应商可以对一个或多个分标进行响应,但一家供应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成交人。评标时按A分标→B分标→C分标的先后顺序进行评审。每标段最多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在线编写电子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服务需求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服务需求偏离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1.成交标准第二节评标报告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及操作屏幕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2.录音录像。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1.保密。第三节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供应商名称: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项目编号:QZZC2022-C3-220087-ZDYR项目名称:浦北县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响应文件第一节封面格式项目名称:浦北县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全流程电子文件第二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年月日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解密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页码)资格证明文件目录年月日供应商名称: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项目编号:QZZC2022-C3-220087-ZDYR七、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页码)六、资格声明函…………………………………………………………………(页码)五、供应商直接关联关系信息表………………………………………………(页码)四、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页码)三、财务状况报告方面的材料…………………………………………………(页码)二、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方面的材料…………………………………………………………………………………(页码)二、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方面的材料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以上目录是编制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八、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有)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页码)四、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三、财务状况报告方面的材料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注: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注:五、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致: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格声明函六、资格声明函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浦北县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4.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按本项目响应文件“第三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资格证明文件组成”完整提供证明材料。(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特此承诺。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开户银行:帐号:电话/传真:电子函件: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浦北县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联合体竞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联合体竞标协议书(格式)七、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注: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5、本联合体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______%。【如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的,请填写此条,否则无需填写;如联合体成员中有多个小型、微型企业的,请逐一列出。】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和盖章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磋商项目响应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八、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QZZC2022-C3-220087-ZDYR项目名称:浦北县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全流程电子文件第三节商务技术文件格式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页码)一、无串标行为承诺函………………………………………………………(页码)商务技术文件目录年月日供应商名称: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八、组织服务方案……………………………………………………………(页码)七、服务需求偏离表…………………………………………………………(页码)六、供应商类似业绩的证明文件(如有要求)……………………………(页码)五、竞标人情况介绍…………………………………………………………(页码)四、商务条款偏离表…………………………………………………………(页码)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页码)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无串标行为承诺函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向下增加内容或细化。十一、服务需求、商务条款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页码)十、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页码)九、售后服务方案……………………………………………………………(页码)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响应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年龄:职务:姓名:性别:地址: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书(非联合体竞标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注:1.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联合体竞标的只需牵头人出具。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正、反面)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浦北县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致: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如有委托时)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牵头人名称)与(联合体其他成员名称)签订的《联合体竞标协议书》的内容,(牵头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现授权(姓名)为联合委托代理人,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如有委托时)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竞标格式)3.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牵头人(电子签章):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四、商务条款偏离表4.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2.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日期:年月日注:分标号(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采购项目名称:浦北县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商务条款偏离表项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商务需求响应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一1 ……2 ……3 …………1 ……2 ……3 …………二1 ……2 ……3 …………1 ……2 ……3 …………...1 ……2 ……3 …………1 ……2 ……3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4.如果采购需求为小于、小于等于、大于或大于等于某个数值标准时,响应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采购需求,响应文件承诺内容应当写明竞标货物具体参数或商务响应承诺的具体数值,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如该采购需求属于不能明确具体数值的,采购人应在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标注▲号,对标注▲号的采购需求不适用上述“竞标无效”条款。3.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不得留空,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当响应文件的商务内容低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时,竞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附表: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供应商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意见格式自拟)六、供应商类似的业绩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五、竞标人情况介绍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附件在响应文件中页码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合同验收报告用户评价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竞标产品服务需求偏离表七、服务需求偏离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合同复印件或用户单位验收证明并注明所在供应商商务技术文件页码。3.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当响应文件的商务内容低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时,竞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中“服务需求一览表”的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注:所竞分标:项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需求响应文件承诺偏离说明项号服务名称数量服务参数要求服务名称数量服务参数偏离说明1………1 ……2 ……3 …………………1 ……2 ……3 …………2………1 ……2 ……3 …………………1 ……2 ……3 …………...所竞分标:服务配置清单(如有)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5.如技术偏离表中的竞标响应与佐证材料不一致的,以佐证材料为准。4.如果采购需求为小于、小于等于、大于或大于等于某个数值标准时,响应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采购需求,响应文件承诺内容应当写明竞标服务具体参数或商务响应承诺的具体数值,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如该采购需求属于不能明确具体数值的,采购人应在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标注▲号,对标注▲号的采购需求不适用上述“竞标无效”条款。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八、组织服务方案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以上性能配置清单中“服务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品牌、规格型号没有则填无,填写有缺漏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服务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必须与“服务需求一览表”一致,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备注:九、售后服务方案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注:供应商可按上述时间表的格式自行编制切合实际的具体时间表。附表: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以生效日算起)工作日工作日工作日工作日内容123456789101112131415…附表B:售后服务人员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注:关于项目涉及的所有售后服务机构均在本表注明,包括供应商本单位和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附表A:售后服务机构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1、售后服务承诺由竞标人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部分的售后服务要求自行填写,其中要包含售后服务承诺书。序号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注册地址服务技术人员数量联系电话序号类别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本项目中的职责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总协调人售后人员附表A: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情况表响应分标:分标(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十、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姓名页码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应列明细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资质证书编号其他资质情况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附表C: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小组人员近3个月交纳社保记录情况表(以社保局缴纳凭证作附件)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响应技术文件页码。附表B:本项目的项目小组人员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注: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响应技术文件页码。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页码)专业(页码)职称(页码)本项目中的职责项目经历参与本项目的到位情况全流程电子文件第四节报价文件格式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十一、服务需求、商务条款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日期:年月日年月日供应商名称: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项目编号:QZZC2022-C3-220087-ZDYR项目名称:浦北县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报价文件(封面)响应函一、响应函三、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二、响应报价表…………………………………………………(页码)一、响应函………………………………………………………(页码)报价文件目录1、我方愿意以(大写)人民币(¥元)的竞标总报价,提供服务期(无分标时填写):,提供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相应的采购内容。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二、技术文件电子版份(包含按“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提交的全部文件);商务文件电子版份(包含按“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提交的全部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已合并装订成册)一、首次报价文件电子版份(包含按“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提交的全部文件);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浦北县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项目(项目编号:QZZC2022-C3-220084-ZDYR)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致: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公告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函,并承诺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元),服务期:;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元),服务期:;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元),服务期:;其中(有分标时填写):8、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竞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7、我方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六章“合同文本”的条款,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我方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六章“合同文本”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4、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竞标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响应报价最低的竞标人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传真:电话:地址:11.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特此承诺。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开户名称:邮政编码: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QZZC2022-C3-220084-ZDYR分标:项目名称:浦北县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响应报价表日期:年月日序号服务名称具体服务内容数量①单价(元)②单项合价(元)③=①×②服务要求(或服务期限)备注12...报价合计(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大写)人民币(¥元)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验收标准:优惠及其它:5、符合采购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3、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在“具体服务内容”一栏中,填写具体服务,,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2、如为联合体响应的,“供应商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并标注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且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也不得留空,如有多分标,按分标分别提供响应报价表。注: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浦北县民政局的浦北县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3.(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本企业(单位)自愿参与政府投资政府采购的浦北县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项目,在此郑重承诺:遵守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在中国适用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公约,所参与项目的知识产权明晰无争议,归属或技术来源正当合法。近三年在知识产权领域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失信行为。所参与的项目不对其他单位及个人的知识产权构成侵权。如经核查确有违反上述承诺应遵守的行为,本企业(单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第五节其他文书、文件格式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浦北县民政局单位的浦北县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年月日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编号:浦北县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合同“政采云”平台合同编号:合同文本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二、第二部分合同附件…………………………………………………………(页码)一、第一部分合同书……………………………………………………………(页码)合同目录签订时间:年月日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浦北县民政局2.6响应服务技术资料表………………………………………………………(页码)2.5响应报价表…………………………………………………………………(页码)2.4响应函………………………………………………………………………(页码)2.3采购文件的更改通知(如有)……………………………………………(页码)2.2采购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页码)2.1成交通知书…………………………………………………………………(页码)采购计划编号:合同编号:第一部分合同书2.9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页码)2.8成交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页码)2.7商务条款偏离表……………………………………………………………(页码)合同标的及合同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的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采购合同。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供应商(乙方)采购人(甲方)项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位成交报价(元)1说明:乙方报价应综合考虑总价包干(包括指甲方要求提供服务的各种费用、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购买及制作标书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2.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及有关技术资料。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第三条权力保证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向甲方提供服务。第二条质量保证根据《成交通知书》的成交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第五条项目验收(2)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一)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第四条交付: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三)儿童福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对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开展走访核查、家庭探访督导检查,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等开展政策宣传、法制宣传、监护评估、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重点解决服务对象在监护管理、心理慰藉、权益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同时,配合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核查及儿童关爱动态信息收集工作。(二)养老服务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对特困供养老年人(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留守老人、建档立卡贫困老人等老年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社区参与、权益保障、临终关怀等服务。协助有关老年群体信息台账收集和高龄补贴发放核查工作。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为老助老服务。(一)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受理评估、满意度调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事务,并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照料护理、康复训练、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一、项目服务内容第六条服务内容及要求甲方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的服务承诺对项目进行验收。(一)硬件设置要求。社工站要配备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原则上办公用房和活动用房安排在一楼并不少于30㎡,配备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用品等(使用社工站项目专项资金购买的有关设施设备产权属于购买主体);社工站要按照资源整合、“一室多用”的原则,优先使用当地儿童之家、日间照料中心、为老服务中心、志愿服务站等服务设施,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应根据实际和服务需求整合现有场所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二、项目服务要求(七)开展社会组织孵化服务。以社会工作服务站为依托,设立镇级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开展社会组织服务(孵化)活动等工作。(六)其他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注重对接协助妇联、退役军人局等部门,为留守妇女、退役军人、戒毒人员、艾滋病人等群体提供专业服务。(五)社区治理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社会事务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宣传婚姻政策法规、婚俗改革、新时代婚姻家庭文化建设,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咨询和辅导等服务。宣传殡葬政策法规,引导文明节俭办丧事,提供丧葬需求咨询服务。对残疾人开展家庭排查、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摸底排查,提供心理支持、社会融入等服务。推动基层建立慈善捐赠、慈善资源、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机制,促进基层慈善事业发展。(四)社区治理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为社区居民提供就业政策咨询、福利、精神卫生等服务。推进“五社联动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志愿服务队伍,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在社区照顾、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等方面发挥作用,对有需求的辖区群众提供情绪引导、心理辅导、资源链接、困难纤解、社会支持网络修复等服务,大力培育村(社区)社会组织,助推村(居)民自治。采购方成立监督检查组,不定期检查成交社工机构的机构或者项目开展情况,如发现成交社工机构在项目进行中有违约行为,第一次给予警告,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一个月内整改完成;第二次违约停止支付合同经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一)开展驻站服务。项目承接主体在服务协议签订后的1个月内将驻站社工安排到镇(街道),并组织社工按规范、标准完成站点设置、驻站社工配备,组织社工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痕迹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市、县(区)民政部门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末期工作报告。三、其他要求(四)统一标识要求。落实“l+N”模式,采用户外挂牌和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镇(街道)标牌样式:“中国社会工作标识+××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浦北县××镇(街道)社会组织孵化活动中心。村(社区)标牌样式:“中国社会工作标识+××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室”。(三)人员配备要求。根据协议及时、足额配备驻站社工,每个社工站至少配备2名驻站社工。驻站社工身份为承接主体聘用的工作人员。驻站社工要求年龄4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社工站项目主管应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资质,项目实施2年内所有驻站社工均要求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资质。(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以及累计接受社会工作专业培训满60学时的人员。社会工作专业培训是指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社会工作行业组织集中开展的专业培训。)(二)制度建设要求。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服务对象数据管理等制度;有服务承诺、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等机制。第七条税费5.甲方应提供必要项目实施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4.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服务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及法律后果。(四)结项评估。结项评估。服务满1年,形成1篇完整的工作报告,项目服务结束后1个月内,采购方组织评估团(第三方)开展结项考核评估。评估合格,项目资金全额拨付;结项考核评估不合格,进行项目整改。整改合格,项目资金全额拨付。整改不合格,项目终止,追回项目资金。情节严重者,依法依约追究法律责任。站点固定资产移交给采购人浦北县民政局,未移交,不拨付结项资金。(三)阶段性评估及中期评估。社工站服务每个季度,形成季度报告1篇,包括文字和PPT;社工站服务满半年,形成中期报告1篇,包括文字和PPT;以自治区民政厅和钦州市民政局督导和评估结果为依据,阶段性评估及中期评估合格,继续支持其开展服务项目;评估不合格,进行项目整改,整改合格,继续支持其开展服务项目,整改不合格,项目终止,追回前期项目资金。(二)经费投入。项目中驻站社工人力成本不少于项目经费的80%,办公场所装修和办公设备等基础设备费用、督导经费、业务活动费、管理费、服务险和税费、人员培训费等其他费用总和不得超过项目经费的20%。第十条违约责任本合同所采购、装修(装饰)的硬件设备和资产在合同结束后归甲方所有。第九条资产归属共分三期拨付。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拔付合同的50%作为预付款,用于办公场所装饰布局及办配置办公设备、人员聘用等;中期(即服务满半年),并经评估合格后拔付合同的30%;末期(即服务满一年)并经评估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支付前成交人应先开具等额发票给采购人后,采购人再进行支付。第八条付款方式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5.乙方对提交给甲方的所有资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4.如乙方提供假发票,乙方除须向甲方补开合法发票外,并须赔偿甲方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如果乙方未按甲方认可的服务方案开展服务或者在服务过程中有损及甲方声誉的言行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金额,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2.如任何一方未经双方协商而更改服务内容的,即为违约,除承担守约方因履行合同而形成的损失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本合同金额的20%。1.甲乙双方均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按时履行合同。除非遇到不可抗力等客观情况外,不得违约。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三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在三日内通知甲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则合同履行期可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予以相应延长。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经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它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3.磋商中的磋商记录(协商后磋商报价表及协商后服务承诺书);2.乙方提供的响应(或应答)文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十五条签订本合同依据: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质疑函(格式)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4.成交通知书。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经办人:年 月 日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事项:采购人名称:浦北县民政局质疑项目的编号:质疑项目的名称:浦北县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成交结果□采购过程□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说明:日期: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邮编:供应商: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书(格式)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地址:被投诉人1:邮编:地址: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相关供应商:……被投诉人2: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代理机构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人名称:浦北县民政局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项目的名称:浦北县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投诉事项1: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三、质疑基本情况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请求: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投诉事项2法律依据:事实依据: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作服务站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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