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平台招标变更公告(重庆市民政局2022)



重庆市智慧社区智慧养老云平台项目竣工结算服务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9月23日

采购执行编号:
ZP22C083

首次公示日期:
2022年9月23日

更正日期:
2022年9月23日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
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

联系人:
刘鹏

电话:
023-8918824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市中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3幢26-1至26-7

经办人名称:
张智

联系电话:
13808309692

更正事项:
对“报名和谈判文件发售期”等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具体详见更正后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内容。

(更1)智慧社区智慧养老云平台工程竣工结算服务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更1)智慧社区智慧养老云平台工程竣工结算服务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重庆市民政局项目名称:重庆市智慧社区智慧养老云平台项目竣工结算服务项目编号:ZP22C083竞争性谈判文件三、供应商资格条件-4-二、资金来源-4-一、竞争性谈判内容-4-第一篇采购邀请书-4-目录二〇二二年九月一、采购项目一览表-7-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7-七、联系方式-6-六、其它有关规定-6-五、谈判保证金-5-四、谈判有关说明-4-三、售后服务-12-二、报价要求-12-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12-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2-三、项目技术需求-7-二、项目概况-7-三、无效响应-14-一、谈判程序及方法-13-第四篇谈判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3-六、其他-12-五、知识产权-12-四、付款方式-12-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7-三、谈判要求-16-二、竞争性谈判文件-16-一、谈判费用-16-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6-四、采购终止-15-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0-第六篇采购合同-19-八、签订合同-18-七、采购代理服务费-18-六、关于询问和质疑-18-五、成交通知-17-第一篇采购邀请书五、其他资料-31-四、资格条件及其他-26-三、商务部分-24-二、服务部分-22-一、经济部分-21-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财政预算资金。二、资金来源一、竞争性谈判内容重庆市中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智慧社区智慧养老云平台项目竣工结算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谈判保证金(万元)成交人(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重庆市智慧社区智慧养老云平台项目竣工结算服务150.31其他未列明行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供应商需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方能参与采购活动。四、谈判有关说明无。(二)特定资格条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报名及谈判文件购买方式:2.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采购文件售后不退。1.报名和谈判文件发售期:2022年09月23日-2022年09月28日17:30(工作时间)(四)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09月23日)起三个工作日。(二)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行采家”平台网站(http://www.gec123.com)网上下载本项目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内容。(五)递交响应文件地址:重庆市中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3幢26-15)4.在报名和谈判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账号:31101701040012966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支行户名:重庆市中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谈判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谈判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并将谈判文件汇款凭证(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7163678@qq.com(邮箱)。(九)谈判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址。(八)谈判时间:2022年09月29日10时00分。2.按时报名、签到。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七)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9日9时30分开始,2022年09月29日10时00分截止。户名:重庆市中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谈判保证金账户:采用汇款形式的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谈判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谈判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谈判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谈判开始时间。谈判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支票或者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的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一)缴纳谈判保证金方式:五、谈判保证金六、其它有关规定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供应商。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供应商。(二)保证金退还方式账号:31101701040012966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支行(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五)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平台网站(http://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电话:023-89188245联系人:刘老师(一)采购人:重庆市民政局七、联系方式(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一览表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3幢26-1电话:13808309692联系人:张智(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重庆市智慧社区智慧养老云平台项目竣工结算服务1项(一)项目负责人必同时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和副高级以上职称两项证书;三、项目人员要求以上两项送审金额规模为4000万元。(二)对重庆市智慧社区智慧养老云平台项目租用软硬件第三年分摊等应支付费用进行审核。(一)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重庆市智慧社区智慧养老云平台项目”进行工程竣工结算。二、项目服务范围四、提交成果要求提供2019年1月以来,2个以上的信息化(硬件采购、软件开发、软硬件集成、智能交通、智慧政务、智慧城管、智慧社区等)审核业绩(预算审核或结算审核)。(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审核报告复印件,中标后甲方有权抽查相关原件)。三、业绩要求(以上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2022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中标后甲方有权抽查证书原件)(三)项目负责人除外,其余项目人员需具有1名以上一级注册造价师;(二)项目信息化结算审核技术负责人须同时具有网络工程师(人社部颁发)或网络应用工程师(工信部教育考试中心颁发)、信息系统集成管理(高级)证书(工信部教育考试中心颁发)或信息系统监理师(人社部颁发)两项证书;(二)服务地点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开始实施,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工作,提交正式结算报告。(一)服务期限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提供符合要求的重庆市智慧社区智慧养老云平台项目竣工结算报告,要求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的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本次谈判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谈判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二、报价要求2.供应商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签订相关保密协议,对于参加项目人员要签订相关保密承诺书并由所在单位担保盖章。(三)验收方式服务地点:重庆市民政局。1.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知识产权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开具全额合同发票,采购人收到全额合同发票后,在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合同款项。四、付款方式供应商应在重庆设有常驻机构,以响应采购人的技术服务要求。三、售后服务4.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3.供应商不得分包、转包、挂靠中标项目。2.供应商确定后,由采购人和成交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签订合同。1.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六、其他2.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二)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谈判。(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一、谈判程序及方法第四篇谈判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谈判。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书面形式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书面形式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以书面形式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形式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按第一篇“三、(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3谈判保证金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三)各有效供应商抽签确定谈判次序并逐一与谈判小组进行独立谈判。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内容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三篇规定的全部谈判内容作出响应。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谈判有效期满足谈判文件规定。(二)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三、无效响应(五)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评审结束后按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根据服务优惠条件由评审小组确定。(四)谈判结束后,各供应商分别提交第二次报价,以第二次报价作为最终报价。(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谈判;(六)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四)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提交足额保证金的;(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十四)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十三)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十二)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的;(十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供应商谈判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谈判费用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四、采购终止供应商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经进入谈判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谈判程序及方法、供应商须知、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竞争性谈判文件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响应文件组成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如有分包的须以分包为单位单独编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响应文件语言为简体中文。(一)响应文件三、谈判要求(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三、四篇全部内容。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四)修正错误(三)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二)联合体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六)响应文件的递交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1.响应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七)供应商参与人员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也可视情况拒绝接收。1.3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的装订应当各自完整成册,包含全部响应内容资料,避免散落不齐,出现影响评审小组专家查看的情况。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谈判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谈判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建议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装袋(即正本1袋,副本1袋,共计2袋)同时请在纸袋表面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五、成交通知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二)提出询问和质疑的应当是参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和质疑,询问和质疑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六、关于询问和质疑(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平台网站(http://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三)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二)服务费以现金、转账等形式支付。(一)成交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计算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和质疑作出答复。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八、签订合同账号:31101701040012966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支行户名:重庆市中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需方:签订地点:供方:合同编号:采购合同(格式)第六篇采购合同(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一)竞争性谈判报价函一、经济部分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标的物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实施时间实施地点合同签订后 内交货。合计人民币(小写): 元。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2、…………3、…………4、…………二、…………三、…………四、…………五、付款方式: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办理。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书、投标书和特殊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申请仲裁或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 份,需方执 份、供方执 份、代理机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供 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帐号:需 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备注: (二)评标标准中商务部分评分项应提供材料(格式自定)(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二)服务响应偏离表(一)服务方案二、服务部分(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二)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四、资格条件及其他竞争性谈判报价函(一)竞争性谈判报价函一、经济部分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五、其他资料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如有分包请填写分包号及分包名称)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如有分包请填写分包号及分包名称)的谈判。(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供应商(公章):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一)服务方案(结合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和第四篇评标标准要求制定方案,格式自拟。)二、服务部分年月联系人:网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谈判项目名称:谈判项目编号:(二)服务响应偏离表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偏离)说明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谈判项目名称:谈判项目编号:商务响应偏离表(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4.可附相关支撑材料。(格式自定)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偏离)说明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二)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二)评标标准中商务部分评分项应提供材料(格式自定)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谈判项目名称:(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谈判项目名称:(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供应商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1、谈判保证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件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五、其他资料(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果有)年月日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结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投标人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平台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