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纸质图书招标变更公告(甘肃中医药大学2022)
甘肃中医药大学2022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甘肃中医药大学2022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zfcg035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甘肃中医药大学2022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09-15 10:34:2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因采购需求发生变更,本项目第四包及第五包暂停采购,其他采购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09-23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中医药大学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东路35号
联系方式:0931-5161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中远天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828号良志.兰州之窗1号楼1103至1106室
联系方式:183939189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屈仁丽
电 话:18393918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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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医药大学2022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甘肃中医药大学2022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022zfcg03531(GSZYTC-ZCGK-22054)招标人:甘肃中医药大学招标代理:甘肃中远天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九月甘肃中医药大学2022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招标要求及技术参数要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六部分合同文件第1页甘肃中医药大学2022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2页甘肃中医药大学2022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甘肃中医药大学2022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甘肃中远天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甘肃中医药大学的委托,对甘肃中医药大学2022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一、招标文件编号:2022zfcg03531(GSZYTC-ZCGK-22054)二、招标内容:2022年纸质图书采购,本项目共五个包,预算总金额31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包号货物名称预算金额(实洋)第一包自然科学类(医药卫生、工业技术、生物科学、数理科学与化学等),其中医药、卫生类占80%以上80万第二包自然科学类(医药卫生、工业技术、生物科学、数理科学与化学等),其中医药、卫生类占80%以上80万第三包自然科学类(医药卫生、工业技术、生物科学、数理科学与化学等),其中医药、卫生类占80%以上50万第四包社会科学类50万第五包社会科学类50万注:1.投标供应商可对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只可中一个包。2.合同金额以实际供货金额为准。注:1.投标供应商可对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只可中一个包。2.合同金额以实际供货金额为准。注:1.投标供应商可对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只可中一个包。2.合同金额以实际供货金额为准。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要求的材料;(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第3页甘肃中医药大学2022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三)投标供应商具有国家新闻或文化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一)获取时间:2022年09月16日至2022年09月22日,每日00:00-23:59:59,请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下载。(二)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受疫情影响,甘肃中医药大学2022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的开评标活动改变为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二)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三)网上开标地址: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第二电子开标厅(线上开标)(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七、开标时间及地点:(一)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二)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第二电子开标厅(线上开标)(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八、联系方式采购人:甘肃中医药大学第4页甘肃中医药大学2022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东路35号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931-5161091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远天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828号良志.兰州之窗1号楼(A座)11层邮编:730010联系人:屈仁丽联系电话:0931-5101611E-Mail:gansuzytc@163.com九、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甘肃中远天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09月15日第5页甘肃中医药大学2022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第6页甘肃中医药大学2022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一、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所需采购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内容内容内容内容1项目名称甘肃中医药大学2022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甘肃中医药大学2022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甘肃中医药大学2022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甘肃中医药大学2022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甘肃中医药大学2022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2项目预算310万元整310万元整310万元整310万元整310万元整第一包自然科学类(医药卫生、工业技术、生物科学、数理科学与化学等),其中医药、卫生类占80%以上80万第二包自然科学类(医药卫生、工业技术、生物科学、数理科学与化学等),其中医药、卫生类占80%以上80万3采购内容包号货物名称预算金额(实洋)第三包自然科学类(医药卫生、工业技术、生物科学、数理科学与化学等),其中医药、卫生类占80%以上50万第四包社会科学类50万第五包社会科学类50万注:1.投标供应商可对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只可中一个包。2.合同金额以实际供货金额为准。注:1.投标供应商可对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只可中一个包。2.合同金额以实际供货金额为准。注:1.投标供应商可对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只可中一个包。2.合同金额以实际供货金额为准。4投标供应商资格(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要求的材料;(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要求的材料;(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要求的材料;(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要求的材料;(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要求的材料;(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第7页甘肃中医药大学2022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三)投标供应商具有国家新闻或文化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投标。6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7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8采购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签字盖章并在线上传。9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及操作事项网上递交采购响应文件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第二电子开标厅(线上开标)(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3日10时00分;操作事项:(一)编制投标文件并固化开标前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选择自己要参与开标的项目,并进入项目对应的网上开标厅。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先导入固化后的招标文件,然后导入已经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法人授权书,完成投标文件固化(相当于封标过程),并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开评标系统中上传递交,即上传固化后的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投标人在线上传递交已经固化的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32位编码,以下简称“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也可以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指纹,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对修改后的投标文件进行固化,产生新的投标文件指纹,上传递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指纹,第8页甘肃中医药大学2022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完成投标文件修改。以最后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为准,指纹保存到系统。注意:上传递交的只是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并没有上传正式的投标文件,不会泄露任何投标信息。若在线撤回投标,不提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视为放弃本次投标。(三)上传正式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后,在系统中打开保存在自己电脑上的固化投标文件上传,系统会自动核验投标文件的电子指纹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的电子文件的指纹是否一致,防止篡改投标文件(如果核验没有通过,很可能是投标人选错了固化投标文件,可以通过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寻找正确的文件,然后重新核验;实在无法解决,可通过钉钉寻求技术人员的远程解决)。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10月13日10时00分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第二电子开标厅(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11招标文件澄清各投标供应商于2022年09月23日下午17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有关问题以书面形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统一答复,逾期不再受理。邮箱地址:gansuzytc@163.com12资格审查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开标后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不得进入评审环节。13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10时00分14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时间:双方协商确定交货地点:甘肃中医药大学指定地点验收单位:甘肃中医药大学15质保期及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12个月)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采购方无息支付质保金;(2)所购图书一律无预付款,每批图书待验收对账后,供第9页3.依次序对照交付验收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4.若货物为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等相关必需文件。5.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6.乙方应将货物的用户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其它资料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7.如主要货物的关键技术性能指标达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指标要求或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无法履约的,除《*******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执行外,甲方可扣除部分或全部乙方质保金,还将保留继续向乙方索赔相关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权利。五、交货时间、地点乙方在合同生效后日历日内将所有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六、包装1.产品生产日期应为合格产品日期,如发现损坏、缺件等问题,由乙方负责。2.货物为原厂制造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3.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但不论采取何种包装形式,乙方均需确保无破损,无污染,且方便二次运输。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包退包换。七、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12个月)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采购方无息支付质保金;(2)所购图书一律无预付款,每批图书待验收对账后,供应商按合同规定交货,经采购方(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及开具的发票(完税价),由采购方办理付款。八、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本项目所有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1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出现的质量问题免费上门服务,因乙方提供货物故障需要维修、更新、更换所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须及时响应,并在要求时间内解决问题,若货物问题不能排除的,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退换,并赔偿甲方因此设备问题造成的损失。九、违约责任-2-1.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付货物或工程,逾期交付的货物或工程,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5‰的数额向甲方缴纳违约金,但违约金缴纳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如果超过最高限额,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2.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且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标准为每日按违约总额的5‰累计,但滞纳金缴纳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1.甲方在验收中若对货物的型号、规格、质量有异议时,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起1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日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3.甲方因违章操作、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造成货物损毁,经甲乙双方确认与乙方责任无关的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所提出的异议乙方不予接受。十一、争议的解决1.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须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败诉方应当承担胜诉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全部费用。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双方可约定统一由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终局质量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三、税费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承担。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十五、其它-3-1.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4.本合同由乙方编制、打印胶装,并承担制作费用。5.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六、附件附件1.开标一览表附件2.报价明细表附件3.技术响应/偏离表附件4.商务响应/偏离表附件5.售后服务承诺附件6.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以上附件内容须与投标文件响应及承诺内容一致,双方未签订变更协议一律不得更改。-4-合同签署页签署各方充分知悉且已理解本合同全部内容,于本页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各方均保证,本签字页之签名者已获有效授权并足以代表各方签署本合同。甲方(公章):甘肃中医药大学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和平开发区中医大道1号电话:0931-5161091邮编:730101乙方(公章):地址:电话: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国有资产管理处:签字日期:年月日项目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使用部门:签字日期:年月日开户行:账号:代理机构(章):经办人(签字):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代理机构(章):经办人(签字):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5-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买方、需方(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卖方、供方(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投标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招标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6.1乙方负责安排到站前内陆运输。货物到达现场后,由甲方负责清点、检验合格并办理交接手续日期应视为是货物的交货期。乙方装运的货物不准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初步开箱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项目验收报告》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代理机构、非本单位相关行业专家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货物由乙方负责清点、保管,费用由乙方承担,买方可提供存放地点。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7-(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向第三方透露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本合同以人民币支付。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8-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伴随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14.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9-(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千分之五(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0-(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法律适用20.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1.通知21.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1.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2.附则22.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纸质图书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甘肃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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